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看一部纪录片,叫做守护解放西,有多少诬告、陷害、报假警没受到惩罚。
警方当成一种光荣的事情拍成纪录片,放到网上。
看的人把纪录片当做综艺节目,看到跟踪尾随的变态,还在那里笑嘻嘻。
被害者报警被强迫调解,警察自己拍拍屁股走了,结果变态过几天去闹受害者家里了
你凭什么一个女(孩)子就可以不懂法?
看来江西要多向隔壁湖南长沙学习啊
你不懂啊?那你现在懂了。谎报火警竟然被批评教育就完事儿了,这样不太好吧?不去看守所呆个15天,这电话不是白打了么?
其实,大多数人不懂法律,这是个普遍现象。不过,因为不懂法律而将法律的权威当作是开玩笑,这就严重了。“我一个女孩子我又不懂法”,这种说辞换个别的也成立。我没读过书我又不懂,我还小我又不懂,我都老了哪懂那么多等等,只要肯想,借口还是有的。
以前治安不好的时候,你抓到个小偷,小偷估计也能说“我没读过书不懂偷东西会被抓”这样的话来。对于社会上的普通人以及行政单位来说,要的并不是懂不懂,而是不去做这件事。消防部门需要在意你懂不懂法么?不需要。你只需要别乱打电话就行了。所以对这种现象的惩治手段,长期看教育,短期看严打。你乱打电话是不?关你15天,关你一个月,懂了吧?不懂再关一阵子,关到懂为止。
只需要严打一段时间,很多不懂的人都会懂了。他们会像个正常人一样生活做事。最省事的办法,往往也是最麻烦的办法。
她说的没错,她确实不懂法!
不教而诛是不对的!
那有关部门,不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她认识到谎报火警的严重性,不让她意识到故意报假警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她怎么学得懂法呢?
这种行为不惩罚,不拘留,那么会不会有更多的人去效仿呢?
她说的没错,那么多人报假警不处理,干嘛只盯着她一个,干嘛跟她过不去。
一种错误的违法行为不及时纠正,有错不纠,有害不除,执法不严,那么放纵这些错误存在而不加以惩处的人,造成的破坏和后果跟谎报火警的人何异?
刑不上“仙女”,法不责“女神”,妥否?
“我一个女孩子我又不懂法”的逻辑何在?
因为是女孩,所以可以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所以可以报假警违法,所以可以滥用公共资源,所以可以侵犯公共利益?
这种论调,令人窒息!
想起了一刀刺司机后颈反获1500元抚慰金的女孩,与这案例相比,倒是有异曲同工之妙,吾是以知仙女之贵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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