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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小伙扶老人反被讹,欲起诉被警方劝阻?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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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稀泥未必受待见,王警官做了他不该做的事!

见义勇为,前去扶起摔倒的老人,却被老人报警讹诈。终于借助监控视频还了自己清白,小伙子一怒之下表示将会起诉老人。

就在大家纷纷为小伙子拍手称快的时候,网上就传来了消息,说在当地某位警官的调解下,小伙子已经放弃了诉讼的念头。

诚然,调解矛盾纠纷是一个警察的职责。但是这位警官却做了他不该做的事。原因就在于,大家所希望看到的一起诉讼被他叫停了,劝阻了。这个讹诈的老人可以扬长而去了,他的家属更加有恃无恐了。

扶老人被讹诈的事情,每次发生都让人大跌眼镜,心生愤恨。希望以后遇到这样的事情的时候,能有人勇敢的站出来,通过司法途径,让讹诈者尝到法律的苦头。老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但小伙的名誉权官司该打!

对于这起事件,网络上有些网友和几个大V说这个讹人男子涉嫌敲诈勒索罪。我认为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是以威胁手段或要挟手段索要财物,本次事件中并不存在这些情节。不符合敲诈勒索的构成要件。

这起事件应该是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是侵权责任法。在本起事件中,比较靠谱的起诉由头是提起侵犯名誉权之诉。另外由于你的诬告侵权,我要多次到交管局去配合警方调查,产生了一些误工费和各种路费。据报道,现在被诬告撞人的小伙准备起诉的诉求是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并赔偿一元钱。我认为这个诉讼请求还是比较合理的。

我认为这个官司很有社会意义,这个官司非常应该打。以前的类似案例都是扶老人被讹,经过调查后还做好事者一个清白就结束了。而这次起诉要给予这些讹人者进行法律上的惩罚。让他们意识到其行为是社会公序良俗不能容忍的。

这起案子如果判决得当,对于以后类似事件中的讹人者无疑是一个严正警告,对于压制歪风邪气、提振社会正能量是有很大积极意义的。


——————原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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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进展:被讹小伙要起诉老人并索赔1元 老人儿子:他想当白莲花就让他当好了

可见“北京时间”又是想搞个大新闻的节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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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喷人的人,能不能把新闻看完再来评论,所以说网络舆论真是个暴民社会……

1.劝阻不等于劝阻成功,而且本新闻哪里说劝阻成功了?小伙还是起诉了好伐。而部分答案成了“警察拦着不让起诉”是什么鬼。如果不看了新闻就发言就说话温和点,要喷人就看清楚正文再说话(话说这个新闻标题这样起,含义“呵呵”)

2.那位说话的王警官是跑上跑下帮小伙找到视频证据证明小伙清白的,就凭这点他在本案就不该受任何指责。人家小伙都感激他,喷子喷什么。

3.王警官的“劝阻”根本不成立好不好,是记者问他对于小伙起诉怎么看,他回答:“我个人想法,这个人(扶人的网友)的行为是值得称赞的。其实无非是他(老人)家属这边出面道个歉,或者给他报销掉(路费),你说要是起诉的话,我个人觉得是有点过了,当然他要起诉也是他自己的权利。”他认为起诉“过了”,这也能叫“劝阻”?如果这就叫劝阻,那我真要去重新学习语文了。按道理他这个回答只是“不支持不反对”而已。劝阻则是你不要去起诉,对你影响不好啊什么的巴拉巴拉。

4.王警官的言论根本没错好不好。他虽然回答记者强调了“代表个人观点”,但是由于他是本案的办案人员,有些话别人可以说,唯独他不可以说,他的回答“几乎完全中立”是可以理解的。要知道无论他怎么说,他作为本案的办案人员,在人们眼里也是有所代表“行政机关”的标签,而本案的起诉是民事纠纷,作为行政机关,对于公民之间的民事纠纷当然要保持中立。难不成他应该发言“我大力支持小伙起诉”?我可以这样说,网友们可以这样说,唯独他不应该这样说,否则有违背行政中立原则之嫌。

5.剥离王警官的“行政机关”标签,就事论事的说王警官代表私人观点的话,也是他个人的一种观点,他也根本没站在老人那边。如果我们遇到了类似的事情,本来就有大致两种人——一种弄清楚就算了,懒得跟这种人一般见识;一种是“一碗是一碗,两碗是两碗,不能含糊”,一定要讨个说法的。王警官是第一种,小伙是第二种,难道第一种的人就是“坏人”?难道第一种人就是“站在老人一边”?

最后分析下利弊,事实上两种观点都有道理。义正言辞的网友们大多肯定是支持小伙的观点的,认为应该给这种老人一个教训,通过起诉,法院判决来弘扬社会正能量,刹住歪风。但是本人不那么认为,我恰恰认同王警官的观点,我说下王警官不方便说的话。

有句话叫“人至贱则无敌”。人家开了无敌,你能够不被人家伤害全身而退就已经是万幸了,你还指望反杀?做不到的。他都七老八十了,他爷爷奶奶父母亲朋几十年都没改变他,咱们路人甲想一夜之间把他变好人?不可能。震慑其他碰瓷人?就目前的法律来说,赢,没问题。钱,没多少。就是判了赔个百八十万的,对这种铁定“老赖”的人你不用指望能搜刮出多少——而且当地还得面对多一个上访专业户的觉悟。法律惩罚无非判:1.赔礼道歉——对脸皮厚的人来说叫你一声爷爷都无所谓,钱才是王道,根本不心痛。2.赔偿——不可能多,跟碰瓷的潜在收益比起来,九牛一毛!数学期望一算,碰瓷还是正收益。完了,本来人没被起诉的时候心中还有点怕怕,万一被告到法院判赔个多少不是亏本啦?然后发现原来只需要赔那么少,再回头数数碰瓷过多少人、多少人是有监控的、有监控的多少人会起诉……算下来,这碰瓷不做白不做啊……完了,连法律在发射架上的震慑力都没有了。至于你说要判得这种人倾家荡产什么的,问题是现在没这个法,你得人大立法或者修法,而就算人大立法修法也法不溯及既往,对本案并没有什么用。

那最后一个作用,就是借由这个案子引起网上舆论审判——讲起舆论审判这个玩意,他好像是个双刃剑,仅仅是好像,然而在我看来他就是个单刃剑——专杀好人的。为何,你们自己可以分析分析,最近这些热点,“老实人”被舆论逼疯的有吧,但你见过“坏人”被逼疯的吗?捡到别人的狗漫天要价不还,警察上门还摔狗,行为极其恶劣吧?强大的爱狗人士把她逼疯了吗?没有,人家活得好好的,派出所调解完了,主人说网友们不要喷了,回头她就起诉主人赔偿她网友喷她的精神损害赔偿……医院的女医生还是护士,被熊孩子摸屁股被家长反闹,最后人自杀了。熊孩子家长呢?大家怒喷的结果是——屁事没有。丈夫摔死咬人泰迪后遭网友“死亡威胁”,妻子割腕要给狗赔命。明明双方也就是一时怒气处理不当而已,双方都和解了,结果被逼疯了。等等不胜枚举。WHY?一句话“人至贱则无敌”。何为老实人?何为恶人?对于舆论这个东西,老实人在乎形象,在乎别人的看法,脸皮薄,讲道德,受不得冤枉。故而只有他们能被舆论伤害。恶人脸皮城墙厚,能占便宜就占便宜,形势不对吃得亏,弯得下腰,说出道歉跟吃饭似的司空见惯,可进可退。对于他们,舆论是什么玩意?根本不怕你,脸皮厚,你喷啊,只管喷,喷死我算我输。再不济形势不对我违心说个道歉,等风头一过又是条恶汉,欧不,好汉。对本案来说,人家那老人一不看知乎二不看微博,网络舆论跟隔靴搔痒一样。当地舆论?你觉得他们这种老人在邻居眼里是怎么样的?多这么一件事不多,少这么一件事不少,根本毫无影响——本来就印象不好。至于想在网上掀起讨伐碰瓷的高潮其实也并没有多少效果,不会有几个碰瓷的人看新闻,有那个水平早干传销去了(额,这是不是传销被黑的最惨的一次……)。就算看了,就凭他们城墙厚的脸皮,也是毫无作用……所以我觉得小伙起诉可能真的,想象中的作用比实际的作用大。

最后再补充一点,我认为就算立法提高碰瓷的赔偿金额幅度,正如气愤的网友们的意思,“赔得他们倾家荡产”。我认为实际效果真的很难。还是那句话,“人至贱则无敌”。没用的,他是无耻的碰瓷者,往往兼穷人兼老赖。法院判100万是一回事,你从他家里搜刮不搜刮得出100万是另一回事。判100万除了让看官们高潮一下,实际上对当事人——原被告双方并无卵用……至于怎么办,我都说了敌人是无敌的,你们说怎么办,没有办法。提出问题容易——碰瓷成风,我们都知道碰瓷多,碰瓷坏。解决问题难——解决碰瓷问题难。你知道,我知道,广大网友们都知道,国家也知道,然而还是无法解决,就只能说明你除了防患于未然,根本想不出一条惩罚的万全之策。除非顶着国际圣母+国内公知的强大压力,恢复劳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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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无论起不起诉,作为客观理性的看客来讲,无非是对正义的理解不同,完全可以并存的。我们应该都认同,打官司费时费力费钱(或许本案律师可以免费代理)。问题就在于,庭审能不能实现正义?有人认为能,当然也是有道理的。比如必定判被告败诉,道歉、赔偿,你认为这就是正义得到了伸张,你的观点也没错。然而我的观点是,本案我通过庭审我根本得不到我心目中的“正义”。我心目中的正义,不是他说一句“我错了”,而是他真的认识到自己错了,下次不再犯(这里并不能表明他变好了,最低要求是哪怕他作为一个“坏人”,也知道自己做的这件事是“错误”的,不是广大网友们认为他是错的,而是他自己切切实实认为自己是“错误”的)。然而从他喷小伙的话来看,我认为我的目的根本无法实现,庭审是浪费徒劳,就算判了他道歉又如何?他会心服口服?就好比一个三姓家奴,信奉“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事”,你觉得他会认为自己的叛主是错的吗?那么,不打官司——实现不了正义;打官司——也实现不了正义。那为什么还要费时费力的打官司?——从你被无赖扯上关系的那一刻起,你已经输了。小伙全身而退,那叫小输为赢,我认为把无赖当个屁无视就可以了。而有些人觉得牌面不错还想要坂本,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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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到底有没有放弃起诉目前好像已经罗生门了,不过无论他做出什么样的决定我觉得都应该尊重当事人。就像我上面说的,或许起诉的想象中的作用比实际的作用大。老人的话固然可气,但是却反映了一个事实——他根本不怕起诉不怕舆论。

我百度“小伙扶老人反被讹诈”,结果发现部分新闻有说已经放弃起诉,部分根本没说。我觉得这个大家还是要暂时存疑。刚探索了下,所谓放弃的来源是“北京新闻”

小伙见义勇为扶老人反被讹, 终获清白后要起诉老人, 大家怎么看

我打开了这两个最新的,大家也可以到这个网站去搜索小伙扶老人。我认为有很大问题,请大家注意,在

时间是13日6点,里面的说法是

而在

时间是12日20点多,比上一个新闻早,但是我搜索的结果排第一我还以为这才是最新的。说法是

如果这个“北京新闻”真调查清楚了,或许没有争议的也就是小伙放弃起诉这点了。然而他们真调查清楚了到底是小伙自己想清楚了不想起诉了还是“警方耐心说服”呢?这两个都是他们自己的新闻都自相矛盾让我甚至直接怀疑其放弃起诉的说法是不是可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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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讹小伙要起诉老人# 小恶不除 终成祸患 唯有坚决用法律手段制裁违法犯罪才能保护传统美德

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是中国公认的传统美德;恩将仇报,是中国最为痛斥小人行为,恩将仇报的行为,不仅是道德行为,为众人所不齿,有的也是违法甚至犯罪行为,要用法律的手段制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我们的传统美德。
刘备去世前给其子刘禅的遗诏:“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成为传世经典的词汇。
然而,当今社会,有很多“小恶”,却造成大患。
小伙子扶老人后,被老人讹钱,最终交警调取了监控,才证实不是小伙子撞的,虽然在很多人眼里,是一件小事,然而,却突破了社会道德底线,让老人倒了不敢扶,儿童遇难无人救,击败了整个社会底线。
路上被碰瓷的,虽然每次被敲诈不过几百几千元,在很多人眼里是小事,然而,碰瓷的获利越来越大,被处罚的风险基本没有,如此的敲诈勒索,就盛行起来。
讨债公司通过爆借款人通讯录、向借款人发色情图片短信的方式索要非法钱财,在不少人看来,不过是讨债,甚至有警察、老师劝受害者还钱,如此纵容。结果,成百上千的人被逼自杀、被逼卖身还债、被逼家破人亡。
老人占座、殴打司机,警察也不敢管,结果,竟然有老人抢司机的方向盘,造成车辆人员受伤;老人占座,没有人敢管,结果殴打学生、殴打孕妇,让整个社会就直呼“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
整个社会对这些小恶,过于纵容,让他们成为了整个社会祸患。
小伙子打算起诉老人,老人回应:你去起诉好了。警察劝说小伙子不要起诉。遇到碰瓷的,绝大多数人自认倒霉,即使警察,也会劝息事宁人。结果,本来是敲诈勒索的违法犯罪行为,就成了很多人眼中的发财之道,这样的违法犯罪越来越多。
恩将仇报的人,我们不仅要从道德上谴责他们,更为重要的,是通过法律的手段,维护法律的权威,让这样的恩将仇报的人,不仅受到道德谴责,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唯有如此,才能扬正气促和谐,才能让我们的传统美德,在法律的保护下,得以发扬光大。



live讲座:如何最终摆脱网络贷疯狂逼债


本人在知乎上的“被网络贷疯狂逼债怎么办?”讲座,为很多朋友解决了实际问题,已经有2144人收听该讲座。该讲座是2017年11月1日进行的,讲座之后,政策发生了很大变化,朋友了提出了很多新问题。为了回答问题,帮被网络贷疯狂逼债的朋友们依法彻底摆脱网络贷纠缠,我将进行新的一期讲座“被网络贷疯狂逼债怎么办?(终结版)”。欢迎朋友们收听收看。

本次 Live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 平台跑路 为什么要立即停止还款

二. 平台违法被查 钱就不用还了吗?

三. 周息百分之二十,该怎么还钱?

四. 轰炸通讯录怎么办?

五. 上门催收怎么办?

六. 如何报案投诉?

七. 为什么说被起诉就能彻底解脱?

八. 失信被执行人、征信那些事

九. 欠债太多 先还哪个?

十. 如何最终摆脱网络贷疯狂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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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端女拳已经在对乃万重拳出击了。在豆瓣、微博等各个平台对乃万进行谩骂和侮辱。乃万工作室被逼的发声明维护名誉。

真正的女权是追求平权。而女拳是无法认同平权的,她们要的是特权。她们称呼平权女生为“仙子”。有时候直接把乃万们开除女籍。

不极端、不偏激、不丑男。都没有资格做女人。乃万已经被她们全面开炮。

它们的论调都是这样的:

1.买房买车又不是女的逼的。繁衍癌们可以去找不要房不要车的。

可是当新闻中出现女生陪着男生一起奋斗白手起家的时候,她们又骂女生“倒贴”“免费妓女”。当新闻中出现男生付不起高额彩礼而哭诉时,她们又幸灾乐祸:彩礼都付不起,还想娶什么老婆,直接滚回家去。

她们就是这样的双标。直接写在脸上都不带避讳的。跟她们不一致的,她们就跳脚骂人。

2.乃万做为女性,居然和男性共情,这太不女拳了。这简直是女性中的败类,必须要批判。

女拳在寻求支持的时候,经常会找一些男性来给她们站台,比如杨笠嘲笑普信男的时候,她们找来一些男人说自己没有感受到嘲讽等。

3.社会已经给予男性“太多”宽容。凭什么还要呼吁给予男性宽容?女生的宽容谁来给?

给予男性宽容并不代表着不给予女性宽容。这本来是可以齐头并进的事情。比如男性和女性可以携手来对抗资方在职场上的强势。但女拳只要属于她们的特权。她们不敢对抗资方,但是她们可以踩着身边的男性上位。

乃万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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