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案里面的骑电动车男子是幸运的。但是2017年12月,我丈夫在北京朝阳区政府南门被开奔驰的一名男子一刀毙命!凶手鲁志哲嚣张跋扈、手段凶狠,与我丈夫并不认识,无故就冲上来殴打我丈夫和朋友,二次拿刀追杀我丈夫,一刀扎在心脏!案发后凶手一伙毫无悔意,甚至在其保护伞的庇护下让司机周杨顶包来逃脱罪责,“周替鲁罪”赫然出现在北京首都!凶手幕后保护伞究竟什么地位?什么权利?致其凶手如此嚣张,这样的人故意杀人案还要我们家属一遍又一遍的去证明么?(案件详情尽在知乎和新浪微博【强之爱】,感谢网友的关注和支持)
2020年3月5日更新,鉴于广大网友没有看到最新的宣判结果,直接在此文章下修改更新,关于整个案件的发展,都在我的文章里面及时有更新,或者关注我的微博@强之爱。
北京市朝阳区鲁志哲二次拿刀故意杀人案判决如下:
主凶,故意持刀杀人的鲁志哲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帮凶,殴打被害人并试图替主凶顶罪的周杨两罪并罚,17年。
帮凶,安小虎,5年。
北京市三人为团伙犯罪,但最终的罪名仍然是:故意伤害。
我们家属明确表示不接受判决结果。
(更多细节在我的文章中有说明,或者关注微博“强之爱”,感谢大家 )
只要你拿刀了,别管刀刃还是刀背,就直接等同于要暴力杀人了,谁还管你脑子里怎么琢磨的。
美国警察查车的时候,为啥看到手往腰里摸的,警告几次,就可以开枪击毙。
你说你裤腰带松了,不管用的。
即便我国警察也一样,拿凶器舞舞扎扎的,无论是威胁还是来真格的,警告无效,先打死再说。
当然,从视频里看,龙哥应该是不想当街砍死白衣大侠的,吓唬和装逼成分居多。
但这并不能证明白衣大侠不会被他失手搞死,打太阳穴上面呢?龙哥失手了呢?
毕竟龙哥刀都拿不稳,可能是小脑有先天残疾。
所以不存在什么“死手不死手”的问题,我觉得这也不会影响最终判决的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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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到新闻,江苏省检给出了结论,正当防卫成立,这是最近听到的最令人高兴的消息了!!
我努力工作,年收入突破百万。我楼下小卖部老板眼红了。
他说他每天7点开店,晚上10点关店,工作时间比我长,收入却比我低,这不公平。为此,他甚至发展出了一套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要求将卖给我的可乐从一瓶2块钱涨到100块钱。
他说之前他受太多委屈了,等他觉得委屈弥补回来了,他会把价钱降到一瓶4块钱的。但想像原来一样2块钱一瓶那是永远不可能的。
我默默想了一下,走多一百米,用2块钱在另一家店买了一瓶可乐。
这件事被小卖部老板知道了,他生气了,他跑去骂另一家小卖部老板,骂他不尊重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并且在我家楼下贴大字报隐晦地骂我。
你说我为啥讨厌他?
我不只讨厌他,我甚至想报警呢。可惜警察说这事他们管不了。
……
这件事还有后续。
后来,小卖部老板人权组织找到了我,跟我说我楼下的小卖部老板的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不是正宗的,他们才是正宗的。
我说,那你们的是怎么样的?
他们说,我们卖3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