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觉很不好。
虽然国内很多互联网公司都搞什么996,狼性文化之类的事情,但大多冠以什么“弹性工作制”、“自愿奋斗”之类的名目,至少名义上,八小时工作制这块遮羞布,很少有人愿意公然扯下,还要在这个理论上是社会主义的国家混,没有人愿意挑头公开对抗劳动法。
可是有赞这么做了。
它捅破了最后一层窗户纸。
悲观的预计,很多资方都在观望,如果有赞这次的行为不会受到劳动监管部门的丝毫打击,那么最后的遮羞布就被扯下了,大家就会发现裸泳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国的劳动法将彻底形同虚设,资本对利益和剥削的渴求,会让效仿者蜂拥而至,就像见了血的苍蝇,更加明目张胆,更加肆无忌惮,更加无法无天。
私底下怎么做是一回事,公开挑战劳动法而不受任何惩罚,这是另一回事。
我们这些普通人,生活将会更加艰辛。
什么狼性文化,什么奋斗精神,什么吃苦耐劳,狗屁,这就是赤裸裸血淋淋的剥削。
让我们重温一下资本论:资本主义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
作为全世界第二大公司,我表示我们是607(午休2小时),而且所有人都还干得特别起劲。
月薪水平?二线城市郊区,刚破8k吧。
就我这样能在知乎混个小小小V的挫比加傻逼加呆逼加挂逼,都如此珍惜607的工作,你们月薪破万的996,真心知足吧。
有赞的CEO应该是一个风险合规意识淡薄之人。从他的话语中可以看出,他对劳动法、工时制度的极度蔑视。偷偷摸摸地搞996,说明主管者对法律还保持敬畏之心。光明正大地推行996,想必这个CEO对法律没有丝毫的敬畏。
投资人应特别注意这类人。
另外,杭州西湖区劳动监察中队的回应存在几个问题,特别是他们犯了“执法也要遵循不告不理原则”这种低级错误:
1、996工作制已经不仅仅属于通常意义的加班了,而是改变标准工作时间制度。
2、立法太严,执法太松,是劳动法律历来被诟病最多之处。
“他们真的实施了可以投诉,我们去看是否违法,如违法会要求改正。”
这句话说了等于白说,大多数劳动者不可能主动投诉的。基于行政执法主动性的特点,执法机关如果通过媒体公开报道,发现了用人单位存在违法线索时,应积极主动调查。
行政执法和司法程序是迥异的,前者具有主动性,发现违法者存在违法行为,可主动进行监察、检查、调查、处罚。司法程序就不一样,需要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
显而易见,这个中队混淆了司法和执法的基本概念。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以上可知,监察中队可依法进驻企业调查“用人单位是否存在未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监察中队你可得争点气啊,好好查一查有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