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为什么有些国家士兵被俘虏是耻辱,有些国家士兵被俘虏后释放会得到英雄般对待?

回答
为什么有些国家士兵被俘虏是耻辱,而有些国家士兵被俘虏后释放却会得到英雄般的对待?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涉及历史、文化、政治、军事传统以及战争伦理等多个层面。理解这一点,需要我们深入剖析不同国家和文化对“荣誉”、“忠诚”、“牺牲”、“战败”以及“被俘”这些概念的不同理解和侧重。

以下将从多个角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 历史与文化传统的影响:

强调“武士道精神”或“荣誉至死”的文化:
日本(历史上的武士道): 历史上,日本的武士阶层深受“武士道”精神的影响,其核心之一就是“宁死不降”。武士被俘,被认为是极大的耻辱,意味着未能尽忠于主君,也意味着个人尊严的丧失。战败或被俘的武士常常选择切腹自杀(Seppuku),以洗刷耻辱。即使在二战后,这种文化烙印依然存在,虽然公开场合不再鼓励自杀,但被俘的负面观感仍然比一些西方国家更重。士兵被俘往往被视为“背叛”了国家和战友。
古代斯巴达: 古希腊斯巴达以其严酷的军事训练和对荣誉的极致追求而闻名。斯巴达士兵被教导要“带着你的盾牌回来”,这意味着要么胜利,要么战死。被俘虏是一种极端的失败,是对斯巴达公民身份的否定。
其他一些注重个人荣誉和勇气的文化: 在历史上的一些时期和文化中,个人在战场上的表现直接关系到家族、氏族乃至整个社群的荣誉。因此,被俘虏可能意味着给集体蒙羞。

强调“国家至上”和“整体利益”的文化:
苏联/俄罗斯: 苏联时期,强调集体主义和对国家的绝对忠诚。被俘虏的士兵可能被视为未能履行对国家的义务,甚至被怀疑为叛徒或与敌人合作。这导致了许多被俘士兵在战后返回时受到审查、歧视甚至惩罚。因此,被俘虏在一定程度上被视为一种负面事件,尽管并非绝对的耻辱,但肯定不是光荣的。
一些强调集体主义的国家: 在一些集体主义文化中,个人可能被置于集体之下,个人的牺牲是为了集体的生存和胜利。被俘虏意味着个人未能完成其在集体中的职责,可能被视为一种弱点或失败。

强调“生存第一”和“灵活应对”的文化:
西方国家(特别是二战后): 许多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英国等,在二战的残酷经历后,逐渐形成了更务实的态度。尽管国家也会强调勇气和牺牲,但“活着回来”也同样被视为一种价值。尤其是在战后,人们更关注战争的残酷性以及士兵在极其不利情况下的生存能力。
日内瓦公约的推广和接受: 《日内瓦公约》确立了战俘应受到人道对待的原则,并明确了作为战俘的权利和义务。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看待被俘士兵的视角,将被俘视为一种战争的正常(尽管不幸)结果,而不是个人的彻底失败或耻辱。
“完成任务”的定义扩展: 在一些现代军事理论中,“完成任务”的定义可能包括在最艰难的条件下生存并提供情报。因此,被俘不一定意味着任务的完全失败,特别是如果士兵在被俘期间表现出顽强的抵抗或提供了有价值的信息。

二、 政治与军事战略的影响:

宣传与民族主义: 一个国家的政治宣传机器在塑造公众舆论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
将战俘描绘成“叛徒”或“软弱者”的国家: 为了维持士气、巩固统治或在战后清算,某些政权可能会通过宣传将战俘描绘成道德败坏或对国家不忠的人,从而使被俘虏成为一种耻辱。这可以激励士兵拼死抵抗,但也可能给幸存者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和社会排斥。
将战俘的归来描绘成“胜利的象征”的国家: 另一些国家则会强调战俘的回归是国家力量的体现,是克服困难、争取和平的成果。他们会突出战俘的坚韧不拔和对国家的忠诚,将其塑造成民族英雄。这有助于提升国家凝聚力,并向国内外展示国家的关怀和实力。

军事指挥和后勤能力: 如果一个军队在战争中普遍出现士兵被俘的情况,这可能暴露了其军事指挥的失误、训练的不足、装备的劣势或后勤的崩溃。在这种情况下,被俘可能会被视为一种系统性失败的体现,给士兵个人带来耻辱感,也给整个军队蒙上阴影。

对战俘待遇的态度:
敌国对战俘的残酷对待: 如果敌国对战俘极其残暴,那么士兵被俘就意味着将面临非人的折磨甚至死亡。在这种情况下,士兵可能会更加拼死抵抗,被俘的耻辱感会加剧。
敌国对战俘的人道对待: 如果敌国愿意遵循国际公约,善待战俘,那么被俘的风险和耻辱感可能会相对降低。

三、 战俘个人的行为与表现:

在被俘期间的行为: 这是区分“耻辱”和“英雄”的关键因素。
坚贞不屈,拒绝合作: 如果士兵在被俘后,坚守原则,拒绝向敌方提供任何信息,不与敌人合作,甚至积极抵抗(如试图逃跑),那么他们即使被俘,在返回后也会受到尊敬。他们的被俘被视为一种艰难的抵抗过程,而不是投降。
积极参与抵抗活动: 有些战俘甚至在被俘期间组织抵抗活动,或在获得机会后逃离并重返战场。这些行为无疑会让他们成为英雄。
与敌方合作,提供情报,甚至充当“傀儡”: 如果士兵在被俘后与敌方合作,提供了重要情报,或在敌方控制下成为宣传工具,那么他们的行为就会被视为叛国或不忠,被俘也就成为一种极大的耻辱。

返回后的表现:
勇于面对和承担: 回归的士兵如果能坦诚地面对自己的经历,并以积极的态度继续生活或为国家服务,通常会获得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沉默或否认: 有些士兵可能因为战争创伤或社会压力而选择沉默或否认自己的经历,这也会影响公众的看法。

四、 “英雄般对待”与“耻辱”的具体表现:

英雄般对待:
公开的表彰和庆祝: 举行隆重的欢迎仪式,授予奖章,媒体大肆报道其事迹。
社会地位的提升: 被视为民族英雄,受到广泛的尊敬和爱戴。
政府的优厚待遇: 提供优厚的退伍金、医疗保障、就业机会等。
象征意义的强调: 将他们描绘成国家意志的体现,激励后人。

被视为耻辱:
受到质疑和审查: 被怀疑不忠、懦弱甚至叛国,接受漫长而严苛的审查。
社会排斥和歧视: 被同事、邻居甚至家人冷漠对待,难以融入社会。
政治上的打压: 失去工作机会,被剥夺政治权利,甚至被监禁。
心理上的折磨: 长期背负愧疚感、羞耻感,难以摆脱战争阴影。

总结:

归根结底,一个国家士兵被俘虏是耻辱还是英雄,取决于历史文化价值观、政治宣传导向、军事道德标准以及战俘个人在被俘期间和归来后的行为表现。

耻辱感较重的情况通常出现在那些极度强调个人荣誉、勇于牺牲、视被俘为绝对失败的国家和文化中,也可能与政权的宣传策略有关,将战俘妖魔化。
英雄般对待的情况则更多地出现在那些强调国家整体利益、珍视士兵生命、将战俘的回归视为国家韧性体现的国家。同时,战俘在被俘期间的坚定意志和不屈精神是赢得英雄称号的关键。

在现代战争伦理和国际法框架下,虽然国家仍会鼓励士兵英勇作战,但对于在合法战争中被俘并受到人道对待的士兵,其被俘本身不应被绝对视为耻辱。然而,历史和文化传统的力量依然强大,不同国家对这一议题的解读和实践仍然存在显著差异。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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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题主你的意思很明白,又何必遮遮掩掩呢?这题目可以写得清楚点嘛,“为什么土共的士兵被俘会被当成耻辱,而美国的士兵被俘回来后会被当成英雄”。

首先,这问题是存在的,事实确实是你说的那样。

但是,几乎上面所有拿啥人性、文明来说事儿的,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因为大家的实力不在一个量级上,所以大家的底线不一样。

打个简单点的比方,你一个穷孩子,要跟营养丰富五大三粗的地主家的儿子打架抢地盘,赢了才能活下去,输了你就要饿死;而地主家地多,跟你抢这块地本来他就没法好好种,所以他就是打草搂个兔子的心。

你认为你们两个的底线能一样吗?

你的底线肯定是命都豁出去,由于先天身体的弱势,可能你连捏裆挖眼牙齿咬这种招数都使出来,哪怕死了都在所不惜。

而地主家的儿子家里钱多粮多生活幸福,人家命多金贵啊!他的底线肯定是能捞一把是一把,捞不了拉倒,命要紧。

然后两人打起来了,你能骂这穷孩子打架肮脏吗?

回到被俘军人待遇的问题上来,拿抗美援朝举例,在中美两国巨大的实力差距下,中国要获得活命的本钱,它对军人的要求肯定比美国要高上一个量级的,你必须要拿命去拼,否则你连活命的机会都没有。这样的前提下你宣传被俘有理,投降光荣,请问你拿什么去战胜武器装备实力比你强上数倍的对手?靠伟大的国际主义精神?

在没御寒装备的情况下趴雪地里埋伏,靠两只脚跑山路穿插去堵坐着四个轮子的对手,给养严重不足就着雪吃炒面,这里面任何一条,拿美爹地的标准来卡,都是极度不人性的,那怎么办?志愿军们集体跑美国去游行表达意愿,美爹地就把你要的和平和国境线都给你了?还是像某些国际主义人士说的那样,只要你和平而且信奉普世价值,美爹地会保护你的,还会好吃好喝地养着你?

为什么建国后的中国对待俘虏如此严厉,原因很简单,因为中国输不起,没有对俘虏的区别对待,就没法保证前线战场的全力以赴,在对手优势实力的重压之下,前线战场会变成一个一触即散的逃兵大集合;从另一个方面来说,没有这种区别对待,更没法给那些豁上了命为了中国的战士一个交代,人家豁上命拼了一个新中国,你本该用命去拼的,却极为聪明地回来了,享受到了成果,还受到了英雄般的待遇,这……公平吗?

哎哟我太激动以至于语言能力都不好了,还是把大牛的分析贴上来吧:

对此具体的看我们还可以对比一下180和189两个师的战场行为,志愿军被俘最多的是180师,180师是很多人是解放战争当中起义和战俘人员改编的,分散突围就基本上全师被俘,背后就是他们已经投降和被俘一次了,再我们有待俘虏的政策上投降不可耻!但是当时是内战,在国际战争、民族战争的标准是完全不同的,如果他们被俘不可耻,那么我们怎么看待当时也是分散抵抗的铁原大战志愿军?被俘的光荣了对于牺牲者又怎么评价?在第五次战役的溃败过程中,美军第1军率骑1师、美3师、美24师、美25师、加拿大皇家步兵旅、南韩第1师、南韩军第9师、南韩军陆战第1团共计近9万敌军,人数多且是美军最王牌的军队,以强大攻势重点突袭直逼铁原、涟川,志愿军后方基地受至严重威胁,并有志愿军主力被美军合围的迹象,为了我军重大战略利益,189师不怕牺牲第一线部队依托残余工事,顽强战斗,抗击了敌人多次冲击。以近9万多兵力人疯狂攻打不满1.4万人的189师,美军拥有各种火炮1300余门火炮180辆坦克,又有强大空军的支援,以每分钟4500余发炮弹狂炸铁原阵地。189师就是分散逐级抵抗,付出11029人伤亡,从师缩编为团、从团缩编为营、从营缩编成连、从连缩编成排、从排缩编成班…把几个班合并成一个班,几个战士合并成一个班,直到机关人员也补充到连队,即使这样,阵地往往打到最后一个人才失守,基本全部打光的,除了伤亡最大的189师,阻击的63军全军最后也只有不到3000人生还,63军军长也在那一次战斗当中身负重伤差点就牺牲了。189师具体的做法与180师分散兵力是一样的,因为只有分散在各个山头阵地,逼迫敌军不得不逐个占领,才能够达到拖延敌军,使得主力可以撤退和在后方组织起防线的作用,而在一个个小股兵力的山头阵地基本上都是要被打光和牺牲的。如果189师不是长征过来的队伍为班底把被俘视为最大的可耻,早就可以投降了!想一下同样在第五次战役的溃败当中,180师被俘多少人而189师剩下多少人?相比之下他们被俘不可耻吗?以他们苟全性命的偷生行为导致后来吃点苦,比起牺牲的那些人难道不是应该的?

最后贴个地址:

谁是谁非任评说:为什么对于战俘的宽容标准是不同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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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再加点内容:

1、这种对待被俘士兵的政策是随着力量差距的缩小逐渐和缓的,而不是打完仗马上就合上账本就这么过去的,所以别问为啥抗美援朝结束了干嘛还那样对待战俘,以及…话说战俘不都是战争结束才开始交换的吗?你们这意思跟既往不咎有何区别。

同时也应该看到,随着力量差距的缩小,对待被俘人员的政策在慢慢改观,至少收拾越南的时候情况好了很多不是吗?

2、道德帝们收了神通吧,都打仗了还人权,你们不但宋襄公,而且还“何不食肉糜”。

3、黑集体主义大可不必,一个国家要考虑的,必然是这个国家最大部分人群在很长一段时间之内的利益,为了某个人的某某权力而把整个国家都扔一边的,那不是政治家,是电影艺术工作者,拯救大兵片子不错,但是看看就行了,看把你那脑子洗得连怎么具体分析问题都不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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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军队的士兵,要被敌人俘虏后释放 会得到英雄般对待,我早就当俘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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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和东西方文化和战争发展史都是有关系的。

西方战争是从领主战争发展过来的,发动战争的是领主,战斗中失败被俘、被包围后被俘都是可以交赎金把人换回来的,所以中世纪以来,欧洲的战争打来打去,贵族死于战场或被俘后被杀害的很少。后来战争中优待被俘高级军官的行为可以视为这一传统的延续。

也因为这一传统,下令投降对于欧洲军官来说并不是一个难以接受的选择。

东方战争就残酷的多了,因为东方世界自古以来的战争就是以亡国灭种为目的的,诸葛亮七擒孟获毕竟只是个故事,长平的大坑才是俘虏们最常见的归宿。日本人对玉碎的追求可以看作这种东方战争哲学的一个缩影。

而二战时期,欧洲人因为一战把幻想都打掉了,所以实际上对于投降也是很看不起的,敦刻尔克撤退后被俘的人没人被当作英雄对待,被当作英雄对待的只有成功撤退的人;你听说过法国有谁是投降以后又在法兰西第四或者第五共和国能够被当作英雄对待的吗;希特勒听说保卢斯投降以后是怎么说的?

就算在美国,除了那几个被麦克阿瑟带去签字现场包装过的人,还有谁是被当作英雄对待的?

朝鲜战争被俘美军也没听说谁回国收到了英雄般的欢迎

越战貌似也没有吧?况且那时候反战情绪那么高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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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震宇

提醒我美军有战俘奖章,我查了一下,还真有,不过获奖条件是:“这种奖章用来授予所有在1917年4月6日后在武装冲突中被俘,且在被俘期间表现坚贞不屈的美军人员”

且在被俘期间表现坚贞不屈的美军人员

坚贞不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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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人大家都是贵族亲戚,打仗就算打输了屁事也没有,不存在一输了就把你整个民族屠光。美国反正从来没在本土打过仗,就算打输了回国猥琐发育一波回来接着干。

但东亚各国不一样,战争与国家整个民族利益捆绑,一旦打输了那就是全族被戮,一个不剩。所以说东亚的战争才是真正的全民族战争,别说歧视战俘,必要时屠杀战俘乃至种族灭绝都是完全合理的。

一个是名誉战,一个是生死战,作为东亚国家的士兵,你身后是整个祖国和民族。虽说被俘虏情非得已,但在饱受灭族恐惧的民众看来就算拉手雷同归于尽也绝不能乖乖的投降。

所谓的人性劣根性都特么胡扯,关键还是我们输不起。要是哪天苏联红军包围纽约,要屠光美利坚,你看看灯塔国还宣不宣传被俘光荣了?要是哪天阿拉伯奥斯曼再度崛起要对基督教世界种族灭绝,我估计西欧那帮白左们改口的比谁都快。


关于大家提出的印第安人问题,我想补充一下。首先,印第安人不是欧洲人,欧洲人犯不着手下留情。

其次,也是最关键的一点。美洲几千万印第安人貌似并不是被欧洲人直接屠戮的,而是死于天花等烈性传染病,他们对此几乎毫无抵抗力

而且,我想欧洲人一开始肯定是打算奴役而非屠杀的,结果没想到引进传染病后玩大发了,后来不得不费老大劲去非洲运黑奴了。

还有关于犹太人的问题我还要再补充一点,大家熟悉欧洲史的都知道,欧洲人,不论西欧还是东欧,从来都没有把犹太人当作欧洲人来看,他们都把犹太人当做外来人口看,跟自己压根没有任何亲戚同胞可言。

对于这帮外来者,还自己作死,当然人人都要把他们灭掉。更重要的是,一向保守的犹太人,自己也没把自己当成本地人看。法国人可以对英国人手下留情,甚至可以对德国人手下留情,但绝不会对犹太人手下留情。

别跟我提美国,美国实际上就是个犹太人国家,别问我为什么,大家自行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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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生存而战的,投降就是耻辱

为了生活而战的,投降可以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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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的欧洲,俘虏一样是不受人待见的。后来基督教文化兴起,欧洲思想以基督教文化为基准,我要讲的就是这个基准下跟这个话题相关的两点与其他文化不同的观点。

其一,就是赎罪理论。

在基督教文化中,最大的罪是人的原罪,而原罪通过基督的被钉十字架得到救赎。所以,世上没有什么罪是不能赎的。而世人对罪行的认定或许会有偏差冤假,上帝的认定是绝对无误的。

因此,事实上在欧洲文化中,“被俘”并不是“光荣”,被俘或投降依然是有罪行的,欧洲并不鼓励军人动辄投降或被俘。但可以认为,其被俘之后失去自由、生死操于敌手(当然现在社会要求交战双方尽量遵守公约保证战俘安全)、还可能被各种凌辱虐待,这跟罪犯被判刑关在监狱中一样,就是一种赎罪的过程。

到了那一天,这些服役期满的罪犯或者被释放的战俘,他们重新获得自由,就是赎完了罪,赎完了罪,自然就该获得跟普通人同样的生存环境,不应再被歧视。

(这种赎罪思想也是今天欧洲文化流行“废死”的根源,此处无关,简单一提。)

而非基督教文化则不是,罪没有什么叫做可以救赎的,罪是应该受到“惩罚”。

救赎是写错字,涂改掉重新写,错字没有了。惩罚是写错字一个大叉,旁边另外写,错字跟大叉依然存在。所以你如果在非基督教文化背景下犯了罪,服役期满出来,别想人家就把你当正常人看,绝对依然异样的眼光看你。

在现代社会,已经没有了上帝的救赎,单就社会价值来说,赎罪当然是支持废死,若罪赎了,命却没了,这样的罪赎来做什么?(在以前有上帝信仰时代,还可以说赎来上帝的救恩、天堂的大门,在已经政教分离推崇理性思考的现代,生命都没有了还赎什么)。惩罚则不然,因为惩罚,所以剥夺犯罪者的生命,是非常正常合理的,别说惩罚生命了,惩罚三族九族连坐都正常。儒家文化中最严重的是记入青史世世代代责骂,让你在岳飞墓前跪足三百年又三百年再三百年。

那么问题来了,你被外敌俘虏,你受到的惩罚在哪呢?外敌怎么虐待你或者善待你,都是外敌的事,我们自己的惩罚在哪呢?那还不就等你回来再来惩罚惩罚。(当然,在古代中国也有回来不惩罚的,甚至依然被委以重任,但这是被视为属于君王、上级的恩赐,而非视为合理应得)

这是非基督教文化的共同选择,不要说中国,一堆国家都一样。(当然现代社会基督教文化影响力日增,废死也好,反对惩罚观念也好,救赎观念也好,是日益广泛。)

第二个不同观点,就是忠诚的对象。


在中世纪时代,欧洲是没有民族国家的概念的,这些概念要到法国大革命前夕的启蒙时代才开始产生,那么中世纪时代欧洲的骑士们,忠诚的对象是什么呢?是上帝。


所以当时欧洲各国的骑士们,前赴后继参与十字军,跟萨拉森人(当时欧洲对亚非洲伊斯兰教徒的泛称)作战,然后被俘,各国依然会出赎金将他们赎回来,重新又拿起武器再跟萨拉森人作战。

这是因为他们没有背叛上帝,即使他们被俘之后遭受各种虐待,从肉体到心灵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摧残(甚至会故意被鸡奸……),但只要他们没有背叛上帝,没有背叛信仰,他们依然是上帝忠诚的仆人,各基督教国家就有责任去营救回他们。但,你试试背叛上帝,改宗伊斯兰教试试?你最好别回来,宗教裁判所在等你来点天灯。如果没有背叛上帝,那当然值得骄傲,被异教徒如此凌辱,依然能够坚持信仰的坚定,这不是屈辱,这是光荣。

我发现我写文章特喜欢跑题说题外话,这是病,没得治。言归正传……言归题外话正传,有一段时间,欧洲那些移民到美洲的乡巴佬后裔们羡慕留在欧洲的贵族,所以在二战后一段时间非常流行各种骑士题材,但他们又不太懂得骑士文化,正在此时,日本文化趁虚而入,把日本的“武士”形像改造成欧洲的“骑士”形像,在美国市场大流行,让美国人以为骑士就是跟武士差不多,有个主君,然后为了主君出生入死,动辄就主辱臣死、杀身成仁、不甘受辱、以血洗耻、非要报复…………并且因为美国文化的强大(美国文化的内容很匮乏,但工具——电影、小说、音乐等很强大)而影响全世界,最终变成美国工具宣传日本意识。

后来法国特意发起一场“骑士正名运动”来保护文化,拒绝外来的歪曲影响。(题外话的题外话,“文化入侵”一词就是法国人提出的,后来在1995年,也正是法国的首倡,在世贸谈判中提出“文化例外”原则——文化产品有其特殊性,不能与其他商品等同起来任其自由流通。200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投票,除美国等2票反对4票弃权外,其他各国一致同意,自此文化例外原则成为国际公约。)

题外话真的太多了……总之,在基督教文化中,国家民族之上还有一位上帝的存在,上帝才是公义的代表,才是最终的审判者,而离弃一国投靠另一国简直不算什么,良臣择主良禽择木,别择了伊斯兰主动投靠就行。

到了理性的现代,上帝隐去,位置就被一批称为“普世价值”的事物所占据(当然,到底是民主为主、自由为主、人权为主、当地民意为主……就还有得争,还没有个定论。)

被他国俘虏,不要背叛这些“普世价值”,譬如说不要出来替朝鲜金氏王朝大声叫好,那么社会的接受度还是很高的。如果被俘了之后出来替金氏王朝叫好的话,那记得回来第一件事就是赶紧宣布那是被迫的、不是真心话,否则的话,想回来还当英雄?不知道“千夫所指、无病而死”的道德杀人法吗?


在非基督教文化中,国家当然可以不是最高,譬如到现在,北非中东中亚很多地方,从利比亚到叙利亚伊拉克阿富汗的变天跟内战,其实质都是当地部落与部落之间、教派与教派的夺权。而在东方,由于早就形成大一统帝国,国家观念才是高居第一位的,再不是春秋战国时代那种君择臣、臣亦择君的思想。可以说,在东方传统上,国家民族就是普世价值。就是诸多利益中的宪法。美国再自由也不能给你违宪,所有国家都一样。违背了最高价值观,就跟背叛了上帝一样,想当英雄?重新投胎比较快啦。(当然,所有国家的最高价值都会改变,就如上帝也被隐去,位置换成别的一样。)

其实引申来说,东亚、西欧,都有比较鲜明的特征,而美国在文化上是个四不像。所以好莱坞的电影中,虽然有鼓励逆境作战、被俘依然不失本心的精神,但同样也有学来的故意渲染别人残暴、对待俘虏穷凶极恶、来宣传千万不要被俘的思想。总之就还是个大杂烩啦,这个市场,有能力就去抢吧,挂美国羊头卖中日韩狗肉正当其时呀。

回到题主的问题中来(总算跑题回来了),所以很明显的,如何对待是一种文化上的不同,而同种文化中,又会根据具体的情况而有不同的结局,就算是同种情况,都会根据不同的历史时期而有不同的待遇,就算是同个历史时期,也会因为评价者所认同的最基本价值观不同而有不同的观点。一竹杠打倒全船人,说是某国怎样某国又怎样,是没有意义也是没有道理的。没有必要一下子就跳到人权、体制等问题上,甚至说到反“道德帝”或者反“国家意志”这种程度来。从根源来分析,就是都好正常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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