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跟不讲道理的人讲道理?你直接骂就可以了。她说她能吃屎你非得证明她不行?直接把她头摁屎堆里不就好了
其实仔细思考一下,这个观点有那么一丝丝道理。
各大中文网站内容审核员审核内容的时候,肯定要有一些敏感内容知识储备,不然怎么判断别人发的违不违规,但是拥有这种知识储备本身就已经政治不正确了。
既然话题标签里有“形式逻辑”,那么我们就把它当作逻辑学练习题来做。
原材料:如果一个人能做到完全不侮辱女性,那么他肯定对侮辱女性的点了如指掌,那么他就已经是侮辱女性了。
这是一个连锁假言推理,它的形式是有效的:
1.如果一个人能做到完全不侮辱女性,那么他肯定对侮辱女性的点了如指掌。
2.如果一个人对侮辱女性的点了如指掌,那么他就已经是侮辱女性了。
因此,3.如果一个人能做到完全不侮辱女性,那么他就已经是侮辱女性了。
形式如下:
1.如果A,那么B。
2.如果B,那么C。
因此,3.如果A,那么C。
但是,对于一个论证,或者一个推理来说,光是形式上有效,还不够。为了使得其结论可信,除了要求它形式上有效之外,还必须要求它前提事实上为真。
也就是说,要想让我们相信3,还必须要让我们相信1和2是真的。
那么,1和2是真的吗?
先来看1.如果一个人能做到完全不侮辱女性,那么他肯定对侮辱女性的点了如指掌。
这句话,表面看来,似乎有点道理。但如果我们做一个类比的话,就能看出它不太经得起推敲。
比如,如果一个人能在下国际象棋时,完全不违背规则,那么他肯定对违背国际象棋的规则的点了如指掌。
实际上,我下国际象棋时,就完全不会违背规则,但我对国际象棋的规则,并不是了如执掌。我每次都要先看一下买棋盘送的说明书,才记得住那些规则。更何况,还有一些说明书上没有说清楚的规则。
我之所以不会违背规则,不是因为我事先完全掌握了规则,然后刻意不违背它。而是因为我每次下棋都很保守,只下允许下的那些“步”。如果一个步,我也不知道允不允许下,我就不下。
同理,即便我不知道哪些点会侮辱女性,我也有可能做到完全不侮辱女性。比如,我的言行总是处于“安全区”内。这导致,我虽然不知道安全区外具体什么地方埋着地雷,但我也不会踩到地雷。
这样一来,我们就能明白,其实1这句话,或者这个命题,并不是很靠谱。在“如果A那么B”这个结构中,如果有可能出现“A真且B假”的情况,那么“如果A那么B”就是假的。
我能做到完全不侮辱女性(A真),但“我对侮辱女性的点了如指掌”这种情况又并不属实(B假),如此一来,就能证明,“如果一个人能做到完全不侮辱女性,那么他肯定对侮辱女性的点了如指掌。”这个条件句为假。
既然1为假,其实2也不用去分析了。因为,要想3为真,必须要1和2同时为真。不过,我们也顺便分析一下2。
2.如果一个人对侮辱女性的点了如指掌,那么他就已经是侮辱女性了。
如果1那句话,表面上看起来有一点点道理,表面上还具有迷惑性。那么2这句话,一听就很荒谬,毫无迷惑性。
类比一下,如果一个人对违法的点了如指掌,那么他就已经违法了?
如果一个人对下围棋的规则了如指掌,对哪些下法违反围棋规则了如指掌,那么他就已经违背了围棋规则?
这太荒谬了。虽然我不了解哪些点会侮辱女性。但是,假设我花费了10000小时,仔细钻研不同文化的女性的信念和态度。我对她们的行为习惯有相当深入的了解。我知道她们忌口什么,喜欢什么服装,不喜欢什么电视节目。我知道她们行动时所遵照的心理脚本,我知道她们成长环境中所暗藏的社会规范。
总之,假设我投入的时间和精力,有了相当的回报,足以让我称得上“对于侮辱女性的点了如指掌”,而且还不局限于单一文化环境下的女性。我对日本、斐济、尼日尼亚、刚果、法国、挪威、加拿大等不同地区的女性,都做了研究。我对哪些言行会侮辱她们,了解得比一般人要深入得多。
那么,我会变成一个侮辱女性的人吗?
不会,我会变成一个顶级的人类学家。
最后,让我们稍作总结:
1.当我们拿到一个以自然语言表述的论证时,我们先将其改写成一个更严谨的格式。如1和2推出3。当然,也可能是1、2、3、4、5推出6,或者更长。
2.接下来,我们分析那个经过改写的论证的有效性。如果无效,就不用进行下一步。(这一步需要一些逻辑学的知识。)
3.如果那个论证是有效的,那么就来判断其可靠性,也就是判断前提全部都为真。(这一步需要大量相关领域的知识,更需要一些常识和社会经验。)
4.如果前提至少有一个不为真,那么论证就是不可靠的。
反着来是不是:
如果一个人能做到无时无刻处处侮辱女性,那么他肯定对尊重女性的点了如指掌,那么他已经尊重女性了。
那问题来了,说这话的人能做到完全不侮辱女性吗?
做不到,那说明这位也侮辱女性
做得到,那说明这位还是在侮辱女性
自己都侮辱女性有什么资格指点别人?
说明退让换不来女权的和解,到最后无地可退也是罪
个人感觉啊,不存在“完全不侮辱女性”这一情况。
只能说,这个人目前遇到的女性不觉得他在侮辱女性。
是不是侮辱其实是挺主观的一种感受,一百个人可能就有一百种感受。
举个例子;贤惠、老实人,从传统定义上及字面上肯定是夸奖,可对于接收方来说,可能会因为语境、环境、对方身份、过往经历…等的不同而得出不同的意思,如贬低、嘲讽、侮辱等。
再者,有没有侮辱到对方,在对方明确表达出来之前(如表情、语气的变化或是直接反怼…等),输出方也是根本不知道的。
综上,个人认为这个人或者並非掌握了所有侮辱女性的点,只是有可能对方不计较。
能力有限,写的挺乱的,以上个人观点
为什么了如指掌就自然构成侮辱呢?
一个律师对刑法里面不能做的事情了如指掌,所以他就已经犯罪了吗?
一个学生对校规校纪了如指掌,所以他本身已经违反校规了?
一个医生对预防感冒的所有措施都了如指掌,所以他已经感冒了?
这还用想怎么反驳吗?生活中任何一个例子不都可以拿出来反驳吗?
许老师有一段时间交际比较多
有时候回来身上有长头发
我老婆就和我闹
其实说句题外的
知乎的各位男同胞
老婆问你剪短发好看不好看的时候
千万要说长发好看,不然你身上出现长头发解释不清
后来把,许老师学习了很多,进步了很多
沉迷学习工作,学习工作之余沉迷魔兽世界
所以身上不会出现长头发了
甚至短头发都没有
(许老师头型是用卡尺推的)
不过有一天我老婆还是跟我闹
我问她我身上不是没头发么
我老婆说你连秃头女人都找了。。。
纯属虚构,博君一乐
好女人是女性。
好女人不是恶女人。
所以恶女人不是女性。
所以侮辱恶女人不是侮辱女性。
所以只要不断侮辱恶女人,就不会侮辱女性。
知行合一,这是阳明信徒啊。
直接给他一巴掌
对方委屈:为什么打我。
你说:你杀人放火,我还打不得了?
对方说:我没有啊。
你说:杀人放火违法,你不知道吗?既然知道,就说明你已经违法了。打你一巴掌都是轻的。
趁他愣神,再打一巴掌。
对方崩溃:为什么又打我。
你说:你不知道乱伦是禁忌吗?我打你是因为你和你家人乱伦了,该打!
对方试图反击:不,我不知道,所以我没干过。
你再抽一巴掌:你不知道不能乱伦,那么你便很可能因为无知而去乱伦。真是该打!
对方尝试讲理:你这个推论不具有必然性。
你欣然同意,然后向他确认:你没有乱伦,对吧?
对方点头。
于是你毫不犹豫,再抽对方一巴掌。
对方狂怒。
你解释:你说你没有乱伦,可见你对此有所知。既然知道,便是干了。明明干了,却说没干,罪上加罪,真是该打!
如果到这一步,对方还死守问题的混蛋逻辑,你就继续抽他。
从道德领域抽起,道德问题说累了,还有法律嘛。
那么厚一本刑法典,从故意杀人罪开始,问他知不知道这是犯罪。
相信我,在你的棒喝下,他会顿悟到自己的错误哒。
这个逻辑混乱异常了。可以很容易的等量代换出一些非常有趣的结论。
1.头脑警察:一个人能做到完全不犯法,那么ta肯定对如何犯法了若指掌,那么ta已经是犯法了。
2.回家的诱惑:一个人能做到完全不出轨,那么ta肯定对如何出轨了若指掌,那么ta已经出轨了。
3.天才枪手:一个人如能做到考试完全不作弊,那么ta肯定对如何作弊了若指掌,那么ta已经作弊了。
4.行尸走肉:一个人如果还活着,那么他ta一定对如何去死了若指掌,那么ta已经死了。
5.战争与和平:一个国家如果能做到完全不侵略他国,那么它一定对如何侵略了若指掌,那么它已经在侵略了。
6.肉食主义者:一个素食主义者如果能做到不吃肉,那么ta一定对如何吃肉了若指掌,那么ta已经在吃肉了。
7.素食主义者:一个肉食主义者如果能做到完全不吃素,那么ta一定对如何吃素了若指掌,那么ta已经在吃素了。
8.伪君子:一个人如果能做到完全不违反道德,那么ta一定对如何违反道德了若指掌,那么ta已经在违反道德了。
9.安拉胡克阿巴:一个……
10.附赠彩蛋:一个人前来买瓜
若一个人能做到完全不侮辱女性,那么他肯定对侮辱女性的点了如指掌,那么他已经是侮辱女性了
如果为了实现好看的、精彩的有力反驳,学习先秦诸子,
把对方论述中的“主体”更换为另一个东西,以显示其荒诞滑稽,
这里的主体是“侮辱女性”,那么把它更换为一个人根本不会做的事情:
“若一个人能做到完全不吃屎,那么他肯定对吃屎的点了如指掌,所以他已经是吃了屎了。”
“若一个人能做到完全不吸毒,那么他肯定对吸毒的点了如指掌,所以他已经是吸了毒了。”
“若一个人能做到完全不杀人,那么他肯定对杀人的点了如指掌,所以他已经是杀了人了。”
这种方法非常简单粗暴直观,能够让所有人都瞬间理解到对方逻辑非常荒谬,但对于具体荒谬在哪里,就需要自己的悟性了。
那么这句话到底荒谬在哪里呢?
解构一下嘛,这句话其实是两个前提,一个结论:
A 完全不侮辱女性的人,一定对侮辱女性的点了如指掌
B 对侮辱女性的点了如指掌,就是侮辱女性。
所以 C 完全不侮辱女性的人,就是侮辱女性
若A真,且B真,那么C真。
那么A、B是否为真呢?继续拆解嘛
这句话有好几种拆法:
A1
α1 人一定对侮辱女性了如指掌
α2 完全不侮辱女性的人是人
α3 所以完全不侮辱女性的人一定对侮辱女性了如指掌
若α1且α2为真,则α3真,显然α1非常的荒谬,所以命题不成立
A2
完全不侮辱女性的人,一定对侮辱女性的点了如指掌
完全不侮辱,这个说法其实挺怪异的的。它想表达的是这种不侮辱具有绝对性,其实用“绝对不侮辱”“从来都不侮辱”更加符合汉语的习惯
其否定形式是“不完全不侮辱”,那就包括:一直都侮辱,部分时候侮辱,即“一定会侮辱”
“了如指掌”其实是形容“了解如何侮辱女性”具有“彻底性”,所以其否定形式包括:完全不了解,了解一部分(了解得不彻底)。
所以其逆否命题就变成了:
一个人如果完全不知道怎么侮辱女性,或对侮辱女性知道得不彻底;
那么,他要么一直都侮辱女性,要么部分时候侮辱女性(即一定会侮辱女性)。
缩略一下:一个不知道该怎么侮辱女性,或者只知道一部分的人,一定会侮辱女性。
这个论述相当地怪异,原因和结论没有任何因果关系,显然是非常荒谬的。
如果该论述要成立,必须补足另一个假定前提:
即“不了解所有侮辱女性的方法的人,无法规避侮辱女性的行为,所以一定侮辱到女性”
这个假定前提显然是在混淆“侮辱(insult)”和“冒犯(offend)”。
侮辱的定义是用言辞羞辱别人,损害他人名誉,或以轻慢的态度对待,使人感到羞辱。 这个动作本身带有故意性。
一个人如果完全不知道如何用言辞羞辱女性,那么他一定会用言辞羞辱女性。
一个人如果完全不知道如何轻慢女性,那么他一定会轻慢女性。
这显然是荒谬的。
一个问题的逆否命题假,其原命题也是假的。
就A1 A2 两种情况,命题A均假。
所以,命题A:完全不侮辱女性的人,一定对侮辱女性的点了如指掌 为假,原结论不成立。
这个命题就更荒谬了。
这个命题省略了一个假设前提,叫做“认知即存在”。
我来解释一下:
假设1:一个人了解如何侮辱女性
假设2:了解如何侮辱女性,等同于侮辱女性
结论:一个人了解如何侮辱女性,就是侮辱了女性。
结论真的前提,是假设2真。 那么假设2是怎么得出来的呢?
假设1:了解侮辱女性是一种认知
假设2:认知就是存在(认知到等同于已发生)
结论:了解侮辱女性,等于侮辱了女性。
了解等于发生,其前提是认同“认知即存在”
那么“认知即存在”是不是真的呢?
这个智者派在两千多年前就反驳过了:
如果认知即存在,也就是说我们无论想什么都是现实存在的。
比如孙悟空,比如奥特曼,哈哈哈哈哈。
如果认知即存在,那么不存在的东西我们就想不到了。
比如孙悟空,比如奥特曼,哈哈哈哈哈。
显然“认知即存在”不对,所以“了解侮辱女性,等于侮辱了女性”不成立,所以“一个人了解如何侮辱女性,就是侮辱了女性”不成立。
假设A、假设B均不成立,故结论C荒谬而不成立。
还看不懂吗?这是猎巫的套路啊
欧洲中世纪曾发起黑暗而又残酷的猎巫运动,有本著名的《女巫之锤》中介绍如何辨识女巫:
如果被告过着不洁的生活,那么证明她同魔鬼有染
如果她虔诚的生活,那么她显然是在伪装。
如果她在审问时害怕,那么她一定有罪的。
如果她相信自己无罪,十分冷静,那么她一定在撒谎。
如果她对控诉辩解,证明她有罪;
如果她对控诉绝望,证明她有罪
如果她在受刑时因痛苦不堪而睁大眼睛,是她正用眼睛来寻找魔鬼;
如果她眼神呆滞,说明她看见了魔鬼
如果她挺得住酷刑,那是魔鬼在帮她,要更严厉地折磨她;
如果她在惩罚下断了气,那就是魔鬼为了不泄露秘密带走了她。
可以说那个年代,只要被指控是女巫,任何辩解的可能都被堵死,基本就是必死无疑
现在,新时代,某些人把中世纪欧洲老白男用过的这一套用来猎男了
判断人善恶,伦迹不论心,论心天下无完人。
这就是典型的美帝话术;
原文大概是
当你叫一个越南人站住,他没听你的,那一定是个越共。你可以立即射杀他
当你叫一个越南人站住,他不但站住并且举起手来,那一定是个训练有素的越共,开枪吧!
在阿富汗,美军又把这套话术再来了一遍。
在阿里事件里面也是这个逻辑:
如果发现了某某某的猥亵证据,那他一定是猥亵犯;
如果没有发现某某某的猥亵证据,那他一定是个非常熟练的猥亵惯犯。
这种逻辑之所以无懈可击,是因为提出这个推断的人他只想要你死,而不是打算和你讲道理。
就好比开头的越共笑话一样,按这种逻辑,最好在美国大兵叫你停下之前,就请他先吃一点7.62mm的花生米。
这话怎么听怎么熟悉。
哦,想起来了,这不就是老胡著名的“都发钱等于都不发钱”吗。
那没事了,反正照此逻辑,“都侮辱女性等于都不侮辱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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