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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你永远吃不腻的菜?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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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肝汤。

说到这道菜眼睛就泛泪花。

我婆婆(也就是奶奶)小时候打我打得凶,待我也待的得好,好吃的爱吃的都会攒给我,留给我。

我爱吃内脏,尤其猪肝。冬天的鲜猪肝炒蒜苗,我每年都要念叨几次。从我读高中后,过年一年比一年回得晚,我婆婆他们的年猪也就一年比一年杀得迟。

等着我回家,吃到新鲜的猪腰猪肝呐。

老家冬天是很冷的,时常下着雪,结着冰。杀年猪的时候,我爷爷烧了两大锅的开水给猪烫毛。放完血,剐干净的年猪,倒挂在梯子上,屠夫伯伯划开猪肚皮,取出来热腾腾的猪肝,婆婆总是用翠绿的棕叶子把猪肝穿着,浇上两瓢冰冷的水算是洗过。

杀猪饭总是要给我炒猪肝的,切的薄薄的猪肝片,在大铁锅里汪油旺火滋滋地煎着,然后倒入从雪地里刚刚挖出来洗得干净的蒜苗,鹅黄色的嫩芽,连蒜须子一起炒进去,蒜激发出猪肝的荤香,一锅的油润鲜爽,说不出的肆意酣畅。我就着这个炒猪肝,一个人要吃半锅米饭。

家里每年杀两头猪,就有两副猪肝。婆婆把猪肝挂在柱子上,天气冷,浇了水的猪肝浅浅的冻住了,可以保存很久。婆婆说只要不摘猪苦胆,放十天半月都没问题。

婆婆和爷爷并不怎么爱吃猪肝,两副猪肝我一个人吃很有可能坏掉,为了让我最大限度的吃好,婆婆变着花样做猪肝,于是她发明了独有的猪肝汤。

她把猪肝用刀细细剁碎了,挑去筋膜,然后又剁了大碗的姜碎,蒜苗碎。用这姜碎蒜苗碎把猪肝腌好。做完这些,婆婆烧了一锅清水,她的量控制在水比猪肝末多三分之一。水是不放一丁点油的,等到水烧开了,她就把猪肝姜蒜末倒进去,待水二次开,放入调味料。

沸腾的猪肝汤,弥漫着热乎乎的香味,浓郁的姜蒜把猪肝的鲜吊出来,透着一股无与伦比的馥郁味道,是那么的浓烈。我把汤舀到碗里,细嫩的猪肝末由于比汤汁只少了三分之一,显得丰厚肥腴。大口汤大口肝下大口饭,让寒冷凛冽的冬天多了一股格外舒畅的快意。

我家烧的那种小型干锅那么大的生铁小锅,我喝完这么大一锅汤,整个人的血脉里都是力量。

我婆婆说做这个汤的诀窍就是肝剁得要细,姜剁得更细,要让猪肝飞水就熟,姜在嘴巴里吃不出来。

汤好喝,可是她那么大年纪,做这个菜要用菜刀剁四十来分钟。

我现在还能想起那个场景,我和爷爷坐在灶前劈柴喂火,菜板一直邦邦邦响,婆婆一直不厌其烦的处理着在她看来其实很腥臭的猪肝。我喝那碗汤的时候,她总是笑眯眯的,自豪极了,反复的给我说她的“心得”。

婆婆是2018年走的,从那个冬天起,我就再也没喝上这样的汤了。

至鲜至热的猪肝汤。


坐臀肉

我叔叔给我寄来一块坐臀肉,柴火熏好的肉,洗刷得干干净净。晚上我取回来以后发现肉太大,无法直接塞进冰箱,我将其肢解了一下,肉一切开,浓郁的咸香汩汩而来,钻人。猪肉的油脂滴在案板上,风味一下子就唤醒,像是剥开白灼虾,咸鲜的汁水肆意流淌。我把肉对半分,红肉有着极好看的纹理,半凝固的白脂仿佛冻在上面一样,红白分明,极致诱惑。

剔出来的一截骨头,大概有一尺二三寸的样子,冰箱的空间仍旧逼仄,我又没有剁骨刀,想了想干脆囫囵炖着吃了。我比较偷懒,洗了洗,用大锅冷水下去。扔了几颗独头大蒜,一点花椒。我没放盐,淋了许多的头抽酱油,肉一沸腾,满屋子飘满了荤香,见缝插针。面对这样的肉,我有四个字形容——死而无憾。

天气热,腻烦了几星期,肚子里淡出了鸟来,需要大荤之物刺激刺激。这块从老家带来的腊坐臀肉,正合时宜。

要大火炖一下,熟过心就捞起来。我判断熟过心的标志是筷子敲在上面有一种花枝乱颤的弹跳感。大刀片肉,香吱吱的油从案板流出来,这个时候厨房里还弥漫着煮肉的热气,锅子里的肉汤也还沸腾着。

好的坐臀肉特质非凡,煮出来的汤没有泡沫,是奶白色,油脂浓稠。瘦肉在案板上轻轻的颤动,莫名的咸鲜味比最丰腴的生蚝还要汁水汪汪。用手把大片的瘦肉撕成一条条,那咀嚼感,极富柔嫩又有爆炸性。真是过瘾。最后把一丢丢肥肉连皮给吃下去,肥而不腻,好似腌得刚刚好的肥鱼。

案板刀口吃肉,就这么一大片下去,整个人就野性了。然后再把其他大片的肉切成小指粗的肉条,把为数不多的肥肉切丁煸出油来,慢慢的炒肉丁,滋滋啦啦的煎着肉。

菜市场买来的肥韭菜,早已经择洗得干净,用瓷刀子给它切大段,丢到锅里。这是我奶奶给我讲的,我一直迷信着。她说割韭菜要用烂瓷片,铁刀沾了此物有铁臭味。不知她的说法有不有依据,反正我自己信就行了。

春韭菜肥、厚,在肉汁里滚几滚,红绿相间,完成了大荤大素的珠联璧合。米饭里有鸡蛋黄一样的土豆块,早已焖出了锅巴。

大汤碗盛他娘的一冒尖碗,浇上韭菜肉丁,任汁水自己望碗底沁,旋着碗,敞开肚皮,吃!


青头菌

成都最近一直下雨,晚上下,早上晴。清晨时候出门,雨露将晞,蝉音震响。脚踩在呱唧呱唧的路上,被这样的感觉勾起了久违的味道,想吃菌子了。

雨后的菌子,青头菌。

找菌子是我们那一辈的小孩儿最爱做的事情,五六月份雨水多,雨水一过,就有菌子。青头菌藏在黄泥里,小小的山村只有那几个固定的地方出。

小脚丫踩在积了厚厚的松针的山路上,每走一步,脚下都还有凉凉的湿意,呱唧呱唧的响。找一根棍子,低着头扒拉落叶,看哪里有破土而出的蛛丝马迹,山上东西好找,一旦你发现第一个,就有一窝,三三两两密密麻麻的青头菌藏在落叶下,板栗树旁。有的已经撑开了伞,头顶一片翡翠,盛开着碧绿的鱼鳞纹。有的是半大的菌骨朵,瓷瓷实实的白上面点缀着云雾一样的青。

你要是再仔细一点,准能从黄泥里揪出深藏行迹的小东西,他们是纯白的样子,圆圆溜溜的像一个个小鹌鹑蛋,紧绷绷的放在口袋里还会跳。这个可是珍品,炒在肉里面比肉还香。

忙活了一上午,袋子里有一大袋菌子了,这个时候天已经彻底放晴,太阳红彤彤的挂在松树梢头。山路上飞满了红蜻蜓,捉几只祸祸他们的翅膀,然后一溜烟往家里跑,要邀功呀。

奶奶把撑开伞的大菌子撕成丝,在太阳底下晒干。半大的菌骨朵和鼓鼓的菌苞当天就被吃掉。柴火灶烧得通红,切的是排骨最前头那一坨瘦肉,红昂昂的肉丝和嫩绿的生番茄在锅里沸腾,圆圆的青头菌和蛋液一起煮了进去。炖汤的功夫我拿了两个菌骨朵撒一点盐,放在柴灰上烧,刚刚好的温度,菌子慢慢的褶皱,表皮变得金黄,菌盖里沁出汁水,满满的一菌子。小孩子不怕烫,抓出来吹吹,不待凉透了先喝光菌汁,再把菌子撕成几片,咯吱咯吱就下了肚。可能也正是因为吃过这样的菌子,长大后我看到很多美食节目说至极的山珍海味只要一撮盐就鲜得掉舌头时,我对此毫不怀疑。

那样烧出来的青头菌,咸中带甜,能吃出肥的感觉,多年后我读白鹿原里那句头茬子苜蓿二淋子醋姑娘的舌头腊汁肉时,我就想到了这两只盐烧青头菌。

炖好的肉丝番茄菌子汤,也是极为肥美,那时候吃长饭,用的是大汤碗,像唐僧的紫金钵一般,冒冒地盛上饭浇上汤舀上菌子和肉,能吃出一种程咬金坐镇瓦岗寨的阵仗来。

那个时候穷,主要吃苞谷干饭,是玉米磨成粉用甑子蒸的。这玩意粗糙,谈不上美味,但是玉米的那股子甜糯香很充实,很能骗人的食欲。金黄黄的苞谷饭吸收了菌子汤,吃到肚子里还可以发起来,一不小心吃多了,妈耶,涨得肚子疼。

爸爸瞧见了,就说我没哈数(不自知的意思)。轻轻地数落。

写这一段文字的时候,我已经用意念吃了一锅菌子汤了。记得好像是蔡澜说过,人这一辈子都是在寻找记忆中的味道。年少是不懂物是人非,求新求鲜,真正心中有了沧海遗粟,却总是忍不住想念旧时风味。可能这就是不怕念起,就怕觉迟吧。



杀猪菜

杀猪菜真是一种神奇的滋味。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它确实很迷人,很多人都会觉得杀猪菜特别好吃,鲜爽过瘾,但是又好像不是一种多么惊艳的味道,是一种快乐欢畅的感觉,就那么一刹那,放烟花一样。

我遇见有资深的屠夫说过一句话,说他吃猪肉只吃杀猪的第一天的那一顿,不腥。一般人说的鲜,在屠夫老饕的嘴里就是不腥两个字。不过这两个字的评价不可谓不高。见惯了血腥味的人,用不腥来评价一顿肉的质量,可见一斑。

现在物质生活丰富了,有专门的杀猪菜馆子,一年四季都吃得上,然我私以为杀猪菜还是冬天吃才酣畅淋漓的。多年经验,我深刻体会到猪油要在冬天才肥甘。春天的猪肉寡淡不堪,夏天的有酸味,秋天的比较可以了,但肥则有余,甘则不够。这有点像土豆白菜萝卜之物,但凡经了霜冻以后,方才有一股莫可名状的甘甜,叫人着迷。想来人也如此吧,得有一些沧桑的味道,方不失厚重,显得回甘。

大部分人都有杀年猪的记忆,热火旺灶,滚水大缸,黑红黑红的杀猪凳上,大肥猪嘤嘤叫唤,白刀子进红刀子出,雪地上洋洋洒洒的一片猩色,几只黄毛大狗兴奋地上蹿下跳。这是中国乡村大同小异的一幅画,烟火气十足。

这一天的排骨,是现斩现炖的,紧实鲜嫩,有着土鸡一样的口感香味。肝尖脆,在出雪的蒜苗芽姜的爆炒下,呈现出油润的棕褐色,下米饭一流。

当然了,还有吸引人的炒肉。屠夫确实会吃,客观讲这一天的肉是与众不同,它的肥肉是有糯感的,油像从肉里煎出来的糖,吃起来微微的粘牙,有弹性有嚼劲,真正的肥而不腻。当天的肉又有两大主角,其中之一是猪后腿和猪臀之间那一块,一些川菜菜谱上说这叫二刀肉,是做回锅肉的最佳之选。其肉质不柴不腻,在锅里炒到打折肥肉包着瘦肉,香。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吃法,我见得比较多的是用酸辣的莲花白来炒制,莲花白在泡菜坛子里取出来,有冰冽冽的质感,猪肉刚砍下来,尚且带着冒白气的余温。冷暖滋味在生铁铸就的菜锅滋滋啦啦的交融,蔬菜的酸鲜和猪肉的甘鲜举案齐眉。喝酒的人都消灭一两锅呢。

其中之二却是里脊,别看里脊在各种各样的菜单都写着,真正的里脊实际上只有一条,圆滚滚的像一根小擀面杖,我们称作“腰柳肉”,它包着一点点油,可以切成条,更可以切成好看的椭圆片。里脊肉的特点是怎么炒都嫩,不管你有没有什么技巧,在锅里炒多久,只要它不糊,它就不老,鲜嫩多汁。

杀猪是一件很热闹的事,邻居朋友,一屋老小,火烧得旺,喊声震天。它的氛围往往是飞雪连天,炭味弥漫,气温又低,鸟雀停满了电线杆,远远听去,是一曲曲生猪的肝肠断,近处体会,则是一幕幕亲切的家常画。过年期间,在成都的封闭着,隐隐听到小区的不远处的郊区(估计是大观里那边)传来杀猪的声音,隐隐的算是一种乡愁吧,记得很多年前,我们都是盼着年味来袭,年猪待宰的孩子。在碳火前兴奋烤肉,只知舌尖的滋味,还不懂人世的五味。如今,却俨然是另外一种心境了。

杀猪季节似昨日,不见当年捉猪人。


豆腐

有阵子我天天编龙的故事,有点编不出来了,晚上忽然想吃豆花,就这么念起了故乡的豆腐。

秋天,正是黄豆收获的季节。当放牛娃的时候,要说最爱的,就是这几天。早上牵牛出门,从家里揣一包土豆,再从坛子里挖些酸辣椒,藠头背着,出门在地里撸几捆黄豆,几个茄子辣椒。

牛赶到河里,人在山上搭个棚子,烟火袅袅的烧土豆。茄子辣椒和酸藠头调味,黄豆杆既可以引火,还可以在燃了以后刨出豆子塞嘴,焦香的黄豆把嘴吃甜吃干了,就要一口鲜红的酸辣椒,雪白透水的藠头,然后趁热吃土豆,很过瘾。

话是扯得有点远了,其实也不是追忆,更不是渲染。就秋天的黄豆吧,没有一丝丝是浪费的,不管是豆荚、豆杆。曹植不是写了吗,煮豆燃豆萁。用豆荚、豆杆烧火,煮豆子打下来的新豆腐,物尽其用,香得很。

我们那里点豆腐是用石膏,撒上那么一点点,豆腐肤如凝脂,略略有一点豆色,勾人。豆腐汁是甜津津的,没有豆腥,要是放在肉汤一煮,豆腐很快就成蜂窝状,香软烫,如果要比喻话,估计也只有十八岁的姑娘刚刚学会吻人的那一刹可比了。

豆腐是我们老家的图腾菜。新鲜黄豆,打出来的新鲜豆腐,无论红白喜事,生老病死,不可或缺。再丰厚的席面都有它的身影,而且一菜三吃,油炸的豆腐片,要炖,两面金黄饱吸汤水,占了一个香字。白嫩的豆腐块要煎,大油热锅,吃的是一个嫩。然后就是耙肉豆腐,得一个醇。

过年过节,打豆腐也是一件大事,腊月二十七八那几天,人们的开场白往往都是问打了豆腐没。我往常讨厌吃豆腐,嫌它寡淡,长大了以后,却越来越爱吃,这么说,倒不是乡愁的缘故。而是发现豆腐有着很强的“兼美”品质,有肉的时候,它锦上添花,没肉的时候,它也能撑起场面,看浑厚是浑厚,看清雅是清雅。我想豆腐之所以在我们家乡独得一席之位,大概也有它能显能隐的气质吧。

以前一到这个时节,我给婆婆他们打电话,说起在忙啥,他们总会说收了几百斤好黄豆,过年有好豆腐吃。我过的倒数的第二个团圆年,我还没放假,是我爸在家打豆腐,他打电话问我一斤黄豆放多少石膏最合适。隔着屏幕,我能感受到对面热气腾腾的铁锅,柴火翻滚,豆汁沸腾。

那一年吃的羊肉豆腐,是我爸亲自操刀,我至今仍然常常梦见,一碗又一碗的豆腐,像舀不尽一样。


白玉米

我长大了很长不喜欢吃玉米,嫌粗糙。但据我爸说我小时特别喜欢喝玉米糁子。糁子是一个很有质感的词,它本质差不多就是磨成小沙子那样大小的玉米粒。它用水熬过之后,有一种胶质的软糯口感。我爸说我小时候又聪明又好吃,出门在外抢着坐上席,拉都拉不走,但有两个奇怪的食性,一就是吃糁子不吃米饭,二就是不吃豆腐。

要知道二十几年前在农村,米饭和豆腐可都是好东西,那时物资匮乏,米饭之金贵自不必说,而豆腐的身价也并不低。农村筵席有好几样豆腐菜,炸豆腐,炖豆腐,煎豆腐,除了扣肉,就属豆腐菜压席,可是我从来不碰。

我大概还依稀记得那几年的样子,差不多两三岁的光景。那时二婶三婶即将进门,爷爷奶奶和三叔他们还没分家,老房子还在。熏得漆漆黑的灶房,靠右的门挨着我和我爸住的那个破房子,靠左的门连着堂屋,中间放了一副磨盘。我经常在那个小灶屋里跟着爷爷奶奶吃饭。

爷爷用一个白瓷茶缸给我熬玉米糁子,那东西煮好后很清香,透着一股甜甜的热气。有时候在灰堆边上煮,火上煮着喂猪的干四季豆,我也不知为啥,就爱吃泡涨的四季豆搭那玉米糁子。我现在其实觉得有点不可思议,我两三岁牙口就那么好了吗?

脑海还能清晰的记得那场景:

爷爷煮东西火总是烧得大,不停的塞柴。锅里的水咕噜咕噜的开,干四季豆被水泡发,在火力的催逼下,散发出淡淡的似炒花生米混合了甘草的奇特香味。我于是站在火前,和猪抢吃的——用一块木渣捞起四季豆,热乎乎往嘴里揉。

倒也还干净,豆上的水一离锅就蒸发了,潮湿,柔软。咀嚼起来大概像海带的根煮好了一样,有点硬,有点弹牙,我吃了一阵这四季豆,就用一个白瓷勺子挖玉米糁子。勺子是我妈的陪嫁,在我小时候这样吃东西的过程里零零星星的被打碎完了。

我吃饱后常常靠在椅子上,在堂屋睡觉,做着一个很羞耻的动作。就是用右手夹着自己的左乳头,然后嘴巴不停的呈吸奶状,舌头飞快的舔、吸。我爸说我刚到八个月,忽然就自动不吃奶了,后来我妈就走了。我经常跟他争论我没吃够奶,他不信。他说明明喂我奶粉都不喝,是我自己爱吃玉米糁子。

我却总在想,自己母亲的味道,奶粉自然是比不得的吧,没有就算了,不如玉米糁子。现在觉得我小时似乎灵性过了头。

我大了以后,就爱吃米饭和豆腐了。且再也不沾玉米糁子和干四季豆,尤其是玉米,任何一种形式的玉米食物我都不爱。我上初中期间摔断手,请了姑爷爷给我把手接上(感谢他我没有成为一个残疾)。

姑爷爷爱吃玉米汤圆,就是五六月嫩玉米,磨成浆以后,揉成团,和四季豆,土豆煮在一起的应季食物。不是很惊艳,但因为季节恰好,十分鲜甜。

新鲜的出土的土豆,丰腴;四季豆也刚刚开吃,脆嫩;玉米清甜至极,几乎不用加糖。三鲜混合在一起,样子质朴,味道鲜爽。即便是上了年纪食欲不振的老人,都相当爱这一口。方言说起来别有一股鲜活的风味,叫做“汤滚儿”,这实在是一个美妙的词,需要有极深的汉字功夫,才能体会“汤滚儿”三个字所承纳的鲜、热和嫩。

要有肉,要么排骨,要么坐臀肉。但顶合适是猪脖子那一块俗称猪项圈的部分,这肉本来也不甚出彩,但因为陈到六七月,刚好是它滋味最醇厚的时刻。烧洗干净,煮熟,切大片,与最嫩的新辣椒一同炒出来。瘦肉发红,肥肉成黄玉色,被辣椒一激,味道就出来了。吃在嘴里有“粒粒”跳跃之感,丰厚的腊味,糯中带汁,不太油,但是很满足。

一鲜一陈,组成美妙的平衡,令人难忘。所以家乡有一句刻薄的嘲讽自己,或者骂人的话叫做“等不到明年的汤滚儿”。意思活不长了,别想吃到这样的好东西。

可是我不爱吃,一大桌人抱着碗赞不绝口的汤滚儿,我几乎一口不碰。三婶专门给我煮了一份米饭,我就吃米饭,辣椒腊肉下米饭,只不过似乎没他们那么尽兴。

上学时有暑假,在老家待着常常能听到爷爷叨念可以吃汤滚儿了,我奶奶总是殷勤的问我想不想吃玉米尝新,我不好扫他们的兴,只好沉默。

我时常对朋友讲记忆中的味道,未必是你真正想吃的味道。但你会怀念它,哪怕不吃,只是看着,只是闻着。

我在成都待了六年了,偶尔才会买一个玉米尝尝,很粗糙,无论隔多久我都不喜欢。大概幼年把这一辈子要吃的玉米都吃够了,所以至今对它已没有任何食欲。可是会怀念那种玉米的清香味,我即便不吃,也会经常想起玉米散发的那种独特的清甜气息。

我太熟悉这味道了,别处没有。我甚至还能回想起,奶奶把嫩玉米剥下来煮熟晒干,第二年春天韭菜出来时,把干玉米泡发,用猪油炒后的甘爽滋味。经年的玉米,有了一些时间的风骨,与肥肥的头茬韭菜珠联璧合,很养人。

我们老家人吃的玉米呢,不是时下常见的黄色玉米,乃是一种被唤作本地苞谷的白色玉米。玉米大体筷子长,圆圆的,子匀称,饱满发亮,颗颗都很大,像人的大门牙。以前家家户户都种这个的,可是它产量不高,不如个大且能结双穗的杂交黄玉米。制种普及以后,这种玉米,只在菜园里还能见几棵,是专门种了用来人吃的,尝鲜的。

那种白玉米有着杂交黄玉米不可比拟的韧性,外表如裹玉,内里极细致,糠少,淀粉丰富。老辈人常说这东西好吃,也耐饿。用大甑子蒸的白玉米饭,颤巍巍像糯米粉,但比糯米粉多了几分粗犷。

每年秋收后,硕大漂亮的白玉米会被拧在一堆,挂在楼顶,烟熏火燎的风干。等到来年春耕,再剥下来,用水泡一整天才能下地。它的苗长得粗,长得硬,叶子宽广,那些娇滴滴的制种玉米没法比。

黄玉米不论猪吃还是人吃,都适合在小钢磨里轰隆隆打成齑粉,但白玉米,一定要在那千沟万壑的石磨中千磨万击,才显出老百姓对它的看重。

这并非没有道理,你看那些黄玉米虽然结得多,生得快,长得大。可是它并不硬气,煮熟之后会凹进去,晒干了以后表皮也会缩进去一个小坑。白玉米就不会这样,它无论风干得怎样,脱水成怎样,它的表皮都绝不会皱,莹润饱满,绝不会呈现那种中气不足的虚弱气象。

近过农田的人都知道,白玉米和黄玉米最大的区别,便是它不生滥竽充数的子。一株白玉米,如果因为地力、气候,肥料的问题,长势不好,穗子长不齐,只能长几颗米,但这几颗米,也一定是极其饱满,明亮的。它不像黄玉米,结了二尺长的穗,却通通都是瘪胎。

老家现在快没有“本地白苞谷”这一个物种了,我不知为何想到这个有些难过。我记得往年六七月刮风,地里身高根浅肌无力的制种黄玉米成片成片的倒下,只有菜园里那些三三两两四下孤生的白玉米始终亭亭玉立,风吹不斜,斜而不倒,风停即正。

如今,不过是一二十年的时间,那曾经喂养我滋补我的东西就这样悄悄退出了舞台。我并不是一个崇古贬今的守旧的闭塞的人,可是大环境的变化让我暗暗哀伤,我总觉得物种的消弭,一并携带着风骨和天赋的消失。边缘世界被同化,看起来似乎是文明进步的象征,我却为此生出无尽的悲凉来。


野洋芋(2019年3月20日)

今天的春光极好,下班路上经过火车道,看到一小溜的油菜花,绵绵的四叶草,还有四叶草中间一棵小小的野土豆苗。

野土豆我们叫隔洋芋,不知道是不是方言对野洋芋的误读。不过它们是长在熟地里的,严格说来可能不算野。一般都是头年挖漏了,躲过了霜雪和老鼠,也没有腐烂,春天一来就发芽破土。

这样的洋芋是可以生吃的,把它挖出来洗干净剥皮,可以看到肉已经变成透水的栗子色,甜甜脆脆很好吃。

爷爷给我的印象是常年都在洗猪草,春天的嫩蒿,四叶草,车前草他一扯一大背篓,然后在我们那个早就没有鱼的鱼塘洗。

每回天要黑的时候他把洗干净的猪草背回家,撮箕里就有一些隔洋芋。我把这东西当水果吃,跟猪抢食。

后来大了一点甚至自食其力,一到开春就带着小铁锹满地找洋芋苗,那时候眼睛还没有近视,也能张目对日,找这个易如反掌。很多刚刚露出尖尖角的都没能逃出我的血盆大口。

后来爷爷在我上初中后腿就渐渐瘫了,慢慢的背不动了,也就不再去鱼塘洗猪草。我也渐渐的落下了这个癖好。

前几天我因为想吃香椿芽想起我奶奶,我写了一句诗,我说常因时节思旧味,却似无颜梦故人。

有时候无论故乡带给你的到底是什么,但最终你还是会想起它,会触景生情,会感时伤逝。但这又跟悲伤无关,仿佛是一种更玄妙的情感,捞月一样悄然。我也没有矫情和刻意的怀念,然而心里面忽然想起的是另外一句诗了:春草年年绿,王孙归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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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还可以,开场雷军先自我吐槽了一波“在微博开了一星期的发布会了”



第一个卖点是全息幻彩屏,可见小米也要走颜值+工业设计的路线,而不是只玩跑分了。


接下来则是一些手机的设计细节,比如这个“天使眼”


说这些还蛮让人觉得有新意的,感到了小米不再只是不服跑个分的套路了。

接着就是强调轻薄,感觉是为后面的电池做铺垫啊哈哈:



然后第五代屏幕指纹解锁,其实还是不错的,就是被iQOO直接跟进了第六代技术的发布,亮眼度低一些,但实际使用应该还是很不错的:


然后,军军有开始骚操作,直接放2轮王源的宣传视频:

不得不说,对于粉丝圈来说,这招真的很到位了,也显示去了小米一直以米粉为重的态度。是个加分项。

然后就是到位的尬聊环节,感觉比吴亦凡更让人看着舒服一些啊~

小米这波营销+公关的升级还是可以的。


然后就是女生为主的“汤圆”粉丝群,男生为主的“米粉”粉丝群,交互欢呼。不得不说王源还是实在人啊:


然后跑分没啥意外,安卓旗舰水平


拍照确实小米史上最强,DxO第三其实也很不错了:



对了,补一句,这个系统老化18个月疯狂暗示不卡顿的友商啊:

样张环节,这年头国产安卓的发布会,iPhone可能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雷军还是厚道,没把明哥的V20拍月亮放上来:

基本同价位无敌了:


电池果然。。。,快充有线无线都不错,PPT魔性啊:




配件到是继续“真香”


说到堆料,加大内存是最简单的之一:



最后:厉害。。

这定价只要供货稳定,肯定是爆款了,确实有些让人意外,对比其他3000价位的手机确实性价比拉满。

关键,关键,就是能不能轻松买到了。

接下来,小米9SE,骁龙712首发,性能在日常使用中其实也不错。

摄像头配置在2000档也属于恐怖:

可以说打2000档友商的产品,配置和性价比方面稳稳的:


还有一个对饭圈来说,很有吸引力的杀手锏:


所以看得出,小米这次发布数字旗舰和次旗舰,也算是转型之作,性价比还是不错,但也加入了很多非跑分元素的东西,并且放弃了大电池,追求快充和轻薄好看,总体来说前途还是不错的。


归根结底还是看最重要的这张PPT能执行到什么程度了:


相关回答和拓展:

猜价格:果然主力机型是我预料的2899-2999的超级能打区间,低配转为小米9SE的形式,高配没有走量机型发布,留给后面的MIX4们发挥:

评价定价:

评价小米9SE:


最后,再次感谢大家阅读到这里,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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