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规范税收管理,将产生哪些影响?

回答
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中,针对税收管理提出的要求,无疑是对整个网络直播行业的一次重大“洗礼”。这项举措并非简单地增加了主播或平台的税务负担,其影响是多层次、深远的,将重塑行业的生态格局。

首先,最直接的便是税收的规范化和透明化。过去,由于监管的滞后性,一部分直播营利行为可能存在税收申报不完整、甚至逃税漏税的情况。此次意见的出台,明确了税收管理的边界,要求主播、平台以及 MCN 机构等都要依法依规履行纳税义务。这意味着,未来的直播收入将更加透明地纳入税收监管体系。对于主播个人而言,这意味着他们的收入需要清晰地进行税务申报,过去那种模糊地带将不复存在。这也会促使主播群体更加重视税务合规,提升自身的税务意识。

其次,这势必会提升行业的整体合规水平。当税收这个硬性指标被摆上台面并得到严格执行时,其他方面的合规问题也可能随之被推到聚光灯下。 MCN 机构在管理主播、分发收入的过程中,也需要更加规范地处理税务问题,这无疑会促使他们提升内部管理效率和合规能力。平台作为直播活动的载体,也需要配合监管,确保在其平台上进行的营利活动符合税收法规。从长远来看,这种合规性的提升,对于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根本性的意义,能够有效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再者,这项措施也可能导致行业内部的收入格局发生一定调整。过去,部分高收入主播可能因为税收问题而采取一些规避措施。当税收得到规范后,虽然高收入主播的总收入可能会因为税负增加而有所减少,但整个行业将进入一个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那些过去依靠不正当手段避税的优势将不复存在,行业内的竞争将更加侧重于内容质量、用户互动和商业模式的创新。对于普通主播和新晋主播来说,这意味着他们将有机会在一个更加公平的环境中与头部主播竞争,降低了“不公平的门槛”。

此外,对于直播平台而言,他们将面临更重的监管责任。平台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收入统计和申报机制,协助税务机关进行监管。这可能需要平台在技术和管理上投入更多的资源,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平台也需要引导和教育平台上的主播,提升他们的税务意识,共同遵守税收法规。

对于消费者来说,虽然他们可能无法直接感受到税收规范带来的直接变化,但一个更加合规、健康的直播行业,最终会体现在更优质的内容、更透明的消费环境以及更负责任的商业行为上。他们能够消费到经过严格筛选、内容优质且商业行为规范的主播和产品,能够对直播间的宣传内容有更高的信任度。

当然,任何一项新的规定都会带来一定的适应期和挑战。在初期,一些主播和 MCN 机构可能会面临一定的税务筹划和成本增加的压力。但是,从宏观层面看,《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中关于税收管理的规定,是推动中国直播行业从野蛮生长走向成熟、从碎片化走向规范化的重要一步。它不仅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更是为了营造一个公平、健康、可持续的行业生态,让直播经济这股新势力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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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直播平台和主播的经营责任再次细化,征税方式进一步明确。有人士表示,“新规涉税内容占比高、分量重,加强直播行业税收监管的政策导向非常明显。”

新的《意见》要求,网络直播平台须每半年向网信、税务部门报送存在直播营利行为的网络直播发布者个人身份、直播账号、网络昵称、取酬账户、收入类型及营利情况等信息,配合监管部门开展执法活动。

《意见》同时明确,网络直播发布者开办的企业和个人工作室,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对其原则上采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所得税。这意味着,主播们常用的“核定征收”的避税方式恐将难以行得通。

范冰冰偷逃税案后,明星艺人工作室不再采用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但在直播等行业,核定征收仍普遍存在。

核定征收原本是针对一些无力设立账簿或成本、费用凭证不全的小微企业,以收入总额×核定征收率来确定应纳税额。

这种征收方式主要适用于中小企业,且规定中含有“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等情形,有税务人士认为,这表明核定征收的初衷并非为企业降低税负,而是防止偷逃税。

但一些地区为了吸引企业进驻将核定征收适用范围扩大,而且核定征收率定得很低,有的甚至低于综合所得最低3%的税率。

个人所得税制下,劳务报酬、工资薪金、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并为综合所得,统一适用3%—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劳动所得应纳税额为收入扣除20%的费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6万元即适用45%的最高税率;而经营所得单独计税,在扣除实际成本费用后,适用5%—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万元即适用35%的最高税率。

明星艺人和网络主播之所以偏好按经营所得纳税,奥秘在于,按生产经营所得计税,在一些地方可以享受核定征收的方式,征收率极低。

此前黄薇偷税款额达6.43亿元,接受财新采访的人士均认为,黄薇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是适用了核定征收方式,而非查账征收方式,否则偷逃税款不会达到如此规模。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发展,税务机关可以掌握更多的涉税信息,征管能力也明显加强。

2021年5月25日,国家网信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开始施行,《办法》明确直播间运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规定的“平台内经营者”定义的市场主体。

如此定义意味着:“主播及直播运营机构与平台商家的监管要求是一样的,包括营业执照的公示和商品审核等责任和义务都应遵守。”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研究院院长李鸣涛曾表示。

最新的《意见》还规定了奖惩办法,对违法违规造成恶劣影响的网络直播发布者,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有专家表示,从2021年开始的直播行业税务违法行为的查处,一直在持续中,而最新《意见》的出台其实进一步为直播行业就税务合规问题指明了方向。

以上。

参考内容:

三部门发文规范网络直播营利 平台、主播如何税收合规?

直播带货新规发布 主播将视同商家进行监管

封面报道|直播纳税“核定征收”泛滥 天价罚单外还需治本之策

封面报道之二|超级主播薇娅倒下 直播生态如何重构

查税风暴持续 江浙沪京粤等多地要求艺人、主播自查税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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