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重庆「 30 日离婚冷静期」实施一周年,离婚率下降 44% ,5 万余对夫妻撤回离婚?

回答
重庆实施离婚冷静期一年,离婚率下降44%,5万余对夫妻撤回离婚,这一现象引发了广泛关注和深入讨论。我们可以从多个角度来审视这一结果,并尝试对其背后的原因和影响进行详细的解读。

核心数据解读与初步观察:

首先,数据本身非常直观且具有冲击力:

离婚率下降44%: 这是最显著的成果。这意味着在实施冷静期之前,原本有相当一部分夫妻在离婚登记时选择暂时搁置了离婚的想法。
5万余对夫妻撤回离婚: 这个数字直接印证了离婚率下降并非简单的数据波动,而是有相当一部分已经走到离婚登记阶段的夫妻,在冷静期内主动放弃了离婚申请。

从这些数字上看,重庆的离婚冷静期似乎达到了其预期的目标——减少冲动性离婚,并给夫妻双方留出反思和挽回感情的时间。

深入分析离婚率下降的可能原因:

1. 冷静期的“物理隔离”与情绪缓冲:
时间的力量: 离婚冷静期最直接的作用就是强制性地给夫妻双方增加了一个思考和处理问题的缓冲期。在离婚登记处办理完手续,理论上很快就能拿到离婚证。但有了30天的冷静期,意味着即便在登记处,离婚也不是“即时生效”的。
情绪的降温: 很多夫妻在走到离婚登记这一步时,往往是矛盾激化、情绪失控的时刻。30天的冷静期为他们提供了“冷静”下来的机会。在这段时间里,原本激烈的情绪可能会逐渐平复,一些冲动下的决定可能会被重新审视。
反思与沟通的机会: 在冷静期内,夫妻双方有了更多的时间去思考离婚的原因、后果,以及是否还有挽回的可能。这可能促使他们重新审视婚姻中的问题,并尝试进行更深入的沟通和协商。

2. 制度设计的引导作用:
流程的复杂化: 虽然“冷静期”的法律条文本身很简单,但在实际操作中,它增加了离婚登记的流程复杂度。申请、等待、提交材料等一系列步骤,本身就在一定程度上设置了障碍,让原本一腔孤勇要离婚的人需要多花一份心思和精力。
强调婚姻的严肃性: 离婚冷静期制度本身传达了一种信号:婚姻是一项严肃的决定,离婚不是儿戏。这种制度层面的强调,可能会让一些原本抱着“试试看”心态的夫妻,重新审视他们对婚姻的态度。

3. 撤回离婚的可能情境:
情感的回转: 在冷静期内,夫妻双方可能通过沟通、冷处理或外部帮助(如家庭咨询),找到了解决矛盾的方法,感情得以修复,从而决定不再离婚。
权衡利弊的考虑: 离婚不仅仅是感情问题,还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社会关系等一系列现实问题。在冷静期内,夫妻双方可能会更全面地权衡离婚的利弊,发现离婚的成本和难度比想象中更高,或者意识到现有的婚姻模式虽然不完美,但维持现状可能比离婚更符合双方的利益。
外部压力的影响: 家庭长辈、亲朋好友等在冷静期内可能会进行劝解和调解,这种外部的积极干预也可能促使夫妻双方放弃离婚念头。
经济或程序上的顾虑: 比如,在某些情况下,离婚可能涉及房产的分割或过户,这些程序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冷静期内也为处理这些问题留出了空间,但更多情况下,撤回离婚可能是因为他们觉得“没必要再走这个流程了”。

4. 统计数据的局限性与反思:
撤回不等于和好: 必须强调的是,“撤回离婚申请”并不等同于夫妻和好如初,也未必意味着他们解决了婚姻中的根本问题。有些夫妻可能只是暂时搁置了离婚的念头,婚姻的潜在危机依然存在。
“无效离婚”的抑制: 冷静期可能有效抑制了那些由于一时冲动、家庭纠纷、经济压力等原因导致的“无效离婚”或“试探性离婚”,但对于婚姻中确实存在严重且无法挽回问题的夫妻,冷静期只是增加了他们的阻碍。
数据可能存在“伪下降”: 一些夫妻可能只是因为不愿经历冷静期的麻烦,选择暂时放弃离婚,或者将离婚诉诸法律程序(如果法律允许的话),而没有在民政部门完成登记。这部分数据并未包含在“撤回离婚”的范畴内,但理论上也会影响民政部门的离婚登记数据。不过,在重庆的语境下,主要是指民政登记的离婚。

潜在的争议与挑战:

尽管数据看起来“漂亮”,但离婚冷静期也伴随着一些争议和挑战:

1. 对“必须离婚”人群的阻碍: 对于那些婚姻中存在家暴、恶性冲突、严重精神虐待等情况的夫妻,30天的冷静期可能是一种煎熬和危险。他们可能迫切需要通过离婚来摆脱困境,而冷静期会让他们在危险环境中多停留一段时间。
“离婚不是那么容易的”的负面解读: 对于一些人来说,离婚冷静期可能被理解为国家在“干涉婚姻自由”或“阻碍离婚”。他们可能会认为,既然两个人已经决定分开,政府就不应该设置额外的障碍。
法律程序的变通: 在离婚冷静期制度下,如果一方坚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是否会有人选择通过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流程通常比民政登记更为复杂和漫长,这可能会成为一种“绕过”冷静期的方式,但也增加了离婚的难度和成本。

2. 对已解决问题的夫妻而言的“形式主义”: 对于那些经过深思熟虑,双方已经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的离婚协议的夫妻,冷静期可能显得有些多余,甚至是一种形式主义的拖延。

3. 对婚姻关系的长期影响:
“僵尸婚姻”的增加? 冷静期是否会催生更多“貌合神离”的婚姻,即夫妻双方因为各种原因选择不离婚,但婚姻质量并未得到实质性改善,反而成为一种“僵尸婚姻”?
对女性权益的影响: 一些观点认为,在一些不平等的婚姻关系中,女性可能在经济或社会地位上处于弱势,离婚冷静期可能会让她们在不理想的环境中继续忍耐。

4. 地区差异性与普适性:
重庆模式能否复制? 重庆作为直辖市,其社会结构、文化背景和经济发展水平可能与其他地区存在差异。离婚冷静期在其他地区的实施效果是否会如出一辙,还需要进一步观察。
全国推广的考量: 自2021年《民法典》实施以来,全国范围内已普遍实行离婚冷静期制度。重庆的数据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参考样本,可以帮助评估该制度的实际效果,但也要考虑到不同地区婚姻问题的具体表现和解决方式。

总结与展望:

重庆“30日离婚冷静期”实施一周年,离婚率下降44%、5万余对夫妻撤回离婚的数据,无疑表明该制度在抑制冲动性离婚、提供反思时间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这在一定程度上回应了社会对婚姻稳定性的关切。

然而,我们不能仅凭这组数据就断言离婚冷静期是一个完美无缺的制度。它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婚姻的“缓冲器”,但同时也可能成为一些真正需要摆脱困境的人的“阻碍器”。

未来的关键在于:

区分“挽回”与“拖延”: 如何在制度设计上,更好地引导那些有挽回意愿的夫妻,同时又能为那些确需离婚的群体提供更便捷和安全的通道。
配套措施的完善: 离婚冷静期需要与婚前咨询、婚姻家庭辅导、家暴危机干预等配套服务相结合,才能更好地发挥其积极作用。
持续的观察与评估: 对离婚冷静期制度的长期效果需要持续的跟踪和多维度的评估,包括对婚姻质量、家庭幸福感、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影响,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和完善。

总而言之,重庆离婚冷静期一年来的数据,是一把双刃剑,既有积极的信号,也提示了潜在的挑战。我们需要以更审慎和全面的视角来理解和评价这一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其最优化的实现方式。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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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冷静期不是1个月,而是20年,那么我估计离婚率会下降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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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完全不能离婚,离婚率还能再下降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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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这一年的案例,撤回离婚,大多数因为冷静期期间,一方不同意离婚了。另一方只能通过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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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知识:只有协议离婚才有冷静期。一般恐婚的恐的是诉讼离婚的原因,跟协议离婚的没啥关系,所以别瞎恐。

瞎恐瞎共情是很多无中生有的问题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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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息讼的司法传统,反映了中华民族重和谐和睦的民族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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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知乎上引用的统计数据的问题,十题有十题都有逻辑问题。

你看到的是

1,实施了离婚冷静期政策

2,同时期离婚的撤回率很高,很多人不离婚了。

所以我想请问一下题主,你从哪里看出这两者是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呢?

我再给你一个信息,之前所谓的离婚率高,当中有很大一部份人是为了规避买房的限制去的,在离婚冷静期政策实施的这段时间内,我们国家一方面很多地方宣布了离婚后3年以上才能享受单身相关的买房政策,也就是要向前追溯三年来查买房资格。另一方面,由于二手房的限贷限购,很多地方的房买不了。

也就是很多人本来离婚为了买房,现在因为政策变化买房不行了,所以撤回也就很正常了。所以你知道44%的下降中,有多少是因为离婚冷静期,又有多少是因为买房政策改变了呢?

所以两个事情有时间上的先后顺序,未见得就必然有逻辑上的因果关系。不要过于激动地去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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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有两种形式,除了协议离婚,还有诉讼离婚。

民政部的数据并没有多少说服力,还要统计一下2020年和2021年重庆诉讼离婚数量,才能得出结果。

如果诉讼离婚数量飙升,那只能说明,民政部将离婚申请人拒之门外,推向了法院。

如果冷静期减轻了民政部门的负担,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和法院的负担,真得好好权衡一下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利弊。

如果冷静期成了行政公权干涉私权的手段,那才是最可怕的。

婚姻法固然有一定的强行性、伦理性、习俗性,但本质上属于私法,婚姻家庭编回归民法典恰好说明这一点。

婚姻法的强行性在于,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的基础,婚姻家庭的稳定涉及当事人尤其子女的利益,也涉及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当事人行事不能完全意思自治,而需要考虑公共利益、政策、善良风俗等。

离婚冷静期制度,目的就在于安定和稳定。然而,单纯时间上的拖延,并不一定真的带来安稳。

冷静期,也许真的给一部分家庭以缓冲时间,但同时也可能滋生更多的负面事件,比如,财产隐匿、伪造债务、出轨、家暴等事件,再比如虐待儿童、婚内强奸、故意杀害等恶性犯罪事件。

冷静期制度,如果能够给给当事人以选择,而并非一概而论,可能更符合私法自治的原则。

比如,离婚申请书中,设置冷静期的选项,对于那些希望冷静对待离婚的当事人,给他们以选择。对于那些铁定要早离婚的人,他们自然排除该选项。

如此,不至于被太多人诟病。


如今的局面是,结婚容易离婚难。

婚姻自由是宪法赋予的最基本的人权,民法典依宪做了原则性规定。

然而,具体实施起来,我们可以发现,结婚自由是充分的,离婚自由是处处受限的。

双方都同意离婚,协议离婚吧,冷静30天。

一方玩赖不配合离婚,诉讼离婚吧,原告请证明你们夫妻感情破裂。

感情破裂咋证明呢?捉奸容易蹲大牢,安装监控容易侵犯他人隐私权,私家侦探违法,家暴报警容易被和稀泥,分居还要被上门滋扰甚至报复全家……看来看去,好像也只有找个不容易被找到的地方,住两年,保留证据,然后起诉离婚,你以为这样就能离婚了吧?被告还有玩消失这一招呢。离婚案件如此特殊,人不到位,这婚基本就离不了,财产肯定分不了。

当然,不仅限于中国,世界各国,对于离婚都是有限制的。德国以前离婚实行过错制,就是你得证明对方有过错,后来改为感情破裂标准,其实是宽松了。

这样比的话,中国婚姻法其实还是有好的地方,离婚法定事由一直是感情破裂标准。过错是可以请求赔偿的条件。

但是,就这个感情破裂标准,都已经很难了,如果再要证明过错才能离婚,那可真是太难了。

出轨都不一定构成婚姻法上的过错,就是因为,即便你把对方被捉奸在床的证据摆上法庭,对方依然可以抗辩,只是偶尔的婚外情,不构成同居、重婚或重大过错。看吧,出轨,连感情破裂的标准都达不到,怎么指望它成为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依据呢?

说多了都说泪,看多了大家恐怕都不想结婚了。


当然了,中国婚姻法也有好的地方,比如紧跟时代,封建思想剔除的相对比较干净,对于非婚生子女的保护,可以说走在世界前列。其他国家是慢慢探索完善的,中国婚姻法是一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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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竟然有3个国家禁止离婚

在21世纪的今天,人类社会已基本达成共识,每个人都有结婚离婚的自由。然而有一个事实可能会让你震惊——目前世界上竟然有3个国家不允许离婚!在世界上232个国家和地区中,这3个国家堪称另类(截止2017年,世界上共有232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国家为195个,地区为37个)

1、斯威士兰



斯威士兰是南部非洲一个小国,三面被南非包围,东面与莫桑比克接壤,是一个内陆小国。斯威士兰还是世界上少有的君主专制国家,跟沙特、不丹、汶莱一样,国王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



姆斯瓦蒂三世

很多人对斯威士兰这个国家有所了解,大概是源于他们每年8月举办的“芦苇节”。这个“芦苇节”其实就是专门为国王姆斯瓦蒂三世选妃的。这一天所有参加“芦苇节”的少女们必须上身赤裸,手持一束芦苇入场,其中作为严格要求的是少女们必须是处女。少女们都希望祖上积德被国王看中,一步就成为了王妃。49岁的国王姆斯瓦蒂三世目前已经有15名妻妾了。



“芦苇节”的少女们

在斯威士兰的文化中认为,婚姻就该是一生一世与伴侣厮守终身,所以在斯威士语中甚至没有离婚这个词。但是在斯威士兰的文化里却认可一夫多妻,于是斯威士兰稍微有钱的男人往往是好几个妻子。



姆斯瓦蒂三世的王妃们

虽然不允许离婚,但在斯威士兰也允许将已婚女子返回娘家生活,这是一种变相离婚的方式(以男方为主导的变相离婚)。可是,这种被送回娘家的女子也不好再嫁人了。这就像我国古代被休的女子,往往就没人要了。



斯威士兰之所以不允许离婚和可以一夫多妻,这还是源于他们的传统观念,斯威士兰人认为妇女就是丈夫的财产,既然是财产那就只能丈夫不要妻子,不能妻子不要丈夫。可见在这里女人的地位有多么低!这种观念也导致了斯威士兰一直以来家暴问题十分严重。

2、梵蒂冈



这没什么可说的,人家是教皇国,全国就几百个人,而且大多是神职人员以及瑞士卫队,女人也都是修女。再说天主教神父是不可以结婚的,所以根本不存在离不离婚的问题。

3、菲律宾



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菲律宾也不允许厉害!菲律宾好歹也是一个正常的国家,怎么会有如此不正常的法律,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1946年,美国同意菲律宾独立,于是菲律宾获得完全独立。不久之后菲律宾颁发了《新民事法》,其中就规定禁止离婚。菲律宾是亚洲唯一的天主教国家,他们对遵守天主教教义非常严格。对天主教十分虔诚的菲律宾人认为,如果一旦法律允许离婚,那么可能会出现早上结婚,下午离婚的事情,这是绝对不符合天主教教义的!



不过菲律宾也不是完全不允许离婚,他们只是不允许“正常”的离婚,“不正常”的离婚是可以的。什么叫“不正常”的离婚呢,比如夫妻双方有一个有心理疾病,没有履行婚姻的能力。然而你要如何来证明有心理疾病呢,这通常是一个麻烦而漫长的证明过程。并且即使有一套完整的证明,在法庭审批时,法官也常常直接拒绝,因为法官也是天主教徒啊,他的内心本来也是拒绝接受离婚这件事的,他随便找个理由就可以驳回了。



因为不允许离婚,菲律宾常常有买凶杀妻或者买凶杀夫的事件发生。据说雇佣杀手的费用比办理“不正常”离婚的费用低多了,既然是这样,于是很多菲律宾人便选择雇佣杀手这种费用便宜又稳妥的离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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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手用excel把17年至今每个季度重庆市民众局办理的结婚/离婚数做了个表

数据来源:重庆市民政局官网

统计信息_重庆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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