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消灭元梁王后,明朝为什么会下决心将云贵地区郡县化而不是继续维持汉唐宋时期的交绥状态?

回答
明朝消灭元梁王之后,下定决心将云贵地区郡县化,而不是继续维持汉唐宋时期那种“交绥”状态,这背后有多重考量,并非一时兴起,而是对历史经验、现实需求以及长远战略的综合判断。

首先,我们得理解一下“交绥状态”指的是什么。在汉唐宋时期,对于西南地区(大致涵盖今天的云贵川藏),中央王朝的统治方式往往是“羁縻”为主,辅以一定的军事存在和行政干预。羁縻政策的核心在于承认当地原有的土司制度,册封当地的部族首领为“土官”,让他们在一定程度上自治,通过纳贡、朝觐等方式与中央王朝保持联系。这种方式的好处是成本较低,不易引起当地大规模反抗,能够维持一个相对稳定的表面宗主关系。但其弊端也非常明显:中央的有效控制力有限,地方势力容易坐大,一旦中央衰弱,很容易失控,甚至出现割据。同时,这种间接统治也阻碍了经济文化的深度融合,以及国家认同的形成。

那么,明朝为何要打破这种延续了数百年的模式呢?

一、汲取元朝灭亡的惨痛教训,警惕地方割据的复燃。

元朝的统治可以说是最能体现“交绥”状态弊端的一个例子。虽然元朝是北方民族建立的王朝,但其在西南地区的统治,同样依赖于对当地土司的倚重,并辅以军事的驻扎和控制。然而,元朝末年,由于其统治的腐败和民族矛盾的激化,西南地区的反抗此起彼伏。尤其是那些被元朝信任和重用的土司,一旦脱离控制,就能成为强大的地方势力,甚至与外部势力勾结。梁王在云南的统治,虽然是由元朝中央册封,但其势力范围和对当地土著的控制,已经形成了一个强大的地方性政权。明朝之所以要费尽周折将其消灭,不仅仅是为了巩固新生的政权,更是为了彻底解决西南地区潜在的割据隐患。

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深知“天下一统”的艰难和重要性。他通过一系列严厉的政治和军事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中央集权。对于刚刚经历过元朝那种复杂的民族和地方关系洗礼的明朝来说,继续沿用羁縻政策,无异于为未来的分裂埋下隐患。他们担心一旦放任土司势力发展,或者只是维持一种松散的宗主关系,一旦中央稍有动荡,这些地方势力就会趁机崛起,威胁到明朝的统一。

二、实现更深层次的国家认同与文化整合。

汉唐宋时期对西南地区的统治,更多的是一种政治上的征服和间接的控制,文化的同化和融合程度相对有限。土司制度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维持了地方稳定,但也形成了相对隔绝的区域文化。明朝吸取了历史经验,认识到真正的国家强大,不仅在于军事上的占领,更在于文化上的认同和经济上的联系。

将云贵地区郡县化,意味着将这片土地纳入到中央王朝统一的行政体系之下。这意味着派遣正式的官员进行管理,推行统一的法律、税收、度量衡,以及教育和文化政策。通过这种方式,朝廷希望能够:

普及汉文化: 鼓励说汉语,推广儒家思想,将当地居民纳入到中华文明的主流之中。
促进经济交流: 通过统一的市场和税收制度,打破地域隔阂,促进商品流通和经济发展,将云贵地区融入到全国的经济体系中。
建立直接的行政联系: 地方行政由朝廷任命的官僚负责,直接向中央负责,避免了土司那种半独立的地位带来的权力寻租和地方保护主义。

这种郡县化,是一种更加积极主动的“同化”策略,旨在将云贵地区真正变成明朝版图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不是一个“外藩”或“羁縻之地”。

三、应对日益复杂的边疆安全形势。

明朝建立后,面临着来自北方的蒙古残余势力以及东南沿海的海盗等威胁。而云贵地区,虽然在历史上相对独立,但也并非绝对的边疆净土。从地理上看,它与安南(越南)、缅甸、暹罗(泰国)等国接壤,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也有复杂的互动。

如果云贵地区继续维持那种“交绥”的模糊状态,中央政府对这里的控制力不强,一旦周边国家或地区出现动荡,很容易对明朝边境造成影响。例如,如果某个土司与外国势力勾结,或者某个区域成为外国势力渗透的跳板,都将给明朝的安全带来威胁。

郡县化,意味着将云贵地区纳入到更加严密的国家军事和行政部署之中。朝廷可以在这里设置卫所,驻扎军队,构建防御体系,更有效地抵御外部的入侵和渗透。同时,统一的行政管理也便于征发兵役、调集物资,在应对边疆危机时能够更加得心应手。

四、经济发展与资源开发的考量。

云贵地区虽然地势崎岖,但同时也蕴藏着丰富的矿产资源和广阔的土地,具备发展的潜力。然而,在土司制度下,地方经济往往是碎片化的,开发效率不高。郡县化之后,朝廷可以通过统一规划和管理,调动资源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如道路、桥梁),鼓励农业生产,开发矿产资源,从而为国家提供更多的经济支持。

当然,推行郡县化也并非易事,它必然伴随着与原有土司势力的冲突,以及对当地居民习俗和文化的适应问题。明朝在推行过程中,也经历了“改土归流”的漫长过程,即逐步将土司的权力收归中央,改由朝廷派遣流官管理。这个过程充满了艰辛和反复,但最终的决心是明确的——要将云贵地区纳入中央集权统治的轨道。

总而言之,明朝消灭元梁王后,下决心将云贵地区郡县化,是对过往统治模式弊端的反思,是对国家统一和长治久安的战略选择,也是为了更好地应对当时的边疆安全形势和实现国家资源的有效开发。这标志着明朝在处理与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关系上,采取了一种更为积极、深入和系统化的治理模式,为后世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奠定了重要基础。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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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问题。我占个坑先。

丑话说前头,这问题我是强答了,因为我也不知道我想的对不对。

——以下是正文——

首先来说,学界公认忽必烈1252年远征大理乃为实施“斡腹之谋”,以备蒙军日后迂回包抄、南北夹击南宋。①

“斡腹之谋”,大意就是借道藏边川西,灭大理,迂回至西南,自广西攻宋。而宋人对此的认识也是清楚的:

臣十年前闻敌有斡腹之谋,欲借路云南,图我南鄙,当时说者皆以为迂。②

也就是说,蒙古灭大理,是其灭宋计划中的一步,而非异想天开之举。那么,蒙古对原大理国地区的治理,就与其对金朝故地的处理措施不同,最大的特点就是,大理等地更类似于“军管”,或者说是蒙古军暂时驻军之地。这一点,在大蒙古国对云南等地的行政建设上可窥伺一二:

元世祖征大理,凡收府八,善阐其一也,郡四,部三十有七。其地东至普安路之横山,西至缅地之江头城。凡三千九百里而远;南至临安路之鹿沧江,北至罗罗斯之大渡河,凡四千里而近。宪宗五年,立万户府十有九,分善阐为万户府四。至元七年,改为路。八年,分大理国三十七部为南北中三路,路设达鲁花赤并总管。十三年,立云南行中书省,初置郡县。③

何为万户府?万户府是金元时期的一种军事单位,元代除了蒙古探马赤军以及侍卫亲军外,另在全国各地遍设镇戍军,而镇戍军的名称就是“镇守某某万户府”,明朝建立之后,万户府编制改设成了卫。

蒙古灭大理是在1254年,次年改设十九万户府。要知道,人大理国的地方行政区划,是八府四郡三十七部,而在入蒙古之后,却成了“万户府”这种军管性质的单位。而这种军管,一管就是十五年,至元七年(1270年)的时候,才开始改成了民政意义上的“路”,什么时候完成的呢?

至元十三年正月丁亥,云南行省赛典赤以改定云南诸路名号来上。④

什么概念呢?意思就是说,大理在变成云南行省之前,经历了长达十五年的卫所军管时期,而到彻底完成改万户府为路,则经历了二十一年。

但是呢,在新拓疆土上采取万户府编制实行军管这事,大理并非为首创,在灭大理之前的1247年,镇守西夏故地的阔端王子代表蒙古汗廷,萨迦派领袖萨班作为吐蕃地方代表,在凉州进行会谈,吐蕃诸部归附于大蒙古国,蒙古在青藏高原上设置了十三个万户府,以这种军事化单位进行对吐蕃的管控,包括户籍管理、赋税征派等等。(元朝治藏的问题可参考张云《元朝中央政府治藏制度研究》,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13。)

大理在1270年之前,与吐蕃地区一样,属于万户府军管地区,各万户府下设千户,而大理地区最高的统治者,则是平定这一地区的名将兀良合台。

丁巳,以云南平,遣使献捷于朝,且请依汉故事,以西南夷悉为郡县,从之。赐其军银五千两、彩币二万四千匹,授银印,加大元帅,还镇大理。⑤

按,此“丁巳”为宪宗七年丁巳,即1257年。次年,蒙古按照先前例子,开始在这一地区派遣出镇宗王。

(宪宗)八年戊午,诸王不花镇云南,兼制大理、金齿、安南。⑥

设置行政区划+宗王出镇=蒙古统治新附地区手段。1264年,时任蒙古汗王的忽必烈置元帅府于大理,命昔撒昔总制鬼国、大理两路,亦是沿袭这种军管制度。

至元四年(1267年)八月,忽必烈封自己的儿子忽哥赤为云南王,赐驼纽鋈金银印,同年九月,蒙古国置大理等处行六部,遣云南王忽哥赤出镇云南,“奉诏抚谕大理、鄯阐、察罕章、示秃哥儿、金齿等处吏民,编户籍,俾出赋役,置达鲁花赤统治之”⑦,然而这位云南王却在不久之后的至元七年被先前设的那个云南三十七部都元帅府的都元帅宝合丁直接给毒死了。不久之后,监察御史王恽上奏忽必烈,请求让云南出镇宗王的王府及云南行六部尚书柴祯北还⑧——如果此事实行了,那云南真就成了元朝的藩国,而非领土。

注意这个时间,至元七年,上面提到,至元七年,蒙古改云南诸万户府为路。我不知道云南王忽哥赤的被杀是否与此事有关,但是显而易见的是,因为忽哥赤的死,以及云南当局日益严重的政治问题,忽必烈开始加强对此地的管控,至元十一年,已经称帝的忽必烈派遣宗室南平王秃鲁出镇云南,与此同时,另一位著名人物,亦入驻云南。

(至元)十一年,帝谓赛典赤曰:“云南朕尝亲临,比因委任失宜,使远人不安,欲选谨厚者抚治之,无如卿者。”赛典赤拜受命,退朝,即访求知云南地理者,画其山川城郭、驿舍军屯、夷险远近为图以进,帝大悦,遂拜平章政事,行省云南。⑨

赛典赤赡思丁的出现,扭转了云南当局江河日下的政治问题,而云南行省的建立,则进一步强化了云南地区的汉化:

至元十二年,(赛典赤赡思丁)奏:“云南诸夷未附者尚多,今拟宣慰司兼行元帅府事,并听行省节制。”又奏:“哈剌章、云南壤地均也,而州县皆以万户、千户主之,宜改置令长。”并从之。⑩

将原有的军事权下移至云南下属各宣慰司,改变原有的万户府军管行政现状为路府州县,双管齐下之后带来的,是云南大理地区的内地化,亦其自隋朝以来六百年独立行政的终结。

而元朝在云南地区另起炉灶内地化的另一个标志,则是将云南地区的党政军中心自大理移至中庆。赛典赤赡思丁于至元十一年七月抵大理,但是不久之后便迁云南行省于中庆,而大理的主政官,便成了故大理国皇帝段兴智的弟弟——信苴日。

岁癸丑(宪宗三年,1253),当宪宗朝,世祖奉命南征,诛其臣高祥,以段兴智主国事。乙卯(宪宗五年,1255),兴智与其季父信苴福入觐,诏赐金符,使归国。丙辰(宪宗六年,1256),献地图,请悉平诸部,并条奏治民立赋之法。宪宗大喜,赐兴智名摩诃罗嵯,命悉主诸蛮白爨等部,以信苴福领其军。……中统二年(1261),信苴日入觐,世祖复赐虎符,诏领大理、善阐、威楚、统失、会川、建昌、腾越等城,自各万户以下皆受其节制。……十一年(1274),赛典赤为云南行省平章政事,更定诸路名号,以信苴日为大理总管。[11]

也就是说,蒙古灭大理之后,虽然有兀良合台等蒙古将领镇守云南,但是作为云南当地的最大势力头目,大理段氏,在1256——1274这近二十年间,不是“主诸蛮白爨等部”,便是“领大理、善阐、威楚、统失、会川、建昌、腾越等城,自各万户以下皆受其节制”,势力相当大。盘根错节的本土势力关系,必定导致权力争斗的白热化,云南元帅府、出镇宗王、大理段氏,再加上新设的云南行省,在这种混乱场面中后者根本施展不开自己的举措。有鉴于此,赛典赤将云南省治迁至中庆,而早在至元七年便已设置的大理路总管府,则以大理段氏出任总管。

云南行中书省建立之后,接踵而至的是一系列正规化、内地化的行政补充。至元二十年三月,“立云南按察司,照刷行省文卷”[12],云南行省的监察机构出现,至元二十七年五月己巳,立云南行御史台,两年后废云南行台,改置云南肃政廉访司,而在至元三十年至大德二年之间又一度复置云南行台。云南行台的出现,使得云南行省的性质变的跟中原和江南一样,也标志着云南地区不再与高丽地区的征东行省一样,仅存名义。

除了机构的设置外,云南由化外复归汉土的另一个有效举措,是军屯。元朝政府很明确,云南不是什么适合屯田的地方,但是那里处处是少数民族,不实行屯田,而仅仅倚靠物资输送,是难以在此地区长久立足的。

至于云南、八番、海南、海北,虽非屯田之所,而以为蛮夷腹心之地,则又因制兵屯旅以控扼之。由是而天下无不可屯之兵,无不可耕之地矣。[13]

元代在云南行省所设军民屯田,有十二处,其规模如下:

以上十二处屯田,不计威楚民屯,另将梁王千户翼屯田以及乌蒙屯田人数按一户五口折算,得一万八千五百八十八户。什么概念?

明朝洪武二十六年造册全国户口数目,其中云南布政司人户为五万九千五百七十六户、二十五万九千二百七十口[14]。而元朝的这个屯田户口,为明初云南赋税户数总数的三分之一。

这个数字,可以说是云南地区郡县化的物质保证。没有屯田,没有物资,一切不过是纸上谈兵。

而汉文化教育的普及,则是云南地区郡县化的另一项重要举措,或者可以说,元朝在云南地区大力推行儒学,是云南地区对一千五百年前那次“书同文”运动的补课。

至元十九年,命云南诸路皆建学以祀先圣;至元二十九年四月,云南诸路遍设学校;延祐元年,云南儒学提举司设立。而云南行省的奠基人赛典赤,则不遗余力的在云南“创建孔子庙、明伦堂,购经史,授学田”,“由是文风稍兴”。

没有这些硬件保证,云南迟早是第二个越南。

附一个洒家花了两天两页整出来的元明云南政区对照表。(严禁盗用)

可见,元代云南行省在明朝被拆分入云南、贵州、四川三处。其中,拆入四川的建昌、德昌、会川、柏兴四路府改成了四川行都指挥使司,成为了完全的军管地区;普安、普定二路与思州、贵州两宣慰司一起组成了贵州承宣布政使司(关于贵州问题,见此回答

明代贵州辖境支离破碎、且地狭民贫,何以单独立省而非分属四川、湖广、云南、广西?

)。而剩余地区,就是明代的云南承宣布政使司,当然,明朝在元朝的基础上又再往南增加了几处羁縻区域。

通过对比我们可以看出,明朝的云南几乎大半都是土司,而明朝其间对其中的很多地区进行了改土归流,或设流官主官,或添设流官佐贰,或土流参用,甚至直接改土归流,明代尚且如此,那么元代的云南,情况则更甚。出了城池即是蛮荒之地,形容元明时期的云南,不为过。这样,元明治理此地的成本是相当高的。既然如此,为什么两朝不肯放弃云南,或者一如高丽、安南、乌思藏例,允其自治呢?


吃晚饭


注释:

①:成吉思汗征服南宋战略计划考,石坚军、张晓非, 《宋史研究论丛》,2015。

②:[南宋]吴昌裔《论湖北蜀西具备疏》,[明]黄淮、杨士奇:《历代名臣奏议》卷339《御边》,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

③:《元史》卷61,志第十三·地理四·云南诸路行中书省,[明]宋濂 等,中华书局,1976。

④:《元史》卷9,本纪九·世祖本纪六,同上。

⑤:《元史》卷121,列传第八·兀良合台。

⑥:《元史》卷209,列传第九十六·外夷二·安南。

⑦:《新元史》 卷114,列传第十一·忽哥赤,[民国]柯绍忞,中国书店,1935。

⑧:《乞尚书柴祯北还事状》,《秋涧先生大全文集》卷八十六,四部丛刊本。

⑨:《元史》卷125,列传第十二·赛典赤赡思丁。

⑩:同上。

[11]:《元史》卷166,列传第五十三•信苴日。

[12]:《元史》卷12,本纪十二•世祖本纪九。

[13]:《元史》卷100,志第四十八•兵三•屯田。

[14]:《大明会典》卷19•户口,[明]李东阳,广陵书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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