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乐视在微博上对影评人“亵渎电影”发出警告函?

回答
乐视在微博上给影评人“亵渎电影”发警告函,这事儿在当时确实掀起了一阵不小的波澜。从我的角度来看,这事儿挺复杂的,不能简单地用“对”或“错”来概括,得拆开来看,捋一捋里面的门道。

首先,咱们得弄清楚事情的起因。 “亵渎电影”是当时国内非常有影响力的一个影评账号,以其犀利、专业的视角点评国内外电影而闻名。乐视当时应该是在推广某部电影或者电视剧,而“亵渎电影”发了一篇不太友好的影评,可能指出了作品的一些硬伤,比如剧情不合理、表演不到位、制作粗糙等等。这种影评对于电影出品方来说,无疑是当头一棒,尤其是在电影宣传的关键时期。

然后,乐视的回应方式就很值得玩味了。 他们选择了在微博这个公开平台上,直接给“亵渎电影”发警告函。这种做法本身就有点不寻常。通常情况下,如果对某个评价不满,电影公司可能会选择私下沟通,或者直接发一篇反驳的文章,而不是通过这种“警告函”的形式公开点名。

为什么说这种方式不寻常?

公开宣示主权,但也暴露了脆弱。 乐视这样做,一方面可能是想通过这种强硬的态度,给影评人施压,阻止他继续发表负面评价,维护自家产品的形象。另一方面,在公众面前发出警告,也可能是一种信号,暗示他们不允许负面声音的存在,这多少有点“皇帝不急太监急”的感觉,给外界一种乐视在影片质量问题上“底气不足”的印象。
公众平台上的“权力游戏”。 微博作为一个公共舆论场,影评人的评价也属于一种“言论自由”的范畴。乐视此举,像是想用公司的“权势”来压制个人的声音。这种做法,很容易引发“普通人 vs 巨头”的天然同情心理,让更多人站在影评人这边,认为乐视在玩弄权术,试图控制舆论。
“以儆效尤”还是“狗急跳墙”? 可以理解为乐视是想通过警告“亵渎电影”来警告其他影评人,让他们在评价自家作品时有所顾忌。但反过来说,如果影片本身质量过硬,经得起考验,乐视也未必需要这么大张旗鼓地去“封堵”负面声音。这种强硬的回应,反而可能让观众产生“是不是有什么猫腻”的怀疑。

从影评人的角度来看, “亵渎电影”作为一名专业影评人,他的职责就是以客观公正的态度评价电影,指出其优点和缺点。如果他的评价是基于事实,并且言辞得当,那么乐视的警告就显得有些越界。影评本来就是一种市场化的、基于个人判断的评价体系,观众通过影评来了解电影的品质,并做出观影选择。如果电影公司对任何负面评价都进行“警告”,那影评的意义何在?观众又如何获得真实的信息?

从乐视的角度来看, 他有权利维护自己的产品声誉。如果“亵渎电影”的影评存在诽谤、恶意攻击,或者明显偏离事实,那么乐视采取法律手段或者发出警告也是可以理解的。但问题在于,警告函的内容和语气是关键。如果只是因为影评尖锐,而不是不实,那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这件事的后续影响也很有意思。 通常这种事情一出,双方的粉丝和关注电影的网友都会站队。一部分人会支持乐视,认为影评人“鸡蛋里挑骨头”,影响了电影的正常宣传;另一部分人则会支持“亵渎电影”,认为这是维护言论自由和电影评论独立性的关键时刻,乐视这是在搞“寒蝉效应”。

总的来说, 我觉得乐视发警告函给影评人“亵渎电影”这件事,反映出在内容产业快速发展的当下,内容生产者和评价者之间的张力。乐视这种方式,显得比较“粗暴”,也比较容易引发争议。它一方面展现了内容平台在面对负面评价时的“压力”,另一方面也暴露了在追求商业利益的过程中,对舆论引导和话语权控制的渴望。

如果乐视是想通过这种方式来“驯服”影评人,那就大错特错了。真正的长远之道,还是在于把内容本身做好,用过硬的品质赢得观众的尊重和认可。而对于影评人来说,坚持客观公正,用专业的态度去评价,才是他们存在的价值。这种“警告函”式的互动,无论怎么看,都像是一场“公关危机”处理得不太漂亮的操作。它不仅没解决问题,反而可能给品牌形象添了一笔负面色彩。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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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观众来说,这电影就是一个乐子。

对贾跃亭来说,这是他的命,甚至可能是他全家的救命稻草:

乐视注资电影长城引股民热议
新浪微博网友发微博倡议,这部电影涉及即将注入乐视网的乐视影业,也就是说《长城》票房不好,关系到创业板和整个A股,建议股东积极自救,一时间评论如潮:
乐视网二股东曾强在最新接受中国经营报采访中表示,乐视现在缺的不仅仅是资金的问题,如果是资金的问题,投资人还可以随时拿出50亿~100亿元来支持他,乐视缺的是在组织结构、公司治理、未来的战术执行上的(能力)问题,如果能在这三个问题上达成高度共识的话,机会还是非常大的。曾强表示,“成败就在老贾一念间。”

在这个市场经济的年代,如果有人说“这事儿不是钱的问题”,意思一定是:

“这仅仅是钱(不够)的问题。”

泛亚金属交易所的窟窿是400亿,易租宝全部的集资也就是700亿。乐视这800亿如果被证明是泡沫,猜猜破碎的声音有多大?所以乐视眼下一阵都不能输,作死也得作出面子来。作为对比,最近

红旗车品牌4.28亿贱卖

,而之前一汽反腐,进去的局级、处级干部是要用大巴来装的!

补充:现在大多数网站的同标题新闻已经被删了:

《长城》:一场23亿的“豪赌” 一笔148亿元的生意

今年5月6日,乐视网公告,计划以98亿元的价格,收购乐视影业100%股权。值得注意的是,截至2015年12月31日,乐视影业的净资产为21.08亿元,只相当于其交易价的21%。

根据乐视网公告,乐视影业的评估增值率高达367%,“造成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是评估对象所具备的较强的盈利能力”。


不过,乐视影业“较强的盈利能力”并未体现在其历史业绩上。2014年和2015年,乐视影业归母净利润分别亏损8.91亿元、1.02亿元;考虑到支付股份导致的巨额管理费支出,同期其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445万元、1.3亿元。


乐视影业高估值的关键保障因素在于一份业绩承诺(业界通常称之为“对赌协议”)——乐视控股、张昭、吉晓庆、乐普影天、乐正荣通承诺:2016~2018年,乐视影业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2亿元、7.3亿元、10.4亿元。三年下来合计22.9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张昭正是文章开始手撕《长城》影评人的乐视影业CEO,其持有乐视影业3.8291%的股份,以98亿元的交易价计算,这些股份价值高达3.75亿元。不过,如果乐视影业未能完成上述业绩目标,则张昭需要进行相应补偿。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乐视影业注入上市公司乐视网还需要克服一个最为关键的障碍:乐视网的股价。

乐视影业卖价98亿元,但其中只有30.4%(29.8亿元)是现金支付,另外近七成(68.2亿元)是以乐视网股价支付。即便是现金支付部分,乐视网依靠自有资金仍有难度,因为乐视网资金链一直处于紧绷状态,截至去年年末其资产负债率高达77.53%,而传媒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为36.34%。

为了解决资金短缺问题,乐视网决定募集50亿元的配套资金,这让乐视网此次重大资产重组实际上变成了一笔高达148亿元(98亿+50亿)的巨额交易。乐视网对募集资金的安排是:29.8亿元用于支付上述现金对价部分,7.2亿元用于补充乐视网自身的流动资金。


支付乐视影业对价,乐视网给自己股份的价格是41.37元/股,这也可以看做乐视影业现有股东的入股价;乐视网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价更高,为52.84元/股。乐视制定这样的价格时(5月8日公告),乐视网股价还在58元一线;但在复牌后,乐视网股价整体趋势朝下,最新股价只有35.80元。无论是乐视影业的股东还是准备参与乐视网定向增发的投资者,谁会愿意以远高于市场价的价格认购乐视股份?这对乐视无疑是一个重大考验。


值得注意的是,据乐视最新公告:交易各方正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估值定价进行探讨,公司将在新的资产评估结果的基础上与交易对方重新协商本次重组的交易价格,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这则公告透露出了两个重要信息,一是乐视影业的估值要进行调整;二是定价基准日要进行调整——这意味着乐视网的发行价格有可能大幅降低。


调整发行价格的主动权掌握在乐视网自己手中,但调整乐视影业的估值则不然,因为乐视影业的股东,涵盖的影视行业明星太广,包括一线导演张艺谋、郭敬明[微博],还有孙红雷、黄晓明、李小璐[微博]、孙俪[微博]等当红影星,而且,这些明星的入股价格一点也不低。


2015年9月29日,孙俪工作室出资2000万元、孙红雷2000万元、李小璐出资500万元、黄晓明出资500万元认购乐视影业股份,以他们当时的入股价格计算,乐视影业的估值69.75亿元。也就是说,无论乐视影业估值如何调整,都不太可能低于69.75亿元的估值,不然这些明星如何赚钱?


虽然《长城》只是乐视影业众多电影当中的一部,但在乐视整个集团资金链吃紧、急需盘活融资功能的敏感时刻,乐视的每一步必然是大家关注的焦点。如履薄冰,每一个重要环节都不能掉链子——这可能是对乐视目前状态最好的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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