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们是否有权力或义务利用「网络暴力」以「替天行道」?

回答
这是一个非常复杂且敏感的问题,涉及到法律、伦理、社会责任以及对“网络暴力”和“替天行道”的定义和理解。总的来说,绝大多数情况下,我们没有权力或义务利用“网络暴力”来“替天行道”。

下面我将详细阐述原因,并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一、 何为“网络暴力”?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网络暴力”的含义。通常,“网络暴力”指的是在互联网上,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人身攻击、恶意传播隐私、煽动仇恨等行为。这些行为往往带有攻击性、破坏性,并且可能对受害者造成严重的心理创伤,甚至引发现实生活中的危险。

网络暴力的常见表现形式包括:

人肉搜索与隐私泄露: 公开或恶意传播个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家庭成员信息等,对其进行骚扰或报复。
侮辱、诽谤与谩骂: 使用侮辱性、歧视性、诽谤性语言攻击特定个体或群体,损害其名誉和尊严。
恶意P图与造谣: 制作虚假或歪曲事实的图片、视频,恶意传播不实信息,误导公众,损害他人形象。
“网络私刑”与煽动攻击: 通过网络舆论对某人进行集体指责、道德审判,并煽动其他网民对其进行人身攻击或抵制。
“猎巫”行为: 针对某个错误或不当言论,进行无休止的挖坟、翻旧账,将其置于舆论的“火刑架”上。

二、 何为“替天行道”?

“替天行道”是一个带有宗教色彩和传统道德色彩的词语,意味着代表上天(或更广义的“正义”、“公理”)来惩罚邪恶、伸张正义。在古代,这通常是统治者或被赋予某种特殊权力的人才能做的事情。它隐含着一种至高无上的道德判断权和执行权。

“替天行道”的潜在风险和问题:

谁来定义“天”和“道”? “替天行道”的前提是能够准确无误地知道“天意”和“道义”。在复杂多变的社会中,如何界定何为“邪恶”,何为“正义”?不同的人、不同的群体可能有截然不同的标准。
谁有权执行? 即便我们能达成某种共识,谁又有权来执行“天道”?个人或非官方机构是否有资格扮演审判者和执行者的角色?
执行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即使出发点是好的,但如果执行的方式违背了法律、人权和基本道德原则,那么这种行为本身就可能成为新的“不义”。

三、 为何不能利用“网络暴力”以“替天行道”?

将“网络暴力”与“替天行道”联系起来,其潜在的危害和问题是巨大的:

1. 违背法治精神:
法律的界限: 现代社会强调法治,任何惩罚和制裁都应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网络暴力往往绕过或滥用法律程序,私设刑堂,其行为本身很可能已经触犯了法律,例如侮辱罪、诽谤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
司法独立: 法律的审判权属于国家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检察院、法院。个人或群体通过网络暴力自行审判和惩罚,是对司法权威的挑战和破坏。

2. 模糊道德与法律界限,滋生极端主义:
道德滑坡: 当社会纵容或鼓励用网络暴力来“纠正”错误时,道德的底线会不断被侵蚀。人们可能变得更易于攻击和指责他人,而忽视了沟通、理解和宽容。
极端化倾向: 网络暴力往往带有情绪化和煽动性,容易将一次社会事件推向极端,制造非黑即白的简单化叙事,阻碍了问题的理性分析和解决。

3. 对无辜者的伤害与误伤:
“帽子工厂”: 网络暴力往往基于片面的信息、传言甚至是恶意揣测,很容易将无辜者卷入其中,使其遭受不公正的指责和攻击。
难以撤销的伤害: 一旦网络暴力发生,受害者的名誉、心理健康可能遭受无法挽回的损害,即使事后证明其无辜,造成的创伤也难以弥补。
“人肉搜索”的滥用: 很多时候,所谓的“正义”之举会将个人隐私泄露作为手段,但这种手段本身就是不道德且违法的,并且可能被滥用于打击报复。

4. “替天行道”的“天”由谁定义?
主观性与偏见: 每个人对“正义”的理解都可能带有主观性和个人偏见。用自己的标准去“替天行道”,很可能只是在推行自己的观点,甚至是在宣泄自己的不满。
群体极化: 在网络环境下,相似观点的人容易聚集形成“回音室效应”,进一步强化彼此的认知,将持有不同意见的人妖魔化,从而形成群体间的对立和冲突。
权力滥用: 即使是那些看起来“正义”的行动,也可能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披着“替天行道”的外衣,进行网络暴力和人身攻击,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5. 破坏社会信任与理性对话:
信息茧房: 网络暴力加剧了信息的分裂和孤立,人们更倾向于只相信自己认同的信息,导致理性沟通的渠道被堵塞。
恐惧与沉默: 持续的网络暴力会让人们对表达自己的观点产生恐惧,尤其是在涉及争议性话题时,这不利于社会问题的探讨和解决。

四、 在什么情况下,我们应该“行动”?

虽然不能以“网络暴力”的方式“替天行道”,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应该对不公或违法行为袖手旁观。我们有义务和责任以合法、理性、负责任的方式来追求正义:

1. 遵守法律法规:
举报不法行为: 对于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向相关执法部门举报。
维护自身权益: 如果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 理性发声与倡导:
公开、公正的讨论: 在遵守平台规则和法律的前提下,对社会事件进行理性分析和讨论,表达自己的观点。
传播真相与知识: 通过合法渠道,传播真实、准确的信息,揭露不公。
监督与批评: 对不当行为进行合乎事实的监督和批评,促使相关方反思和改进。

3. 寻求专业帮助与支持:
心理咨询: 对于遭受网络暴力的受害者,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
法律援助: 为需要法律帮助的人提供支持。

4. 构建健康的网络环境:
抵制网络暴力: 不参与、不传播、不鼓励任何形式的网络暴力。
提升媒介素养: 学会辨别信息真伪,理性看待网络舆论。

结论:

“网络暴力”以其破坏性、攻击性和非理性的特点,永远无法成为实现“替天行道”的正当手段。 即便我们的出发点是追求正义,一旦选择了网络暴力作为工具,我们就已经背离了正义本身,并且可能犯下新的错误。

我们应该牢记,真正的正义和“替天行道”,是通过法律、理性和道德的力量来实现的,而不是通过煽动仇恨和制造混乱。 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去捍卫法律的尊严,保护个体的权利,并以建设性的方式,共同营造一个更公平、更理性的社会环境。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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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不能简单用一句可不可以、应不应该、有没有权力和义务去判断。

尼采说,迫使人们去遵从道德本身就是不道德的。

道德层面的行为,只要没有对他人造成危害的,怎么做都是当事人的权力。比如见义勇为是道德的,冷眼旁观是不道德的,但我们也应该尊重一个人不去见义勇为的权力。比如舍己救人是道德的,见死不救是不道德的,但我们也应该尊重一个人不去舍己救人的权力。汶川地震中范跑跑自己撇下学生逃跑,是不符合职业道德的,但这种不道德并没有对别人造成危害,那就是这个人的权力,没人有资格要求一个人为了他人的生命放弃自己的生命。但是,范跑跑没有为人师表的职业操守,必会遭到厌弃,学生将不再信任他,他也会自然遭遇处罚,学校对范跑跑进行解职处罚争议很大,是必然现象。

关于题主提到的那个被堵门讨要打胎费的渣男,从道德的角度讲,一夜夫妻百日恩,我们真不应该为了那一点打胎费就失了良心,对怀的是谁的孩子这种无法证伪的事情耿耿于怀。但归根结底这只是人家自己的问题,有人情愿投怀,有人愿意接受,两厢情愿,为什么一定要事后负责任呢?当然,负责任说明你是一个好人,有责任有爱心,但你不负责任也不是说不通,你当时投怀还不戴套的时候干嘛去了?只是,这种人被人知道后肯定没人再选择了,因为太不靠谱了,所以他一样会受到惩罚。

而且,我们所以为正义的,并不一定就是真正正义的。这似乎有点陷入不可知论当中了。比如文革中遍布中华的阶级斗争揪斗批斗,红卫兵们遵照毛主席的指示办事,没人觉得自己丧尽天良地搞批斗搞阶级斗争是不对的,现在看来无疑是完全错误的。比如古代相对独立于法律之外的家法是不是对的?今天看来是完全不能被允许的,但当时的人们就是按照家法办事,没人觉得不正常。比如潘金莲是不是应该被原谅的?在今天人们的观点更倾向于她是封建道德的受害者。再比如古代女子失贞要么上吊自杀,要么遭到万众唾弃,甚至很多地方有沉江、火刑的变态处罚,你说当时的那些实施暴力的人们是不是是罪恶的?失贞女子是不是冤枉的?所谓的替天行道,我们知道上天到底是什么意思吗?不知道吧?古代人们对失贞女子进行重刑处罚觉得自己在替天行道,今天人们替那些古代女子鸣冤叫屈也觉得自己是在替天行道,到底谁对谁错呢?何为天道?老子曰,道法自然。一切自然而然存在的东西都是天道,从这一点来说,你进不进行暴力谴责都是合情合理的。

但是我们总是用当下的道德观念、文化习俗来对事物进行评判的,如果总是用一种不确定的态度对待所有事情,必然陷入可怕的不可知论当中,那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什么是对的了。科技是不是好的?不一定吧,人类会不会因为科技毁灭还是未知数。如果我们陷入一种不可知论当中,对任何不触犯法律但却不道德的行为置若罔闻不闻不问任其发展不予谴责,那社会正义将如何得到弘扬?真善美将如何被人们接受?不惩恶又怎么能扬善?所以,有时候谴责又是必须的,甚至暴力谴责也是必须的。

柴静在《看见》一书中有很多这种问题的讨论,我们应不应该在采访中对一个大家眼中的恶人带着有色眼镜,应不应该在提问的时候表现出自己的喜好憎恶?应不应该在面对观众进行报道的时候对这些人进行无情打击和批判?如果我们这样做了,跟这些恶人的行为又有什么不同?所谓以暴制暴,我们不是恰恰变成了自己反对的那种人吗?但如果不这样做,那社会公义和道德将如何得到维护和弘扬?柴静思考日久也没有得到一个确切答案。

所以,这个问题,就是一笔糊涂账,算不清楚,只能说是观点平衡世界,在不断的争论中维护一种动态平衡,既尊重人自私的本性,又使得真善美的道德得到维护。这个观点有点涉嫌和稀泥捣糨糊,但事实不就是这样吗?这个问题既不可能所有人按照“有权力”去做,也不能所有人按照“没权力”去做,这两者都会造成一种危险、一种恐怖、一种灾难。所有人都不去谴责,社会的真善美必然沦丧,但所有人都去暴力谴责,必然人人自危,这样的社会本身已不再真也不再善更不会美。因此只能是在矛盾双方的不断斗争中维护一种动态平衡。有些人就会像

@譚進

所言,这个人让我痛心疾首,替天行道之;这个人让我心生怜悯,拔刀相助之。也有些人会像

@冷哲

等人所言,认为替天行道只是在侵犯别人的合法权益。其实仔细观察这个世界,就是以这样一种动态平衡的矛盾形态呈现的。

如果非要我对题主的问题表个态的话,那好吧:我不支持,也不反对,要骂要走,悉听尊便,钦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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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外话:

现在越活越倾向于和稀泥捣糨糊了。以前对什么事情总希望找到一个最正确的答案,然后遇事像运用一个数学公式一样现套现用,但慢慢发现世界上很多事情都不是非黑即白的,很多问题都没有完全正确的答案,这才是正确的答案,这个世界只是一个动态平平衡的世界,道德,正邪,情感,善恶,认知,追求永远都只能维持一个动态平衡。这正是世界让人最头疼的地方,也正是世界最有意思的地方。脑袋糊涂的时候会以为这种状态是一种不可知论,经历够多,思考够多,看书够多以后会明白这是一种辩证法,世界就是以一种矛盾的辩证形态存在的。(可参阅

怎么理解负二说的「凡事都想用『一分为二』的观点来看待,是价值观丧失的体现」?

我不知道这种状态是不是好的,因为有人说,情深不寿,但又说慧极必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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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

因为我们任何一个人所认为的正义,都未必是真的正义。

就算对方值得惩罚,任何一个人所做的惩罚又往往是过度的。往往沦于群体暴力,而不是正义。

血亲复仇原来是最正义的。但是随着社会制度的完善,也不再是正义了。

或者说这世界上本来就没有什么绝对的正义。法律体系、司法体系的存在,与其说是要彰显正义,不如说是保护民众个人发展和生活。

而替天行道,说白了就是侵犯他人合法利益。司法体系在决定到底根据其罪行而侵犯其多少利益时,那是基于无数专家和几十上百年社会博弈的结果。换句话说,稍微健全点的司法体系,在惩罚机制上都要比“替天行道”要严谨得多。从这个角度看,以群体暴力的形式来彰显正义,就更不可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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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过来说,要是有人喜欢用这种方式来替天行道,那么被法律打击的时候也不要抱怨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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