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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有权作恶吗?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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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问题,这其实也是中国外交未来要发展所必然会遇到的外交哲学瓶颈。

有几点需要注意:

一.

所谓善与恶的问题,关键在于怎样定义。拿奥巴马重新派回伊拉克300名军事顾问的事来举例,对于传统的乡村共和党人来说,这是美国在行“善”,因为在他们的观点中,美国的这个政策既能稳定伊拉克局势,同时能够将恐怖主义的摇篮扼杀,从而能起到国土安全的作用。但是对于支持过奥巴马撤军政策的左翼民主党们可能就会觉得这个政策是在作“恶”了,因为又让我们国家的孩子们有陷入海外战争的危险,总统先生你当初的诺和奖是哄来的吗?

二.所谓国家是否有权在外交上“作恶”?

这里的有权其实包括两层意思。1.是否有足够的权力,即是否有足够的能力或者权限?2.国家作为这个国家所有gongmin的集合是否能具有正当地在外交上“作恶”?

回答问1:是否有足够的权限?

无论是民主国家还是有些shehuizhuyi国家和宗教国家,在外交政策的执行上,都能将不具体的国家具体到lingdaobanzi上。

在minzhu国家中,无论是美国总统,英国首相,还是德国总理(德国总理稍微不太一样,是党团选举获胜,党魁任总理),选民选择领导人的依据是一种预期,预期他(她)会履行在选举过程中的许诺。那么在内政(比如社会福利调节许诺等)议题中,因为选民是盯得非常紧的,因为关切到自己的切身利益,而且一般存在的两院也会死盯着这些题目,所以minzhu国家领导人在内政题目上很难不兑现自己在内政话题的大方向上的先期许诺的。

但是在外交话题中则不一样了。对于像美国这样的唯一的hegemony(个人觉得中文将这个词翻成了baquan国家,非常失败。这其实是一个没有什么价值判断的中性词。),虽然有两院和最高法的遏制,但是只要总统不搞水门那种丑闻,非常难在他的任期内因为纯制定政策上的问题而将他弄下台,尤其是在外交问题上。比如我曾经在知乎上举过的一个例子:

一个民主国家走向专制需要经历哪些阶段?

另外像英德这样的地区大国而言,选民更关心的也只是欧洲内的外交事务。对于国家元首在外交上的不同意也只有在下一个任期选举中才能表现出来。另外就是瞬息万变的国际局势是给了minzhu国家元首们充分的理由来保证自己在外交事务中的主导作用。

而对于一些shehuizhuyi国家或者曾经是shehuizhuyi的国家,宗教国家和某很小的儒教治理的国家而言,Gongmin的意识还是很淡薄的,社会活动家们还在努力为Gongmin获得较为平等的话语权忙碌。而外交政策又是这些国家去Gongmin意识化之后更不重要,学习成本又相对更高的。在这些国家的国民更多的忙碌于每天要面对的油盐酱醋以及个人生存的内政问题。而在这些国家中起到主导作用的单一Dang(Pai)的确又不敢在一个长期Gongmin意识淡薄,缺乏理性,半开放,半发达的社会彻底放开外交政策的讨论。

所以,在外交政策的制定中,无论是否为minzhu国家,国家这个定义都能非常容易无限趋向于该任ZF。所以这些ZF都是有足够的权力或者足够的能力的。

回答问2:是否正当?

现实主义者认为,国家作为代表国民利益的集体,当然要出于国家利益本身来制定外交政策,目的是为了本国以及本国国米获得的国际利益最大化。各国的鹰派都普遍持有这样的观点。(这还要把(一)里讨论到的善和恶的哲学性思辨放在这里再用一回。)基于这个理论的起点,对于现实主义者来说,所谓国际事务中的善和恶基本是无用之谈。能使自己国家利益得到满足是最好的。

但是这个理论在70年代,尤其是越战之后受到世界现实和结构主义的深层挑战。这个世界现实的挑战就是,过去现实主义者们为了满足国家利益而在国际社会中所做的“恶”,世界人民是无法通过live的电视直播看见的。而70年代后,世界因为技术更新尤其是互联网的出现后,扁平化的世界让国际事务中的道德到底应该起到什么样的作用之类的问题在冰冷的死亡数据和血腥的电视电影镜头中放大了出来。

而同时idealist,结构主义者和新自由主义者都对这样单边的现实主义发起了挑战。认为这样的单向的国际利益最大化会导致更多的仇恨(比如为islamic extremist 提供了思想传播的温床),更多的国际纠纷(比如Bush 911后发动的两场战争,令那时新自由思想已经抬头的欧洲国家实在不能接受,这可是传统坚定盟友。),甚至会更多的遏制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中美长期的矛盾,ideology的不同未必是主因,核心很主要是因为这个)。

写到这里其实我已经回答完了这个问题。是否有些意犹未尽?我再拖点出来吧。

三.衡量一个国家外交政策可持续性的三个纬度

外交政策需要在增进地区相互依存能保证地区平衡符合基本的国际道德公正观的前提下达到国家利益的实现(而不是最大化)。

相互依存,就拿北京与台北关系来作例,过去二十年就是一个相互依存增量的过程,也只有二十年不到,台海间再也不可能有90年代的那种战争一促即发的状态了。相互依存不断增量,和平因素也能不断增量。

相互依存对于北京而言是比较简单的。但是保证地区平衡和符合基本的国际道德公正观,对于北京而言,则是将来中国发展自己的国际关系能力的主要障碍。

如北京被广泛认为支持的几个dictatorship来说,这些ducai者在国际名声中很臭。但是北京不是笨蛋,去支持一帮国际舆论中臭名昭著的胖子。但是,北京害怕的是一旦这样的zhengquan瘫掉的话,对地区平衡会造成无可挽回的巨大问题。比如最近很火的ISIS,伊拉克就是这样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华盛顿仗着国际舆论当年把萨达姆zhengquan打瘫了,但是这个国家长期在一个核心下生存,也没有完善的Gongmin社会,一个dictator倒下了,外加复仇的火种种了下来,宗教极端势力很快就开始侵蚀这个国家。一个Dictator在,至少他还能遏制这股势力。但是dictator倒下去了,你连能够真正能够代表这个国家(能这里还有一个统治能力的问题,而不是国家领导人就等于一个巴格达市市长)的人物都找不出来,更别说谈判,讨论问题解决问题了。华盛顿当年的国际道德高度却带来了无尽的地区问题。北京也同样需要非常担心,因为伊拉克陷入极端宗教的漩涡的话,国内的kongbuzhuyi就更难遏制了。大家可以尝试用这个同样的思路思考一下,为什么北京还要养着北朝.

个人认为,硬是要在保证地区平衡和符合基本的国际道德公正观做两难的选择的话,还是保证地区平衡更具有优先权。在这个非对称战争的时代,最害怕的就是在国际社会中有一个地区zhengquan完全瓦解,权力完全真空。一旦这样的情况出现,各种不可预料的后果就会不断出现,各种原先挤压在一个zhengquan之下的各种社会问题都会爆发出来倾泄到整个国际社会中来。

以上。

所有英文和拼音都为了能够侥幸躲过censor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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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题主问的是"国际事务中的国家",那么我就理解为"在国际事务中国家有权作恶吗"来回答一下吧。

我认为这个问题的关键在""这个字上。即,在国际事务中,权利是如何定义的。

当今国际关系领域最流行的是现实主义 (realism)。这些学者普遍认为现在的国际格局是无政府主义 (anarchism)。也就是说,国家与国家之间没有一个权威存在,各国之间只有竞争关系。

反观权利,从我们常说的"维权"一词可以看出来,权利是依托法律存在的。没有了法律以及政府的对违法行为的执行力,权利根本就是空谈。那么在国际关系的无政府状态中,谈国家有权做什么没有意义。

另外,从国际关系中的现实主义可以引申出来的是,在这个残酷的(野生的)环境中,国家为了生存和提高自己的实力,几乎是一定要作恶的。这个观点与@孙嘉林 是差不多的。

但是,明着作恶在舆论上不利,会被其他国家利用。就连古代皇帝篡位还要去祭祖,假惺惺地给自己的行为找理由,可见控制舆论之必要性。

因此,不仅国家是会作恶的,而且他还要让你觉得他"有权作恶"。比较经典的例子是美国入侵伊拉克。美国入侵其他国家,扶植亲美政府,建立军事基地投射影响力,夺取当地资源已经是常态了,但是他还是得找个理由。入侵伊拉克的理由是"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另外,出于"维和"目的插手中东事务这种事,美国欧洲俄罗斯中国都不干净。

所以,"权利"一词在国际关系里就是个笑话。听听得了,别真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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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已经知道了,我在国际问题上持现实主义的观点。所以下面都是现实主义的看法。我就不一再强调了。

既然题目的描述是“在国际事务中我们所说的国家”,那么我想题目是想问的“在国际政治的角度,一个国家,如果视为一个整体,是否有作恶的权利”。

无论题主说的“有权”是有权利还是有权力,答案都是一样的。

没有。

同样,国家也无权做善事。其实在国际政治角度,国家没有权利做任何事。

为什么呢?因为国家到底有什么权利,从来就没有一个公认的定义。

在一个国家里面,权利是依靠法律来决定有无,法律依靠政府来执行。

换言之,一个公民动用了自身不具备的权利,理论上就会受到司法机关的惩罚。

如果没有司法机关的强制力,即便有一个法律宣称一个人有什么权利,都不会有人承认。而一旦有法律和司法机关作为后盾,即便是再古怪的权利,都能成为现实。

然而,国际事务上,不存在这样一个司法机关。

国际政治,如果将国家视为个体,那么在这些个体之上不存在一个具备强制力、能够维护某种法律的全球政府。

联合国的执掌暴力的机关是谁?是安理会。这个机关,约束力极其之差。首先它没办法约束五大国。其次,它无法在成本显著的情况下约束任何的小国。这是因为暴力约束任何的小国,都需要其他国家付出利益上的代价。部署军队,进行战斗,都是要花大钱的。各国即便对金钱不敏感,对死伤也会很敏感。

在各个国家之中,大概美国最具有理想主义/自由主义色彩。但是在摩加迪沙行动失败之后,美国立刻陷入对这种事务的反感。接下来的卢旺达种族大屠杀,美国就极力避免介入。

我们可以看到,美国,无论当时还是现在都是世界上军力最强大、经济最富有的国家,它还是世界上最具理想主义/自由主义色彩的国家(也就是最倾向于在世界上维护公益)。卢旺达种族屠杀,大部分的人连枪都没有,拿的是大砍刀。这世界上大概没有比这更容易的干涉了。然而美国却没有做任何事。更不要提当年萨达姆拿毒气镇压库尔德人的时候,美国明知此事却并未阻止,那时候美国和伊拉克关系还不错。

俄罗斯吞并克里米亚。客观上这是不是作恶,我们不好说。至少欧美认为这是作恶。但是欧美作出了强有力的回应了么?没有。所有的制裁都是不痛不痒。

所以,除非是极度特殊的情况,否则,所谓“国际社会”就是一个无政府的世界。不存在一个强有力的维护国际法的全球政府。

无政府的世界呈现的就是人人为己的特点。这意味着,每个国家的行为基本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当然,也存在为公益而作出的行动,但那只在自己损失甚微的情况下才会发生。别国发生海啸了,本国为之捐个款,这是可能发生的。

既然没有任何机构可以约束,那么谈“有没有权”就没有意义了。有权能如何?没有权又能如何?

理想主义者大可以在国际法里面写“各国无权发动侵略战争”。这能对现实产生实质性影响么?

更何况很多国际政治事件,都是各方在争夺利益,根本没办法说是不是作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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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提问者

@yilin wang

是在

中国一定要和美国对抗才能求得发展么?

中辩论的产生了这个问题,估计应该不会邀请

@冷哲

再来辩论一番了。

2014.6.22更新

有人喜欢把人类社会和国际社会进行类比,如果非要进行这样的类比,那么国际关系只能在以下作品的人际关系中找到投影:《Lost》,《苍穹之下》,《漂流教室》,甚至更夸张点《大逃杀》。

这些作品有如下特点:

1.个体数量下降;

2.总体对于个体限制能力下降;

3.空间封闭;

4.资源有限。

然后就会发生大部分文明世界的人直接打回动物性的原型,不觉得和国际关系很像吗?

———————————————————————————————————————————

先上结论:把时间拉到历史的角度来看,不断对其他国家作恶的国家往往活得更久,国力更强大。国际社会没有法官,更没有打击邪恶的超级英雄,那既然作恶可以活的更久,为什么不去做呐?随着现代文明的发展,可能这一规律会有改善。但谁又知道呐?

大部分人讨论这个问题都是从历史的视角来讲的,我国的历史无数次告诉了我们,作恶的国家可能后来会死的很惨,但不作恶的国家当场就会死的很惨。而且,没有人能证明后来死的惨和当初作恶有什么关系,兴许还会有人说,就是当初做的不够绝,所以才有后来的惨死,斩草除根是也。

春秋战国期间,秦国各种流氓,各种无耻,最后扫平六合,一统寰宇,虽然二世而亡。但他亡的时候,六国都已经入土。

三国期间,河内司马家族各种憋着坏,各种政治斗争,各种政治清洗,最后窃取别家胜利果实,赢来大晋江山。虽然最后搞出八王之乱,五胡乱华,但那时候也不知道魏蜀吴三家都跑哪去了。

唐朝开拓西域,好多小国家和小民族的名字就在史册中出现一次,就是遭遇唐军那一次,然后就再也见不到了,你猜猜发生了什么?虽然后来高仙芝被阿拉伯人打败,以及更后来唐朝国力衰退,西域的孤城绝望地等待中央的救援,但还有多少人记得康国,安国,石国,史国,曹国,何国,米国,燖,戍地这昭武九国。

这种事情比比皆是,包括开发湖广,改土归流,哪一个不是在作恶呐?甚至更极端点,冠军侯却匈奴七百余里,李卫公三千骑大破突厥,蒙古南下,满洲入关哪一个是道德的?春秋无义战,难道后世就有义战吗

看过《战争之王》的人都会对最后一段话有深刻的印象

世界上最大的军火出口国是美国、俄罗斯、英国、法国和中国。同时它们也是联合国理事会五大常任理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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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再贴一段《战争之王》里面毁三观的对话,一名正义的国际刑警逮捕了作为军火贩子的主角,刑警说终于让我逮到了吧,主角你死定了,233,非常得意,像一个典型的没品反派一样。然后主角在监狱里很淡定地对他说:

让我来告诉你将会发生什么,这样可以让你有所准备。很快,会有人来敲门,你会被叫到外面去。在过道里,会有一个官阶比你高的人站在那里。首先,他会祝贺你所做的一切,你使世界成为一个和平的地方,你会得到奖状或升职。然后他会告诉你,我需要被释放。你会反对,你也许会以辞职来要挟他,但是在最后,我会被释放。我被释放的原因,和你认为我会被判刑的原因是一样的。我和一些世界上称自己为领导人的人打交道,这些人当中的有一些人是你的敌人的敌人。世界上最大的军火交易商是你的老板,美国的总统,他一天卖的,比我一年卖的还多。有时,在枪支上找到他的指纹是一件很尴尬的事,有时,他需要像我这样的自由工作者,来支持那些他不可能支持的军队。所以,你称我为恶魔。但不幸的是,对你,我是一个必须要存在的恶魔。

然后这些事情就真的发生了,主角被释放,虽然他卖军火给那些非洲的种族屠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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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

@sxc

邀请。非常非常感谢。

为了防止邀请我的sxc老师撤销邀请,我不得不截图。


@朱峰女士,你的答案,为了防止你进行修改,我已经截图了。没错,如你问题当中所说,礼貌是不是软弱?

当然不是。

我自问是一个普通人,在知乎得到关注多,也只是因为我勤勤恳恳,一个字一个字写得多,仅此而已。

我去咕咚网之前,当过记者,做过公关,我也不是什么名校毕业,但是我深深知道,原创是品德,是节操。做记者,报道要如实,要客观,要中立,要还原事情的本来面目。

我为什么要在微信群“红包体育”里面和你抬杠,为什么要质问你,想必你已经不记得了,然而我记得清清楚楚。


我不关注你的微信号,那是有非常重要的原因的。朱峰女士,你说你没做过亏心事,那么想必在你看来,未经他人许可引用、转载他人原创的内容,不算是亏心事了。


你不记得的事情,我一点一点帮你回忆起来吧。事情当然没有这么简单。

当你加入“红包体育”的时候,我对群主说了一句话。【我很高兴,我有不删除任何聊天软件当中聊天记录的好习惯。】


这里截图当中的日期是一直就存在的。至今我的iPhone 4S也一直在用呢,不可能改掉。


你为什么和我说抱歉,你忘了?2015年3月3日你所说的,是真的都不记得了?


当时我的反应,算是很克制的了,毕竟当着“红包体育”群里这么多人的面。

为什么我过了这么久,才再次在“红包体育”群里质问你,我想你应该明白。我知道每个人做自媒体不容易,想靠着才华变现,更加不容易,当时你肯道歉,说你会改,那么我也就得过且过了。


问题的关键在于,你改了吗?如果你改了,你就不会不经过

@式微

同意,转载她的答案,而且还将她列为“第二作者”。

你的所谓声明,夹杂在你的正文内容当中,而不是正式开辟一个子栏目道歉,被诸多的信息噪声遮盖着,这就是你的诚意?

上述三张截图,是2015年6月17日早上8:43时截的。我现在还很怕诸多水军说我图片造假呢。下面两张图,是2015年3月3日晚上20:49时截的。那个时候,你的微信ID还没有“太阳表情”。

这个总不能说我作假了吧?



而你在面对我的质疑的时候,说了些什么话,你还记得吗?这就是我为什么要截图的原因。

二次编辑加了些东西,就可以等同于你自己的原创,是吗?


事实证明我当初心一软得过且过,才是真的错误。


你说了“最初开时,格式内容混乱,但转载内容标明了作者”——我还是那句话:用了我的东西,问过我吗?

你说了“微信对于转载格式有了新要求后,我们也跟着学习,把之前来源不明的全部删除。之后再也没有出现不合规的转载“——来源不明?请看看截图,你自己说过的话,怎么就这么快忘了呢?”是从虎扑、知乎、直播吧很多来源的文章“,这还算是来源不明?

你说了“暴力行为冠以道德名义,缺又恰恰选择了一个认真做事的自媒体下手,无论是出于要稿费,还是炒作涨粉,都不会实现的”——暴力冠以道德的名义?我质问你,就是暴力,你不告而拿,拿了我的答案,也拿了知乎上别人的答案,这种偷窃行为,就是道德的?


另外,请弄清楚,到底谁在炒作?我只是把原文作者式微老师带到了“体育红包”群,让她自己和你说清楚,这就是炒作?式微维护自己正当权益没有成功,自己写了篇专栏,以正视听,这叫炒作?

你说了“另外。。。您在背后诽谤我的许多聊天截图我已经给了律师。我们没做亏心事,我们礼貌但不软弱,真的,用法律途径解决,只对我们单方面有利啊。但您若真的要这样苦苦相逼,请也不吝给我一个您的地址,给您去一封律师函”。


我在背后诽谤你?请把截图放出来,让知乎用户都看看,我到底怎么诽谤你了。


你没做亏心事?没做亏心事我会质问你为什么不经过我允许转载了我的内容?


说我苦苦相逼?到底谁逼谁?“咕咚-李旸”是我在“红包体育”群里的ID,那是因为之前说过要标清楚所在的企业、媒体和姓名,所以我这样写。


我再说一次: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我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我的内容;我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式微老师的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式微老师的内容。


知乎上的回答问题,是我业余时间所为,工作忙的时候我只能下班回答问题,晚上写公众号内容,或者把知乎的答案放到我自己的公众号上去。关于足球篮球的内容,和咕咚网没有一点关系,全部是我自己的业余创作。


而你,直接找到了咕咚创始人、CEO申波先生,也就是我的最高领导,去质问我的行为是代表咕咚,还是代表个人。


我在知乎的ID和个人说明写得清清楚楚,没有和咕咚有任何的关联。你没有经过我个人的允许,转载引用我在知乎的内容,被我质疑你转载了别人的内容,居然好意思说是“法律层面的诽谤”?居然还去和我供职的企业对质?


到底是谁苦苦相逼?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把知乎用户的文字答案,变成自己的声音和话语,放到视频当中去,是吗?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未经他人许可,擅自转载、引用他人在知乎的原创答案,是吗?



最后我很想问一句:你既然深知自媒体人的成长有多么不易,为什么你还要去做“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其他自媒体人的内容”这样的事情?


最后,是我放出的所有截图的具体信息。



我在这里声明:我是知乎用户李暘,在知乎的每一个答案,在知乎的每一篇专栏文章,不敢保证完美无缺,逻辑严密,没有错别字,但全部是我自己的原创内容,任何人未经我许可,转载、引用、抄袭我的答案,即为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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