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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年以后,果党对于原苏区的地方治理采用了什么措施和模式?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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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赤化。

下面截图中的两位答主能不能多动动您们睿智的大脑?

国民党军是在苏区进行过屠杀,但是除了屠杀,国民党政府也有其它治理措施。

国民党政府不傻,七分政治、三分军事你们以为是光说不干,你们不知道国民党政府曾经在原中央苏区大搞农村合作社运动。


所以您们从不勤洗手勤动脑。







国民党为恢复与巩固自己在苏区的统治, 并达到遏制或清除中共影响的目的, 通过对赤化原因的反思, 在苏区采取以“实施特种教育”、“推行民生主义经济”、“整顿和完善地方行政机构”、“实行清乡政策和保甲制度”为基本内容的去“赤化”措施, 但并没有达到预期目的。



所谓去“赤化”, 就是国民党出于巩固或恢复统治并防止赤化的目的, 在摧毁或颠覆苏区一切带有赤色性质事物的基础上, 试图建立起一种具有遏制并取代“赤化”的制度、法令、思想、生活方式等的过程和行为。可见, 去“赤化”不是一句简单的政治口号, 而是国民党试图恢复与确立自己在苏区统治所实施的一项复杂的政治活动。

国民党为了表明去“赤化”的必要性, 首先, 对“赤化”的原因进行检讨。在国民党看来, 苏区之所以被中共赤化, 其原因固然离不开武装暴动, 但更离不开当地民众的贫困与无知。如国民党中宣部在《为剿灭赤匪告同志书》中分析道:“查赤匪所以聚啸日众浸成大患的原因, 实由于农民生活艰难, 知识薄弱, 致多受赤匪的诱惑与胁迫, 而各地的盗匪流氓, 又以臭味相投, 相率入伙;故匪势蔓延日广, 为祸日烈。今日剿匪的要务, 一方面固在合围兜剿, 歼其首要, 并招抚被胁农民, 以减消其暴力;一方面尤应着手于根本的救济, 绥靖农村, 改良农民生活, 以做釜底抽薪之计。” [9] 张学良也在反思中共壮大原因时说:“近几年来共产党闹得很厉害, 并不是共党有什么大力量, 是因老百姓痛苦太甚, 共党一声号召, 大家便盲目的跟着走, 好像一个人病得难受, 没有办法, 如果有人说自己是医生, 可以治好他的病, 他自然要跟着他走。现在共党毒焰虽然是压了一点, 彻底解决还没有做到, 大家要知道正本清源的治匪, 不是决就一个剿字用功, 就可以做到, 最要紧的是解除老百姓的痛苦。” [10] 显然, 国民党认为, 苏区经济文化落后, 为中共赤化提供了可乘之机。对此投降后的原红军高级将领孔荷龙在向国民党陈述如何“剿共”报告中佐证道:“现在文化落后, 群众知识幼稚, 共产党就利用这个弱点, 来打土豪, 来麻醉群众。而群众无知无识, 居然受它的欺骗。” [11] 孔荷龙的报告, 尽管有恶意丑化中共讨好国民党的成分, 但无疑在某种程度上支持了国民党的观点。

同时, 国民党认为地方党政的不力、不良也是招致苏区赤化的重要原因。如蒋介石认为共产党之所以发展壮大, 跟国民党县政不力有很大关系, 他在告诫鄂、湘、豫、赣、皖、闽六省县长电文中说:“近查湘、鄂、赣、豫、闽、皖各县县长, 多苟且偷安, 不尽职守;平时毫无防范, 亦不留心访察, 更无清查户口, 办理保民, 督练乡团, 兴办自治等要政。以故一闻小贼, 则报匪警;匪在远方, 则不探明踪迹, 即闻风逃遁。今日各匪之所以如此猖獗者, 其大半实由于各县长不负其责, 不得其人也。” [12] 何应钦也附和蒋氏说:“赤匪之所以造成今日这样猖獗的局面, 原因固然很多, 但其最大原因, 实由于县政之不修明。” [13]

其次, 对赤化的结果进行思考。蒋介石的重要谋士杨永泰, 通过自己对军事围剿后的革命根据地的观察, 特地在文章中写道:“赣、闽、鄂、豫、皖五省地方, 久被赤祸, 匪区民众概受了匪的组织和训练, 更有所谓列宁小学, 一县多至数百所, 为麻醉青年的利器, 这种思想上的流毒, 实较有形的匪患更为厉害。凡经匪化的青年和儿童, 不但不知三民主义为何物, 就是日常生活应守的秩序和习惯, 也茫然无知, 所表现的举动和意识, 都反常悖理, 耸人听闻。他们认苏维埃是他的政府, 列宁是他的太祖太宗, 那更说不上什么国家观念和民族意识了。这些地方, 这些民众, 收复过来, 若不对症下药, 根本上施以一种有效的治疗, 恐怕蔓延滋长下去, 整个民族的生存, 仍是受它的威胁。” [14] 与此类似, 国民党中央秘书处也在致教育部公函中说:“抄原函中央第二十四次常会据中央民众运动指导委员会呈称:‘查接管卷内, 彭湛园同志奉前中央训练部派赴赣省工作, 在克服匪区及毗连匪区地带, 均发现赤匪编行之小学教材, 就儿童询问, 类能背诵, 受赤化麻醉已达极点。’” [15]

不难发现, 国民党高层确实感受到了赤化的威力。因为苏区民众之所以参加革命, 跟共产党的教育引导与经济解放有着重要关系。据一位老红军在日后回忆自己参加红军的原因时说:“我是自动去当红军的, 没有哪个动员我。为什么我会自动去呢?过去我二十多岁就做长工, 家里没有田, 没有谷。红军来了我分到了田, 分到了谷, 还找老婆。得到了共产党、红军的好处, 所以我会自动去。去当红军, 家里的田有代耕队代耕, 又有其他优待, 也就没有什么家庭顾虑。” [16] 另外共产党与苏区政府为了从思想上引导群众拥护革命, 在做群众思想工作时就说:好日子是共产党、工农红军给我们的;当红军就是为了保卫我们的胜利果实;天下贫雇农是一家人, 参加红军就是去解救更多的贫雇农;当红军为革命而死是值得的, 是光荣的。 [17] 故而当时的苏区, 不仅涌现了瑞金“八兄弟”、太雷“五父子”、会昌“四房之独子”当红军上前线的光荣事迹, [18] 而且“痛恨地主阶级, 打倒帝国主义, 拥护苏维埃及拥护共产党的主张, 几乎成了每个群众的口头禅。” [19] 是以, 诚如有研究者在分析苏区农民积极参加红军原因时所说:“苏区农民之所以参加红军, 根本原因是农民在土地革命中得到翻身解放, 红军和共产党给了农民土地和利益, 红军是工农劳苦大众的队伍, 参加红军就是保卫苏维埃政权, 就是保卫农民自己的根本利益。” [20]

鉴此, 无论赤化原因, 还是赤化结果, 国民党要防止中共赤化或祛除中共在苏区的赤化, 除军事围剿之外, 去“赤化”不能不成为一种必要。对此, 国民党二十军军长郭汝栋(引者注——名人)通过自己围剿苏区的亲身体验, 在向蒋介石建言中说:“今请言其治本, 职窃谓鄂东匪共固难于消灭, 而尤难于消灭后永无匪共之复滋。鄂东民众不难于痛撼匪共, 而难于速谋自卫及消弭匪共之道。因此思得二义, 第一, 图治, 不仅在军事, 须有政治之进行;第二, 责任不专在军队, 须得民众之努力。本于二义, 则整顿团务以谋自卫, 扶助党务昌明本党党义, 以痛斥共匪之罪恶。整理学校, 注重党义教育, 以免青年之恶化;清查户口, 实行连坐法, 以绝藏垢纳污之地所。且匪共裹胁日众, 实缘流亡日多, 故对流民生计更当切实筹济, 俾无生者得生, 免其浮动, 而予匪共以诱惑之机会。” [21] 显然, 郭氏所谓的治本之策, 无异于进一步强调去“赤化”势在必行。

既然去“赤化”是清除中共影响、巩固自己在苏区统治的重要手段, 那么国民党在军事进击苏区的过程中, 怎样去“赤化”呢?


第一, 实施政治“洗脑”。国民党很清楚, 中共及其武装之所以能在短时间内, 以“星星之火”酿成“燎原”之势, 并非是单纯暴力革命的结果, 跟其赤色宣传和教育存在着紧密关联, 诚如国民政府在训令中所说:“赣、闽、皖、鄂、豫五省, 横受赤祸, 匪区民众多受煽惑, 更有所谓列宁小学, 一县多至数百所, 以为麻醉青年之利器。此种思想上之流毒, 实较有形匪患为尤甚。” [22] 所以出于“端正公民思想、健全公民人格、发展公民生计”的目的, 国民党首先在教育上推行以“管、教、养、卫”为主旨的“特种教育”, a 希望藉此从思想上清除中共在苏区的影响并赢得民众的拥护。

为了落实特种教育政策, 国民党一方面在江西、福建、湖北、河南、安徽等省苏区, 开办或增设以中山民众学校为主体的各类学校, 其中河南省到1934年12月止, 在商城、经扶、光山、潢川、罗山、固始、信阳、息县等原中共控制的各县, 就设置77所中山民众学校, 开设195个班; [23] 而江西省则计划1934年在原红军活动的主要区域建立中山民众学校300所, 分别开设儿童团班、成人班、妇女班等三类班级。 [24] 随着这些学校的设置, 国民党不仅构筑起特种教育的阵地, 而且建立起宣传其仇共思想、培养三民主义忠实信徒的堡垒。另一方面, 为了确保这些学校在教学理念上始终遵循“特种教育”的价值取向, 国民党对相关的教学内容、目标与原则都做了明确规定。如国民党中执会在《特种小学校用国语读本编辑要点》中规定该读本的内容分配应为:暴露赤匪罪恶材料占30%, 三民主义材料占30%, 普通小学国语应用材料占40%;参考材料应包括:赤匪编辑之小学教材, 赤匪编撰之歌谣, 赤匪宣传之刊物, 赤匪残暴之事迹及其他关于匪区情况之报告等。 [25] 国民党中常会通过的《小学特种训育纲领》所提出训育目标有:使儿童了解共党之罪恶与其论据之谬妄, 以其确信三民主义, 拥护中国国民党;训育原则有:以三民主义教育实施原则中初等教育原则为依据, 于训育方法中在可能范围内尽量予以反共思想行动之训导, 训育内容应与赤匪之训育针锋相对, 训育性质应为积极的指导而非消极的禁止。 [26] 如是, 随着这样一种教育理念的实施, 苏区民众原有的赤色思想难免不被侵蚀和消解。

第二, 进行舆论围攻。国民党在军事围剿苏区过程中, 也对苏区民众开启了心战攻势, 其中革命武装不仅被丑化成杀人放火的土匪流寇, 而且被污蔑成国家与民族的敌人。如其在《为剿除共匪告工人书》中写道:“我们工人务须认清共匪的毒计。他所以到处杀人放火, 到处奸淫劫掠, 一方面固然是想满足他的兽性和贪欲, 一方面实在是想借此来制造出所谓无产阶级, 挑拨阶级斗争, 使我各界互相仇杀, 好让他从中攫取各项利益。共匪常常高喊的‘打倒地主’‘打倒资本家’等口号, 就是挑拨阶级斗争最明显的毒计。” [27] 在《为剿灭赤匪告民众书》中则号召道:“革命的民众们:你们知道现在最大的危机是什么?当前最大的敌人是哪个?一言以蔽之, 就是受苏俄指使, 被卢布收买的所啸聚的赤匪!年来赤匪受苏俄的卵育, 横行湘赣诸省, 整天杀人放火, 打家劫舍, 把地方弄得稀糟糜烂……在这疮痍满目的当中, 他们更正在进行大规模的暴动和屠杀, 以满足他们疯狂的兽欲, 而邀功于苏俄。这不是我们最大的危机和最大的敌人吗?赤匪的目的, 不只在烧杀劫掠, 以取快于一时, 而尤在毁灭我国自来的文化,破坏我国社会的组织。拿我国的民族和土地, 整个地贡献苏俄, 去做他们的附庸, 当他们的鹰犬, 以实现其流氓地痞专政的企图。这不是我们最大的危机和最大的敌人吗?” [28] 尽管这些宣传内容并非经得起事实的考验, 但对那些不谙事理或意志脆弱的苏区民众来说, 其所产生的负面效应是巨大的, 使得他们不独会动摇原有的政治信仰, 甚至还可能蜕变成革命的敌人。

第三, 重构社会经济关系。对个国民党来说, 仅仅从思想角度来清除中共在苏区的影响, 肯定远远不够, 因为中共之于苏区, 其影响力既在于思想, 也在于物质。是以, 随着军事上的推进, 国民党也着手对苏区原有的土地制度进行重建。针对中共的土地革命, 曾明令提出:凡发生土地纠纷各县, 应设立农村恢复委员会;确定土地所有权, 除以前地主全被匪惨杀者外, 如流亡在外或仍有亲属者, 得声明仍交原地主具领;确定土地使用权, 将土地先交付佃户使用耕种, 待所有权确定后, 再行交还地主;清查土地时, 须同时办理土地登记证。 [29] 妄图借此把中共在苏区的土地革命成果予以根本推翻, 并重新恢复原有的土地契约关系。

不久, 国民党设立农村复兴委员会, 负责处理苏区土地及其他不动产所有权纠纷, 以及其他一切善后事宜, 如土地及其他不动产所有权之争执, 被毁坏之经界整理, 无主土地及官有荒地之管理, 土地租佃之分配, 田租之决定, 农村合作社之办理, 地税之征收, 农民债务之清理等。 [30] 显然, 国民党及其政府希望借助农村复兴委员会这一组织机构的运行, 来清算中共在苏区的土地革命, 以实现其所谓“耕者有其田”的民生主义。并且, 鉴于苏区田地大量荒芜的现实, 国民党还制定了《剿“匪”区内屯田条例》及实施规则, 推行军屯和民屯, 以达到军队自养和安抚流民的目的, 从而进一步根除中共土地革命所遗留的影响。同时, 国民党出于赢得苏区民众对其土地政策理解和支持的目的, 还设立了土地处理讲习会, 专门培养办理农村土地处理指导事务的人才, 以推进其土地政策的实施。

国民党在苏区对中共土地政策进行全面性颠覆的同时, 对生产关系也进行根本性改造, 其中最重要的举措是推行合作社组织。如其在颁行的训令中指出:“盖利用合作社者, 乃合业主、自耕农、佃户于一炉而冶之, 举各该农村整个之土地, 由合作社共同管理, 由社员分别经营, 复为之整理其耕地, 以谋耕作之便利。凡耕作器具, 耕作技术, 及一切防灾防虫之设备, 非农家独立所能举办者, 均由合作社统顾兼筹, 代其购置, 复从而经营管理之, 以供社员共同利用之需, 即农村中一切交通、教育、卫生、守望、育婴、娱乐等事, 凡足以调节物力、增加生产效能者, 亦均由合作社为之设法。循是以行, 成效渐著, 信用日昭, 则农村土地, 非由合作社承批, 则由合作社收买, 享有整个之支配权。而本村农民, 又概属本社社员, 实与全体业主、或全体佃户无异, 自不难由共同管理、共同利用, 而渐进于共同经营之域;性质虽似温和, 而手段仍趋积极。故利用合作社之组织, 实避免土地革命之惨祸, 而克收集产农场之实效者也。要而言之, 现代合作事业, 因地立名, 因事立制, 种类本繁, 适用甚广……果能次第实施, 则今后农业经营, 农村生活, 自可合理化;农村组织, 农民思想, 亦可社会化;既无资本主义之倾向, 更无共产之流毒, 实切合民生主义之真谛。而为今日复兴农村、发展农业唯一之良剂。” [31] 以便在苏区建构一种完全不同于苏维埃时期的农村经济关系, 从而在加强地主、自耕农、佃户加彼此间合作、缓解相互间矛盾和冲突的基础上, 推动传统农业、农村、农民向现代转型。并且为强化合作社组织这一生产模式, 国民党还先后颁行了《剿匪区内各省农村合作社条例》、《无限责任农村信用合作社模范章程》、《保证责任农村利用合作社模范章程》、《保证责任农村运销合作社模范章程》等条例和章程, 使得合作社组织进一步规范化。


国民党在苏区对原有社会经济关系的重构, 对于消解中共在苏区所建立的经济制度, 无疑会产生重要影响。

第四, 整合社会秩序。国民党军事进占苏区后, 为了把当地民众尽快纳入到既定的秩序之中, 针对中共保留下来的武装力量与地下党组织, 厉行“清乡”政策与“保甲”制度, 以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基层的管辖与控制。所以, 伴随着大规模军事行动的结束, 国民党便把“清乡”工作提上了日程。如江西省为了督促所属各县的清乡工作, 特地制订了清乡实施办法条例, 其中规定当国民党军队攻占苏区后, 作为所在地的政府必须办理的事项有: (1) 劝告离乡士绅迅速回籍, 协助清乡工作; (2) 布告各地流亡, 促令回籍; (3) 依法组织清乡善后委员会; (4)督率清乡人员及优秀青年, 分组出发, 办理暴露赤匪罪恶, 设法使民众自动地彻底觉悟, 实行其仇匪、捕匪、杀匪等工作; (5) 就现有之壮丁组织铲共义勇队, 使其担任搜查境内之余匪及匪物, 并于当地扼要处布置岗哨、抢修碉堡, 坚固自卫防线; (6) 组建童子队与壮妇队, 使其担任守望、送信、招回难民及特别侦探等任务, 鼓励人们仇匪情绪, 实行民众总动员; (7) 实行取具连坐切结, 严禁通匪、窝匪和藏匿匪物; (8) 招抚投诚赤匪及胁从民众, 尤须特别奖励携带枪械投诚, 及投诚后利用其熟悉匪方情形引道捕匪; (9) 就所得之匪枪, 适当编组为保卫团队, 分配于各冲要地点; (10) 救济难民; (11) 调和来归难民与未逃民众之情感,严防互相仇视或报复。 [32] 不难推测, 随着这样一种清乡举措的施行, 对于中共留置于苏区的革命力量, 无异于是一种灾难, 同时对于苏区那些坚持中共革命理念的民众, 也是一场严峻的考验, 因为如此险恶的环境, 对革命者来说, 不仅革命已成为问题, 就是生存也成为问题。

为配合清乡政策的进行, 国民党推行严格的保甲制度, 如清查户口方面, 按编定各户挨次发给门牌, 各住户应据实填报户口调查表, 不得隐瞒捏报;寺庙船户及公共住所, 应以保为单位, 另立字号, 分别编查。保甲长的职责方面, 保长受区长之指挥监督, 负责监督甲长执行职务事项, 辅助区长执行职务事项, 教诫保内居民毋为非法事项, 辅助军警搜捕人犯事项, 管束自新者, 检举违犯保甲规约事项, 分配督率保内应办防御工事之设备或建筑事项等;甲长受保长之指挥监督, 辅助保长执行职务事项, 清查甲内户口、编制门牌及取联保连坐切结事项, 检查甲内奸宄及稽查出境入境人民事项, 辅助军警及保长搜捕人犯事项, 教诫保内居民毋为非法事项等。保甲长的推定与变更方面, 甲长由甲内户长联名报告于保长, 保长由保内甲长联名报告于区长;甲长由区长加以委任, 并呈报县政府备案, 保长由区长呈报县政府加以委任, 并由县政府呈报省政府及该管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备案。 [33] 通过推行保甲制度来加强对苏区民众的人身控制, 进一步挤压革命者的活动空间。

同时, 出于加强苏区军事化管理的目的, 国民党还先后颁布了《剿匪区内各省民团整理条例》、《剿匪地区守备条例》、《剿匪区内民众训练委员会组织规程》等法规, 其中“民团整理条例”中规定, 县设保安队, 地方设铲共义勇队或壮丁队, 共同负责地方治安与搜捕中共武装及革命群众;“守备区条例”则规定守备区指挥官及管区司令官的职责为:负责辖区内清剿及善后之督促实施, 负责辖区碉堡、公路之建筑修缮与守护, 指导辖区内民众及团队之组织和训练, 抽查辖区内户口, 取缔或遣送辖区内之散兵游勇, 护送各部队的伤病, 监护检查往来舟车行旅, 制裁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管理社会舆论, 拥有检查辖区内民宅及其他一切建筑物的权力, 负责指导辖区内的土地处理和农民借贷等。 [34] 于此, 国民党不仅把苏区民众纳入到保甲体制中, 而且纳入到军队的监管之下, 客观上使清乡政策与保甲制度变得更具有可行性, 因为其对于国民党及其政府严密群众组织、彻底清查户口、完成“剿匪清乡”工作, 具有自不待言的意义, 同时也为思想与经济方面的去“赤化”提供了条件。

第五, 整顿与健全地方行政机构。鉴于省县两级政府联系疏松, 国民党在中共及其武装活动的主要省区, 率先组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以辅助省政府督察该特种区域地方行政, 加强对地方的控制。诚如时任鄂豫皖三省剿匪总司令的蒋介石在陈述设“专员公署”理由中说:“本总司令于去岁督师江西之时, 即深知剿灭共匪与寻常对敌作战绝对不同, 苟非于军事之外同时整理地方革新行政, 断难以安阜民物而奏根本肃清之功。”是以“本总司令鉴往筹今, 当时在赣乃有总部设立党政委员会之举, 并将全省画 (划) 分若干区, 每省设一党政委员会分会, 每分会管辖区内若干县, 即以分会委员长兼任驻在地之县长, 集中党政军之事权于一处, 使负监督各县及整顿本县之重任。试办以来, 颇著成效, 沿逮今岁, 乃迭与长江各省当局协议, 欲试行移植此制而推广之, 或径名之为行政督察专员, 创立较为完备之制度。试以每一省内欲物色数十或百余之贤良县长, 实属不易, 而访求十余人或数人精干行政专员, 尚有可能, 然后藉专员之躬行指导, 使所属县长贤者愈奋而加励, 庸者望风而有为, 庶几砥砺事功, 转移风气, 得以形成澄清吏治、铲除匪患之重要枢纽, 此实擎领提纲执简驭繁之良法也。” [35] 从蒋氏言说中可以发现, 在苏区设置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最现实的目的就是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 以扑灭或防止中共革命。

为确保该目的的实现, 国民政府在颁行的《剿匪区内各省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组织条例》中明确规定:行政督察专员兼任该区保安司令, 承全省保安处长之命, 管辖指挥该区各县之保安队、保卫团、水陆公安警察队及一切武装自卫之民众组织;大军在清剿匪共时, 应督同管区内各县长共受剿匪高级将领指挥, 尽力协助;匪共败退或小股潜伏区内实行清乡时, 现驻在区之军队应受行政督察专员之指导, 区内各县清乡共需之兵力亦得由专员统筹;应遵照现行法令, 举办各项急应推行之政要, 并有随时考核辖区各县市长及所属员兵成绩之权;得随时召集辖区各县市长及所属局长或科长举行行政会议, 讨论应行兴革事宜, 或讲习新颁法令之意义及其办理程序。 [36] 随着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的设立, 国民党原有的地方行政机构无疑得到了充实, 而此种充实, 自然也便利了国民党去“赤化”政策和措施的推行。

此外, 国民党还在苏区县乡之间设置区署, 进一步确保政令的畅通和对民众的控制, 如其在陈述个中缘起时说:“依现行县组织法, 县以下之各乡, 原定分划为若干区, 各设区公所, 以为地方自治机关, 因组织不健全, 人选亦复杂, 经费则尤形短拙, 地方民众之视区长, 无异昔日之团董壮头, 绝不特加尊重。于是地方士民之贤良者, 多趑趄引避, 不肖者奔竸而进, 结果各地区长, 大多为贪污土劣所把持, 助行政令则不足, 压迫民众则有余, 故县长与民众之间, 既无居间联系之枢纽, 自失指臂相使之效用, 以致一切政令, 逮县之后, 则等于具文, 无法推进, 训政数年, 迄未能树立宪政之基础, 职此之由……兹特制定剿匪省份各县分区设署办法大纲, 并附订甲、乙、丙三种区署编制经费表, 令布施行, 以为县政确立下层之基干。” [37] 作为补充, 国民党还在设置区署的大纲中对区署设置、区长职权、办公经费等都做了具体规定, 其中区长的职权为:监督指挥所属区员、雇员、暨区内保甲及壮丁队、铲共义勇队人员, 执行其职务, 驻在区内之保安队, 遇有必要时, 亦得指挥之;依保甲条例、民团整理条例、各省保安制度改进大纲, 及其他民众组织之法规, 组织训练区内之民众;宣达区内奉饬遵行之法令, 及调查报告区内各种情况;依农村合作社条例, 保护区内各种合作社, 并指导其社务业务之进行;监督区内小学及民众教育事业, 并力谋小学校及民众学校之普遍设立;监督区内农林水利之改进;辅助县长执行区内户口调查、土地清丈、工役分配及其他卫生、公安、交通, 暨其他一切应办之县政。同理, 区署设置对于进一步落实国民党在苏区的去“赤化”政策和措施, 自有其推动作用。

此外, 国民党还根据去“赤化”工作的实际需要, 在苏区设立一些临时性地方行政机构。如江西省就曾设立由县党部、县政府联合组成的地方整理委员会, 其主要工作有:设法收容逃避难民;调查城市内逃避难民人数与籍贯, 促其迅速回家;组织货物临时流通所和农事临时救济所;组织难民登记所, 并开设粥厂救济;组织难民义勇队, 担任运输、侦探、守望及筑路等工作;组织难民唤醒队, 唤醒被匪胁从或麻醉的人民;严禁人民报复行动;办理保卫团;厉行亲族检举及联保连坐法;惩办赤匪, 应召当地士绅咨询;清查户口;整理警队;处理被匪侵害之财产等。 [38]

可见, 国民党为达到在苏区去“赤化”目的, 其所采取的方法与措施是相当广泛的。但是, 其成效如何呢?无疑是一个更令人关心的话题。


关于国民党在苏区去“赤化”的成效问题, 客观地说, 成效是有的, 但远没有达到他们所希望的目标;当然, 他们也永远达不到目标。

就成效而言, 思想教育方面, 随着特种教育的实施, 国民党在苏区设置了大量的中山民众学校。这些学校对于灌输国民党所谓的“管”、“教”、“养”、“卫”的教育理念, 宣扬仇共思想、培养三民主义信徒, 自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诚如江西省在总结1934年剿匪政治工作报告中所提及:“一年以来, 蒋委员长对于赣省之施行特种教育, 极为重视, 而各县中山学校及儿童铲共队之成绩, 亦复斐然可观。即如莲花组织之儿童铲共队,不但觉悟被匪欺骗之不当, 更信仰三民主义, 为救国的唯一主义;又能代壮丁队放哨、担任查验路单及封锁与侦查, 其工作效率, 并无逊色, 而敏捷更有过之。” [39] 物质建设方面, 如江西省在1934年9月底统计, 半年多时间内共修筑公路4149.4公里, 并预计到年底可完成1万余里。 [40]

当然, 最大的成就是给国民党对苏区的军事围剿和政治清剿带来了便利。如其第五次围剿中央苏区的成功, 很大程度上就是得益于其去“赤化”政策的制定和贯彻, 因为去“赤化”政策中专员公署的设立与地方保安制度的完善, 不仅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而且协调了军政、军民之间的关系;特种教育与保甲制度的施行, 既强化了苏区民众对国民党及其政府的认同, 也动员了苏区民众对其军事行动的参与;而“剿匪区土地条例”的制颁与农村合作事业的推广, 则不独对苏区农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产生推动作用, 更甚者是全面颠覆了中共在苏区农村所建立的经济模式, 从而为国民党及其政府从根本上争取人心创造了条件。

所以, 随着国民党去“赤化”政策的逐步落实, 苏区的政权危机变得日趋严峻, 并最后因中共与红军的撤离而易手。其后, 那些留在苏区坚持地下斗争的党员干部与红军战士, 也因此而变得处境艰难与险恶, 个中艰苦可以从陈毅《赣南游击词》中略窥一二, 如吃的方面:“天将午, 饥肠响如鼓。粮食封锁已三月, 囊中存米清可数。野菜和水煮。”“叹缺粮, 三月肉不尝。夏吃杨梅冬剥笋, 猎取野猪遍山忙, 捉蛇二更长。”住的方面:“夜难行, 淫雨苦兼旬。野营已自无帐篷, 大树遮身待天明。几番梦不成。”行的方面:“休玩笑, 耳语放声低。林外难免无敌探, 前回咳嗽泄军机。纠偏要心虚。” [41] 反映了当时中央苏区游击队生存环境的险恶。不过更严重的是在这种险恶环境中, 一方面, 使得许多禁不起考验的党员、干部与战士变成了逃兵或叛徒, 另一方面, 导致许多革命意志坚强的同志因国民党的清剿而受伤、被俘或牺牲。故而, 可以说国民党在苏区所取得的军事上成功, 跟其所实施的去“赤化”政策有着重要的关联。

就目标而言, 根据国民党去“赤化”的最终目的, 不仅要祛除一切有形的“赤色”, 如赤色政权、赤色军队、赤色组织、赤色建筑、赤色言论、赤色活动、赤色生产关系、赤色教育制度等, 而且要清除一切无形的赤色, 如赤色思想、赤色的价值判断。但根据国民党占领苏区后的实际情况, 既没有祛除一切有形的“赤色”, 更没有清除一切无形的赤色。因为在其攻占下的苏区, 不仅存在着许多赤色组织与赤色武装, 而且存在着大量暗中同情与支持中共革命的民众。如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 改编成新四军的南方游击队, 其骨干力量就是在主力红军撤离后继续留在苏区坚持斗争的干部与战士。同时, 苏区民众也经常在暗中帮助游击队, 如信丰县长安乡一个名叫长乐的山村, 其村民经常帮助游击队, 对此, 一个长期留在苏区打游击的老红军干部在回忆录中写道:“长乐人民就是这样把我们当亲人看待, 用尽一切办法全力支持我们, 保护我们的安全。我们要转移, 他们就帮助我们选择地点, 帮助搭棚子。我们要粮食、蔬菜, 他们就送到我们驻地。我们要纸张、电池等日用品, 他们就分配各户代购。我们要了解情况, 他们就设法出去打听搜集。” [42] 普通民众是如此地同情或支持革命, 就是被国民党选作保长、甲长的苏区民众, 也有的与中共及其游击队暗通款曲, 如一个叫郭洪盛的保长, “从不勒索群众钱财, 有事同大家商量, 所以得到群众的支持。遇到国民党乡公所要他去开会, 他总要来同我们共商对策。开会回来就向我们汇报。所以敌人的计划和行动, 我们总是事前就知道了。他经常给我们送情报, 搞粮食, 买东西。对待国民政府, 他采用‘阳奉阴违’的手法来应付。” [43] 既然苏区这些有形的赤化, 国民党尚难清除, 那么其无形的赤化, 如思想、观念等就更难消解了。因为中国共产党在所宣传的无产阶级革命的主张、劳苦大众翻身当家作主的理想、阶级友爱的价值取向、共产主义的美好蓝图, 已深深地渗入到一部分苏区民众的心中, 故而尽管有时人民会迫于暴力而不得不把此种思想收敛在心头, 但一旦有表现的机会, 就会很自然地付诸行动。如解放战争时期, 偏师深入的刘邓大军之所以能在大别山站稳脚跟, 是因为该地区苏区时期深受革命影响的老百姓纷纷拥军参战, 支援军队抗击国民党军队的进攻。因此可以说, 苏区许多民众之所以甘冒坐牢、杀头的风险给游击队以帮助, 给人民军队以支持, 其根本原因正是其心中所保留的那份“赤色”情愫。同时, 国民党去“赤化”政策中的强制性因素、愚民化倾向、清算型措施, 相对于中共在苏区所推行的政治解放、经济民主、思想动员的政策, 只能让苏区民众产生一种“貌恭而不心服”的后果。就此而言, 国民党想真正达到去“赤化”的目标, 永远只能是一种奢望!


引自

论国民党在苏区的去“赤化”

陈任远

(赣南师范大学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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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8年2月,李宗仁就任安徽省主席,标志着桂系势力扩张到了安徽。安徽的政治、军事、财政……各项权力都逐渐落入桂系之手。除了被日军占领的平原地区,桂系牢牢控制住了以大别山区为核心的安徽省大片地区。
桂系在安徽大别山区的军事力量,正规军主要是桂系第二十一集团军,此外还包括大量的游击部队和保安部队。桂系把第二十一集团军收缩在大别山区,把游击部队部署在大别山外围地区,担任大别山外围地区的游击任务。这种部署,明显为了保存桂系实力
但桂系对安徽的控制,并非是因为桂系善战扛住了日军,而是因为武汉失守后,安徽作为日军进攻的通途作用已失,因此日军在安徽省收缩点 线,减少守备兵力。除了平原地区和沿江沿淮的交通线外,其余腹里地区并不加以争夺,以免分散兵力。
这一点从导言中提到耻辱地发生的“立煌事件”中就可以看出。这次事件中,日军第三师团第六十八联队四千余人,在桂系号称精锐主力的第七军、第四十八军和第三十九军共六万余人的防线中如入无人之境,出动后仅仅不到两周时间就直接攻陷了被桂系层层保护号称“金城汤池”的安徽省临时省会、位于大别山深处的立煌(今天的安徽金寨),全城烧杀抢掠两天后安然撤离。共惨杀中国民众千余,烧毁房屋万栋。而整个过程中,有“钢七军”之称的桂系头号主力第七军甚至始终没敢与日军接战。这充分说明桂系在安徽的存在对于日军来说,有多么脆弱。
日军的收缩,给了桂系经营安徽的机会。而桂系对安徽的经营,也是沿袭广西经验,把安徽建成与蒋介石抗衡的可靠基地。
为此,白崇禧曾向出任皖省民政厅长的陈良面授机宜,要他“把广西的经验拿到安徽去”,“政治上作长远打算”。李宗仁也强调:“安徽是中原腹地,政治好坏影响甚大”,希望“将广西经验加以推广”。所谓“广西经验”,即白崇禧倡导的“自治”、“自卫”、“自给”的“三自政策”。所谓“自卫”,即普遍组织民团,以加强军事实力;所谓“自治”,主要实行区、乡〔镇)保甲制度,以强化基层行政组织,控制地方;所谓“自给”,是设法开辟财源,以满足军政开支。三自政策的核心是“自主”。即假地方“自治”之名,实行广西“自主”之实。
桂系的这一方针得意贯彻,使得安徽省成了新桂系的世袭领地。从1938年李宗仁兼安徽省主席、省保安司令起到1949年安徽解放时止,新桂系在皖统治近12年。他们对安徽的统治,是“把安徽造成广西第二”。这从白崇禧等人的讲话、报告和电报中就完全可以看出来,他们总是把“桂皖”或“皖桂”联在一起,就是这个意思。
桂系经营安徽开头并不容易,一方面,安徽地方民众和士绅面对日军的入侵,已经自发组织起来抗战,另一方面,国民党中央势力在安徽也有自己的势力。
对此,桂系采用了两个方法。
一方面,对推行地方自治,对桂系统治采取不合作态度的地方豪绅,不管抗日与否,都加以摧毁。1938年1月,肥东士绅吴中英、吴中流、李蔚唐、杨效春,针对抗战爆发后地方治安混乱的状况,决定组建抗日防匪自卫武装,筹划成立合(肥)、巢(县)水陆联防办事处,实行地方自治。这对刚刚涉足安徽的桂系建立政权构成了威胁,于是新桂系将4人关押并以汉奸罪的名义全部杀害。此案曾引起安徽地方人士的抗议和不满,连国民党要员张治中、陈立夫、卫立煌、吴忠信等人也纷纷来电责问。
对于国民党中央势力的羽翼,桂系依旧毫不犹豫痛下杀手。1939年,桐城县大绅士光香九,自恃有中央的CC系做后台,敢于和新桂系对抗,“对新桂系的措施诸多阻挠和破坏”。桂系桐城县长罗成均就将其扣上“涉嫌暗中通敌”的帽子,上报省府,时任省主席的桂系大将廖磊复电“立即拿办,就地枪决”。此举使各地士绅从此不敢与桂系公开对抗。
另一方面,抗战初期作为外来实力派控制省政府暨大别山敌后根据地的桂系,出于战况危急,决定借助中共的力量进行基层组织。而抗战初期中共在江北的组织发展也采取了秘密且不过分刺激桂系当局的政策。
由于国民党基层党部与政权组织涣散无力,并且抗战初期在日军打击下几近崩溃,在桂系控制下的安徽,中共实际上包揽了各级抗战动员工作。
中共的基层动员能力及其政治吸引力,显然是桂系所无法比拟的,这也吸引了桂系在皖各级组织中的大量青年、进步人士加入或倾向中共。据立煌广西学生军中共党支部书记田克回忆,21集团军副总司令张义纯曾私下说:“省动委会工作团、行政干部训练班、皖学生军团等部门80%的人是共产党员,省动委会‘赤化了’,大别山‘赤化了’”。
但随着武汉失守后抗战相持阶段到来,日军在安徽转为收缩。桂系面临的外部军事压力大大减轻,从而转向对内,力图将安徽打造成“广西第二”。这一意图与中共包揽安徽动员工作及新四军发展壮大之间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
在国共两党关系日趋恶化之时,中共中原局从安全及独立发展角度考虑,不得不指示中共退出桂系安徽省府。到桂系大将李品仙担任安徽省主席,加强桂系对各级动员工作的控制权时,中共只得进行了大撤退。截至1940年3月上旬共撤出广西学生军、安徽学生军团、省县各级动委会骨干和倾向进步人士3000余人。这是桂系与中共在皖关系恶化的转折点。以中共组织党员及进步人士撤离桂系政权而告终。
同时这也宣告桂系借助中共力量的结束,开始独自控制和消化安徽。
试图独吞安徽的桂系翻脸就与中共为敌,甚至不惜与日军达成默契,共同对付中共的力量。抗战时期,在皖东有新四军、桂系部队和日伪军三种力量同时并存。当时津浦路淮南段和长江沿岸各个据点都被日伪军盘踞,新桂系部队则收缩在以皖东战略据点古河镇为中心,包括合肥、全椒、和县、巢县、含山等县边缘共百余里的地带上,新四军的活动区域是在这些点线以外的广阔的整个皖东地区。桂系与日军联络,双方试图达成协议共同对付新四军。
在与桂系在皖东的指挥官第7军副军长漆道徵谈判时,日军草拟出三条条款,内容别为:第一互不侵犯,说明双方各自据守现有阵地,不得侵入对方防区,也不得袭击对方部队。第二共同“防共”,内容包括:1、双方交换有关新四军的军事情报;2、任何一方和新四军作战时,另一方有责任出兵相助。第三物资交换,要皖东供应日方革麻、花生、杂粮等,日方供应食盐和其它日用工业品。
参与了这次谈判的伍焕松回忆,为了不担“汉奸”的名声,漆道徵没有在协约上签字,但桂系与日伪军在事实上达成了默契。据当事者回忆,桂系的一〇五二团入侵新四军驻地被击溃后。逃经淮南北部日军防地的桂军伤兵,都由日军收容进碉堡去医治,伤愈后又送到桂军驻地。
漆道徵方面还和汪伪政权的安徽省长林柏生谈判夹击新四军。1945年5月,日军又应桂系的强烈要求,出兵为桂军解围,威胁正在发动皖东战役的新四军侧后的安全。迫使新四军抽回兵力,以防日军的袭击。桂系漆道徵所部得以逃出生天,没有被新四军歼灭。
就这样,桂系先利用中共,在达到一定目的后再突然翻脸,不惜与日军联手,最终达成了控制安徽的目的。
桂系控制安徽后,首先将安徽建成了广西之外桂系另一个财源。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桂系势力权力压榨安徽民众,激起民怨沸腾;甚至罔顾抗战大局,和日伪军做起生意,调动大量物资资敌。最终,安徽财税成为连国民党中央都插手不得的桂系小金库。
桂系控制安徽后,通过其“自给”政策的实施,为自身开辟更多的财源,以加强经济实力。通过整顿税收以增加收入。田赋作为当时安徽省府重要税收来源,抗战期间增收幅度很大。如南陵县,1928年每亩田赋共征银币0.1932元,到1940年增至每亩0.644元,为过去的333.7%。契税过去每年征收200万元,至1942年秋,实征契税400万元,1943年为2189万元,1945年秋达14893万元,为1942年的37倍。
通过设卡征税,也增加了一笔可观的收入。桂系李品仙主持安徽省政府时期,利用“进出口货物检查处”,设卡征税,广敛民财,仅提高所谓检查费及产销税两项,1939年的收入为2825162元,占全省税收的39.8%,至1941年,已高达12214461元,是1939年的4.3倍,占当年全省税收的57.8%。
如此横征暴敛,自然是为“搞钱”。1940年日军因战线过长而主动收缩,实行弃面守点,桂系得以逐渐向外扩张。李品仙贪婪本性日益流露。他曾对副手张义纯说:“到了抗日战争胜利以后,政治走上轨道,即不能乱搞钱了。”点出了桂系乘抗战时机大发国难财的思路。还在1938年冬,第十一集团军总司令部驻寿县时,李品仙就公开派出三个运输连,到皖北寿县盗挖楚怀王墓,费了三个多月的时间,挖出许多陪葬的珍贵宝物及墓中大批名贵木材。李品仙令他的参议黄少伯,先运回广西,后转运到香港他的住宅。李品仙盗掘楚王墓披露以后,立即受到各方面的攻击,陈诚和CC派等桂系政敌,均趁机大肆抨击,使李、白感到非常难堪。
李品仙到大别山后,看到敌占区和游击区的贸易有了发展,市场活跃,进出商货的数量为数不小,他认为发财的机会又来了。在一次省务会议上,李品仙竟然说:“现在不是省刑罚、薄赋敛的时候”,指使省财政厅成立的安徽企业公司,大做生意,发国难财。他将所有大别山区的土特产如桐油、木、竹、茶、麻、烟叶、牛皮、猪鬃、生漆、茯苓等,概行统制,垄断贸易,民间收藏,视为犯法,他动用军队作掩护,将这些搜刮来的物资由国统区运到芜湖、蚌埠、安庆等日伪占领的城市高价卖给日本洋行,同时又从沦陷区购办洋货和烟土等运到后方高价出售。正是利用从国统区的低价收入,沦陷区的高价卖出,以及沦陷区的低价购买,国统区的高价卖出,这一进一出间获得了丰厚的利润,据估计,“每年的贸易额高达数亿元之巨”。
另外,李品仙还直接出面,伙同其属下第七军军长张淦、副军长李本一组织成立了“三合公司”,利用巢湖地区丰富的农副产品和李本一部队驻守和县江边的有利条件,专门与日伪统治下的南京贸易,“其中以大米、棉花、烟土交易额最大,大米终年都有出口,每天一般都在1000石上下。当时一石米在国统区的价格为5元,到南京便要11元”。对于桂系和李品仙等人来说,这笔买卖是稳赚不亏的,且利润异常的丰厚。
另外,李还组织了一个名叫“中和庄”的秘密经济集团,专门贩运铜、锡、米等违禁物品,到日寇沦陷区去资敌,又从蚌埠、寿县运鸦片烟土以及日用百货、布匹、糖、盐等等,到皖西来贩卖,并特意在正阳关增设了一个正阳关守备司令部,选用原六安县长、搜刮地皮的能手“罗百万”罗培中为守备司令,专门武装保护物资至皖北蚌埠、寿县等沦陷区资敌。除了亲自出马组织外,李品仙的二夫人罗啸如也积极参与走私活动,有一次,罗啸如有一批走私的生漆、桐油在运经淮北蒙城县时,被该县县长袁传壁查获吞没。李品仙获悉大发雷霆,严电袁交出财物。因货已被私分,袁最后只得将参与劫夺货物的县中队长刘小山作替罪羊押解立煌,被李品仙枪毙了事。
就这样,安徽的桂系将这些土特产品大批地运往日占区销售,然后从沦陷区购买大量商品和日用品,如洋纱、布匹、食盐、卷烟、洋酒、化妆品等,运回内地高价销售。使得物价高企,民不聊生。1940年下半年,大别山地区物价高涨,货币贬值,军民生活受到很大影响。安徽人民骂桂系头目不顾人民死活,大捞“黑心钱”,底层的广大广西官兵也怨愤地说:“我们来抗战,难道是为了掩护你们做生意发财的吗?”
桂系上层却将这一手段视为垄断控制安徽的妙招。相反,对于国民党中央所有试图插手安徽财税的行为都给予坚决抵制。1941年春,汤恩伯以奉中央命令统筹苏皖鲁豫边区军政为名,设立了淮北货检所。汤恩伯此举立即遭到李宗仁指责:“你不能干涉安徽的事情!委员长的命令也不行!我回重庆向委员长说要不想抗战,我就把军队撤回广西去。皖北货检是五战区的经济命脉,任何人莫想染指,别的省可以由你处理,安徽的事你不能管!”
就这样,安徽的这笔巨额收人,除一部分用于抗战需要外,其余大部分成为桂系的“小金库”、“家底”。加上日本投降时的“接收财”,桂系依靠抗战对安徽的独占,已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到1948年李宗仁竞选副总统时,桂系中以当时主持安徽的李品仙贡献最大,安徽省地方银行为李宗仁支出的竞选费一次即达270多亿元。

为了达到“把安徽造成广西第二”,桂系袭用统治广西的“行新政,用新人”那套办去来治理安徽。
1939年夏,桂系在大别山的政权相对的稳定后,部分部队离开大别山开往日寇收缩撤退后留下的平原富庶之区驻扎。在此情况下,桂系部队的腐化之风迅速发展。军官们除了想法捞钱外,就是用各种威胁利诱的手段,纷纷在当地结婚或讨小老婆。当时176师有一个团,家属特别之多,可以编成一个旅,气得廖磊电召该团团长莫敌到立煌予以责骂。廖对他说:“莫团长,你升旅长了!”莫回答说:“报告总司令,我尚没有奉到命令哩。”廖板起面孔说:“你自己有权当了旅长,又何必奉命令!”说完即大怒离座。廖磊随即召集政治部主任、秘书、科长及驻地军官训话,说:共产党批评五路军腐化了,这是事实,军官要钱,讨小老婆,又不用心带兵,如此下去,大别山根据地也要完了,政工人员要把这些工作做好,并重申军官们在战争期间不许结婚。但这种命令已经无法约束桂系军官。桂系军官蹂躏安徽妇女的事件,到李品仙统治安徽时期更加严重。因此,不少当地人纷纷议论:“广西人来安徽,一要升官,二要发财,三要女人,四要安徽人说广西人好。”安徽人民对桂系的愤慨,引起了旅外皖人的反李运动。但对于桂系控制下的安徽,依旧无可奈何。
在基层控制上,桂系整顿县以下基层政权,设立区、乡、保基层组织,在重编乡镇保甲的基础上,实行大规模的基层干部训练制度:开办基层干部训练班,选拔大学、高中、初中毕业生或肄业生到干部训练班,接受三个月或半年时间的训练,结业后按照表现和成绩优劣,指派到基层政权,充任区、乡、保长。目的是为从安徽各地的当地乡绅手中夺取乡村社会控制权。桂系为了以青年干训生排斥各地年长乡绅势力,严格规定乡镇保长选任标准。1938年底规定担任乡镇长、副乡镇长和保长的年龄必须在“20岁以上、40岁以下”,并将“曾在安徽省政治军事干部训练班毕业”或“曾在安徽省乡政人员补习班结业”作为任职的重要条件。
关于乡镇长的选任,规定“县政府认为尚须整理之乡镇,得在规定合格人员中迳行委任乡镇长副”。这样,县政府认为必要,可以随时安排干训生担任乡镇长。
在规定民政厅对县长的考勤考绩条例中,桂系把县长是否重用干训生作为奖惩标准之一,对拒不任用干训生的县长予以惩处。如有“六安县政府秘书,不委用干训生,还说什么干训生是广西派”,时任省主席的桂系廖磊立即将该秘书撤职;针对有的县长,“因不愿委用干训生,故意为难,藉词一时没有职位,要他们等候等候”,廖磊要求查明后严办。为了加强控制,桂系还把干训班结业的学员组织起来,成为桂自身系控制地方的精英和骨干。通过这种“输血”式的调整,将桂系势力渗透到基层各个领域,以便切实控制地方。
在军事上,桂系以“自卫”政策下,组织和掌握安徽民间武力,通过整编将其纳入广西军,以扩充桂系军事实力。据记载,当时安徽人民抗日自卫军大部充实到桂系军队中。同时建立民团组织,县长任民团一长兼游击司令。民团又分常备兵和后备自卫队两种,凡18岁至45岁的男性,皆为民团团员,接受军事训练。
桂系通过上述措施,牢牢地控制安徽的军政大权,并对基层实行了强行控制,“把安徽造成广西第二”,成为桂系在国民政府治下的国中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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