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不卖人设的偶像
人类天生需要偶像,不是你说不要就能不要的
如果我们没有偶像,年轻人也会粉很多老外,到时候问题更大
所以不光需要偶像,还要有更多偶像
但是偶像不能局限在娱乐圈,必须扩大范围
都说摸着鹰酱过河,美国也不是只有娱乐圈明星,而且还很注意全球输出偶像
比如体育明星就一大堆
如果没有乔丹,耐克根本不可能全球收割
还有政界偶像,文学偶像,科技偶像等等
我们的偶像凭什么要比美国少?凭什么我们的输出不够?
大刘就是能输出全球的偶像,我们应该有更多的大刘
你只要不卖人设,偶像的塌房几率就小很多,即使塌了,也还有很多重启的机会
比如大刘要是出轨,就不算什么大事儿,别违法就行
可是现在的偶像产业都在一群资本手里
他们为了容易操控,专门找啥啥都不行的人使劲包装,然后流水线偶像
这不就是垃圾偶像吗?
塌房才是正常的,不塌就说明观众傻了
要给真正有天赋的人机会,把占着茅坑不拉屎的清扫出去
泱泱中华还能少了几个偶像?
还要各行各业都有成名的机会,干嘛非要唱歌跳舞呢
当年时传祥掏大粪都能做全民偶像,今天为什么不行
说到底还是要给大家机会
舞台足够多,偶像自然有
现在的问题不在于偶像塌房,在舞台太少,还被他们霸占着
拒绝任何形式的偶像崇拜。
就这么简单。
圣经里造“偶像”的,都被石头砸死了。
历史书里也一再重申,不要对任何人进行偶像崇拜。
怎么就学不会呢,愣是要开倒车,显得很聪明吗?
对任何人任何事都要辩证去看,要批评和自我批评,而不是崇拜。
偶像这个词本身就带有盲目性。
一但成了偶像,就会加上很多不存在的光环,这个人也就不真实了,这就破坏了人的正常的判断力。
实事求是的理念之下,根本不会存在偶像。
你可以寻找榜样,寻找导师,总归三人行,必有我师。
善者从之,恶者改之,何必洗脑造偶像呢。
问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偶像?这样的问题就像是问你吸毒要什么类型的一样,一开始路就错了。
我觉得很明确:看作品,不看人。
说句难听的,哪天六小龄童给人社死了,电视台就彻底不播西游记了?
断绝出镜,减少人气,降低收入。这些手段虽然合理,但前提是出镜必然有于理不合的回报。再说句难听的,哪怕失德艺人走穴混口饭吃,这一口饭也就跟普通打工人的报酬仿上仿下,放他一条活路又何妨?
要实现这样的前提,就得严格限制爱豆giegie们的收入,限薪不可能,那课税能不能彻底点?
课税真能到位,有一举多得之效:避免群众对演艺圈产生基于其收入水平的盲目崇拜、减少演员片酬支出从而提高制作投入、提高国家税收、强化政府对娱乐圈的控制力。
如能到位,那么再对群众加以引导:角色与演员个人分开。容嬷嬷是个恶婆婆,但李明启是个慈祥老太太。演员在现实里做了坏事,不影响剧和电影的上映。
同时,进一步对有些模糊地带进行讨论、立法,如果要对某个演员社死处理的话,犯什么事要处理,这哥们心情不好为了发泄压力,没招妓没沾毒但花式虐待小动物,要不要处理,如果其虐待的不是萌宠类动物而是自己抓的耗子那要不要处理;处理到什么地步为止,是一辈子不给ta出镜机会了还是他的作品几年内不能上映;再或者,不做处理完全交给市场,可行否?
类似这样的问题规范化,落实到纸面,统一好道德标准,才能实现把作品和人分开。不然的话一旦上纲上线那扯不清,对市场造成了损失,对社会道德标准不明确。
我觉得唯一值得终生封杀的,是沾毒。这是对不起国家对不起社会的行为,并且沾毒的人一辈子脑神经都被改变、被毒品绑架,已经做不回正常人,群众没法相信这个人还能回头了。
以沾毒为最高标准,往下的话处罚应该分级。要不然,出点啥事全部封杀,难不成明星有的家务事跟沾毒一样严重?
道德不能一味地追求拔高,追求上纲上线。明星爱豆里好好读书的也是少数,不是每个演员都极有素质的,社会不应该把这个行当拔高到他们无法承受的地步:人家吸个烟还要被舆论闹腾,扯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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