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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为什么支持死刑? 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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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科读的法学,上邢总刑罚论的时候老师特别严肃地告诉我们说不要轻易的去讨论应不应该废除死刑的问题,写论文的时候也不要选这样的题材,原因有二,一个是你们没有那本事写出来的东西只会让人贻笑大方,二个是这里面有涵盖的法哲学和社会哲学理论不是普通人能够用三言两语说明白的。

那个时候愣头青一个,心说你不让我写我就偏要写,学年论文题目就对是我国死刑问题的研究,洋洋洒洒地写了三万多字,自以为是地把论文交给老师看,老师还是当年那个邢总的老师,脾气特别臭,他看了我的论文之后直接把论文拍在我的脸上质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写这样的论文,我特当时别委屈,就觉得学术研究嘛,有什么能写不能写的,言之有理逻辑通顺不就行了吗,当时我也是这么回答的。我记得当时老师的表情非常精彩,一会青一会白一会红的。老师冷静了片刻,点了根烟揉着太阳穴对我说,等你硕士毕业了,这个问题你自己就明白为什么那么复杂了。说完就让我滚蛋。事实证明老师看错我了,因为我没到硕士毕业我就明白了,当然主要还是因为我没考上研究生。大学毕业通过司考(现在的法考),然后挂律所实习,然后拿证,然后跟师傅跑案子,然后自己尝试接案子,接待了不少当事人或者当事人家属,也见了挺多事情,其中也有人神共愤的,我见过有人指着我师傅和我的鼻子大骂的受害者家属,也见过跪在地上求我师傅帮他儿子洗脱罪名的父亲,我也见过身居高位贪污受贿的高官为了立功供出自己儿子撞死人的,我还见过女儿被奸杀父母受不了法院判决选择自杀的。这样的案件太多了,我也逐渐明白了老师为什么会在看到我的论文后大发雷霆的心情了,这不仅仅是学术研究,也不仅仅是对法条的学理解释,而是你对生命的敬畏。

法律,尤其是刑法,是一个很矛盾的东西,一方面要惩治犯罪,一方面却要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大谈人权,特别的讽刺。我记得邢总的时候老师讲,刑法的价值不仅体现在惩罚,更重要的价值在于保护,保护每一个人可以公平的在被一个社会都认可的规则下正常生活,享有为人的权利和尊严,其中罪责刑一致,则是保证公平的一个基石。

西方发达国家近几年宣扬废除死刑的人权主义思想在一些人看来是对人权的尊重和对自由的保证,但是他们的出发点就错了,他们把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当做了一次交易,把被害人当作是交易的筹码摆在法庭上讨价还价,这是对人尊严和自由的保障吗?真正的自由是在服从于一定规则下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而不是无边际的绝对自由,真正的尊严也并不是高高在上的神圣不得侵犯而是能够公平合法合理的享有自己的权利并且承担自己的义务。在刑法中,定的罪量的刑必须和你的行为匹配,人权不是只有你单独享有的,当你侵犯了他人的人权,你就要付出相应的代价,当你剥夺他人的生命后对应的刑罚就是对你最大的尊重,死刑就是其中之一。

我只是一个从业不久的小律师,挣扎在吃饭房贷车贷之中,没有什么深厚的理论功底,也没有什么超乎常人的诉讼技巧,只是一个见证过罪与罚的普通人,除去律师身份而我仅有的只有为人的良知与情感。



7.26更新

完知乎1300多天,第一次99+,真的很激动。感谢各位的赞同,也感谢评论区里大佬们的分享与探讨。

写这个回答的时候正好结束了一次代理,从接到委托到二审结束一共将近三个月,是一个未成年刑事案,对我的冲击比较大,虽然我是副手,师傅才是主力。在写这篇回答的时候我心里一直都是当事人这个案件,所以回答的比较主观,思绪也比较乱,语言逻辑很糟糕,希望各位不要介意。

我的学年论文(不是毕业论文,就是学校布置的论文任务甚至不用不查重)题目是《对我国现行死刑问题研究》其中有一块就是论述死刑存在的价值以及是否应该存在,导师生气是因为他明令禁止我们去研究这类复杂但是没什么实际意义的课题而我偏偏写了,还有就是我写的确实很烂。

我的立场一直都是支持死刑存在的,因为刑法基本原则之一是罪责刑相一致,法院定的罪要有相对应的刑罚,而刑罚是要与你的行为相匹配的,行为恶劣的予以重刑,行为轻的予以轻刑,不构成犯罪的或者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不判刑。死刑作为我国刑法中最重的刑罚,它是用来平衡罪与刑的一个重要砝码,从宏观上来说也是平衡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两大立法目的的重要砝码,废除死刑会导致天平失衡,刑法就会失去保护价值。举例而言,假设死刑被废除,面对你的仇人,你会直接干掉他还是重伤他,你必然是选择干掉他,因为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最高刑都是无期,我干嘛不杀了他以绝后患呢,反正都要蹲一辈子大牢。所以,死刑的存在是有合理根据的,至少现在不适宜废除。

还有评论区里有大佬指出死刑问题的派系分类与人权之间的关系问题,这个问题说实话就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自然法学和社会法学之间关于这个问题一直以来立场就是对立的,大家一直以来对这个问题就是见仁见智,深究的话二者的关系甚至能上升到了哲学高度,还有最主要是我才疏学浅没到那种深度,没有考虑到学派与学派之间的分歧,这个确实是我考虑不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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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个有意思的,很多法官律师支持废死。而且很多案件也确实以死缓为基调,譬如老丈人砍杀女婿一家三口,一人数刀,二审死缓。

但是前阵子有个女法官被害,犯罪嫌疑人一审直接判死刑。众多报道,法学人士对罪犯用词甚是激烈,譬如,凶残至极,令人发指之类。

其实比起百香果女孩案的惨烈,捅杀算是比较为常见的报复手段之一吧?就好像岳父砍杀女婿一家。

我在搜这个案件的时候,还搜到同年黑龙江一位男法官被害,犯罪嫌疑人也是死刑。

但是,百香果可是先判的死缓后才改死刑呢。这样一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手段凶残,影响恶劣的案件,从什么角度考虑的死缓呢?

而报复杀人这种案件,就因为死者是法官,然后一审直接死刑。

说明啥?说明刀不砍在自己身上,刀真砍在自己身上的时候就会希望杀人偿命了。

ps,没有说法官案件不该判死的意思,而是说死刑确实需要慎重,但是证据确凿,影响恶劣,手段残忍的案件,就应该像法官遇害案件一样,直接判死刑。

补充:底下有人说这三起案件不是一个性质,放在一起比较不合理。

嗯,是的。确实不是一个性质。

所以您去搜下生活里不管是工作上还是私人恩怨报复杀人认罪态度好的案件都怎么判呗?反正我搜到也不是没有死刑(避免被杠,提前说明,是有被判死刑的),但大多是死缓,无期,甚至赔偿到位十几二十年也是有的。

看到评论说,之所以法官案件死刑是因为涉及到挑战司法秩序罪加一等。就是因为知道这样,所以我才没有举例相同性质的其他报复捅杀案件。而是举例了手段更残忍,性质更恶劣,社会影响更大的百香果女孩事件来对标(这种案件难道不就应该直接死刑?)。

法官遇害一审死刑,我举双手支持。

但挑战司法秩序跟挑战人类底线是一样的恶劣,并不是前者更重要更需要法律维护,而后者就是犯罪分子的人权更重要。

最后的最后。

我解释下,有大佬说,法官案件是一审,我举例的两个案件都是二审所以是错的。

我承认我不严谨了,对不起。

然后回复中有老哥提到还有一个案子,跟法官案件相同的地方,警察工作期间遇袭牺牲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最高被判十三年,最低被判六年。

一个是因工作被报复,一个是因工作遇袭(或许性质也不一样?)。

然后我去验证这位老哥提供的案件时,看到了另一个有趣的案件,一个嫌疑人,偷东西被判六个月零十天,不服气对着法官扔鞋,扰乱法庭,扔鞋的人因为这个行为当庭被多判十个月。另对比案件是酒驾冲卡撞伤交警,判七个月缓一年。

还是那句话,事不在自己身上怎么都可以按照人性光辉来站在道德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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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死?开什么玩笑?我还嫌现有的死刑适用范围不能囊括所有该死的恶人呢!

母亲是几十年的老法官,跟我讲的每一个案例我都恨不得作案者去死。

你能想象一个男的勒晕他的前女友,用挂肉的那种钩子活生生把一个她的肉一条条勾下来吗?

能想象三个高中生奸杀同校女孩,往妹子下体插几十刀,还说“这是她生的贱,勾引我们”吗?

能想象贩毒者贩卖毒品残害了多少家庭,拐卖者又伤害了多少女孩男孩吗?

这些人,看了卷宗后你会想把他们千刀万剐的!!!

你现在告诉我要废死?!

你有没有体会过受害者家属的无尽苦痛?我曾经亲眼看着家属哭着给检察官跪下磕头,只求嫌犯一死!!!你看那些假笑着的忏悔都会高潮,怎么不去看看这些?更何况,受害者本人已经死了!!!ta死了!!!永远不会再起来和你讲述ta遭受到的痛苦了!!!

我妈一个朋友,武警,告诉我,所有的死刑犯在死前都会失禁麻木,所有的死缓犯都会努力不犯错,让自己活着。

只有在屠刀面前这些东西才会害怕,才会忏悔。

以前问我妈,支持废死吗?

我妈给我讲了一大堆现实国情之类的玩意,我记得最清楚的是她这一句:

对于这些人,死刑只是把他们送回该待的地方。

————————两百赞分割线————————

谢谢大家,没想到这么有戾气的答案能受到大家这么多的赞。

对于评论区的一个评论,我在这里说一下吧。

法律工作者,的确不代表正义,也是统治阶级实行专政,稳固统治的工具(说的不好听一点点)无论是你认为的那个统治者,还是宪法上所说的那个统治者,他都是一个工具。

法官,只是运用这个工具的人罢了。

但是当我们运用这个工具,保障受害者的权益,对加害者进行惩罚的时候,他的目的是正义的,结果也是正义的,过程(可能因为某些原因不会公开)可能你认为会有一些暗箱操作,但是,这正是法律工作者的悲哀啊。

哪个行业没有人渣?法律界也有。但是我们就不相信它了吗?打个极端的比方,有些医生收红包,但是你生病了,你能不就医吗?我们只能相信法律。法律本身会有缺陷,但是遇到事情你还是只能找法律。(抱歉写的有点乱)

关于废死,我再说一些。

前面有的答案说过,监狱是囚犯的大学。我觉得有道理。很多囚犯在出狱后,还会继续犯罪。这是客观事实。抱歉我举不出数据。很抱歉。我没有统计过。

但是我见过偷窃进去几年的,出来变成抢劫。抢劫出来的,拿射钉枪上街抢劫。他们没有办法生存啊。有多少用人单位不歧视前科人员?为什么有一句“进监狱你一辈子都毁了”?

就是这个道理。

那为什么还有人想活下来?

因为还有一句“好死不如赖活着”。死亡是罪犯刻在骨子里的恐惧。他们杀人,强奸,持刀抢劫,制毒贩毒,看上去不怕死,其实他们怕。死了怎么享受?无论是哪一种享受。

他们害怕被抓。

只要还害怕,法律还具有威慑性,很多人就不会轻举妄动。

而死亡是终极威胁。从来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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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大家的赞和感谢。本人对于法律所有印象来自家母和新闻,感谢评论区各位的评论和讨论。

对于“酷刑”,我是不支持的。虽然说我咬牙切齿,很希望人渣得到处罚,但是很明显,酷刑是没有意义的。

比如说设立自首可以(减轻还是从轻?貌似是从轻)处罚,如果犯罪嫌疑人认为这么一点点从宽处理的可能不划算,他可能会继续逃逸(因为酷刑减不减痛苦都是极大的)而且酷刑的执行标准化很低,比如说,鞭刑,抽打的力度有大有小,这个环节出问题怎么办?量化标准很低。

这是本人对于酷刑的一点点看法,欢迎大家批评与指正。

再次感谢阅读我的答案的每一个人,感谢每一个赞,感谢以及评论。

谢谢。

——分割线——

有朋友在评论区问答主钩子如何勾下肉,答主也不太清楚,案子时隔有些久,结合答主曾经看过的案卷和现场照片,一条条的肉应当是钩子横着勾进去,然后拉扯着撕下来的。

视觉冲击有些大,因此记忆深刻。

答主表述不清,在此道歉。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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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岳父杀女婿全家灭门被害者家属

1、此案是故意杀人案,不是故意伤害案。

2、我们家属没有出具谅解书,凶手女儿出具谅解书无效。

3、公诉机关:四川人民检察院二审还是建议维持原判。

4、请求法院判处张志军死刑(立即执行)


分割线———————————————————————

8月11日更新:

再审开庭通知!再审开庭通知!再审开庭通知!

各位网友,大家好!岳父灭门案 我们被害人家属得到消息,我们的代理律师@侯士朝律师 接到四川高院电话通知:

张志军故意杀人灭门案 定于 8月20日上午

在 四川绵阳监狱 开庭审理,具体日期以收到书面通知为准!

因疫情原因在 绵阳监狱 开庭,因疫情原因不允许旁听!

谢谢网友们长时间持续的关注和支持,谢谢大家的鼓励和帮助!相信国家法律会还我们被害人家属公道,还社会公众公平正义!

请与我们一起等待再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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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和不支持减刑的无期徒刑两者相比,后者还要政府对罪犯包吃包住一生,难道不是成本?直接注射死,节省多少纳税人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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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看到的听到的人间惨案太多了。

有一个靠收破烂的老人qj一位智障女,生了一对儿女。

女孩13岁的时候收破烂的老人走了,还给女孩留了一个8岁弟弟。

老人走后,女孩就不上学了,因为在学校经常被校园霸凌。

有一群十八九岁小混混盯上她,女孩通村的小混混为了大哥邀功,提议去耍耍女孩。

混混大哥为了彰显自己雄性气质还是展示自己狠劲又或者是收拢小弟。

当天晚上,混混大哥和小弟们喝了两斤酒。

浩浩荡荡踹开女孩家门,女孩弟弟为了保护姐姐冲向小混混,小混混把弟弟打倒在地拳脚相加,找了一根绳子把弟弟捆在院子里 ,小混混大哥把女孩子qj后,觉得不过瘾又叫小弟挨个上。同时让弟弟看着姐姐被轮。

不知道这个混混大哥犯了什么抽,想要学习国外的犯人事迹,把女孩子8岁的弟弟眼睛挖出叫女孩子咽下去。

再把姐弟俩活活打死。

第二天,女孩子邻居大婶去给女孩弟弟送饭。看到弟弟空洞洞血红色眼眶,吓到瘫坐地上。过好一会才想起报警。

最后这个事是怎么爆出来的,因为其中一个小混混被吓坏了胆。晚上经常做噩梦被吓醒,实在受不了了,向警察主动交代了。

正好赶上第二次严打,被判了死刑。

还有一个是2016年的新闻,看守所jc走在街上被自己曾经看守犯人连捅6刀。

后回家拿着杀猪刀,捅伤有纠纷邻居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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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表嫂下班路上被人劫持奸杀。被害两天后发现尸体,全身赤裸,尸体被打了花刀,死状惨烈。

表哥经历此事后,性情大变,身体也出了问题。

表嫂出事的时候,我侄女才四岁,还不知道死是怎么一回事儿。家里人告诉她,妈妈出国了。

后来表哥的身体越来越糟,干不了工作,只能回家养病。姨夫腿关节不好,慢慢的也没法打工了,养家的重任落到了我姨妈的肩上,她那时候已经六十好几了,愣是挑起了养家的重担。

侄女五岁开始自己洗衣服,学着打扫卫生做家务,别的小朋友被父母抱在怀里撒娇的时候,她可能在扫地,在和面,在包饺子,蒸馒头。当别的小朋友过年穿着新衣服一家人围在桌子跟前磕着瓜子看着春晚哈哈大笑的时候,我侄女可能躲在被窝里想妈妈。

有一年她生日,我妈打电话问她想要什么生日礼物,她回我妈:姨姥姥,我想要个小发卡。我妈说我给你买一大包。我妈跟我说这事儿的时候,我没忍住哭了,我真的太心疼她了,一个小发卡才几块钱,别的孩子都不稀罕的东西,成了她的生日愿望。

写到这里,心里很难过。还有很多这种让人心酸的事情,写不下去了。侄女今年十三了,这些年,小小的她是怎么熬过这九年的呢?别的同学是不是会在背后议论她没有妈妈?听到别的小朋友喊妈妈的时候,她会不会羡慕?每次受委屈的时候,她会不会想如果妈妈在就好了?

侄女至今都不知道妈妈去世的事实,姨妈说等她成人了就如实告诉她。我不敢想象当侄女知道表嫂的事情后会是怎样的心情。

杀害我表嫂的凶手早就执行了死刑,在我眼里,他死的太利落了,我恨不得千刀万剐了他,恨不得剥他的皮抽他的筋,恨不得将他碎尸万段,可是他死多少遍也不足以弥补我侄女成长过程中缺失的母爱以及这些年来受过的委屈与苦难。

我为什么支持死刑?坏人死了我都意难平,何况他不死。


user avatar   kang-qin-52 网友的相关建议: 
      

20多年前,我们老家处决人犯后,法院会在人流量大的几个地方贴出告示,公布所犯罪行。

印象最深刻一个:60岁的老头,强奸一个4岁的小女孩致死,对,没看错,4岁。当年没有什么保护罪犯受害者隐私之类的说法,告示上对整个犯罪过程以及受害者死亡的惨状描写得非常详细,超过后来我看过的一切重口味,直接给当时还是个孩子的我造成了巨大的心理阴影。

而这个老头并非初犯,年轻时就做过同样的事,只不过当时是众所皆知的混乱年代,不知怎的让他逃过一死,结果关了几十年后一放出来……

如果这次仍然不判他死,我相信即使80岁放出来,只要有机会有条件,这个人还是会做同样的事,不过会选择年龄更小,更无抵抗力的对象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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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教师 学校刚出了一起凶杀案

凶手曾经是被学校开除的 因为猥亵前女友(也是我们学校的) 被判了刑 还在缓刑期

某天不知是想报复前女友还是想QJ 还是先X后X 什么的 反正带了刀就混进来了

作案时间正好是周末 大部分本地学生回家了 留宿的学生比较少

凶手轻功了得 徒手从排水管爬上四楼就进了楼梯间

没找到她前女友很失望 然后看到某宿舍忘记拔钥匙 就拧门进去了 看到人拔刀就捅

被捅的小女孩来不及反抗就倒在血泊中 旁边被惊醒的宿友 起来之后想拉住凶手 没拉住 凶手就跑进楼道了(后来庆幸 幸亏没拉住 否则……)因为没开灯 所以这时追凶的女孩子没发现同屋的宿友被害 而是第一时间打了110报警 再回到宿舍一开灯才发现 再打了120 救护车赶到时人已经没了 法医鉴定 一共被捅了17刀 17刀!CAO!

……

我在打字时依然心在颤抖 受害的小女孩班主任是我最好的老大哥 以前长期呆在一个办公室里

还有另外一个老师 我们三个人都是好兄弟 我俩本想安慰一下这个老大哥 就请他吃饭 结果饭局上他俩就开始对这个孩子展开回忆 大概的印象就是:学习委员 人不漂亮但是活泼可爱 在班里人缘极好 是个零差评的人气王 平时每次来办公室总是笑着的 对老师彬彬有礼 对同学和善可亲 去年排练一个节目 所有人都在抱怨太辛苦 只有她去安慰其他同学 说我们现在的痛苦都是为了以后变强大啊……

越说越难过 我们三个大老爷们在酒桌上痛哭

这么好的孩子TMD招谁了?

而且 追凶的女孩也几乎精神崩溃 一直走不出阴影 认为自己要是第一时间打了120 自己的舍友就还有救(其实应该当场就不行了) 其实她根本没任何错 还非常勇敢 谁会为她受的伤害负责呢?

她班后来举行追悼活动 全班加上班主任又一次抱头痛哭 一个快退休的汉子哭到双眼红肿 他又招谁了?这个班的孩子一辈子心里都会有阴影 他们不是受害者吗?

你问我支不支持废除死刑?CNM,废除NMLGB!

人道只对人负责 这种畜生千刀万剐也难解心头之恨!

所幸 凶手满了18岁 我等着他被执行死刑的那天

如果有差池 可能我对法律的信仰都要崩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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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家村里有一个伯伯,今年应该六十多岁了。随着改革的春风来到广州打工,那时候我还没出生呢,我小学记事了的时候,总感觉这家怪怪的,他的母亲常年哭,哭瞎了眼睛,后来我问我奶奶,我才知道原来她还有个大儿子,在广州打工,消失了,好多年了都找不到,后来村里的人安慰她说她儿子可能是工作太忙了,赚大钱了,很快回来了什么之类的。他母亲怀着遗憾几年前去世了,最后在医院最痛苦的日子里,都是挂念这个孩子。

过了将近30年的去年,这个伯伯回来了。他现在都不出门的,怕见光,怕交生人,连村里的大爷拿着鞭子赶鸭子的他都怕。我奶奶给我转诉了这个伯伯的经历:这个伯伯当年在工厂下班回来的路上被拉上了一辆车,被迷晕了,醒来的时候双手双脚都被捆住,同一辆车上,有4个像他这样被绑的人,来到一家矿场才放他们下来,陆陆续续一车车拉人,回来这二三十年里他们都是挨在矿场干苦力!!他说这些年来,死的人不少于60个,基本上每年都死两三个人,反正干不了活的就被拉走了,拉去了哪里不知道,在矿里面死的,直接背到外面埋了,一年只有过年过节才有肉吃,其他时间都是馒头,如果不干活就被鞭子抽打,干得不积极也被打。这种日子他们过了那么多年,去年有一段时间,连续三天没人监工,他们偷偷爬出来才知道那些监工的和领导全走了,他们几十个人就逃出来了,逃了几公里才知道因为附近修路那些人才走的,他跪下来给那些修路的人磕头,那些修路的人还以为遇到个傻子(头发凌乱,衣服破烂)。他一边走路一边找吃的,晚上都是睡天桥垃圾堆,有一天有个捡垃圾的奶奶和他聊起天,说看他也不像是有精神问题的,怎么跑出来流浪,儿女不孝顺吗?他把遭遇跟那个奶奶说了,那个奶奶很同情他,问他是哪里人,他只记得到我们镇的地址,那个奶奶给他买了到我们市的汽车票,还给他塞了300块钱,他回到市里又买票回到我们镇上,在镇上请了辆摩托车回家,他记得大概方向,但是记不清楚了,那么多年,村里变化太大了,路过两次我们村都还不记得(还好我们几个村后面有座很高的山,他记住了这一点,因为小时候经常去砍柴割烧的草),就在这几个村绕来绕去都不确定哪里是我们村,最后那个摩托车司机问他爸爸叫什么名字,他说了之后,司机也不知道,年轻一辈的基本不知道了。后来问到村里一个爷爷,那个爷爷知道,然后领他回家,已经物是人非了,他父亲母亲已经去世了,妹妹出嫁了。现在在我们村里靠着低保过日子,不敢出门,不愿意出门,很怕外界很怕跟人交流。他本来是我们村最早出去打工的一批,是我们村第一个建红砖房的人,他消失的那一年正是准备结婚的一年,因为这件事,未婚妻另嫁他人,父母去世都见不上最后一面。

你问我为什么支持死刑,因为这个世界真的有些人不把别人的人生当一回事,凭啥人家要把这些人的命当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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