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谢邀,这都什么毁三观的烂问题。
你们离婚的时候对方净身出户,你多拿了一半共同财产,你们在小县城,他付了远超小县城生活费标准的抚养费,小县城千把块一个月差不多了。
从经济上来说,短婚,男方做到这样,仁至义尽。带孩子难,但是孩子不是他一个人生的,你拿的财产是你带孩子离婚的条件。你接受了这样的条件离婚了。
你现在说2500不够用,你拿的不是2500。一个孩子的抚养费应当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你拿了一个月2500加上多拿的原属于男方的一半共同财产还不够养孩子?你的想法是,共同财产多拿的就该归你,一个月2500才是抚养费,占便宜就是应该的。有些房子比较贵的地方,半套房子的价格就够把一个孩子养到18岁。
给孩子找继父没毛病,但在亲爹尽到抚养义务的情况下让喊亲爹叔叔且不给探视,说破大天去你也不占理。
你当然可以去法院打官司,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但法官也是人,人家也有个人好恶,即便你前夫是个二傻子,法官点拨点拨,降低个抚养费甚至不需要再给抚养费都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人不要把事做绝了,你这事做的人神共愤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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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答案不知道给哪个大佬翻牌子了,突然热度提高了。评论已经有点歪了。真女权也好,打着女权的名义反女权也罢,请你们闭嘴。我这个回答跟性别无关,批判的对象是题主做的事不上路子,既不讲法也不讲理,我原话是“这事做的人神公愤”,不是题主这个“女”人如何如何,谁再憋着坏心眼故意挑性别对立就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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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杠小县城千把块抚养费问题的建议去裁判文书网上去翻翻判例,看看普通收入人家的抚养费是怎么判的。我说的是法院判决的情况下抚养费千把块差不多了。至于够不够,养孩子的钱上不封顶,再多也有嫌不够的,量入为出。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的一方付抚养费,直接抚养的一方不是直接免除,是少付或者不付。司法实践中会考虑双方收入的情况,考虑抚养费的承担情况,双方都承担是原则,一方完全不付是例外。
法院管不着大家生孩子,管不了你的钱够不够养孩子,更管不了孩子能受到啥优质的教育和医疗资源。法律只是底线,有些当事人实在没有工作,判个几百块,也不论能不能执行到,表示当事人有保证孩子饿不死的义务而已。
这个问题评论里不再重复了,跟个复读机一样我都嫌弃自己烦。
更新:评论里有人说翻了题主的空间,认为问题是钓鱼的可能性大。不排除这种可能。不过也有一种叫“公共马甲”的号,多人共用的。看空间以为是个精分。刚才有人私语我,问我号卖不卖,就正好想到这个。话说,就我这种小透明的号还有人愿意买?我真是好奇别人买了干嘛用?公开声明哈,我不卖号,不差这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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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4日更新
这个题主自己开了个回答还特意@我去看,说提问的号是公马,前夫不是玩意,她有理。我问她离婚财产如何分配的,她不理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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