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鲜出炉的经历,从授课教师的角度添加一个回答。
刚刚过去的这个暑期学期,我教了一门课,微观经济学原理,就是经济学的入门课。我去教这个课的本意是在PhD期间增加一个独立授课的经历,以后应该也不会再教了,所以准备得还算认真。教课途中感觉学生的反馈也还行,我出的作业题和考试题完成状况普遍都还不错。
然后在七月初进行了期末考试。由于是线上教学,所以学生不是在同一个时间考试的。我给他们的安排是这样的:第一,闭卷考试,不可以参考任何资料。第二,每个人可以在24小时之内的任何时间开始考试,他们要在事前告知我自己希望开始考试的具体时间,然后我再一一把试卷通过定时邮件的方式发给他们。考试时间是两个半小时,学生要在规定时间内把完成的试卷回复给我。第三,考试期间学生必须登录zoom并开启视频,然后我就可以远程监考。
这个安排,漏洞肯定是不可避免的,学生即使开启了视频,我也很难保证没有替考或者交换答案的情况。所以我又搞了一步比较阴险的操作:试卷有两个大题,需要一些计算,我设置了四个版本,每个版本的数字不一样,所以应该算出不一样的结果。我于是把这四个版本随机发给学生。
结果批卷的时候发现果然有学生跳进了坑里。学生乙收到的是C版本的试卷,但是所有计算都是照着B版本答的。在学生乙之前收到B版本的只有两个学生:学生甲和另外一个人。我几乎可以确认是甲把试卷偷偷发给了乙,因为甲乙二人平时作业都是组队做的。但是这一步推理我并没有铁证,所以我需要乙承认并指证甲才可以百分之百确认甲参与了这起作弊事件。
继续批卷,又有了新的发现。在乙之后考试的学生丙,收到的是D版本的试卷,但是提交的答案却也有问题,第一个大题也是按照B版本的数字做的,但吊诡的是第二个大题却是按照D版本做的。丙和甲乙二人平时的作业是组队做的,相互之间也认识,所以我推断甲最先收到试卷后就直接将题目发给了乙和丙。甲乙二人两个大题的答案十分相似,但是丙的答案却不一样,所以我还怀疑甲乙之间不仅串通了题目,还串通了答案。
发现这个事情的时候,我自己反而很紧张。我浏览了这个问题下的很多答案,又看了学校的官方网站,意识到作弊在美国高校应该是非常严肃的事情,我如果严格处理的话,这几个学生会面临十分严重的后果。针对此类的作弊违纪事件,学校的政策给了任课教师很大的自由裁量权,教师是有权利和学生「私了」而不上报到学校。如果上报到学校走流程的话,等待这几个学生的将是漫长的听证会。此题下一些回答说任课老师可以无成本地举报到学校,其实并不是,如果要听证会的话,任课老师也需要提交十分详尽的证据,然后由学校指派的「陪审团」来判断学生是否构成作弊。我想了想,觉得要公事公办的话,我的投入就太大了,所以我更倾向于私了,这样的话我自己不用太费劲,对于学生来说,也是给她们一个机会。
我决定先去约谈乙和丙,因为乙丙作弊的证据是确凿的,但如果没有乙丙的证词,我无法指控甲也参与了作弊。涉事的三人都是美国人,我相信她们肯定比我更狡猾,所以我设想了一些方法来给她们制造一个囚徒困境。
跟乙和丙约谈的时候,两个学生都哭地稀里哗啦,(看起来)非常诚恳地跟我说自己错了,也解释了说自己面临很大的学业压力,来自父母的压力,以及财务压力,所以想要额外的时间来更好地完成试卷。(美国学生的奖学金应该是和考试成绩挂钩的。)对于自己非法获取试卷一事,两人都供认不讳。但当我问起是谁提供了试卷时,两个人分别都哭得更厉害了,都强调完全是自己的责任,让我不要去牵连她们的同伴。这个我当然可以理解,但是甲提供试卷肯定也是违纪行为,也是要处罚的。所以我就软硬兼施。我一方面告诉学生,如果我们选择「庭外和解」,也就是私了,那么处罚相对是比较轻的,但是如果要走学校的流程,后果就不可知了。而庭外和解,就需要我知道事件发生的全部过程,包括提供试卷的人。另一方面,我告诉这两个学生,即使你们不说,我也不难判断是谁提供了试卷,因为在你们之前拿到B版本的只有一个人。(其实是两个人,我故意说是一个)
于是乙就招了,指证说是甲提供了试卷。丙给出的答案让我意外:丙说,她是从乙那里获得了试卷。我是先和乙谈,再和丙谈的,在我和乙谈的时候她并没有告知我自己还把试卷转手发给了丙。这让我比较不满,因为学生对我隐瞒了一些事实。此外,乙还坚决否认自己和甲交换了答案,声称甲只把空白试卷发给了她,她唯一的动机就是多获得一些考试时间。因为没有证据证明她们真的交换了答案,所以我也就只有算了。
第二天,继续约谈甲和乙。甲也坦承了自己确实把空白试卷发给了乙,然后甲又「命令」乙进一步把试卷发给丙。甲觉得自己只发给一个人的责任要小一些,所以选择了让乙把试卷给了丙,真是有意思的理由。我又给甲一个机会,让甲出示和乙的聊天记录——我想确认甲确实只发送了空白试卷。没想到甲真的把这个聊天记录找出来了——确实只有空白的答卷,那好吧,我接受这个解释,两人没有交换答案。甲和乙是室友,甲跟我提到,她给乙发送试卷,自己并没有获利,所以乙同学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这就是大难临头各自飞——我让甲不要担心,我会公正处理。和乙谈的时候,乙继续道歉,说昨天她太紧张了,甚至忘了告诉我她把试卷又发给丙这个事情。那好吧,我还是只有接受这个解释。
在这期间,我也去请教了学校里一位负责教学支持的老师,他也谈了一些他的看法。他觉得我不一定要完全百分之百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任课老师在处理作弊事件的时候可以有一些灵活性。他觉得,处理这种事件的重点是让学生学到东西,而不仅仅只是处罚本身。话里话外,我感觉他的意思是不必做过重的处罚,而是要让学生长记性,以后不要再犯。所以我也就没有做过重的处罚,甲同学降了三个等级,而乙和丙降到了最低的及格分数。我也觉得我有点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的意思,但是没办法,如果我要选择挂科这种处罚的话,就必须走学校流程了。
所以说,我也同意其他答案的回答,如果真的遇上这种事,和老师态度端正地解释,诚恳地承认错误,我相信大部分的教授是不会把事情做绝的,既是出于他们的教育理念,也是出于对时间成本的考虑。当然最重要的还是,不要作弊。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等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