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法有成本,如果认为央视违法,家属的做法应该是去控告央视,某些义愤填膺的律师可以免费提供法律援助。
2、报道有效益,无论央视有没有违法,如果它认为报道的效益比成本高,他依然可以报道,大不了输掉民事官司。
3、针对各类国字号的部门或企业,本人支持依法解决问题,不要总是停留在文字批判或者“群情汹涌”上。
4、违法不一定道德低下,前提是愿意承担责任。
5、法律无法解决所有问题,但是作为受益人的普通公众,应该无条件站在法律一边。所以,在这件事情上,即便我希望央视进行报道,但是如果它真的侵权了,我也支持它输掉官司并依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当然即便它违法了,只要愿意承担法律后果,我也会支持他的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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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区有人不理解,稍微解释一下吧。
有人说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这句话不知道出自何处,反正我不这么认为。何为道德?约定俗成而已,对你道德的东西对我不一定道德,比如某些民族抢婚是道德,有些地区买个老婆延续香火是道德。前几年有一则新闻,一个老母亲手刃了作恶乡里的儿子,最终老母亲被判刑。这位老母亲确实违法了,但是我并不认为其道德低下(当然她其实有更好的选择)。不要以为你所认知的道德就是所有人都认可的道德。
法律是法律,道德是道德,道德取乎于心,不同的哲学体系下,道德有非常大的不同。
违法的后果法律写得很清楚,只要愿意承担后果,并不必须要额外支出道德成本。这就好比签订合同,有一个违约金,如果一方愿意支付违约金而违约,则并不会被认为是道德低下。其实这也是我国与西方人认知的不同,早些有公知传播的“外国人守信”其实就是基于这种不同认知的误传,以至于不少中国人在与外国人打交道的时候以为外国人不会违约,所以忽视了违约金的设置,结果吃了大亏。外国人不是守信,而是守法,而支付违约金违约,并不违法,这是他们常用的技巧,否则合同为什么要设置违约金一条?
具体到这件事上,作为受法律保护的普通公民,我无条件拥护法律,如果央视违法了,我支持受害方去告,支持法院依法判决。同时,我认为公布杀人犯信息也对我有利,所以我也支持央视公布杀人犯信息。有人就难以理解,在他们眼中违法与守法貌似应该是两个极端,怎么能同时拥护呢?其实是认知错误,我拥护守法,所以该赔偿的要赔偿。我同时拥护公开杀人犯信息,所以在承担赔偿的前提下支持央视,我的立场并没有发生变化,我不会因为支持公开信息就理所当然的认为央视没有侵权,这是两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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