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对律师的第一印象来自哪里,答主认为自然首先是律师的外在形象了。多年从事审判工作的答主很难相信,如果一个律师不修边幅、不注意自己的外在形象,能够给法官留下什好么印象?律师在什么场合的外在形象最重要?猴子老湿在他的回答说了,那就是在法庭上了,答主深以为然。
法官在法庭上为什么着法袍,要用拿法棰?这就是开庭中的法官的外在形象了!法官进入法庭时,为什么所有诉讼参与人及要全体旁听人员都要起立,这就是提醒大家(包括律师),法官审判行使的是中央事权、地位崇高,马上要开庭了,大家要尊重法官、以高规格的礼仪相待。开庭之前,为什么每一次都要播放法庭纪律?这也是提醒大家,这里是庄严的场所,要遵守法庭秩序,维护法官的尊严。开庭之后,为什么首先要核对当事人身份?这是再一次提醒诉讼参加人,你得搞搞清楚你自己是谁,你干嘛来了。
法庭上所有的这些看似僵化、一成不变,每一个律师都耳熟能详的必经程序,打个比方就好象在上演一场大戏准备的:旁听开庭的群众就位,就好比观众到场了;原、被告及委托代理人(包括律师)入庭,就好比配角已出场了;法官入庭,就好比主角出场了;那一声“现在开庭”的法棰敲响后,就好比主角清清了嗓子,马上要开唱了。
法官在这一系列的过程中的法袍、法棰,就比整个大戏中的主角已穿上行头,如果律师也穿上律师袍、仪表整洁入场,就好比配角也穿上了剧情中的行头。可是,如果主角按照剧情穿上行头了,配角却马马虎虎、随便穿件普通衣服上场了,配角的普通话再标准、台词说得再好,主角心中总会有些不得劲:这个配角牛B,着装不与主角同步啊。
着装只是律师外在的行象之一,言谈举止也是律师的外在形象。答主最反感的是”表演派律师“,这类律师是只会在法庭上夸夸其谈,动辄引经据典、搬出古今中外法学大家观点,不知俯下身子将证据搞扎实的”唬人律师“。还有少数律师,尽管自己也办过了不少案件,但却十分热衷于在法庭上和对方当事人在案件的细枝末节的问题上反复以唇作枪,以舌作剑,来来往往,一轮又轮的辩论,好不热闹。
孰不知,律师其实关键需要的是说服的是法官采信你的观点,并不是说服对方当事人来采信你的观点。律师们应当清楚,趋利避害是人之本性,你们往往很难说服对方的当事人,就象你们也很难叫醒一个装睡的人一样!律师们要想说服对方当事人表示接受你的 观点,简直比大象穿过针眼还要难。法官们现在个个手中的案件爆炸般增长,开庭都是排长队等待,真没有闲功夫看你在这里给当事人表演。所以,法官们不得一次打断你的发言,或者提示你的发言要注意控制时间。
此外,做为律师,一定善于站在法官的角度来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帮助法官将复杂的案件简单化、将简单的案件调解了,这样的律师哪个法官都喜欢。学会这样做的律师所展现出来的风采比什么外在的形象都重要,走到哪个法院都会受到法官们的欢迎!
答主在审判实践中最喜欢的律师是哪一类呢?答主在知乎上的《刚独立的青年律师怎么开拓案源?》一文中已有详细的解答,这里不再重复,有兴趣的知友们可去看上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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