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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正文
感觉这种行为背后,似乎是一种片面化的“二分法”在作怪。
这里的“二分法”需要和真正的二分法进行区分。真正的二分法是一种辩证的方法论,要求把握矛盾的两个方面以及双方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反对只看到矛盾的一个方面而忽视另一个方面,只看到斗争而忽略统一。
然而片面化的“二分法”却建立在高中哲学意义上的“形而上学”思维上,用片面、孤立、静止的方式看问题,只看到矛盾的对立性而看不到矛盾的统一性,看待事物非黑即白,非此即彼,非好即坏,非友即敌。
有些人在看待文化的时候,也陷入了片面化的“二分法”之中。在他们看来,不同文化之间的关系是完全对立的,是有我无他的。他们认为一个人只能属于一种文化,如果他同时接触了其他文化,就意味着他背叛、脱离了之前的文化,比如“过洋节就是抛弃传统节日,就是抛弃传统文化”之类的说法
他们不理解文化的多样性居然可以发生在个体身上,也不理解个体对其他不同文化的接触,居然不一定会妨碍他对本社群文化的认同,换句话说,一个人为他自己的文化而感到自豪万分的同时,也可以同时去品味其他不同的文化。保护自己的文化传统,与吸收其他文化的优秀精华这两件事,也是可以并行不悖的;禁止了“洋节”,也不等于传统节日一定会复兴。
有趣的是,持这一观点的人尽管一再强调文化的对立,有时却不太分得清那些“对立”着的文化之间的界限,有时还会把一些文化表象当作文化本身,并将这些表象当作评判文化归属的唯一标准,甚至上升到民族主义的高度加以过度解读,比如“不认同/支持xxx就是逆向民族主义”之类的言论。
也许有人会说:“我们抵制西方节日是因为我们不需要它们。”然而“不需要”并不等于“必须禁止”,如果说一件东西“不需要”,最多意味着它存在的价值不大,不等于它没有存在的价值。
我们看待不同的文化,不宜妄自菲薄——一味贬低自己抬高别人,也不宜妄自尊大——一味贬低别人抬高自己,而是在充分而客观地认识到我们传统文化的优缺点之后,仍然确信它是世界上最优秀的文化之一,并且以此为依托与其他文化包容互鉴,共同进步。
补充一句,在讨论“过不过圣诞节”的时候,我们应该先搞清楚什么叫做“过圣诞节”,“过圣诞节”的标准到底是什么?
是必须去教堂履行宗教仪式才能算过节;还是人们借着热闹的氛围聚个餐,互相发个“圣诞快乐”的微信也等于过节?我相信这个问题没有统一的答案,因为“圣诞节”在人们的心目中有着不一样的内涵,有的具有宗教意义,有的显然与宗教信仰没什么关系。
就我个人而言,我其实有比别人更充分的理由抵制圣诞节,但我选择不抵制,尽管我不会去过宗教意义上的圣诞节,但我仍然可以在平安夜或圣诞节当天带上媳妇儿叫上朋友下下馆子聚聚餐,这不会影响我对中华民族传统节日的认同。我过不过圣诞节是我的事,但我尊重别人以他们所喜欢的任何方式过这个节日或者度过这一天的权利,并祝过圣诞节的朋友们圣诞快乐。
我们不如看看被一些人扣上“宗教极端”大帽子的巴勒斯坦约旦河西岸地区(那里其实挺世俗的)是怎么过圣诞节的:
顺便吐个槽,一些分不清巴勒斯坦巴基斯坦、分不清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带,甚至连阿拉伯文和希伯来文都分不清的朋友,聊起巴勒斯坦来竟比我这个几乎去过约旦河西岸所有城市的阿语狗还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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