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过很多很多很多次,对于那些非要把小孩送出国读书的家长,在对自己孩子品性没有十足把握的情况下,自费本科或者K12第一选择都应该先考虑新加坡而不是欧美。
在把一个18岁甚至更小的小孩送出国,让他人生第一次离开家同时能支配一大笔钱的时候,家长第一个应该评估的不是这个国家的大学有多好,而是孩子的自制力和对文化冲击的处理能力。
欧美高等教育当然有其优点所在,但是读大学特别是本科及其之前,最重要的不是优点,而是下限。而这个下限很大程度上是因人而异的。所以在你送孩子出国这个选择上,家长第一考虑的应该不是如何赢,而是如何让输的概率最小。
难怪这几年,我在佛山的生意圈里面,那些个大哥都对孩子找网红进门妥协了,反而一而再再而三嘱咐,自己家里小孩千万不要找留学生。
特别是那种家里有点小钱,但是父母还是没有脱产的,会个什么半吊子家庭聚会表演水平的小提琴、钢琴和芭蕾等等,然后学艺术、文学、酒店管理等等那种看起很虚的专业的。
犹记得,一个大哥,酒桌上和我们这么讲的:“现在,中产家庭,以为孩子去国外,就算镀了金的,他们一个个心气还蛮高的,不少爱耍一些小手段,瞧不起咱们这些土鳖呢,可千万别给家里找一个活阎王回来闹,而且不知道人家在海外玩得有多开放?”
有空补充下,这大哥的女儿奇葩前海龟对象。
美国我不清楚,但英国的大麻一直一言难尽。
娱乐化使用是不允许的,只有经过同意的医用大麻可以用。
但是路过的小年轻,散发着一股浓浓的大麻味,那味道只要闻过一次,肯定忘不了。
真的太味了。
好事是我暂时还没从中国留学生身上闻到过,不过这并不代表他们没试过,因为确实获得渠道太简单了。
无法杜绝就用作己用!伦敦市长萨迪克·汗力促大麻合法化
可以理解为一种破罐子破摔。
我还是建议低龄留学,25岁以下的,家长一定要慎重考虑,自己的孩子是不是有自我约束的能力,或者有没有信得过的人照看。
不然出来,大麻,合法赌博,滥交,等等,总有一款适合你(的孩子)
2.18编辑补充:
在欧美,你离各种罪恶乐土的距离真的可能非常非常近。就说drug吧,大家都知道很多欧美国家飞叶子是合法的,我这辈子第一次(很幸运,也是唯一一次)闻到大麻的味道就是在巴塞罗那路边很普通的一个街道上,味道像烟草,但是比普通的香烟味道更刺鼻,更臭一点,走远了之后我室友才告诉我,那就是大麻的味道。
以下是原答案:
我看了看报道,嫌疑人26岁,而被害的女生只有19岁,
19岁,才刚刚成年,三观可能并不十分牢固,
心智也相对单纯稚嫩,真的很容易被身边的人误导啊!
她的男朋友比她大7岁,
7岁,如果是30和37,那还能好一点,
问题是他们一个19岁,另一个26岁啊!!
19岁,才刚刚踏入大学校园,
而26岁,已经是很有社会经历的老油条了,
涉世未深的小姑娘真的很容易被哄骗上套啊!!
我自己也是留学生,但是我是真的不太支持小小年纪就独自出国学习生活。
身边没有长辈的监督,在国外散养疯长,隐患真的非常非常多。
声色犬马,如果周围的人不靠谱,真的很有可能被拉入深渊。
事已至此,我真的非常非常替这个小姑娘还有她的父母家人心痛。
之前疫情最严重的时候,我都想过万一我在国外不幸中招嗝屁了,
家人看到个小小的方盒子,再想想当初送别时活蹦乱跳的人,
他们心里是什么滋味。
当时杨振宁不就说过这个问题,去美留学一定要避开学生圈的毒品文化。
可见这个学生圈子里的毒品已经泛滥到了什么程度,而且形成了不少年头了。
国外的月亮就更圆吗?不见得吧!毒品这种低级文化的冲击还是要做好抵制的。
民族自信,当我们喊出那句“这盛世如你所愿”,也希望能够时常会想在耳边。出现这样的事情应该反思,不要轻易被外国各种糟粕所侵染。
我为她父母感到悲哀。
辛辛苦苦把女儿培养大,送去美国读大学,结果在美国吸毒致死。
注射毒品死亡,倒不一定是男友故意的,很多吸毒者到了后期,快感的阈值不断提高,不得不大量注射毒品,一次比一次狠,甚至经常晕倒休克,然后有一次就再也醒不过来了。这是瘾君子的标准死法。
然后吸毒和滥性往往是捆绑在一起的。他们觉得这样更爽,快感更强烈。
在世界范围内,中国的毒品问题算是控制得比较好了。这孩子大概从小被保护得太好了,不知道国外毒品问题的严重性,又被男友给带坏了。
至于自杀的说辞云云,反正死者不能为自己辩解了,活着的那个尽可能推卸责任呗。这种说法听听就好了,除非有证据证明,否则我是不信的。
“早就计划好,准备相约自杀”,只是嫌疑人王某单方面的说法,可信度并不高,更何况还是一个有施暴前科的人。至于是不是为了减轻遇难者吸毒后的痛苦,又给其注射大剂量的海洛因才导致悲剧的产生,这个也同样有待商榷,毕竟死人不会说话。
不过,在这里我倒是可以借此科普一下,注射海洛因为什么特别容易导致人死亡,最简单的原因就是容易过量,而导致急性中毒,出现呼吸抑制而死亡。据相关数据统计,这是海洛因吸食群体比较常见的死亡原因,约占死亡率的50%以上[1]。
众所周知,海洛因的吸食方式,分为烫吸和注射两种,前者是从鼻子吸入,数量和频率有限,发现问题也能及时停止,自然中毒情况少,即有也是程度很轻。而后者由于直接注射到血液,等意识到问题的时候,很多时候根本来不及反应。
注射是烫吸的升级版本,它能让毒品更快进入人体,产生更强烈的反应,但风险也大大提高了,即使吸毒较长的老毒鬼,也不一定每次都能把控好剂量,同样也会出现过量中毒而死亡,更不说有些初吸者直接采用注射,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安全剂量。
急性中毒,出现呼吸抑制,所有阿片类药物(吗啡、杜冷丁)的共同副作用,微小剂量的阿片类药物就能引起使用者的呼吸频率下降,而稍大一点剂量就能让人出现潮气量减少,一旦过量就能直接让人呼吸抑制暂停。原理就是由于阿片类药物中的部分受体有关。
阿片类药物呼吸抑制主要与激动 μ 受体有关。运用基因敲除方法敲除 μ 受体后,阿片类药物的镇痛效果和呼吸抑制作用均消失。研究发现,μ 受体可分为 μ1 和 μ2 两种亚型,前者主要参与镇痛效应,后者主要参与呼吸抑制的效应。
δ 受体是通过调节或拮抗 μ 受体所致的呼吸抑制而发挥其调节呼吸的功能。κ 受体对呼吸功能影响较小。另外,阿片类药物可引起胸腹壁肌肉僵硬从而导致严重呼吸抑制,这主要由于中枢 μ 受体被激动所致,而 δ 受体和 κ 受体激动则可缓解肌肉僵硬。[2]
过量中毒导致的呼吸抑制,主要表现为呼吸频率的减慢,小剂量(5mg/次)使呼吸减慢加深,中等剂量使呼吸减慢减弱,中毒剂量则使呼吸时有时无,呼吸频率可由每分钟18次降为2~4次,出现不规则的潮式呼吸,最终因呼吸麻痹而死亡。
从美国警方公布的资料来看,嫌疑人是通过暗网订购了大量海洛因和芬太尼,也就是存在多毒混吸的现象。芬太尼是人工合成阿片类止痛药[3],它黑市价格比海洛因便宜,但药效却强了几十甚至上百倍,虽然让人更“爽”但也更容易导致过量中毒。
很多瘾君子往往把握不好剂量,他们根据原海洛因剂量来吸食,自然容易造成过量中毒身亡。目前,在美国因服食过量芬太尼致死的人数早已超越的海洛因,成为瘾君子致死的第一大毒品。因此,芬太尼类被称为吸毒人群的“大规模杀伤武器”。
回到事件本身,嫌疑人王某是一个有暴力前科的人,他能熟练地给自己及遇难者注射海洛因(或芬太尼),可以肯定不是一个吸毒新手,因此所说的相约自杀、减轻痛苦,可信度不到1%,他应该清楚这只会让遇难者过量中毒。
另外,无论是海洛因,还是芬太尼,急性中毒并不是没有办法,可以通过注射纳洛酮[4]来迅速解除中毒症状,减轻呼吸抑制作用,有效逆转毒品过量所引起的呼吸衰竭。在美国,一些警察或是老毒鬼,随身会带着这种药物,用于救人和自救。
最后,我比较好奇,身处美国的王某用得着上暗网去买毒品吗?美国毒品黑市,不说随处可见,稍微用点心就能找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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