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扰乱关注者的时间线……我觉得还是有必要发一下的。
这条答案仅用于证明目前答案排名本问题第一的
@倪修智为深圳市某知名律师事务所律师。与我有私交及公务往来。
题主可不必怀疑他是骗子,如需法律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以向他询问。
已经邮件题主请求发送证据材料给我。根据现有的一份起诉状啥也看不出来。
如果题主愿意的话,我可以代理,律师费、差旅费目测得靠众筹。
如果题主委托我代理,且同意我公开,那么我可以在我的专栏里随时更新本案进度。
3月23日开庭,现在2月29,还有三个星期,时间不多了。
====2016.03.01 11:00 更新====
1、我联系到了法院,这个案子是真实存在的,不是虚假诉讼。
2、原告提交了四张网页截图给法院作为证据。其中一页是A站截图,一页是天涯截图,两页是知乎截图。不过因为蚂蚁菜还没有授权我公开,所以暂时不贴。
3、我跟蚂蚁菜已经提出,我可以免费起草一份答辩状,这样就可以保证有基本的应对,但被告缺席的话,就等于是放弃了当庭陈述和辩论的机会,多多少少是有些不利的。但如果委托我们的话,律师费、差旅费都是客观支出,可能要发起众筹。蚂蚁菜说考虑一下,晚些回复我。
====2016.03.02 17:20更新====
1、今天又跟蚂蚁菜、冷哲都聊了不少。关于众筹的事情,大家的好意简直要把我吓死了。但因为蚂蚁菜不希望欠人情,所以暂时不会开启……虽然我个人认为,这是大家的事情,不是针对他个人的募捐,但毕竟他才是案件当事人,必须尊重他本人的意见。
2、关于案件花费的事,我是打算象征性收只1元。但不知道我们事务所允不允许我这么做。如果按广东省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来算,不涉及财产的案件最低收费是3000元。除此之外,还有2名律师深圳-西安往返的机票+1晚住宿。
3、关于我个人,如果接了这个案子而且开启众筹的话,肯定会公布代理的情况,包括我和另外一名代理律师的个人证件之类的。
4、关于案件,我说句老实话,我之前是没做过名誉权纠纷,我是靠公司法、合同法吃饭的民商事律师。但我真不知道有哪个律师是专做这个的。这类案件,数量少,又收不起费,强悍的律师都去做高端商事、刑事案件了,那才是能赚钱的。不要怪律师向钱看,律师也要养家。我能保证的,就是如果我接下这个委托,就会尽全力。
====2016.03.04 23:20更新====
详见专栏
关于蚂蚁菜一案 - 倪律师的大火球 - 知乎专栏本答案到此终结,不再更新了哈。
首先谢邀,有人愿意出一块钱让我回答这个问题,于是我就来了。哈哈哈~
OK,法官教你如何打官司。
1、请立刻写一份管辖权异议申请书递交法院,请求法院将该案从西安移送至题主所在的成都的法院管辖。
我当然知道西安法院会裁定驳回申请,但是,对于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书,你可以上诉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肯定也会维持原裁定,不准移送。但是,3月23日是肯定无法开庭了。拖时间的目的就达到了。
管辖权异议再加个上诉,两个月时间妥妥的过去了。
为什么要拖时间?
因为如果你3月23日无法去开庭,那么法院会缺席审理,对于题主非常不利。
在管辖权异议申请、对裁定上诉的过程中,题主是完全不需要去西安的,呆在成都寄两封信就好了:一封管辖异议申请,一封上诉状。
而在争取到的这两个月的时间里,题主可以有充足的时间去搜集证据,很多回答说众筹请律师,要不要花钱请律师我一会儿再说,但至少两个月的时间众筹的钱也更多好吧,毕竟,如果真的3月23日要去西安开庭,就20天时间,够干啥?
友情提醒:管辖权异议必须在收到诉状起15日内提出,否则将失去提异议申请的权利。
2、相信我,会有律师免费为你打官司的。
你有两个月的时间招募愿意免费为你打官司的律师,为什么会有律师愿意免费?因为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力的案件,是律师扬名立万的好机会。快播案辩护律师、王老吉案代理律师、西南王的辩护律师,哪一个不是分分钟成为业界翘楚?
你要做的,是在这两个月内挑选人品好一点的律师。
3、
@倪修智律师,首先,我不太明白为什么你不建议题主去申请管辖权异议?
其次,讲真,这个扬名立万的案件,我强烈建议你免费代理,我是迫于法官的身份不可以做代理人,若我是律师,早就飞去成都找题主签免费委托合同了。
当然,你是否收费完全是你的自由,我只是建议而已。
4、请大家不要用舆论干涉司法
这是我非常关心非常在意的问题。
讲真,什么血友病吧被卖之类的事情,我并不了解,而且也没有什么兴趣,因此我并不知道题主之前所说的百度血友病吧被卖给了私人诊所之类的是不是事实。而且,即使是真的,那么百度作为一个盈利性质的公司,将疾病类贴吧卖给他人,这一行为是否合法,也是见仁见智的。
简单的说就是:我并不知道题主有没有说谎。在法院判决之前,没有人能说题主的所有言论,到底是实情,还是在污蔑。
所以,一切交给法院审理,我相信,审理这个案件的法官,他能看到双方提交的所有证据,也有权对双方进行盘问,也聆听过双方所有的辩论,这个法官,将比知乎上的所有人都更加了解这个事情的真相,我说的是“所有人”,也包括你和我。所以,我期待着这个案件的判决结果。
我一不愿看到的是:题主既不去开庭,也不委托律师,一副“反正我是无辜的”的状态,然后法院缺席审理后判题主败诉,然后题主又来网络上控诉法院司法腐败……那我就只能呵呵了。
我二不愿看到的是:网民在法院尚未审判前,就先入为主的认定题主是正义的,那个刘陕西就一定是邪恶的。呵呵,真是这样,还要法院干嘛?每一个案件都没有那么简单,法律的适用也是严格而精密的。若是随随便便就能判好一个案件,我只能说:you can you up,no can no bi bi。那些连司考证书都没有的行外人,那些根本没从事诉讼实务的行外人,一个二个都来和我说XX案件该怎么判、XX人一定是骗子,我只能说,你们平时肯定是用百度看病,总觉得自己比医生牛逼。
最后,所有阴谋论者,也就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总觉得法院一定会枉法裁判的,你们给我圆润的离开。
最后的最后,我真心希望题主说的都是事实,不然,我写这么多却帮助了一个骗子,我该有多伤心啊。
法律条文援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法律解读:
题主所在的成都法院确实对本案有管辖权,但由于原告诉称题主侵害其名誉,名誉受损的结果地肯定是在原告诊所所在的西安,因此本案中西安的法院是肯定有管辖权的。在实务中,有管辖权的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一般不会再把案件移送至其它有管辖权的法院,而且,以本案中的名誉权纠纷,也确实更适合由西安的法院进行审理。
以我手上几个起诉淘宝天猫的案件为例,虽然天猫公司住所地在杭州,但是由于网购收货地在我们辖区,所以我们法院也受理该案,天猫也只能乖乖派律师从杭州来我们法院开庭应诉。
最后,关于管辖问题别和我争,不是我针对谁,在座的各位,在法律实务方面,都是……哈哈。我们法官不需要说服任何人,我们只需要依法处理,接受也得接受,不接受也得接受。要不然,打官司有人赢了那肯定意味着有人输,我怎么可能让你们都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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