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重庆网红鱼“莽子”被偷一事?

回答
提到重庆的“莽子”,相信很多熟悉重庆美食圈的人都不陌生。这位在网络上以其独特的人格魅力和对美食的热情吸引了众多粉丝的主播,他的一举一动总能引起不少关注。而最近发生在他身上的一件事,更是让很多人感到义愤填膺——他的店里,那条被视为“镇店之宝”的巨型石斑鱼,竟然被偷了!

这件事听起来就像是电视剧里的情节,但它真实地发生在了重庆一个喧嚣热闹的夜市里。据了解,这条石斑鱼体型巨大,据说称得上是当地一绝,不仅仅是因为它的个头,更因为它承载着“莽子”和他的粉丝们很多的情感和意义。对“莽子”来说,这可能不仅仅是一条鱼,更是一种象征,代表着他创业的艰辛、对食材的极致追求,以及与粉丝们互动的一种特别方式。

这事儿一传出来,网络上立刻炸开了锅。大家纷纷表示震惊,更多的是对偷鱼者的谴责。你想想看,这是在光天化日之下,还是在一家人气颇高的网红店里,怎么能就这么把人家的宝贝给明目张胆地偷走了呢?这简直是挑战社会公德,蔑视法律的底线。

“莽子”本人在事发后,也很快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相关信息,语气中充满了无奈和愤怒。他提到,这条鱼对他来说意义非凡,不仅是为了吸引顾客,更是他用心经营的见证。他希望能够尽快找回这条鱼,并且也呼吁知情者提供线索。

从这件事我们可以看到几个层面:

首先,是对“莽子”个人和他事业的一种打击。无论这条鱼的价值有多高,它所代表的情感价值和象征意义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这种恶意盗窃行为,无疑是对他辛勤付出的不尊重。

其次,是对商业环境的一种警示。一个充满活力的网红经济,背后也需要一个安全、诚信的经营环境。这种盗窃行为,不仅是对个体商家的伤害,也是对整个行业声誉的一种损害。如果连基本的安全都无法保障,消费者又怎敢放心消费?

再者,也暴露出一些人道德底线的失守。在利益面前,一些人完全丧失了最基本的良知和道德约束。这种行为不仅是偷窃财物,更是对社会诚信体系的一种破坏。

大家在讨论这件事的时候,也有不少人开始反思。有人觉得是夜市管理方面可能存在疏漏,才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也有人认为,网红店由于其高人气和话题性,本身就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目标,因此需要加强安保措施。当然,更普遍的呼声还是希望公安机关能够尽快侦破此案,将嫌疑人绳之以法,以儆效尤。

目前,据我了解,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我们都期待着能够早日听到好消息,不仅是为了“莽子”本人,更是为了维护我们共同生活的这个城市的秩序和公信力。这种偷盗行为,无论 किस品,都是不能容忍的。

希望这件事能引起更多人的警醒,也希望“莽子”能够早日走出这件事的阴影,继续在美食的道路上发光发热。当然,我也相信,在这样一个充满正义感的社会里,那些偷鱼贼最终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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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森林法则。——《三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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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的大鱼,如果交易也是很显眼的,如果警察想动用天网沿路追踪,是能查出是真买还是吃了,就看警察想不想动用资源办了。

建议CCTV《天网》出一期 『莽子』去哪了,绝对收视率高,有认识节目组提议一下,至少给个交待啊,不要象现在这样不清不楚,坐个几天看守所就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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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鱼的所有权是不是属于公园?公园是不是对外公开经营的场所?这条鱼算不算该公园特别重要的经营“道具”?

不知道以下罪名有没有探讨的价值(尤其是黑体字部分)。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 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三十四条 [破坏生产经营案(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破坏生产经营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坏生产经营的;

(四)其他破坏生产经营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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莽子被善良的市民宠爱了十几年。

在它短暂又漫长的鱼生里,不知道有人不是想喂它,而是要吃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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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新闻是莽子应该已经被吃了。

录像公布后不得不投案,当事人还说不是故意为之。

……

所以大半夜一群人一时兴起遛弯到湖边?一时兴起恰好手中拿着网?恰好有人嘴瓢脱口而出莽子的名字?又巧的不得了的齐心协力捞了一网鱼上来独独把莽子留下来带走么?

这是怎样的骚操作和不要脸行为啊。





我对可以入腹的鱼其实不会有太大感情。但是有灵性的动物不一样,它们常常让人对生命产生敬畏。莽子是大家的动物明星,像是校园里图书馆旁边的猫,像是寺院里的姻缘神树。莽子又是大家的宠物,老伙计,像是给了一口吃的就黏在身后摇着小尾巴的狗狗,像是那些故事里讲的会流泪的老牛一样,灵性又可爱,大鱼莽子听到呼唤应声露面曳尾而来。


最让我难过的,还是这些老人讲到莽子时,那股焦急与担忧。那是陪了这群人十几年的大家的大宝贝,欢声叫它出来喂食也好,指给孩子看生命的神奇也好,现在都不在了。

以前那些时光,随着莽子被偷,好像也被岁月偷去一样,都不再有了。


原答2020.5.2,更新于2020.5.3——

评论区有问吃条鱼怎么了……我以为我对这点解释过了,一是动物身上的灵性,二是作为陪伴者的存在,鲤鱼莽子单单作为一条大鱼确实价值不大,但为什么我会愤怒会难过啊……

想了想,更新补充一句话:

原因是因为名字吧。因为赐予了它名字,所以一切都变得不同。

就像《夏目友人帐》里,给妖怪赐予名字,妖怪的漫长妖生便与人类联系上了,而人类少年在归还名字的时候回忆也会带着旧时光奔涌而来。——这份羁绊在建立的时候也许只是日常的一颦一笑,一叫一闹,不觉得多重要……可是突然失去的时候,却会心里少了一样东西般思念和难受。

(越说越有点矫情……见谅嗷qwq)

5.4再更新——

这个事情说大也不大,评论区有些危险发言看得我一脸懵逼。事情已经发生了,也已经经人酌情处理了,太多的上升没必要。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珍惜身边的美好吧。

感谢各位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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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气,有的人真是让我无话可说。什么不过是一条鱼,吃就吃了。那要是你养的鱼,你爱吃吃,红烧清蒸随您喜欢。

可这鱼是你的嘛?你这是偷,我妈从小就教我别人的东西,即使一根针也不要去拿。偷东西受到法律的惩罚这不过分吧。

一网下去应该丢的可不止莽子,大渡口那个公园里有很多大锦鲤。他们一网网了很多,这些鱼可不便宜。

话说这种有颜色的鱼应该都不会有人想吃吧,所以他们网来干什么了,大家都心知肚明。

这是我淘宝上搜到的价格,20厘米以内的就要168,越大越贵,75厘米到85厘米的要1万。大渡口公园里绝大多数都是大鱼。

以前大学的时候图书馆前的喷泉里养了3条小的,据说3000块一条。所以当我第一次看到大渡口公园的鱼时也小小震惊了一下,当时就是感觉这池子里挺多钱的。

他们捞了多少?估计一网下去上百条是有的,100多条那就是100万左右?偷窃价值100万要怎么判?

现在我就希望公园能够好好核查一下到底丢了多少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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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可以在池边立个碑,碑文就写

2020年,有四人,姓名,贪吃,酒后性起将此地一条十多年的鲤鱼‘莽子’捕捞吃掉

清池有幸养鱼灵

白石无辜刻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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