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熊浩先生曾经有过这么一段话:
执中学长的辩论思想大多可在后现代思潮的群山之中找到踪迹:
“辩论乃是说服听众的过程。” ——伊瑟尔:《文本的召唤结构》(接受美学);
“没有真理,只有持方。” ——萨特:《存在与虚无》(存在主义);
“使用感性话语。”——海德格尔:《林中路》(现象学);
“‘小明是学生’是价值判断。”——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阐释学);
“任何领域的优点,都是从其他领域的缺点转化而来的。”——本尼迪克特:《文化模式》/德里达:《书写与差异》(文化相对论/解构主义);
“语言表示概念时非常有限。”——慧能:《六祖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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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必须分辨,六祖不是后现代哲学家。但语言的问题,维特根斯坦的《哲学研究》还是说得很清楚的,比坛经更直接,坛经毕竟还是靠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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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黄执中先生“唯价值可辩”的这个核心理念,也要站在后现代(语言)哲学的框架里去看,尤其是从海德格尔而下的被哈贝马斯在《现代性的哲学话语》中评价为“基于主观主义的形而上学“的解释学的方法,和伽达默尔干脆把解释学赋予哲学功能和主体伦意义的论述,对于这个观念的创建和理解我想也许是非常重要的。当然,它也许还稍带点胡塞尔主观唯心现象学的味道。
如果其思想渊源真的源于上述理论,那么,这句话就不是一个”价值观“,而是一种”方法论“。所以,”唯价值可辩“的要义应该就在于,怎样赋予己方立场一个(高阶)价值,在此之前要做的就应该是,怎样把己方立场换算成一个价值,在此之前就是,在事实(政策)和价值之间寻找一个换算公式——用解释学的方法,而不是把事实和价值两分——这有点像王阳明对知和行的处理和熊十力在《新唯识论》《体用论》里对儒释的处理,体用不二。林正疆律师近日发文称“没有事实,只有阐释”,深得精髓。
本段所说全为个人臆测。
所有臆测源于第一段的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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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闻大陆有很多著名人士在研究剑宗的,俨然黄学正宗,想必他们更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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