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得分两方面,对创作而言,的确有可能损害对文字的灵性(如果有),使作品充满匠气,而且这种损害很可能是不可逆的;但对阅读而言,却能够提供更多元的理解角度。
很多人误以为文学理论是一种“善后工作”。实际上,文学理论的本质是一种思想,它自带一种思维方式和评价体系。某种意义上而言,你采用哪种文学理论去解读,就会读出什么。我们看,最经典的文学理论和批评,如结构主义、马克思主义、精神分析、形式主义、原型批评等等,它们都有完整系统的思想后盾,有些甚至一开始跟文学没什么关系。
如果我们把作品比作铁水,那么文学理论就是一种模具,你用什么模具去盛这铁水,它就会呈现出什么。也就是说,很多文学理论并非对作品形而上式的提炼,而是对作品的求证。
我们绝大多数人是没什么思想的,更谈不上完整系统的评价体系,几乎所有人都在用他人的脑袋在思考。在这种情况下,你每掌握一种文学理论,就相当于多了一种视角,所看到的内容也就更多,这里没有对错之分。这对阅读而言,是百利而无一害的事。
但是,对创作而言,可能就不是这样了。因为一旦养成“分析癖”,就会情不自禁地用这种方法创作,变成用模具炼铁水,概念先行,变成所谓的深刻,实际上却是高不成低不就。
不讳言地说,某些纯文学作家走的就是这条路,他们的处女座都很自然灵动,技巧上未必臻善,但可谓题主所说的灵性。越往后越受变味,就像冯小刚曾说的,似乎总得找点形而上的东西做作品的支点,否则自己都不好意思。极端了,就会变成某些作家的大作(不举例是不想争论),文字背后似乎总有一张作者的大脸,不厌其烦地叨扰:“你看我这技巧,你看我这处理,这是荒诞主义,你看出来了吗?哎呀,你们快来解读我呀,我很深刻的。”
当然,这种事因人而异,这种创作方式不代表他作品不好,但确实没灵气,徒有匠气。
做一个不恰当的类比,近体诗讲格律,但是从格律确立开始,诗人就有一个台阶:若有佳句,出律也无妨。再不济,我不写律诗,写古体诗去了。但是,古人为什么还要在孩童时强调声律启蒙呢?很明显,千古佳句不常有,但是,你按照这个格式去写,声律、对仗就都齐全,最次,你也能占个形式美。
文学理论在某种程度上就可以看成是一种格律(很不恰当),就是说,你按照理论写,不会差到没谱。但你不是歌言志,不是天然去雕饰。
据传,毕加索说过这样一句话:我十几岁就能画得跟拉斐尔一样,但我用一生学习孩童画画。
是孩童的画太慢了吗?显然不是,难得是那种无拘无束、从心所欲的创作态度。所谓受到理论的禁锢,实质上就是一提笔,满腹顾虑,我能不能这样写?我算什么流派?我用什么技巧?文学史上有相似题材了,我还写吗?
也就是说,文学理论并不会使你丧失对文字的自然感受,或曰灵性,而是使你畏首畏尾,匠心太重。
但这里就另有一个问题了,文字灵性这东西,是不是所有人都有?如果不是,那么,光有无拘无束的态度就会变成瞎写,那大家在有一定阅读积累后,看看文学理论,不是坏事;如果是,那真是人类之大幸。
但无论对读者还是作者而言,读原著都是最重要的。读者与原著,应该先结婚后恋爱,用不着通过理论中介先眉来眼去,翻了对方的老底再决定结不结。
个人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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