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有意义才可贵,不然与行尸走肉何异?
看看那些自杀者不一样视死如归吗?为何没赢来尊敬?
所以可贵而尊敬的其实不是生命,是意义,是被给予或自生的伟大坚韧意义。
个人感觉,“视死如归”及“贪生怕死”本身並不值得尊敬或鄙视,这只是种态度、一种选择,值得尊敬或鄙视的是作选择的目的。
军人上战场保家卫囯、警察抓捕罪犯、救灾人员不怕危险,这些视死如归是值得尊敬的,而抗不住压力、受到情伤的人自杀,或者值得同情、理解、但不值得尊敬。
若有一侦察兵在危机时刻跳跑,只为将关键情報送回,让更多的战友不用送在,这种“贪生怕死”我想是值得尊重的,他活下来必然会遭到部分道德遣责甚至会被记恨,但他挽救了更多的生命,他用自己的“生”来换更多人的“生”,反之,若有人一遇危机,直接把队友推出去挡枪而自己跑掉了,这种贪生怕死或许可以理解,但绝对值得鄙视,因为他是用他人的“死”来换自已一个人的“生”。
文笔不好,写的很乱,以上只是个人观点
英雄视死如归,为了多数人;懦夫贪生怕死,是只为了自己。
两者本质上都认同生命宝贵,但是区别在于是否自私。所以鄙视懦夫不是否定生命宝贵,而是鄙视人性的自私。
我认为是补充材料论证过程有问题。
人们既然尊敬视死如归的英雄,就说明这些人知道生命的宝贵,那么既然知道生命宝贵,又怎么能去鄙视贪生怕死的人?或者,如果非要鄙视贪生怕死的人,就等于是承认生命不重要,那既然生命不重要,视死如归又有什么了不起?所以这两种观点不能出现在同一个人身上,否则就是自相矛盾。
视死如归释义:
把死看得好像回家一样。形容为了正义的事业,不怕死。《吕氏春秋·勿躬》:“三军之士,视死如归。” 归:回家。
这些英雄是为了一个“事业”,才不怕死。事业比生命更可贵。所以,生命不是最可贵的。不然,怎么会舍生取义,抛弃生命?
反过来,贪生怕死,才是认为生命最宝贵。为了生命舍弃一切。这也是生物本能。
鄙视贪生怕死,是鄙视其没有“事业”观。而不是认为生命不重要。
尊敬视死如归,和鄙视贪生怕死,论证中没抓住事业和生命的关系,没有体现出其必然联系。
当然,英雄和懦夫,倒是相对的。视死如归不一定都是英雄,贪生怕死不都是懦夫。
说得太好了,
啪,“我尊重打你左脸的右手”;
啪,“我也不鄙视打你右脸的左手”。
其实真正的问题在于:
尊敬与鄙视,
视死如归与贪生怕死,
都不是二元状态。。。
评论里提到的场景是被敌人捕后,认为视死如归与贪生怕死是非此既彼的二元状态。
但尊敬与鄙视不是二元状态。而且态度不是因果关系,不是因为尊敬了一方,就不该鄙视。而是行为有其它条件:胁迫。
法律上对胁迫犯罪是可以减免处罚的。
2. 实际上还不是二元状态。
因为招供也可以分批招供,由次向主招。拖延时间,给己方争取改错时间。当年军统对高级特工就有拖两天后全盘招供,不算叛变。
这么说吧:抗战时期,你可以因为贪生怕死不敢参加腐败无能的国军,或者是伟大的中国工农红军。但是贪生怕死并不是你投靠日本鬼子,卖国求荣的借口。
或者说,你可以选择投敌叛变以外的所有选项。唯独汉奸不可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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