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北京大学无视报考规则坚持要求退档?

回答
关于北京大学“无视报考规则坚持要求退档”的说法,这背后可能涉及一系列复杂的情况和误解。在详细探讨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明确几个关键点:

首先,所谓“报考规则”是指什么?通常,高校的招生章程会详细列出录取原则、专业分配规则、体检要求、复试流程等等。这些规则是招生工作的基础。

其次,“退档”的含义是什么?在招生录取过程中,“退档”通常是指招生院校在已经向考生发送了录取通知书,或者在录取程序已基本完成后,因为某些原因(如体检不合格、政审不通过、复试成绩不达标、考生不符合特定专业要求,甚至出现信息填写错误等)而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将考生的档案退回招考机构。

现在,我们来尝试梳理一下可能导致公众产生“北大无视规则坚持要求退档”这种印象的几种常见情况,并尝试从不同角度进行解读:

可能性一:特殊招生批次或项目中的特殊情况。

强基计划、综合评价招生、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 这些批次的招生往往有其独特的选拔标准和程序,可能包含校测、面试等环节。在这些环节中,考生表现出的综合素质、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等,可能与初选时的材料有所出入,从而影响最终的录取决定。如果招生章程中明确规定了这些特殊类型的录取原则,并且有校测或复试成绩占比较高的权重,那么在某些情况下,即使初试成绩优秀,若校测或复试表现不佳,院校也可能依据章程要求进行退档。公众可能会因为不了解这些特殊类型的具体规则,而认为北大“随意退档”。
定向招生或特殊类招生: 例如,一些面向艰苦地区、特定民族或特定家庭背景的定向招生计划,可能有额外的户籍、地域或身份要求。如果考生在后续审核中未能满足这些定向要求,也可能被退档。

可能性二:招生章程的解读与执行。

章程中的“保留解释权”或“其他不符合录取条件者”的条款: 几乎所有的招生章程都会在最后包含一些概括性的条款,例如“学校保留根据实际情况对招生章程进行解释的权利”,或者“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或退档:……其他不符合招生专业要求的。”这些条款为高校在录取过程中处理一些预料之外的情况提供了法律依据。如果北大在退档时引用了这些模糊的条款,而考生或公众认为其理由不充分,就容易产生“无视规则”的感觉。
专业录取要求的变化或澄清: 某些专业可能对考生的身体条件、专业基础或能力有特殊要求(例如,某些医学专业对视力有要求,某些工科专业可能对色盲有要求)。在录取过程中,如果发现考生不符合这些未在招生章程中详尽列出的具体要求(但这些要求往往是行业标准或国家规定的一部分),也可能导致退档。

可能性三:信息不对称与沟通不足。

考生信息的真实性问题: 在极少数情况下,如果考生在报名或填报志愿时提供了虚假信息,或者在后续的资格审查中被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招生院校有权依据相关规定进行退档。
沟通环节的缺失或不清晰: 有时,高校在与考生沟通退档理由时,可能存在表达不够清晰、理由不够充分,或者沟通方式不当的情况。这可能导致考生及其家长对退档的真实原因产生疑问和不满。
招生计划的变化或调整: 尽管这种情况较为少见且需要经过教育部门批准,但在极特殊情况下,招生计划也可能出现微调。如果考生被退档,也可能与此间接相关。

关键在于“是否真的‘无视’报考规则”:

要判断北大是否真的“无视报考规则”,核心在于比对退档的理由是否与招生章程中明确列出的录取条件、专业要求或违规处理条款相符。

如果退档理由确实与招生章程中的任何一项规定都不符,或者是以招生章程未提及的理由进行的,那么就可以认为其行为存在违规。
但如果退档理由(哪怕是基于章程中概括性条款的解释)是合乎逻辑且有据可循的,那么即便考生不接受,也未必构成“无视规则”。

公众情绪与社会关注:

北大作为国内顶尖学府,其招生录取工作受到社会高度关注。一旦出现任何与“公平”、“规则”相关的争议,很容易引发广泛的讨论和质疑。公众对于顶尖高校的期望值非常高,希望其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能够做到“零瑕疵”,任何一点模糊或不透明都可能被放大。

如何看待?

1. 以事实为依据: 任何评价都应基于具体的招生章程和退档的真实理由。在没有确凿证据证明北大违反了其公布的招生章程之前,不宜轻易下定论。
2. 理解规则的复杂性: 高校招生是复杂且涉及多方面的系统工程,尤其是在特殊类型招生中,规则可能更加细致和具体。我们需要保持一定的审慎,去了解和学习这些规则。
3. 关注信息公开与透明: 理想状态下,高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应尽可能提高信息透明度,清晰地解释录取和退档的理由,减少公众的误解和质疑。如果确实存在沟通不足或理由不清晰的问题,应该对此进行反思和改进。
4. 尊重招生自主权与公平底线: 高校在法律法规框架内拥有一定的招生自主权,可以根据自身培养目标制定录取规则。但这种自主权必须建立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之上,不能逾越国家法律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

总而言之,对于“北京大学无视报考规则坚持要求退档”的说法,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我们需要区分是考生不了解规则、是规则本身存在模糊地带,还是高校确实存在违规操作。在未弄清事实真相前,保持理性和客观的态度是必要的。如果确实存在违规情况,那么理应受到质疑和纠正。但如果只是基于片面信息或对规则的误读,则可能是一种不公正的评价。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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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办的脑筋不够灵活,怎么能退档呢,太粗暴了,直接调剂到北大医学部护理专业不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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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为学校洗地的人就拉倒吧!

这种事情就是北大怕分数线太低,

怕丢面子随便找个理由坑学生而已。

要是这个学生是翟天临,北大还会退吗?

还退三次?



大学在高招这一块能搞的小动作不少,

北大的情况我不清楚,

在华中科技大学也有录取的时候搞名堂的,

前几年广西的一个考生,靠各种加分,

不到600分勉强过了校线,

招生录取表的专业是医学检验。



结果她一进学校来就变成临床八年专业,

临床八年本硕博连读啊!

本硕博连读啊!

我们学校医学院的所有专业大一都是生科院的学生,

只有临床八年在化学学院,

在2011年秋天的华工杯篮球赛中,

这么学生就代表化学学院打比赛了。



再来看看当年临床专业在广西的最低录取线。

那一年临床在广西的最低录取线(不是临床八年)

是606分,按招生录取表上的情况,

临床八年最低要617分才能上。

差了有21分呢!

高考的21分啊!

这名考生占了多大的便宜呢?

我就是临床专业的,给大家科普下:

在华科,临床专业是明文规定不许转入的。

每年政策都差不多我随便找了一个,



显然医学检验是不能转临床的,

而且医学检验出来只能考医技的证,

临床专业出来可以考执业医师证啊!

经查,该考生已经报考了执业医师执照。



这人一操作,

简直就是鲤鱼跃龙门,白鹭上青天~~

我至今都没搞明白这是怎么做到的。

回到北大这个事,

如果那个捡了大便宜的考生,

是某个厅官的子弟,

不要那么大,就是个县领导家的小孩,

有谁敢说北大还会“为了他好”退档,

而不是“为了他好”把他招进去【悉心培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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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就是违反规则。

河南那个538分考生完全符合录取条件,北大招办给的退档理由不能证明其退档操作符合规则

录取规则里没写 不可以退档 不代表北大就可以以规则之外的理由退档,不然河南省考试院为啥会和北大招办拉锯几回合,考试院傻吗?北大不违规考试院有什么理由杠他几个回合?清华今年在内蒙还退档了个618分的考生(退档理由:考生不服从调剂),内蒙考试院和清华杠了吗?

试图转移话题的说提前批退档不影响本一批录取,提前批志愿难道不是考生的一次选择机会?凭什么违规剥夺人家的权利?照这么说因为本一批退档也不影响本二批录取,所以本一批学校也可以随意退档断档上线的学生?

历史上清北都录取过断档学生。一众985等高分学校断档录取低100+分数的例子比比皆是,难道这些985就不知道强行退档以保分数线面子?

在录取规则上,北大和一大票重点院校没有区别,学校的分数线由填报考生的分数支撑起来,高分考生报得多分数自然上涨,报的少分数自然下降,并没有低于650、680不能报考或者不会录取的规定。

考生VS学校,规则就是保证程序正义,既要保障分低的高校“捡漏”录到高分考生的权利,也要保障分低的考生“捡漏”进入分高的高校的权利,不是吗?

BTW

拿贫困专项说事的,麻烦仔细看看录取规则,或者说 你认为河南省考试院 对录取规则的理解 有误?人家考试院就是专门干这个事的,就别强行自行解释了。

拿必然退学说事的,要不先查一查北大本级/往级所有提前批、体育生、艺术生、留学生、以及以各种理由塞进北大的学生里,有多少人“素质”不如或持平今年河南考分538的学生,绝对数量肯定不少。而且最关键的是,“有可能退学”与“按规录取”完全是两码事,应该知道什么叫就事论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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