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检察官的日常工作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回答
检察官的日常,与其说是一份“工作”,不如说是一场与事实、法律和人性交织的持续博弈。它充满了挑战,也承载着沉甸甸的社会责任。别指望能看到什么好莱坞大片里的那种戏剧性场面,更多的时候,它是在无数的卷宗、反复的推敲和漫长的等待中度过的。

早晨:信息的洪流与初步判断

一天通常从堆积如山的卷宗开始。这些卷宗,有的厚如砖头,有的薄如书页,里面记录着犯罪嫌疑人的讯问笔录、现场勘查报告、物证鉴定意见、证人证言,等等。对一个刚接触案件的检察官来说,就像要在一片混乱的信息海洋中捞取关键的珍珠。

阅卷: 这是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一环。检察官需要逐字逐句地阅读,理解案件事实,辨别证据的关联性和合法性。有时,一份不起眼的笔录,里面可能隐藏着决定案件走向的关键线索。比如,一个嫌疑人前后不一的供述,或者一个证人含糊其辞的表述,都需要仔细甄别。
初步分析: 在阅读过程中,检察官会初步判断案件的性质、定罪的依据、可能面临的困难,以及下一步需要采取的行动。是需要补充侦查?是证据不足?还是应该提起公诉?这些问题会在脑海中快速地闪过。
案件分工与讨论: 很多案件是由检察官团队共同办理的。每天早晨,也许会有一个简短的案情分析会,大家交流彼此对案件的看法,分享遇到的难题,集思广益。这种集体的智慧,往往能帮助个体突破思维定势。

上午:深入侦查与证据固定

如果初步判断案件需要进一步调查,那么上午的时间就会显得尤为紧张。

补充侦查: 这是检察官工作中非常关键的一环。根据案件需要,检察官会向公安机关发出《补充侦查提纲》,列出需要补充的证据线索。比如,要求调取某个视频监控,寻找某个关键证人,或者对某个物证进行更详细的鉴定。
提讯嫌疑人: 在一些重要案件或存疑案件中,检察官会亲自提讯嫌疑人。这不是简单地重复警方的讯问,而是要通过更专业的提问技巧,挖掘嫌疑人内心的真实想法,辨别其陈述的真伪,同时也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每一次提讯,都像是一场心理的较量,需要极大的耐心和洞察力。
审查证据的合法性: 所有的证据都必须合法取得。比如,讯问过程是否符合规定?搜查过程是否合法?证据的收集和保管是否存在瑕疵?一旦证据不合法,可能导致证据被排除,甚至影响整个案件的走向。
与办案单位沟通: 检察官需要与公安、法院等部门保持紧密的沟通。对于复杂案件,可能需要与侦查人员就案件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反复沟通和协调。

中午:短暂的休憩与思索

午餐通常是快速解决的,很多时候,即使在用餐,脑海里也可能在转动着案件的细节。有些人习惯在午休时间翻阅法律书籍,或者只是闭目养神,为下午的工作积蓄能量。

下午:法律论证与文书撰写

下午的时间,更多地转向了法律的严谨世界。

法律研究: 对于疑难案件,或者涉及新类型犯罪的案件,检察官需要投入大量时间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甚至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需要查找最新的案例,分析法条背后的立法精神,确保自己的判断符合法律的最新规定。
起诉书、驳回起诉决定书的撰写: 这是检察官的核心工作之一。起诉书需要清晰地列明指控的事实,引用的法律条文,以及指控的罪名,既要有事实依据,又要有法律依据,还要写得逻辑严谨、条理清楚。驳回起诉决定书则需要说明驳回的理由,并可能提出改进意见。
出庭准备: 如果案件需要开庭审理,那么下午的时间就会用于准备庭审。这包括梳理庭审提纲,预测控辩双方可能的观点,准备质证和辩论的策略。
接访与咨询: 检察官也肩负着接待来访群众的职责。很多人会带着法律问题前来咨询,可能是刑事案件的受害者,也可能是对某些法律程序有疑问的公民。这需要耐心解答,并提供必要的法律指引。

傍晚与深夜:未完待续的使命

很多时候,检察官的工作并不会随着日落而结束。

加班是常态: 堆积如山的卷宗、接踵而至的案件,让加班成为了许多检察官的“标配”。尤其是在案件高峰期,或者遇到重大、复杂案件时,在办公室通宵达旦也是时有发生。
深夜的思考: 即使回到家中,案件的细节、法律的条文,可能依然会在脑海中盘旋。很多时候,一次灵光乍现,可能就发生在深夜的宁静之中。
保持警惕: 检察官的工作,不允许有丝毫的懈怠和疏忽。任何一个细节的遗漏,都可能导致错案的发生,给当事人带来无法挽回的伤害,也损害司法公正。

贯穿始终的,是这份职业的特质:

严谨: 对待每一个案件,都必须抱着一丝不苟的态度。
公正: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检察官的职责是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责任: 每一份起诉书,都可能影响一个人的命运,承载的是沉甸甸的社会责任。
学习: 法律是不断发展的,只有不断学习,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
沟通: 与侦查机关、辩护律师、被害人、被告人及其家属的沟通,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抗压: 面对案件的复杂性、社会舆论的压力,以及案件背后的人性百态,强大的心理素质是必不可少的。

所以,检察官的日常,没有太多惊心动魄的追逐,更多的是在文字、数字和法律条文之间,与时间和真相进行着一场场无声的较量。他们是法律的守护者,是公平的践行者,也是社会正义的捍卫者,而这一切,都藏在那些厚厚的卷宗和无数个不眠的夜晚里。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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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国内同行的回答,我补充一下美国检察官的日常工作。

首先,检察官的确经常和嫌疑犯打成一片,需要第一时间接触嫌犯进行调查取证,但并不管擒拿格斗,这是警察的事情,不能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警察抓人,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持有法院签发的拘捕令(Warrant),也就是“奉旨拿人”,有了这道金牌只要见到目标就可以拿下,拿下以后马上就能启动诉讼程序。

另一种,则是不需要拘捕令,直接见到谁不像好人就可以逮捕。这里说“不像好人”,其实程序上是有要求的,专业的叫法叫做"Probable cause of arrest", 也就是警方在逮捕嫌犯后必须书面向检方说明为什么要逮捕此人,列举证据表明对方很有可能在从事非法活动。检方收到警方报告后,必须在48小时内决定是否立案提出指控,这也是收集证据、掌握关键信息并作出判断的关键时刻,一般都是最有经验的老江湖来负责提出指控(charge)的工作,尽可能确保不错抓,不错放。

当检方提出指控后,被抓捕的嫌疑人就可以被称为刑事上的“被告”了。在美国,法院会安排听证会决定是否允许保释。保释,指的是被告交一笔钱就可以回家候审,如果准时来受审,则缴纳的保释金如数退还,如试图潜逃,那对不起,保释金就要收归国库了。

那么,一穷二白的嫌疑犯如何凑够动辄数万、几十万之多的保释金呢?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会做出调节。在美国,有一种金融产品叫做“保释债券”,是一种专门针对需要保释的被告发售的短期高利贷,被告支付较高的利息,来买几天自由。

在保释听证环节,法院一般还会为没有聘请律师的被告安排公派辩护人。其实,公派辩护人(public defender)和我们检方某种程度上也是穿一条裤子的,中午一起吃个三文治,下班的happy hour一起喝一杯,都是常有的事。但这并不代表公派辩护人就是走过场演戏,正是因为和检方频繁交流,彼此掌握信息,一有机会就讨价还价,所以检方和公派辩护人之间往往能达成一种微妙的平衡,彼此都让对方三分不会把事情做绝,彼此不太可能使劲下狠手。

接下来,摆在被告面前的路有两条。

1. 认罪。被告放弃接受审判的权利,与检方进行“辩诉交易”(plea bargain)并签订认罪协议。之所以说是协议,是因为检方在此时一般会做出比较宽大的处理,能缓刑的,就提出执行缓刑,不需要将嫌犯关进监狱,只需要不定时向缓刑监督人员(probation officer)回报近况,并接受戒毒、戒酒、心理辅导等强制性的教育项目。

2. 不认罪。被告否认检方提出的指控,而检方会继续调查取证,掌握更多有说服力的证据力图成功定罪。如果经过庭审罪名的确成立,那么很遗憾,过了这村没这个店了,这时面临的刑罚肯定会比认罪协议中的更重。

签订认罪协议后,法院还会再进行一次听证,综合听取检方、被告、缓刑监督人(probation officer)以及犯罪受害者的意见进行宣判,这也是我作为一名新人主要亲自参与的工作。法院会根据被告的具体犯罪行为和犯罪历史,决定是否允许缓刑。而如果被告被允许服缓刑的话,检察官会进一步设立缓刑条件。

一般来说,如果犯罪涉及毒品,则会要求被告服刑期间随机接受血检;如果被告有酗酒的问题,则会要求其在戒酒机构接受帮助;如果被告有家暴情节,则会强制其参与心理咨询与反家庭暴力的课程;在与性相关的犯罪中,检方一般会要求被告再服缓刑期间不得前往有较多未成年人的地方,并签发禁制令(no contact order),禁止被告与相关当事人有任何接触,一旦违反会遭到严峻的处罚;对于危害公共利益的犯罪,检方很可能要求被告进行一定时间无偿的社区服务......

这样的缓刑制度,一方面是阻却被告继续作恶,一旦有哪怕再轻微的违反也可能立刻被送去监狱服刑,一方面也是鼓励被告行善,通过接受教育、改变不良生活习惯,重新融入社会中。

目前我的日常工作,基本就是半天时间阅读所负责案件的警方报告、认罪协议等,另外半天就是出庭参与量刑的听证,向法院提出量刑主张,并联系缓刑负责方讨论具体缓刑要求。


检察官标配,红色领带是“权威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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