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广东女子遭台湾男子骗财骗色骗婚,泰国产子3月后惨遭丈夫杀害抛尸大海,嫌犯将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

回答
这起发生在台湾与泰国的恶性案件,无疑牵涉到了复杂的法律管辖和审判程序。如果案件属实,那么这位台湾籍的嫌犯将面临极其严峻的法律制裁,其罪行之严重,足以触犯多国法律,而他最终接受的审判将可能在多个国家之间进行权衡和协作。

首先,我们来分析一下嫌犯可能触犯的罪名:

诈骗罪(骗财骗色): 嫌犯以欺骗手段获取被害人的财物和感情,这在绝大多数国家都构成刑事犯罪。在台湾,根据刑法,诈欺罪有明确的量刑规定。在大陆,同样有类似针对“诈骗”的法律条款。
重婚罪: 如果嫌犯在与被害人结婚的同时,在台湾或他处已有合法婚姻关系,那么他就触犯了重婚罪。这在台湾和大陆都是明确禁止的违法行为,会受到刑事处罚。
遗弃罪(如果适用): 如果嫌犯在婚内对被害人或其子女有抚养义务,但在案发前有遗弃行为,这也可能构成犯罪。
故意杀人罪(杀害抛尸): 这是最严重的指控。嫌犯对被害人实施了致命的暴力行为,并企图毁尸灭迹,抛尸大海。这在任何国家都是极其恶劣的罪行,会被判处最严厉的刑罚,包括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毁坏尸体罪: 抛尸大海的行为,本身也可能构成毁坏尸体罪。

接下来,我们探讨法律制裁的路径和可能的判决:

这起案件的复杂性在于,犯罪发生地、受害者国籍、嫌犯国籍以及犯罪行为的延伸(如在泰国生子),都可能影响到管辖权和审判程序。

1. 管辖权的确定:
属地管辖原则: 由于犯罪行为(至少是杀害和抛尸)发生在泰国,泰国无疑拥有最直接的属地管辖权。泰国警方会主导调查,并将嫌犯绳之以法。
属人管辖原则: 如果嫌犯是台湾籍居民,台湾也有权根据属人管辖原则追究其在海外的犯罪行为,尤其是涉及其国民的严重犯罪。
保护管辖原则: 如果被害人是中国大陆公民,且其被骗财骗色结婚生子等行为发生在大陆或与大陆有关联,中国大陆也有权依据保护管辖原则进行追究,特别是对诈骗等行为。

在实践中,各国之间会通过司法协助协议来协调管辖权。如果嫌犯被泰国逮捕,泰国很可能首先进行审判。但如果被害人一方强烈要求,或有特殊协议,也可能发生引渡或将嫌犯遣返至其国籍国(台湾或大陆,视具体情况)进行审判。

2. 审判程序与可能刑罚(以泰国和台湾为例):

在泰国审判: 泰国刑法对故意杀人罪的处罚非常严厉。如果嫌犯被判犯有蓄意谋杀,最高刑罚可以达到死刑。诈骗、重婚等罪名也会根据泰国法律进行审判和量刑。泰国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考虑所有证据,包括警方调查、目击证人、物证等。

在台湾审判: 如果嫌犯被引渡或遣返回台湾,台湾的司法系统会根据其刑法对嫌犯进行审判。台湾地区“刑法”对于诈骗罪、重婚罪以及杀人罪都有详细的规定和严厉的量刑。例如,“刑法”第271条规定,犯杀人罪者,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若有预谋犯下杀人罪,刑罚会加重。诈骗罪和重婚罪也会根据具体情节被判处相应的有期徒刑。

在中国大陆审判(如果适用): 如果犯罪行为对中国大陆公民造成了严重侵害,并且嫌犯与大陆有法律上的联系,大陆司法机关也可能介入。中国大陆对于故意杀人罪实行极刑主义,对于情节极其严重的,可以判处死刑。诈骗罪和重婚罪也会根据“刑法”予以惩处。

3. 联合调查与司法协作:
鉴于案件的跨国性质,泰国、台湾(可能还有中国大陆)的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可能会进行情报共享和协作。例如,泰国警方可能需要向台湾警方调取嫌犯的背景信息,或者台湾当局可能协助搜集犯罪证据。司法互助协议在这种情况下至关重要,它能确保各国在调查、取证、引渡等方面有效合作。

总结来说,这位台湾籍嫌犯一旦被确认为杀害被害人的凶手,并且证据确凿,他将面临的是其行为发生地(泰国)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极有可能包括死刑。即便在其他地区审判,诈骗、重婚以及谋杀等一系列罪名叠加,也足以让他承担极其沉重的法律后果,可能面临无期徒刑或长期有期徒刑的牢狱之灾。

他所犯下的罪行,不仅是对被害人及其家庭的毁灭性打击,更是对社会公序良俗和法律尊严的严重挑衅。法律的制裁将是对这种极端恶劣行为的公正回应,也是对其他潜在犯罪者的一种警示。案件的最终判决,将取决于各国司法机关在调查取证、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一系列环节的严谨操作。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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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年代了还嫁台湾人

怎么想的

也不看看台湾人在大陆的名声

比黑叔叔都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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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泰国判,有一半的几率判死刑,死刑的方式是打针。如果在台湾判,一半以上蹲大牢。为啥,记得2012年台湾有人想坐牢而杀了一个小孩,在作案前上网查过,“只杀两三人不会判死刑”,然后感觉老人小孩容易动手。

在中国大陆判,一大半概率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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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我不是法律界人士,但是我相信,以凶手如此丧心病狂的作案手段,“死刑是必须的!”

关键问题在于:“凶手死了,也换不回那个33岁的年轻母亲的生命!”


“预防为主”——既然凶手有法律来惩处,那我们不妨通过这件事,看看如何避免这样“悲剧”的发生!

在报道中我注意到了几个点:

1.“偶然邂逅,网络情侣!”

在电影《飓风营救》里有这么一个桥段:

男主的女儿和她的朋友来到巴黎,一下飞机就遇到了一个“殷勤的帅哥”........她们做梦也没有想到,这个“帅哥”是人贩子团伙里,负责选择绑架对象的人........

通过问题里的报道,就让我想起了电影里的这一幕,“意外邂逅.........”恐怕对于凶手来说,这不一定是个“意外”!

所以,希望各位帅哥美女,在遇到这种“意外邂逅”的时候,要注意啦,“或许你即将变成猎物!”


2.向女方亲属举债!

见证了这么多的感情经历,个人始终觉得:“谈钱伤感情!”这句话一点没错!

那些谈恋爱的时候,就各种像另一半甚至其家人借钱的..........一般没啥好事!


想想这些年发生的“杀妻案”“杀夫案”,有几个没有牵扯到“钱”的问题?

所以,特别提醒一下各位帅哥美女,如果你们谈恋爱的时候,你的另一半经常向你和你的家人借钱!个人的建议是:“请远离这样的人,避免以后不必要的麻烦!”

3.未婚先孕:

还是“老生常谈”的问题——“自爱,自爱,自爱!”重要的事说3遍。

凶手的残忍,以及被害人悲惨的结局,其中一定包含了被害人本身的一些问题!

现在很多人对于这种事情抱着一种“司空见惯”的态度........认为“你情我愿”的事情........

那就准备接受所有因此引发的后果好了!


最后,想说一句:“爱情是件大事,别冲动,别盲目,很多时候家里人的反对是有一定道理的,要仔细想想,别到真的出了事情,后悔也已经晚了!”


愿死者安息,愿死者的家属节哀,愿凶手得到应有的惩罚!


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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