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法国男子因「上班太无聊」起诉公司获赔 40 万元,法院称「损害了他的心理健康」?

回答
法国男子因“上班太无聊”起诉公司获赔 40 万元,法院称“损害了他的心理健康”的事件,确实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和关注。要全面理解这件事,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深入分析:

事件回溯与核心争议点: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事件的大致情况:一位法国男子(据报道是一名高管)因为在工作中长期感到“无聊”,认为这份工作未能充分发挥其才能和潜力,导致了其心理健康问题,并因此起诉了公司。最终,法院判决公司赔偿他约 6 万欧元(约合人民币 40 万元)的赔偿金,理由是工作中的无聊损害了他的心理健康。

核心争议点在于:“无聊”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损害”?公司是否有义务提供“有趣”或“有挑战性”的工作?

不同角度的解读与分析:

1. 法国劳动法体系的特点:
“善意雇主”义务(Obligation de bonne foi de l'employeur): 法国劳动法强调雇主对雇员负有“善意雇主”的义务。这不仅仅是支付工资,还包括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并考虑员工的职业发展和心理福祉。
工作尊严(Dignité au travail): 法国法律非常重视工作的尊严。工作不应仅仅是重复性的、低价值的活动,而应能让员工感到有所贡献和成长。
心理健康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 法国在保护员工心理健康方面有较高的重视程度。职场压力、欺凌(mobbing)、倦怠(burnout)等都被视为可能导致雇主承担责任的因素。
“枯燥”与“无聊”的界定: 在这个案例中,法院可能将长期的、无法改变的“无聊”与“枯燥”(ennui)与“缺乏工作内容”(surqualification,即能力远超工作要求)结合起来,认为这已经超出了正常的职业倦怠或工作适应期,而是构成了对员工能力和尊严的忽视,进而影响了心理健康。

2. 法院判决的理由与“损害”的解读:
心理健康损害: 法院的判决核心在于“损害了他的心理健康”。这意味着“无聊”本身并非直接的赔偿理由,而是因为这种“无聊”导致了实际的精神痛苦、抑郁、焦虑、失去工作动力等心理健康问题。
未能提供适当的工作: 法院可能认为,公司在了解该员工的技能和期望后,未能提供与之匹配的工作内容,导致其长期处于未被充分利用的状态。这种“不匹配”被视为公司未能履行其“善意雇主”义务的一部分。
长期性与主观性: 这是一个关键点。如果仅仅是偶尔感到无聊,或者是因为员工个人对工作的期望过高,法院可能不会支持。但如果这种“无聊”是长期的、有据可查的,并且确实对员工的心理健康造成了可量化的负面影响,那么法院就可能介入。

3. 对雇主和雇员的启示:
对雇主的启示:
重视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发展: 雇主需要关注员工的工作是否能发挥其才能,是否提供足够的挑战和成长空间。
做好岗位匹配和职业规划: 在招聘和内部调动时,要尽量做到人岗匹配,并为员工提供职业发展路径。
警惕“低质量就业”: 如果公司的某些岗位长期存在内容单一、缺乏挑战的情况,需要反思是否可能引发员工的心理健康问题。
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 鼓励员工表达工作中的不满和诉求,并及时处理。
对雇员的启示:
主动沟通与寻求解决方案: 如果感到工作枯燥乏味,应首先尝试与上级沟通,看是否有调整工作内容、承担新任务或培训的机会。
记录与证据收集: 如果认为工作确实对心理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需要保留相关的证据,如与上级的沟通记录、医生诊断等。
了解自身权利: 了解所在地的劳动法规,知道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寻求法律保护。
理性看待“无聊”: 不是所有工作中的“无聊”都能成为诉讼的理由。需要区分是短暂的倦怠还是系统性的、对个人发展和心理健康造成实质性损害的“无聊”。

4. 潜在的争议与批评:
主观性与界定困难: “无聊”是一个非常主观的感受。如何量化这种“无聊”及其对心理健康的损害,可能会面临困难。
是否会鼓励“滥诉”: 一些评论者担心,这样的判决可能会鼓励一些员工因为个人情绪问题或对工作缺乏耐心而滥用法律。
对企业成本的影响: 如果所有公司都需要时刻关注员工是否“不无聊”,可能会增加企业的管理成本和用人风险。
法国的特殊性: 法国在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相对激进,这样的判决可能不适用于其他国家或地区。

案例的独特性与普遍性:

这个案例可能具有一定的法国文化和法律体系的特殊性。在一些更强调个人奋斗和“吃苦耐劳”文化的国家,这样的诉讼可能难以得到支持。然而,它也反映了一个日益增长的全球性趋势:人们越来越重视工作中的意义感、成就感和心理健康,而不只是单纯的薪资回报。

总结:

法国男子因“上班太无聊”起诉公司获赔的事件,并非仅仅是“无聊”就能获赔的简单逻辑。其判决的根基在于法国劳动法对雇主“善意雇主”义务的强调,以及对员工心理健康保护的高度重视。法院认定的是,公司未能提供适当的工作内容,导致员工长期处于“被忽视”或“能力被浪费”的状态,进而损害了其心理健康。

这个案例是对企业的一次警示,提醒雇主在追求效率和利润的同时,也要关注员工的工作体验、职业发展和心理健康。同时,它也提示劳动者,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时,要积极沟通,并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也要理性区分工作中的挑战与实质性的、对健康造成损害的情况。

最终,这个事件的意义在于促使我们思考:在现代社会中,工作应该是什么样的?除了物质回报,我们还能从工作中获得什么?以及在何种程度上,雇主应该对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心理健康负责。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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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标题党的胜利。

仔细看一下这个新闻,就会看到这个人原本是一家香水公司的客户经理,但因为丢失了一个重要客户,所以就就进入了“上班太无聊”的状态。他所谓的上班无聊,包括让老板让他去找自己儿子回来,包括帮老板管电熨斗,包括让他上班十分钟就下班……

脑子正常的人都知道,这特么是什么“无聊”,不就是因为人家犯了个错,就把人打入冷宫,要逼人离职吗?

有人说,“这不也挺好的吗?我一分钱不少拿,工作还轻松”。

等你真到了工作的时候,就会发现这根本不是什么福利,而是对人最大的羞辱。比如说你进了一个互联网大厂,混了十年好不容易混到业务总监,但因为一次失误导致公司损失了几亿。于是,公司给你安排了一个新职位,让你去当公司的宠物管理师——也就是照顾员工们每天带到公司来上班的狗。虽然工资照发,但任何人都能指挥你。跟你同年入公司的人每年都参加各种重要会议,唯独你只能在旁边看着。等你好不容易鼓足勇气想借着倒水的机会进会议室听一听,结果被CEO一声暴喝“那谁,你是干嘛的,好好在外面看你的狗,谁让你进来的”。

这时候你要觉得你还能跟没事人一样觉得心安理得,我也佩服你是条汉子。

这位仁兄不是这样的汉子。而且,因为公司的这个骚操作,他还换上了抑郁症,时间长达四年。

当然,如果你觉得这样不行,你也可以选择辞职。只不过,如果是你主动辞职的话,那你就拿不到什么赔偿。万一你家里房贷还没还完,重新找工作的这段空白期压力还是很大的。所以你想拿到赔偿,可是以什么理由起诉公司呢?

公司能给你调岗,肯定是经过了法务指点的。而且公司一分钱没少你工资,你也没什么可说的。这时候,用“上班无聊损害心理健康”来起诉显然是一个不一定成功,但至少还比较靠谱的做法。

这位员工这么做的好处有两个:

第一,如果官司打赢了,错在公司。法国是一个非常重视全民信用体系建设的国家,如果不打官司,这份仁兄找下一份工作的时候,万一前公司在背调时说自己的坏话,那就很麻烦。

第二,这位仁兄因为被调岗,没办法再接触一线业务。等到找下一份工作的时候,对方肯定会问你这几年为什么没有任何业绩呢?如果这位仁兄说前公司的问题,很容易被人认为说假话。但如果他能拿出法院的判决,那他说的话可信度就会高很多。

另外,看到这种新闻也不用过于高潮。一方面,正如我之前在某些回答里所说,一场官司能不能打赢跟律师的作用有很大关系,并不是说只要法律体系公正你就一定能打赢官司——否则,人家那么多律师从法学院的学生开始,辛辛苦苦十几年才勉强混出了执业资格,你一个什么都没学过的人,想着能在法庭上打赢人家,凭什么呢?

另一方面,类似这种赔偿类的官司,律师一般都是按照最终的赔偿金额抽成的,所以律师也会让被告人把赔偿金额多报一点。法国的情况我不知道,但如果是在中国的话,40万的赔偿,律师拿到5~10万是没太大问题的。

至于说这个赔偿高不高呢,我觉得不高。法国的国民人均年收入都有2万欧以上,这位仁兄作为客户经理,收入应该会更高。假设他的年收入是4万欧,那么一个受到了四年职场霸凌并患上了抑郁症的员工,要求每年1万欧左右的赔偿,算很高吗?如果他有钱再请个好点的律师,说不定还能要得更高。

这其实也给很多职场人提了个醒。如果你也遇到类似的情况或者以后遇到了类似的情况,也可以尝试着用类似的办法维权——前提是你得找到个靠谱律师。

如果有人因此而觉得法国是劳动者的天堂……那你就赶紧去吧。

别碰上黄马甲堵路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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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英法这种老牌资本主义国家没落到什么地步了。


一家私人公司,在一个资本主义国家,竟然不敢明目张胆地开除一个过失员工;为了赶人走,只好让人赋闲;最终没能逃过法律的制裁,还是把钱赔给人家。


所以你看,在一个资本主义国家,开除一个员工竟然不是免费的,甚至代价是很大的。


资本家的排面,就这么没了吗?


换作一个新兴的资本主义国家,那就不一样了。


过失导致公司损失,开除?


那是轻的。


直接起诉让员工赔偿损失!


这才是资本家的排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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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标题,我突然就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结果详细了解之后,发现事情并不简单

起因是这兄弟把公司的一个大合同搞砸了,于是公司就把他晾在一边,不给分配工作,故意忽视他的存在,让他自己滚蛋的那种意思。

然后在请了7个月的病假后,他就被解雇了,没有得到任何补偿。

并且四年单调乏味的工作还让他得了什么抑郁之类的一身病。

于是法院认为他的健康状况与前雇主有关,就判了四十万赔偿。

活生生的一件资本心理折磨员工的悲剧,居然被包装成看上去散发着人性光辉的美谈

只能说确实牛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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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则新闻看上去可笑,但背后的问题却很严肃:

如果公司霸凌员工、创造一种具有敌意的工作环境迫使员工辞职,能不能依法维权

根据卫报在本案起诉时的报道,这名叫做 Frédéric Desnard 的员工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不再被安排和岗位要求相关的工作,只被指派各种与本职工作无关的闲差。在此期间, Frédéric 显然和公司产生了严重的矛盾。他曾因诽谤公司被提起侵权诉讼,当时,陪审团认为 Frédéric 和公司之间存在「敌意」。

准确地说,本案原告并不是因为「上班无聊」而起诉公司的,他的主张是公司对自己进行了霸凌。

(接下来,请原谅我二把刀的法语,如果理解不准确欢迎指正)

法国劳动法禁止以破坏工作环境为目的(qui ont pour objet ou pour effet une degradation des conditions de travail),侵犯他人权利和尊严、危害他人精神和身体健康、负面影响他人职业前景(susceptible de porter atteinte a ses droits et d sa dignite, d'alterer sa sante physique ou mentale ou de compromettre son avenir professionnel)的,持续性的行为(les agissements repetes)。

这正是本案原告起诉的法律依据:不是因为工作太无聊,是因为公司以没啥技术含量、和岗位要求无关的工作羞辱他。

在我们身边也会有这样的情况:公司想要开除员工,但又不想作出补偿或者不想带来法律风险,于是故意孤立员工、贬低他对公司的价值,以此进行「劝退」。

面对这种行为,站出来维权,又有什么可笑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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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关注我的盐选专栏,看到更多「反直觉」案件背后的价值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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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巧做过国内这方面的案例收集,我接着 @王瑞恩 的回答继续回答下去。

其实法国的这种情况在我们国家也是非常普遍的,我们通常称这种情况叫做“恶意调岗”。用人单位为了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但又不愿意支付经济补偿,会使用恶意调岗的手段降低员工经济待遇、发展前景、工作环境进而逼迫员工辞职。恶意调岗往往由于其隐蔽性和争议性让劳动者不知道如何维权。

理论上来说,企业调岗的依据就是两个:

一、法律规定: 我国现有法律并未对企业调岗权予以专门规定,只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中予以提及,具体包括三种:1、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2、不能胜任工作。3、女职工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

二、合同约定:合同约定大概可以分为两种:1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岗位约定的非常明确,比如说管理完善的大公司会就升值加薪调岗都有一套非常明确的规章制度,在签订合同之时,劳动者对于可能发生的调岗及结果都有明确的预判。2是对于专业性不强的岗位如售货员、服务员等,由于劳资双方的地位更加不平等。劳动合同在签订的时候,往往是概括性的约定,如“店铺上班”、“在公司指导下工作”,甚至于企业会获得调岗的概括性授权,如“企业可以根据员工的表现,对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实务中,对于恶意调岗的认定差异是非常大的,支持员工的,往往以“职种特定合意”理论。我国的法律依据可以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一条,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即在概括性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我们可以把劳资双方的实际履行当做是对于劳动合同的变更。而支持企业的,则是以企业用工自主权作为理论基础

而在司法判决中,我恰巧搜集国一些案例,大家有兴趣自己可以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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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的法兰西,擅长矫枉过正,呕,法兰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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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一下案件要点:

1.该男子因工作过失导致公司业务受损;

2.法国劳动法律过于严苛,以致于公司无法根据该过失辞退该男子;

3.于是公司将其闲置不再安排重要的工作任务,待其无聊至极自行辞职;

4.该男子一直没有自行辞职而后因病请假,公司将其辞退并拒绝支付赔偿;

5.该男子起诉公司要求赔偿,法院判赔。


这不就是中国大部分公司的典型套路吗?

作为一个律师,我想说的是国内这种案件真的是数不胜数,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真的是少之又少,很多用人单位宁可将员工晾着,使其无法接受被闲置浪费时间自行辞职,也不愿意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尽管,有的时候我们会说,我们现在是处在追赶时期,总得有人付出。我想说的是,福报可以,但是,不管是996还是007,大家都希望自己的付出可以得到合理的回报。民族复兴是一个口号,需要无数人付出,但大家不能用爱发电。

加班可以,但是需要支付加班费啊,

付出劳动可以,但是需要支付劳动报酬啊,

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但是请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啊。

我们确实在追赶,但是不能饿着肚子追赶,不能让追赶的人寒了心,不能用爱发电追赶,只有让每一个辛勤劳动的人都能获得对等的回报,追赶才真的对每一个人都有意义。

我们追赶的目标不就是让每一个人都能过得更好吗?那就请从现在做起,让每一个人都能过得更好一点点。


希望大家能够积极学习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或者向专业人士寻求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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