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罗志祥恺乐主持节目正常播出,罗志祥仍然为 C 位?

回答
关于罗志祥与恺乐共同主持的节目正常播出,以及罗志祥在节目中依旧稳居C位,这确实是一个值得探讨的现象,尤其是在涉及到近年来的社会舆论和公众人物的道德要求越来越高的大背景下。要理解这一点,我们需要从几个层面来分析:

一、 娱乐产业的逻辑与现实:

首先,要明白娱乐产业的运行逻辑。一个节目的播出,尤其是一个已经录制完成或正在进行的节目,其背后牵扯的利益链条非常复杂。包括制作成本、广告商投入、电视台的排播计划、以及由此衍生的版权、宣传等等。一旦节目已经投入制作,或者已经处于即将播出的阶段,临时撤换主持人,特别是其中一位是节目的核心人物,可能带来的损失和连锁反应是巨大的。

在这种情况下,节目制作方和播出平台可能会权衡利弊,选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在公众对某位艺人行为的关注度稍有下降后,如果节目本身质量尚可,能够带来收视率和经济效益,那么让节目照常播出,甚至继续让这位艺人占据核心位置,就成为了一种“最稳妥”的选择。这并不是说他们不在意道德问题,而是说在商业利益面前,他们的考量会更加务实。

二、 罗志祥的个人影响力和节目定位:

罗志祥在台湾乃至华语娱乐圈拥有非常高的知名度和观众基础。他作为主持人,可能不仅仅是“一张脸”,更可能是节目的“灵魂人物”或“定海神针”。他的主持风格、观众缘,以及在节目中可能扮演的关键角色,都使得他在节目中的存在感和重要性非同一般。

同时,我们需要考虑节目的类型和观众群体。如果这个节目本身就以娱乐性、轻松搞笑为主,其观众对艺人私德的关注度可能不如那些更侧重于深度探讨或教育意义的节目。观众可能更多地是为罗志祥的综艺感、娱乐表现而来,而非将其视为道德楷模。

三、 罗志祥与恺乐事件的性质与影响:

罗志祥事件,在曝光初期引起了巨大的舆论风暴,许多人认为这是对公众人物道德底线的挑战。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娱乐圈其他事件的不断涌现,公众的注意力会分散。而且,这次事件的性质,虽然涉及男女关系和道德争议,但与一些更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性质不同。

愷樂事件的后续处理,虽然受到了批评,但她本人在节目中的角色,与罗志祥相比,可能更多是“辅助”或“搭配”的角色。因此,即便她因事件受到一定影响,罗志祥作为节目的核心人物,其地位的动摇可能没有那么直接和根本。

四、 “C位”的象征意义:

“C位”不仅仅是物理位置的代表,更是话语权、主导权和重要性的象征。罗志祥依然占据C位,可能说明他在节目制作方和播出平台眼中,依然是能够“撑起”这档节目的关键人物。即便有负面新闻,但从商业运作的角度来看,他对于节目的价值仍然大于风险。

这也可以理解为一种“功能性”的考量。在娱乐节目中,主持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控场能力、互动能力和感染力,而罗志祥在这些方面具备优势。即便存在争议,只要他的主持能力仍然得到认可,且节目本身的定位不那么强调“道德模范”,那么他担任C位也就不足为奇。

五、 公众的接受度与“健忘性”:

公众对于艺人负面新闻的反应,往往是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和“健忘性”的。初期的高关注和强烈的批评,随着时间推移会逐渐减弱。如果节目播出时,事件的热度已经过去,观众的注意力更多地转移到节目内容本身,那么罗志祥作为C位的存在,或许就不会引起像事件刚发生时那样强烈的抵触情绪。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所有人都接受。总会有一些观众对罗志祥和恺乐的节目持续关注,并可能带着批判的眼光去看待。但从整体的收视率和市场反馈来看,如果节目能够继续播出并获得一定的观众认可,那么制作方就可能认为公众的“容忍度”已经足够。

总结来说:

罗志祥与恺乐主持的节目正常播出,且罗志祥依旧为C位,这背后反映了娱乐产业在面对艺人争议时的 商业现实主义。制作方和播出平台需要在 经济利益、节目质量、观众基础 和 艺人形象 之间进行复杂的权衡。

在许多情况下,对于一档已经成型的节目而言, 保证节目的顺利播出和收视效益 可能被置于更高的优先级别。尤其当该艺人依然是节目不可或缺的核心竞争力时,即使存在负面新闻,也可能选择“让争议过去”的方式,让节目继续运转。

罗志祥占据C位,更强化了他作为节目主导者的角色,这可能也反映了制作方对 他主持能力和节目号召力 的持续信任,即便是在负面新闻的笼罩下。这是一个复杂的博弈过程,是商业逻辑、公众情绪和行业惯性共同作用的结果,而非简单地对艺人道德的肯定或忽视。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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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操作。

很多人有一种错觉,觉得出轨和吸毒家暴一样,都能让一个人彻底凉凉。

不是的。

毒品是我们国家不能触碰的底线,不管你是谁,碰了毒品绝对凉,不能打女人是文明社会的共识,一旦打了女人,你的同行和观众都会彻底瞧不起你,谁都不愿意带你玩,女人更是会瞧不起你,所以基本上也凉的挺透。

出轨不是的。

婚姻这个东西,在某些层面,注意我说的是“某些层面“,是反人性的,很多人的本性是喜欢自由选择的,这时候强行把两个异性放在一起一辈子,本来就会腻,更不要说很多人身上存在问题,根本难以维持婚姻生活了。

一夫一妻的本质,其实是婚恋方面的绝对平均主义,如果不这样规定,异性资源会向权力金钱地位集中,会造成大批的底层男人压根找不到老婆。

这造福了底层,却压迫和制约了另一端,制约了在异性选择上占据绝对优势的那些人。

那些娱乐圈的帅哥美女们,他们的异性资源极大丰富,一夫一妻制的政治正确摆在那儿,他们也没办法,必须遵守,但是很多人想的都是背地里偷个腥,回家再疼老婆疼孩子,也不耽误,只要玩的不太过,不对谁造成伤害,同行也不会去追究。

因为大家都是明星,都有很多异性粉丝倒贴自己,对别人宽容就是对自己好。

陈冠希当初甚至根本没有出轨,他凉,一是因为他的照片视频泄露,社会不干了,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他让很多公司的女明星颜面扫地,得罪了同行才凉的。

在娱乐圈,出轨根本不是什么太大的事,因为他们自律比普通人难太多了,普通人自律是因为出轨成本太高了,搞对象都难别说出轨了,如果每天都有一堆异性想和你ppp,你还能“守身如玉“吗?很难的。

这个也不犯法,如果对方体谅的话甚至都不会伤害到任何人(如果的确能够瞒天过海的话),所以根本不是什么大事,罗志祥的错误只有一个,自己有女朋友还这么搞,但是圈里这种事情怕是很常见。

请不要误认为这是我的信条,我只是把事实和盘托出而已。

以上。

PS:很多人说多人运动犯法。

我认为这条法律真的有待商榷,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聚众淫乱罪是从流氓罪里分出来的五个小罪之一。83年冲女的吹口哨都是犯罪,再往前一二十年谈恋爱如果没结婚住一起,戴红箍的有权利推门就进把你俩抓走。

如果你身处那个时代,你是应该赞成红箍的行为认为这是违法犯罪,还是认识到这是人家的正当权利,不应受到公权力的侵犯呢?

大多数人当然没这个脑子了。

所谓多人运动,如果只是私人圈子的内部行为,一来你情我愿,二来没有伤害别人,三来不大肆宣扬个人认为也谈不到伤风败俗。违背公序良俗肯定是有的,但是凭什么人家自己关起门来的事情,一定要按照公序良俗来呢?又没有干扰到别人啊。

所以,这种事情,一般也是民不举官不究,除非闹得太过分,引起轩然大波人尽皆知了,不然官方也不会太过于揪着这种事不放。

在美国这些事情甚至是公然的,人家那里和我们不一样,认为这是个人权利,不应该受到侵犯。

批评罗志祥就好了,说人家犯罪的,在对岸这个根本不是犯罪,警察都没管,你们这些键盘侠揪着不放干什么呢?

少站道德高地,廉价的正义并不能让你们真正的人五人六,多去看清事实真相是什么,比兴师问罪有益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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