关于“将就”二字,《诗·周颂·访落》里有一句解释:“将予就之,继犹判涣。”
意思是,接受了这个勉强合适的的事物,却仍然在犹豫,这就是将就,再说的直白一点,做出决定之后还在考虑合不合适的,其实都是将就。
不得不承认,我们的人生中不可避免的会选择将就,但请相信,这种将就仅限于一些无伤大雅的小事,因为在某些人生大事的选择上,将就可能会酿成一些无法弥补的伤害和遗憾。
曾经的我就是个习惯于“将就”的人,但几乎每一件我将就的事都让我感到后悔和遗憾,尤其是,我的初恋。
我的初恋发生在大学校园,按理说,那个他实际上各方面条件都不错,个子高高,笑起来很阳光,还会打篮球。可我对他,确实并没有那么心动。
虽然知道这么说很伤人,但我必须承认这个事实。而我之所以跟他在一起了,也只是为了恋爱而恋爱而已。
实际情况是,当时我们寝室一共六个人,除了我之外,全部都有男朋友。就在这个时候,他刚好出现了,他很优秀,对我也很好,身边的室友、朋友也都纷纷为他说话,劝我要抓住机会,就这样,当时的我就忽略了自己和他的感受,稀里糊涂的就答应了他的追求。
但事实上,我们俩并没有像看起来那么甜蜜。确实,在一起一年的时间,我们从没吵过架,甚至从没拌过一句嘴,在外人眼中,我们几乎是模范情侣的样本。
但是感情这种事,大概真的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吧,我自己心里清楚,我不跟他吵架,不跟他闹,最根本的原因是我不在乎,因为不喜欢,所以不在乎。
现在回过头来看,那场所谓的初恋,其实就是一种莫大的将就,对他不公平,对我自己也不负责,一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我硬是拖着他跟我一起浪费了彼此生命中最宝贵的一段青春。
说来也好笑,大概是我家普遍存在这种“得过且过”的“将就”基因,因为相比以前的我,我表姐才是真的能将就。
表姐当初在南方一座小城上的大学,后来和一个同班的当地同学谈起了恋爱,毕业之后就带他见了家长,要和他结婚,一开始我姨父和姨妈都不同意,因为表姐夫家里挺穷的,还有个正在上中学的弟弟,而我表姐家虽然不是大富大贵,但表姐好歹是家里的独女,从小养尊处优惯了,一旦嫁过去,肯定是要跟着他过苦日子的,可表姐当时就不信邪,说:”我相信,只要我们俩在一起,没有什么是不能将就的。“
于是,如她所愿,俩人终于结婚,婚后,她和老公就跟着公婆以及小叔子一起,住在农村的老房子里,一住就是三四年,而我表姐也从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变成了会安排好一家老小日常穿衣吃喝的贤良媳妇,有一段时间表姐是真的后悔了,一度想用离婚来摆脱这种日子,但是为了孩子,只好将就着过。
好在姐夫自身努力,本身能力也不差,头两年,夫妻俩拿着为数不多的积蓄,加上我姨夫这边的帮衬,终于凑够钱,付了个首付。
但是表姐他们当时能力有限,而表姐也想快速脱离这种保姆般的生活,就匆匆买了个打折的楼盘,后来住进去之后才发觉,无论是隔音还是周边设施的完善度都一言难尽,哪怕是广州那么发达的城市,出门还要坐三十分钟公交才能到最近的地铁站,就连去个超市也要走20分钟左右,可以说,买房子最容易踩的坑top10,在她家的房子上都充分体现出来了,最要命的是他们住在顶楼,每到下雨的时候屋顶就会漏水,翻来覆去修了十好几次,仍然得不到彻底的解决。
本来按我表姐的个性,以前住老房子的群居生活都过来了,现在还有什么不能克服的,但是她跟表姐夫可以,孩子却不行。
梅雨时节,房子里闷热异常,加上房顶会不定期有漏水的问题,我小外甥会就浑身起疹子,然后高烧不退,眼睁睁的看着孩子这么遭罪,我表姐终于觉得不能再继续将就着过了,于是决定就算借钱也要换个有品质保障的的房子,让孩子和大人都住的舒心。
表姐他们现在订的这套房子是一个做房地产的朋友推荐的,是增城区附近的保利东湾楼盘,性价比蛮高的。以前表姐上班都要先坐公交再转地铁,换乘的时间加上路程的时间,大概要一个小时才能到公司,每天8点上班,她最晚6点就得起床收拾,然后先把小外甥送到几站地外的幼儿园,再折返去做上班的地铁,每天都这么要来回折腾。
但是这次订的房子楼下就有21号和14号两条地铁,据说两三站地就能到她工作的地方(好像是叫天河?)。周边还有个教育城,从幼儿园到学校都包括在里面。等以后入住了,表姐上班近了不少,送小外甥上学也方便。
所以我常在想,如果当初我不将就,在人生最美好的初恋里,是不是就不会留有遗憾,如果当初表姐不将就,是不是就不会委屈了自己,又委屈了孩子。
有些事儿,真的不能将就,一次将就,后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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