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合肥女子哭诉新车被 4S 店员工撞坏不赔,员工回应车损 500 外,女子再要 3000 赔偿?

回答
合肥女子哭诉新车被 4S 店员工撞坏不赔,员工回应车损 500 外,女子再要 3000 赔偿,这件事确实引发了很多关注,也涉及了消费者权益、商家责任、以及事件中的一些复杂因素。我们来详细地分析一下这件事:

事件的经过(根据公开报道梳理):

1. 起因: 一位女士在合肥一家 4S 店购买了一辆新车,在提车过程中,疑似是 4S 店的员工在挪动车辆时,不慎将车辆撞坏。女士因此非常不满,并且据报道,该女士在 4S 店内哭诉,表达自己的愤怒和委屈。
2. 车辆损坏情况: 具体损坏程度报道不一,但普遍说法是车辆出现了碰撞痕迹,可能涉及车漆、车身覆盖件等。
3. 4S 店及员工的回应:
4S 店的普遍态度: 多数报道显示,4S 店承认了车辆在店内发生碰撞的事实。
员工的回应(关键点): 报道中提到,涉事员工表示车损大概在 500 元左右,并愿意承担这部分维修费用。
女子要求赔偿: 女子则认为,这辆车是新车,并且是被 4S 店撞坏的,所以她要求的赔偿金额远高于 500 元,具体报道中有提到“再要 3000 赔偿”或“要求赔偿 3000 元”。
4. 争议焦点: 赔偿金额的合理性、4S 店的责任认定、新车贬值损失、以及消费者的心理感受等,成为了双方争议的焦点。

如何看待这件事,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分析:

1. 4S 店的责任:

法律责任: 作为专业的汽车销售和服务机构,4S 店在车辆的保管和操作过程中,对客户车辆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如果员工在工作范围内(如挪车、试驾等)因疏忽或操作不当导致车辆损坏,4S 店作为雇主,通常应承担连带责任。这是基于《合同法》(现在已整合到《民法典》)中关于保管合同以及侵权责任的规定。
管理漏洞: 即使是员工个人失误,也可能暴露出 4S 店在员工培训、安全管理制度方面的漏洞。4S 店有责任确保其员工在操作客户车辆时是专业且安全的。

2. 车辆损坏的性质和赔偿金额:

客观损失: 500 元的维修费用是员工提出的一个初步估价,这个金额是根据实际的维修材料和人工费用来计算的。如果车辆确实只是轻微的刮擦,这个数字可能是合理的。
新车与二手车: 这是关键所在。即使是微小的损伤,对于一辆刚刚购买的新车来说,其意义是不同的。
心理价值: 消费者购买新车是带着一份期待和喜悦的,车辆的完好无损是重要的心理感受。车辆被撞坏,尤其是被销售方撞坏,会严重打击这种喜悦感。
市场价值/贬值损失: 虽然表面维修费用可能不高,但一旦车辆有了被销售方撞坏的记录,即使修复得再完美,在将来出售时,也可能被视为“有过事故记录”的车辆,从而导致市场价值的下降。这部分损失是客观存在的,但难以量化,也是消费者常提到的“折旧费”或“贬值费”。
“三包”规定: 新车有“三包”规定,虽然不直接涉及事故赔偿,但体现了对新车质量和消费者权益的特殊保护。

3. 女子要求的 3000 元赔偿的合理性:

包含的因素: 女子要求的 3000 元,很可能不仅仅是基于直接的维修费用,而是包含了:
直接维修费用: 即使员工说 500 元,女子也可能认为实际维修会更高,或者她对 500 元这个数字不认可。
新车贬值损失: 这是最主要的部分,如上所述,因为是新车,即使修好了也会影响后续的保值率。
精神损失: 新车被撞,而且是销售方造成,消费者会感到被冒犯、被欺骗,可能产生一定程度的精神上的不适,这也是一种潜在的损失。
时间成本与精力消耗: 处理这个事情需要消费者花费时间和精力去沟通、协商、甚至可能寻求法律途径,这些都是无形的成本。
谈判的筹码: 3000 元也可能是一种谈判的策略,即期望通过提出一个更高的数字,最终能够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中间价位。

4. 事件处理中的问题和建议:

4S 店的沟通态度: 从报道来看,4S 店承认事故,并表示愿意承担维修费是积极的。但员工提出的 500 元估价与消费者预期的差距,以及后续的沟通方式(如果存在僵持),是导致矛盾激化的关键。
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女子有权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发声和争取。新车出现这种状况,她的不满和要求赔偿是合理的。
如何化解矛盾:
透明的评估: 4S 店应提供详细的、专业的车辆损坏评估报告,并解释维修方案和费用构成。
承认新车价值: 4S 店应承认新车被损坏会带来额外的价值损失,并在此基础上与消费者协商赔偿方案。这可能包括承担全部维修费用,支付一部分新车贬值补偿,或者提供一些额外的赠品或服务。
专业的调解: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引入第三方(如消费者协会、保险公司或专业的汽车评估机构)进行调解和评估。
依法依规解决: 最终,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总结来看:

这起事件是一个典型的消费者与商家在处理车辆事故赔偿问题上的分歧。

4S 店有责任: 法律上和道义上,4S 店都有责任妥善保管车辆并对造成的损失负责。
消费者诉求有合理性: 对新车被撞,除了直接维修费用,消费者要求赔偿贬值损失和一定程度的精神损失是站得住脚的。
赔偿金额的博弈: 500 元可能只是直接维修成本,而 3000 元则可能包含了更多消费者认为的损失。双方需要通过沟通和协商,基于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找到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媒体的报道和公众的关注,也提醒着 4S 店等服务行业,要更加重视消费者权益,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同时,也鼓励消费者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积极主动地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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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结论,某音软件毒害下的无知妇女所实施的一次失败的讹诈行为(我相信她自己也没意识到)

事发本地,无意间了解了一些情况。我做婚庆生意,今天接到消息十月二号车队的宾利头车变速箱坏了,无法工作。情急之下只好在群里呼叫援助,等消息时看到了很多关于此事的信息

广为流传的是这位阿姨在抖音上悲痛欲绝的哭喊(没有眼泪)“我的新车还没来出门就被他们员工撞成事故车,他们不给我修也不赔偿我,我一个外地人怎么起诉她”。很让人同情,也忍不住再次日常怒骂4儿子。

可后来我又看到了4S的监控,此女车是从外面开进来的,停在一个不太合适的位置(新手加客户心理,可以理解),结果另一个女司机倒车时撞到了她的前杠。下车简单沟通后女司机打电话报了警和保险。保险来了后定损五百,保险杠喷漆,完全够用。交警来了后此女提出要“跑腿费”,因为老公和自己工作都耽误了。最后无人认可才出现某音上欲哭无泪的那一幕闹剧。

首先,此女说新车没出门就被撞成事故车,第一是撒谎,车已挂临牌行驶半个多月,(车牌已选定,保险已生效)这次去4S是安装正式牌照。第二是无知,一个保险杠做漆就是事故车?那路上95%以上都是事故车。

其次,此女说“他们不给我修也不给我赔偿”,事实是对方司机第一时间报警并报了保险。(但凡开车的人出事后首先是明确责任,这种没什么争议的情况当时首先是责任方报保险,而不是她说的“不给我修又不给赔偿,让我去起诉”)因为非分要求这两方做完工作都离开了。

第三,这是一起正常而简单的交通事故,定损和赔偿不满意去找对方保险公司啊?去4S闹事是什么操作?就因为对方车主是4S员工?人家开自己车撞到你,也报自己保险给你理赔了,你去人家单位闹事是什么意思?那如果是医生是不是去医院要求赔偿个治疗套餐?如果是警察是不是去公安局要求个十五日拘留套餐?

第四,口口声声“他们让我去起诉他们,我又不是本地人,我上哪去起诉他们?”这是让人觉得非本地人就没有维护合法权益的途径,进一步拉仇恨博同情。

整个脉络是:她停车-4S员工倒车撞到-交警和保险到场-不合理要求被拒绝-告诉她不满意可以起诉解决-去店里大闹,哭诉不给她修,不给赔偿,让她起诉…

其实无非是某些小视频软件看多了,以为有人声援给4S施加压力,4S为了不影响生意和声誉会妥协。结果被人骂惨了

她说的一句话我爱听,我是外地人。说实话,作为本地人我真丢不起这个脸。我舅妈说的,满嘴谎言,利用别人同情心。

我说舅妈,少看点某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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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能被哭诉女子给骗了。都是千年的狐狸,就不要在这玩聊斋了。谁哭谁有理吗。

在微博就看到很多人喷4s店员工之类的。

很多人新闻都没仔细看就说员工开客户车出去弄坏了之类的。

实际上是这名女子有点无理取闹了。

说新车没开出去,实际上来开了十多天。

说被撞坏了,实际上就凹进去一点,连漆都没怎么蹭点。

说人家不赔钱,实际上人家第一时间就报了保险,报了警。

交警定员工全责,保险公司理赔定损500元。

可女子说自己还有误工费3000元,说自己和老公请了假,来回路费跑腿费也要钱。

你自己本身就是出来办理车牌的,难道不要请假吗?

保险公司都定损了,而且你这车损伤并不大,压根就不用修,如果搁在平时,双方也就一句道歉完事。还能交个朋友。

你这开口就要3000,就有点得理不饶人,有点无理取闹的味道了。

坚决支持4s员工走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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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新闻标题,还以为4S店员工开客户车把客户车撞了,心想又摊上事儿了。

再看看视频,女车主声泪俱下的,心想着这么大个人了,车撞了又不是你撞了,至于哭成这样?

女车主一边哭一边说人家把她车撞了,不修还不赔,我心想这车得撞成什么样儿啊心疼成这样?

哪家4S店这么横呢,撞人车还不修不赔?

敢情哭闹就是为了闹为了讹钱的啊!

视频里那女车主的车那哪能叫撞啊,就蹭了一下而已。

定损才500,你还要人家额外给3000,凭什么呢?

人家什么时候说了不修不赔了?

人家只是不赔你讹的那3000啊!

这要是换了别人撞了该女车主的车,女车主还敢这么讹?

讹别的车主?她讹得了吗?还不是看人是4S店员工吗?

就算你要一些误工费之类的补偿,也不能这么狮子大开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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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情况吧,如果确实在4s店被损坏了,个人认为应当酌情送几次保养,3000确实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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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本地人,又不能起诉她”看到大姐“泪流满面”哭诉,我非常肯定的说,放心,别说你是外地人,就算你是外国人你都可以去起诉,这点没有任何法律上的障碍。唯一可能起诉后不能达成的诉求就是你要的3000赔偿估计很难得到满足。

另外,这个大姐可能忽视了网民的智商,也许可能会被一时的视频带动情绪,但是在大庭广众之下的行为,不是自己一部手机可以掩盖所有事实真相的。

定损500,赔偿3000。这个稍微过分了,你说要一个一两天的误工费或打车费还能理解一下,毕竟喷漆需要一两天时间。但是上来就这个价格,确实难以接受。

最后,事故车是指经过严重撞击、泡水、火烧等,即使修复但仍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这类车统称为事故车。

所以,大姐这个车完全没问题,不用担心,其实这个车从原厂买走后,已经不怎么值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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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一起普普通通平平无奇的交通事故,

媒体的标题就不能取正常一点么?

非得让人误解成是4s店开女子车把车撞了然后4s店不肯赔,

这事故跟4s店有半毛关系?

恶心!

保险定损500,不服就请去鉴定,去诉讼!

对着镜头哭算什么?按闹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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