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杀了我后,下辈子就是干净的了”
本漫画根据真实案件创作
转载至@爆漫画
可能与题相冲
但还是想来说一说,算是解了一个心结
楼主曾经在110指挥中心实习,多年前一个闷热大雨瓢泼的夜晚,楼主正好值夜班,听着窗外的疾风骤雨孜孜不倦的接着报警电话。现在的接处警都是“三台合一”,一如往常的雨天,交通事故占了大部分比例…我依然清晰的记得就在要开启后半夜工作序列的时候,接到了一起122报警电话,报警人称雨太大,看不清路导致车辆冲出高速公路…伴随着他断断续续的说话声的还有滋滋的电流声…雨太大,信号很差。楼主当时从他的话语中判断出他所在的位置不属于楼主所在地市辖区,并且高速事故归高速交警处理,所以便向他解释,请他重新拨打高速交警事故电话。电话挂断不到一分钟,该报警人重新报警,语气中明显带着慌张,害怕,哭的上气不接下气的求我救救他,他说老婆孩子还在后座,说自己不想死,说你救救我救救我…之后电话就断了。这时候我才意识到报警人的车辆可能不止是冲出高速护栏这么简单,然后火速通知高速交警,并不停的联系报警人…然而电话再没有接通…那晚的雨下的真的像是决了堤一样…后续等高交赶到现场向指挥中心反馈的时候说:车辆从高速上直接翻到了坡下,人已经没了…那一瞬间楼主一下子就凉了…彻骨的寒意…头一次觉得一个生命的消逝离自己这么近…接着就开始懊悔,假如第一个报警电话就帮他联系高交…假如我接电话再快那么几秒…可是没有假如…这么多年过去了,楼主工作岗位换了很多,这件事永远在警醒自己:你犹豫的一瞬间可能就是别人的一线生机。
来说一个发生在我家这边的真实案件吧。坐标:西南某省的一个县级市。
大概2008年前后吧,那时我还在上高中。某天放学回家的时候,偶然看到小区公告栏里张贴着一张寻人启事:是本地初中一个13岁的小姑娘,离家出走后失踪了大概十来天了。旁边是她的一张照片,挺清秀的一个姑娘,瓜子脸生得很好看。回家后和父母说起来这件事,妈妈还说这么小的姑娘,别不是给人贩子拐去了吧,她爸妈不知道得多着急。
后来又过了几天,还是那个公告栏里,贴了一张公安局发布的认尸启事,说是在市内发现了无头无名女尸尸块,家里有失踪人口的尽快去做鉴定确认。我清楚的记得,当时认尸启事就贴在了那张褪色的寻人启事旁边,但是无论如何,根本没有把两者联系起来,心里总还是觉得小女孩肯定应该已经被找到回家了。
认尸启事一发布出来,在我们那个民风尚算淳朴,好多年没发生过恶性凶案的小城里,还是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那几天和同学说起来这件事,大家都觉得不敢想象身边竟然隐藏着杀人分尸的变态恶魔。后来没几天以后,又传出在护城河桥墩下发现了几包腐烂的尸块,仍然是女性。一时间,有些人心惶惶,我爸也开始接我下晚自习了。
后来过了半个来月吧,官方通报说分尸案破案了。桥墩下的尸块和认尸启事里的尸块系同一人,是那个寻人启事里失踪的13岁小女孩。凶手是一名有犯罪前科的刑满释放人员。案发当天,也就是小女孩失踪那天,凶手夜里归家路上,偶然看到了坐在路边哭泣的小女孩,动了歹念之后上前询问随后半拖半骗把小女孩带到了他家里,准备实施强奸。小女孩拼命挣扎,一路逃躲,躲进了厨房位置,凶手步步紧逼,小女孩走投无路,打开窗户直接从五楼跳下去了。凶手慌了神,跑到楼下的时候,小女孩已经没有呼吸了。他清理了楼下的血迹,把小女孩尸体抱回家以后,分尸之后抛尸。凶手所住的是一个老旧的待拆迁小区,只剩几户老人家还住在那儿了,案发当时又已近深夜,所以小女孩挣扎哭喊跳楼,甚至凶手后来实施的分尸,均没有能被邻居及时发现。
后来听爸爸在公安局的朋友说,这个案子破案的经过也很巧合。当时凶手遇到小女孩的位置,刚好在一家银行自助取款机附近,位于一条偏僻又少有人经过的老街上,路上都没有监控。是银行保安后来循例查看监控视频的时候,发现拍到了一段男人拖拽小女孩的视频,放大看以后觉得小女孩和大街小巷里粘贴着的寻人启事里的失踪女孩很像,于是赶紧报警了。警察根据视频里拍到的男人相貌和他去往的方向进行排查,很快就锁定了有过案底的凶手。凶手曾经是我们这边一所民办小学的体育老师,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入狱八年,这是他刑满释放的第二年。
小女孩的家离银行不过只有几百米。那天早晨她因为多拿了弟弟的两块饼干而被妈妈骂了,她哭着问了一句:妈妈,你是不是只爱弟弟不爱我,就跑出了家门。然后,就再也没能回家去了。她再也不会知道了,她坐在路边哭的时候,她的妈妈正抱着年幼的弟弟站在窗前焦急的等着她盼着她回家,而她的爸爸那时也正在不停的走街串巷寻找着她。认尸启事发布没几天,警方就鉴定确认了遇害的是小女孩,从那天开始,小女孩的妈妈因为悲痛过度精神异常了。破案以后,小女孩的爸爸想带着妻儿搬离伤心地,想着能让妻子恢复正常。可是小女孩的妈妈坚决不同意,她说不能走,走了小囡回家找不到他们会着急。
几年以后,后来我去外地念了大学。某一年假期回家的时候,跟爸妈聊天偶然又提起了这段陈年旧案,才知道小女孩的妈妈在小女孩走后大概半年吧,就在家里割腕自杀了,之后小女孩的爸爸带着她的弟弟搬走了。凶手最终被判死刑立即执行了。
这么多年过去了,每每回想起这个案子,还是能记起寻人启事上小女孩那张清秀纯真的笑脸。不知道她在天堂里遇到妈妈的时候,有没有哭。
一个被冤枉的强奸犯——汪康夫。
老先生今年应该已经77岁了。
我与这位老先生也算是老乡,都来自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
1959年,18岁的汪康夫,从莲花中学毕业,被分配到了距离老家吉安市永新县几十公里远的莲花县琴水小学,当小学五年级语文教师。没多久,这个热爱文学的小伙子就受到了同事和孩子们的欢迎,课讲得有趣好听。
好景不长,在1966年,24岁的小学教师汪康夫被判有期徒刑10年。
公安机关起初认定:汪康夫以找学生“谈话”、帮学生“治病”、教学生“游泳”为名,使用各种流氓手段,强奸12名女生。
后经复查,莲花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定:汪康夫强奸两名女生,猥亵10名。
由此,汪康夫的一生笼罩在“强奸犯”的罪名之下。
1976年,34岁的汪康夫出狱,在我们那个地方,34岁依旧没有婚配,且顶着强奸犯的罪名,绝对是身败名裂的。汪康夫当然也不例外,他把自己关在家中,不敢外出,每次下地,都是用一顶大草帽遮住脸,也不敢和村民们说话。
幸运地是,同年,全国开始平反冤假错案。
汪康夫决定为自己讨一个清白。
给汪康夫定罪的一个重要依据就是琴水小学社教工作队当年的一个调查报告。这份日期为1966年5月25日的报告显示,汪康夫自1964年以来,采取以治病为名、找学生个别谈话、指导作业、买票看戏、教女学生游泳、带女学生上山砍竹子等手段诱奸女学生洪仔妹、尹福珍。
出狱后的他犹豫再三,试着给当年的女同学寄信,问她们为什么检举。
一人回信:“究竟为何事使您改造10年,倘若为强奸了我而受刑,这是实在的冤枉,冤枉,大冤枉,我可到法院去作证。”另一人回复:“我以前不知道这件事会到我的头上来,我也要设法把这事弄清楚。”
汪康夫惊愕:“10年牢狱,被害人竟然都不知道自己是被害人,这个罪让我怎么认?”
更主要的突破口是那两个被自己“强奸”的女学生——尹福珍和洪仔妹,她们生活在距离永新县只有30公里的萍乡市莲花县。一年,汪康夫给学生洪仔妹写了一封信,问她当年为何要控告他强奸。“其实写这封信时我很纠结,担心这封信落到她丈夫头上,影响她的家庭和声誉。不过,最后还是决定试试。”
他没想到的是,洪仔妹很快就给他回信了,在信中向他道歉。她在回信中说:当时班上来了两个人,问我汪老师平时有没有在班上对我动手动脚?我回答说没有。对方大声呵斥说:“你不老实,班上的其他同学都交代了。” 我当时胆小害怕,又不认识她们提供的材料中的字,按了个手印就走了。
学生尹福珍也在回信中说:当年我只有12岁。两名女老师找到我,让我交代汪老师对班上女生的不轨行为。我当时就说,没有。我真的没说过被你强奸,我愿意去法庭作证。
两名女学生如此快速回信,并力证当年没有控诉老师强奸,这让汪康夫非常振奋。汪康夫告诉记者,为了防止别人说他串通当事人翻供,这50年来,除了写过一封信外,他从未联系过两人,也未见过面。
在2016年,记者陪同汪康夫,找到了这两名女学生。在莲花县琴亭镇六模村,50年后,汪康夫和尹福珍,这对师生终于见面了。50年后的重逢,师生间多少有些尴尬,尹福珍很清楚老师的来意。“汪老师你好,你要好好保养啊,你看,头发都白了。”如今也已是花甲老人的尹福珍率先开口。汪康夫嗫嚅了半天,眼圈有些红,终于还是忍不住,躲在墙角哭了。
聊着聊着,变成了两个心脏病病友的交流,他们比照着手上的针眼,尹福贞破涕为笑。她让老师到家里坐坐,汪康夫拒绝了,“等到我能重新做人的时候,我再去坐。”
汪康夫没想到,他的申诉之路会长达40年。其中经历了几次由希望到失望的反复,大多时候是无望,没人理他。
第一次希望的来临在1980年。汪康夫向莲花县人民法院多次申诉后,法院组织了复查,对当年一审法官、参与“问话”的教师贺恩莲、曹静安等有关人员做了重新调查。
调查笔录中,一审法官和曹静安提到过:“当时对认定的两个学生没有进行检查。”贺恩莲谈到,“谈话时我们是带有引导式的”,“我记得学生当时没有写过检举材料,只叫我和曹老师写过检举材料。”法院最后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为由驳回申诉。
第二次希望出现在1986年。在汪康夫持续申诉后,江西省吉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复查了此案。
汪康夫的代理律师魏方红对澎湃新闻称,他于2011年4月18日去吉安中院调取案卷时,看到一份曾由吉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吉安地区检察院作出的联合调查报告,该报告结论是“认定无罪,否认原据,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以现有证据难以认定构成强奸罪,建议撤销原判,予以纠正。”魏方红称,该报告法院禁止复印,自己未能拿到复印件,就把结论摘抄给汪康夫,汪康夫把这几行字工工整整记到了日记本上。
1987年,吉安中院驳回申诉,称原一、二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是经过反复查证核实的,并称汪康夫提供的两位被害人否认原检举的信件是经过串通取得,不能作为证据。
汪康夫不服,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他认为,自己的强奸罪名没有事实根据,没有被害人的控告、笔录、陈述,称原卷中如有上述材料他就息诉。
1999年,江西省高院通过信访转办函将本案转给了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年的莲花县已经不再归属吉安市,被划分到萍乡市。次年,萍乡中院以和1987年吉安中院相同的答复驳回申诉。
汪康夫不服,继续向萍乡中院申诉。2004年,萍乡中院回复:“本院不是终审法院,无该案的管辖权。为此,本院已将你的申诉材料移送吉安中院处理。”
吉安中院回复,1987年已经给了答复,请向省高院申诉。江西省高院未就申诉回复。汪康夫给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写信,省人大回复:来信已转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酌处——绕一个圈,又回到原点。
北京大学法学院,刑诉法、证据法教授陈永生详细看过案卷材料后,认为本案在程序和取证上存在严重的问题,有必要再审。在他看来,本案的唯一一份证据是被害人的陈述,违反“孤证不能定案”的规则;且这份证据是在恐吓引诱下取得的,获取程序上严重违法。加之,被害人如今指出当时在威胁下被迫说明情况,这是新的证据,也颠覆了此前认定被告有罪的唯一证据。
就法院所指出的汪康夫和被害女学生的信件往来是串通行为的说法,陈永生认为,即使司法机关有这种怀疑,只能是启动再审以后,经过审查确认,不能没有启动再审就直接否定掉新的证据。
他认为本案申诉已经通过中院审查,汪康夫应当向江西省高院申诉。
此前,汪康夫告诉澎湃新闻记者,他曾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寄过七八十次申诉信,都无回复。其中,2013年10月13日寄往省高院立案庭的EMS快递被以“原址查无此人 用户拒收”的理由退了回来。
魏方红律师记得,2011年4月下旬,他去江西省高院立案庭递交申诉状,立案窗口里的值班法官听说是汪康夫申诉案,说“这个人我们知道”。最后以“时间太长,档案材料不齐全”为理由,拒绝接受材料。
2016年7月11日,澎湃记者采访了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主管刑事立案的信访办范姓法官和戴姓法官。他们否认此前见过汪康夫的来信。但同时表示,若再有来信将审阅回复,并承诺会在两周之内主动联系汪康夫了解情况。
媒体报道让许多人知道了汪康夫,他获得了乡人的同情。有人宽慰他不要再告了,反正大家都知道他是被冤枉的,但汪康夫不这么想。“专门以媒体断定一个事情的真假,那就不是法治社会了。法院原来怎么处理我,现在就应该怎么恢复我。”
在接受采访的那一年,他74岁,且患有心脏病。
去年,他在亲戚的劝说下备好了和妻子的棺木。
“我只希望能清清白白离开人间。如果我死了,就让儿孙继续替我告下去。”
现在是2019年,这件案子有没有消息呢?
我不知道。我在网上查到的相关资讯基本截止到了2016年。
身在外地,我也分身乏术能去拜访一下他,探寻一下近况。
这次想起这件案子也是在前两天,我又看到这样一条朋友圈:
的确,她说的很多是对的,女性在遭受性侵后,反而会因为受害者有罪论被社会苛责。
但是最后一句话:就算最后发现信错了,至少我们是善良的,对得起自己就好了。
那他呢?!
那个被污蔑为强奸犯的无辜受害者呢?!
谁来为那个10年时间都在深牢大狱冤屈者买单呢?
谁来为那个出狱40年都在为自己清白奔波的人负责呢?
以上部分内容来源于澎湃新闻、搜狐新闻、新浪新闻等。
每一个儿童走失后受害的案子都是虐心的案子。
在支撑信息无障碍研究会,天使家园(脑瘫儿童),儿童走失/被抢相关方向很多年,每次看到孩子和这些弱势群体的时候,心里都有着一种难以明述的凄悲。
信息无障碍研究会的前技术总监一同是一个视障程序员,他五岁的时候因为意外致盲,我曾经给别人介绍的时候说,他是曾经看到过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的,结果随后,就黑暗了二十多年。他们的现状可能是我们或者我们家人或者我们周围亲戚朋友未来的一种可能(不是诅咒,谁也不敢说自己就不会发生意外),所以,帮助他们不仅仅是奉献爱心,也是在帮助我们自己和亲人的未来的某一种可能。
宝贝回家网站大家都听说过么,我哥们义务支撑着这个网站的后台很多年了,每次系统出现大问题都会和我有些交互,看看如何解决,或者遇到了什么情况。
最近最让我们痛心的是,也就是五六天前,居然有一些无耻卑鄙的黑客(他们不配称为黑客,因为曾经的黑客不是这样的人)黑掉了我们的公益服务网站,还顺手删掉了我们运行中的走失儿童的数据库。备份不可能是及时的,因为资金有限,因为资源有限,我们做的是免费的公益服务,生存的问题始终没有彻底解决。我那哥们去年年底离开腾讯时是腾讯技术评定委员会的主席,是腾讯T4级的老专家,我们几个四十多岁的人,多少年没有掉泪的老程序员,因为这个事情各自流泪,各自难受,都没有对对方提起自己的难受和落泪。我们真没有想到,现在的人堕落如斯,居然对没有防范的公益服务网站下黑手,我们以前干这个的时候都是对那些有技术难度的地方做测试,走的时候会恢复原状,没有人干过这么无耻的行为!
我们不是没有能力防范,是真的没有那么多资金投入,没有那么多资源投入,更是低估了这些人的无耻和下作,他们侮辱了我们,更是侮辱了黑客这个头衔,他们不是黑客,他们只是一群无知下作的骇客,只知道破坏和炫耀,不知道技术是用来为人类服务的蠢材。
评论中有人做了很多阴谋论的推断,这里建议,请不要做没有意义的阴谋论推断,这没有价值。
1、儿童走失后的找回是最难的,也没有办法牟利,所以,不存在其他收费竞争网站的问题,国内除了宝贝回家,还有ccser都是我们关联的网站系统,都是朋友,都在互相支撑,甚至公安部的团圆系统也是参考ccser构建的,大家都是相互支撑的,没有任何需要这样拆台的操作。
2、人贩子的事情在评论里已经说过了,我们对他们的拐卖没有阻止作用,不存在直接或者任何可能的间接的利益冲突。我们查找的都是丢失后的,他们已经完成交易了的,对于人贩子,其实没有任何伤害。应该说,阻止拐卖的事情是公安系统的职责,我们并不参与,也无法参与。我们参与的是已经造成后果后的找回的过程。
3、关于诈骗集团的事情,可以说这些父母都是非常穷的,因为有点钱都用来找孩子了,哪儿还有钱给诈骗集团诈骗,想太多了,没有用。
最后非常感谢大家的关注,但是请不要做无意义的阴谋论推断,这是浪费时间,也是浪费资源,没有任何价值和意义,集中精力,做些有意义的事情吧。
2019年7月30日补充:
我们为了这个事情,做了一系列的技术创新,目前正在逐渐推进中,希望能够尽量减少老人儿童受到的不必要的伤害。
比如我们把机器人感知和复杂系统的技术应用于脑瘫儿童的康复领域的一个成果,目前虽然因为资金问题受限没有得到推动,但是,我们一直在推进中。
技术人员做点成果,确实难,但主要是资金问题,这个问题,总能得到解决的。
其他的技术创新点就先不介绍了,部分还处于需要保密的阶段,我们要靠这个攒钱,然后来解救老人和儿童这些弱势群体。
2019年09月02日补充:
那个腾讯原T4的弟兄在美国停留了一年,几天前告诉我,他还是认为我的公司的产品和方向是他最认同的,愿意用新人的方式加入公司,一起改变世界,一起帮助弱势群体。
我对他说,我们目前最高的薪资是月薪2万(比起他在腾讯的一年200多万,是没办法比的)。
他安慰我说,我是新人,所以,薪资不是问题。
我眼泪差点下来,他绕了一个大圈,加入公司,为了不让我看到200多万到24万年薪的差别而过意不去,这样的操作,我,我不能说什么了。
2019年12月29日补充:
首先,非常感谢各位的关注。
其次,我们都是普通人。
第三,如果有可能,请关注我们目前的公司和相关业务,我们在攒钱,为了这些事情能够做得更好。
我公司的网站是:www.elesec.cn
深圳青寕信安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的主推的畜牧业小程序:魔三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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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我们传播,帮我们扩散,其他的,随缘了。
2020年04月05日补充:
武汉封城的日子,我参与了一些公益组织的活动,作为志愿者进行了物资的接收,存储,分发,还从欧洲美洲亚洲的一些国家寻找了不少物资回国,同时,从27日开始记录日志,已经写了六十多篇封城日志,有兴趣的欢迎过来看一下:
更一个
前几天发生的事情
亲戚
在停车过程中
挂挡失败,车辆滑动
压死了刚过完三周岁生日的亲生女儿
法院预计量刑过失杀人。
心好痛,心疼
以下原答案
几年前CCTV12看过的
一继母因五六岁继子多吃了一个鸡腿
(说鸡腿是买给她亲女儿吃的)
把继子用斧头砍死,然后分尸
将尸体藏家里
假装孩子失踪,报警
在此过程中
邻居听到孩子哭着喊妈妈
妈妈,我疼,妈妈,我疼
他把她当亲生母亲啊。
湖南临武2013年7月17日城管当街打死瓜农事件
这则新闻我永远忘不了,老实本分的瓜农,起早贪黑种西瓜,为什么最后是这个下场,现在这个新闻已经很少有完整的报道了,几年前这个案子是很轰动的,期间发生的事情也比较曲折,看到这个图片的时候,当时就哭了(那时候我14岁),就觉得他瘦瘦的,晒得黑黑的,一定很辛苦,才55岁,还没有开始享福,为什么现在他要躺在这里,他应该把瓜卖完,开心地和老伴回家,和家人一起吃一顿好饭犒劳今天的劳动成果,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躺在冰冷的地上
多图预警
2013年7月17日,邓正加起得很早。凌晨3点,他与老伴到瓜地摘西瓜,5点多装满一车西瓜从家中出发,6点多来到县城解放南路,7点开始摆摊叫卖。被城管以无着装、无证经营的理由罚款100元,并从邓三轮车上搬走一些西瓜。邓正加的妻子上前阻拦,与城管发生推搡。随后,邓氏夫妇将西瓜摊转移到舜峰镇政府门口。
上午10点左右,邓氏夫妇准备将小车上的西瓜卸下时,10多名城管赶到,双方再次发生争执,“邓先生夫妻俩遭到七八个城管殴打,随后邓先生躺地上一动不动”。
11时,在与城管发生肢体冲突后,邓正加倒地死亡。
离开这个世界时,这位勤劳的瓜农还没来得及吃早餐。
邓正加的遗体躺在文昌路旁的人行道上,双脚布满老茧。很多附近的居民过来围观。
邓正加死亡后,遗体一直摆在事发现场,一些群众自发围了起来。期间,城管欲来搬运尸体,被现场群众阻止。
邓正加的老婆黄细细躺在病床上嚎啕大哭。“我们只是来卖些西瓜,都是我们家自己种的!”黄细细大声说。
2013年7月17日晚,一大批手拿木棒、警棍的警察开始聚集在文昌路
邓正加的女儿在邓术丹在现场守护者尸体,她用“紧张”一词描述了当时的心情,“那些警察们三五一起不时凑近尸体前,这是‘刺探’情况”。
随后的警察越来越多,与周围围观群众发生小范围冲突。穿着黑色制服、手持盾牌和伸缩警棍的警察,黑压压一片站在昏黄色的灯光下。
看到警察越来越多,邓正加同村的老人聚集起来,将木凳横跨尸体。老人坐在木凳上,手拿木棍,一起守护着尸体。
7月18日凌晨4点多,一位县领导带人到现场,劝说家属将尸体运回。家属要求查看事发时的监控录像,但遭到拒绝。
2013年7月18日凌晨4点42分,湖南临武,接到死者家属电话援助:警方出动200多人,手持电棍、伸缩式警棍,盾牌冲锋至人群,家属称警察高喊"不让路的就死",敲打盾牌轰轰作响。在中医院有十名受伤者头破血流接受治疗;而在人民医院有多名警察把守,更多受伤者尚不知。死者尸体被抢走。图为抢尸过程中被打的伤者
7月18日凌晨5点左右,邓正加的尸体被大批警察抢走。第二天,死者家属在回家的马路边发现邓正加的遗体。
死者家属称,警察大声高呼,持械追打围观者,包括路人和亲属在内的十余名围观者被打伤。死者的大女儿背部、脑袋、胸部被打伤,缝了好几针,一个年轻的路人,脑袋被打破,在县中医院救治。
据悉,人群被驱散后,警察从冰柜里抬出死者邓正加的遗体后拉走,整个过程前后持续20分钟。家属表示,邓正加的遗体被拉至南强镇莲塘村进村路口后放下。
2013年7月17日下午,死者小姨子黄女士透露,上午9点,姐姐和姐夫在解放南路卖西瓜,突然来了十几个城管,一句话也没说,把三轮车上的西瓜搬到城管车上,当时姐姐在一边求情让把西瓜和秤还给他们,但城管不愿意。
之后姐姐和城管起了争执,10点半左右,他俩推着剩余的西瓜转移到文昌路桥头去卖,随后城管也跟了过来,“他们一下车就抢姐夫的大秤,同时,五六名城管用秤砣和铁棍朝姐夫两人身上打去,并拳脚相加,其中一名城管嘴上说‘要打就打死’。”
被打拽下打人城管胸牌
姐夫被打的过程中,拽下了那个打人城管的工作证,后来城管看他被打死就逃跑了,在120赶赴现场证实姐夫死亡前,证件一直在他手上。
有目击者称,发生争执后,五六名城管队员都过来殴打她姨夫,他们不但拳打脚踢,其中一人拿出了钢管殴打邓正加,最后,一个城管拿起了秤砣砸向姨夫头部,姨夫当即倒在了地上。
邓正加倒下时,并没有当场死亡。黄素君称,发现邓正加倒下后,她和邓正加的妻子要求城管赶紧叫救护车救人,但城管并没有理会,随后就离开了。救护车大概过了一个多小时之后才来。但那个时候邓正加已经死了。
验尸求证
为查明死因,当地通过人民调解,死者家属已同意尸检。死者家属要求:一、家属要在尸检现场目击;二、尸检中所采集样本家属要备份;三、尸检需由市级以上专业机构进行。当地政府同意死者家属要求。
尸检报告
通过遗体检验发现,死者头部、躯干、四肢等部位有软组织擦挫伤。通过解剖检验发现,死者左前额部、左颞顶部、枕部头皮下血肿,颅骨无骨折,颅内见广泛性蛛网膜下腔出血。胸腹腔、心包腔干净,腔内各脏器未见损伤。
在遗体检验中,法医提取了死者脑组织等部位相关生物检材,送国内相关权威司法鉴定机构做病理检验。“邓正加死亡的原因,还需等相关病理检验结果出来后才能最终确定。”一位负责人说。
2013年7月18日下午3点,在征得家属同意并有两名亲属(一名学医,一名在县检察院工作)在场的情况下,由郴州市公安局法医对死者尸体进行法医鉴定,并连夜将提取的生物检材送往省外权威司法鉴定机构做病理检验。
据法医介绍,整个病理检验过程一般需要15到20天左右,待病理检验报告出来后,法医将根据病理检验报告结合尸检情况出具最终的尸体检验结论。该县负责人表示,尸体检验结论出来后将及时向社会通报,同时将依法、公正处理相关责任人。
立案侦查
2013年7月19日,临武县公安局依法对廖卫昌、袁城等人涉嫌故意伤害案立案侦查。
20日,临武县瓜农邓正加不幸身亡事件有新进展:据法医遗体检验初步判断,邓正加颅内有伤;
20日上午,临武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的规定,以涉嫌伤害罪对“7.17”事件中涉案的该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廖卫昌、邝亚平、夏际玉、杨连祥、袁城、骆威平等6人执行刑事拘留,进一步调查。其中4人为协管员;邓正加家属获赔89.7万元。(新闻是这么说的,但我记得家属接受采访的时候说并没有收到赔偿款)
尸检结果
2013年7月31日晚,郴州市公安局通报,法医根据尸体检验情况及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病理组织学检验结论综合分析认为,7月17日在与临武县城管人员冲突中不幸身亡的瓜农邓正加,系外力作用诱发脑部畸形血管破裂出血死亡
回应秤砣砸人
官方通报,瓜农邓正加与城管冲突后,倒地死亡。有目击者称,邓倒地前曾遭城管秤砣重击头部。网络普遍质疑,死者被秤砣砸死。
有无抢夺死者遗体
临武县县长贺遵庆回应,警方是在协助家属将死者遗体运回村庄。之所以运回死者村庄:首先,死者家属提出这样的要求,尤其是死者的女;其次,事发地在城区,时间久了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第三,让一个死者的遗体在大街上,我们认为是对死者的不敬。
家属不接受尸检结论
对于该份报告,2013年8月1日,邓正加之子邓青强明确表示“全家人都不接受”,他们正在找专业人士咨询,计划下一步维权。
邓青强表示,家属所提的对“尸检标本备份”的要求最后未获官方许可。
处理结果
城管获刑
2013年12月27日下午3时许,湖南永兴县法院经过审理,以故意伤害罪宣布判处涉“瓜农死亡事件”的临武县城管局工作人员廖卫昌有期徒刑11年,袁城、骆威平、夏际玉有期徒刑6年、4年和3年6个月。
二次审理
2014年4月23日上午8时30分,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湖南临武城管致瓜农死亡案。上诉人廖卫昌、骆威平、夏际玉均认为一审判决定性错误,而上诉人袁城认为一审认定事实错误,被害人倒地时他并不在现场
终审宣判
2014年5月15日,南临武城管致瓜农死亡案二审,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对被告人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等四人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个月。
【他的故事】
与老伴承包荒地,吃住都在山上
52岁的邓正加走了。留下几担没卖完的西瓜、使用多年的秤杆,以及村后一片5亩多的西瓜地。
“叔公(邓正加)4年前承包了一片荒地,种了西瓜、皇冠梨、脐橙,养了猪。两口子平时吃住都在山上。”邓正加的一个侄外孙说,邓正加出事后,村里人都觉得非常可惜。他还说,邓正加一直到死,都还没吃上早餐。
这个说法得到邓湘英的证实。她是邓正加的外甥女。在县城居住的邓湘英说,昨日上午8点半左右,她曾到邓正加卖西瓜的摊位前,叫舅舅舅妈到家里吃早餐,“他们说,还是卖完西瓜再说。”邓湘英说,到上午11点左右,舅舅死亡,他都没有吃早餐。
“他们从来不在外面吃早餐,舍不得。”邓湘英哭红了眼睛。
四年来,邓正加和妻子起早摸黑地在西瓜地里劳作。黄细细说,丈夫的愿望是帮儿子在县城买一套房子。待儿子结婚生子后,两老便算“完成任务”。
谁也没想到,平常性情憨厚的邓正加会和城管人员发生冲突。他显然斗不过几名年轻力壮的城管队员。倒地死亡时已临近中午,那时,他还没来得及吃上一顿早餐。
小时候,我外婆家边上有一个婆婆,90多岁了,突然开始长牙。然后有些人就开始传闲话,说是因为偷了小辈们的寿命让自己活久点,返老还童才长牙的。
然后,那家人,婆婆的儿子儿媳,孙子孙媳妇深信不疑,商量了一下,把婆婆关在了房间里活活饿死了。。。那时候他们住的是平房,起初婆婆一直在那里拍门,想出来,跪下来求啥的,家人都超级冷血,就是不给开,村里人也没有帮忙的。
后来饿了很多天,那个婆婆就饿死了。据说那家人还松了一口气,没人偷他们寿命了。
我现在想起来还是觉得心里堵得慌
法医给讲过一个有关人性的案子:一对穷苦夫妻生下一个病患儿子,穷尽人性恶的角度,我设想了千百种病患儿子的处境。唯独没想过这种,有点虐,也有点心寒。
★★★
案发现场位于玄武桥(化名),是新区的一座跨河大桥,近期正在重新修建,施工队在拆桥墩时发现了一些头发和衣服碎片。
我和痕迹检验员王猛,还有助理李筝三个人全副武装赶往现场。我们抵达目的地时,现场已经被保护起来,警戒带外面挤满了围观群众和工人。在派出所民警带领下,我们挤过人群,沿着河边小路来到桥墩跟前。
桥面已经拆得差不多了,剩下几根桥墩矗立在河面中,四周全部都是碎石块,布满灰尘,行走十分不便。派出所民警指着一根两米多高的桥墩,“那就是出事的桥墩。”
民警们已经提前和施工队沟通好,让吊车放下来一个铁框,我们仨挤在里面,被吊到桥墩上,近距离观察桥墩顶部的情况。
桥墩横截面为长方形,顶部已经拆得七零八落,我们小心翼翼地站在上面,我忍不住向河面往了一眼,感觉有点晕,赶紧收回了目光。
将精神聚焦在桥墩横截面,发现有一撮黑灰色的毛发从混凝土里露出来,大约有三四厘米长,微微打着卷,随着微风摆动;还有块蓝灰色的破布,上面沾满了灰尘。
王猛戴着手套,拨开了几块散落的混凝土,然后扯了扯那块破布,摇摇头,“太结实了!”
肩膀忽然被拍了一下,我心里一阵发毛,侧身一瞧,李筝正指着我的右脚外侧。
我赶紧往左挪了一小步,左脚已经到了桥墩的边缘,转过身屈膝半蹲,一片弧形的物体吸引了我的目光。
“指甲?”李筝抬起头问我,我点了点头。这片指甲被污垢包裹着,不细看和水泥没啥区别。
毛发、破布、指甲,看来这桥墩真的很有问题。当务之急就是打开桥墩一探究竟。
我们立刻商量了起来,最后得出结论,凭我们自己肯定没法搞定,锋利的手术刀拿这块硬邦邦的东西没辙。
术业有专攻,这事儿得找消防队。
★★★
从桥墩上下来,趁着消防队赶来的空隙,我们准备进行现场访问,向发现这件事的施工队了解情况。
报警的是施工队工头,姓李,一个黑红脸膛的瘦高个。
李工头微弯着腰凑过来,笑着给我们发烟,“领导,俺们啥时候能开工?”
派出所民警甩甩手,瞪了他一眼,“胡闹!这事儿查不明白能开工?”
李工头咧了咧嘴,讪笑着把拿烟的手收了回去。
我接过话题,“你们把发现……那些东西的详细经过说一下吧。”
李工头喊了声“亮子”,一个脏兮兮的青年从他身后钻了出来。亮子说话有些结巴,不过事情倒也简单,三言两语就讲完了,就是在拆桥时偶然发现的。
接着,王猛又找了几名现场目击者做笔录,他们大多不善言辞。其中一名年龄大些的工人感慨道:“邪门啊……邪门,估计有点名堂。”
王猛追问他,到底什么邪门,这个工人也不在多说,立刻扭头钻进人群里离开了。
这时,不少工人凑过来看热闹,但都有些拘谨,谁也不愿意排在最前边,仿佛不愿沾惹是非,这些群众的心理我们都明白。
消防队很快赶到,中队长打了个敬礼,表示一定配合我们完成任务。
我大致向他介绍了情况,说桥墩里很可能有一具尸体,需要打开钢筋和混凝土把尸体取出来,而且尸体还不能被损坏。
中队长的眉心拧成了一个“川”,表示如果不用爆破的话难度相当大。我不同意直接爆破,因为不确定爆破会不会对里面的尸体产生冲击波损伤,从而影响下一步尸检,所以建议采取切割的办法。
我们最后商议出一个方案:消防队员用劈裂机把桥墩从底部截断,然后借用工地的吊车把桥墩挪到旁边的空地上,再用切割机逐层切割。
为保存第一手资料,王猛负责全程录像和拍照;为确保不损伤里面的“东西”,我和李筝全程指导消防队员具体操作。
这是一个相对稳妥的方案,但缺点也很明显——非常耗时耗力。
不多时,消防队的小伙子们便开始忙碌起来,炎热的夏天本就使人烦躁,再加上机器的轰鸣声和刺耳的切割声,更是让人心烦意乱。
消防队效率很高,半个多小时后,桥墩离断,被吊车吊起,放到了河边的空地上,不过真正的考验才刚刚开始。
几名消防队员围在横倒的桥墩周围,刺耳的切割声响起,现场尘屑纷飞,火花四溅,钢筋和混凝土被逐层切开。
由于不清楚混凝土内部情况,我和王猛、李筝时刻关注着切割进程,叮嘱消防队员如果感觉硬度忽然变低或者看到有可疑迹象就立刻停手。
事情比我想象得更困难,但消防队员的表现十分出色,他们在烈日下聚精会神忙碌了一下午,就像在雕琢一件艺术品,消防服被汗水浸得透透的。
剩余的石墩越来越小,我却紧张起来,死死盯着消防队员的切割机,生怕割坏了里面的东西。
切割机在切割桥墩一端凸起的部分时,我忽然看到里面闪过黄白色。
“停停停!”李筝急得大喊起来,她的反应比我快半拍。
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我从地上捡起那块混凝土块,里面有一些横截面为圆形的小骨质,是指骨。
好在我们发现及时,我立刻让王猛进行了拍照固定,然后把那块有指骨的混凝土块放进了物证袋。
切割工作继续进行,但是消防队员的速度明显更慢了。
桥墩此刻是一个类圆柱体,长约2米,直径不到1米,比原来的桥墩瘦了很多,看起来只比一个人的身形大些。
眼看天色渐渐暗了,围观群众却越来越多,估计是被这里的动静吸引来的,现场变得异常嘈杂。
我找来中队长商量,希望他们把包裹着尸体的混凝土块运到解剖室继续切割,中队长点头答应。
剩下的混凝土块已经很薄了,有些地方甚至露出了衣物,可依旧非常重,幸亏消防车载重量大。这说明当时桥墩建筑质量很好,密度大,硬度高。
★★★
晚上七点多,将尸体运回解剖室后,我们马不停蹄,立刻开始工作。
解剖室大门紧闭,里面灯火通明,空调和排气扇火力全开,地面上摆放着混凝土块。
消防队员又在解剖室里忙活了俩小时,动用了切割机、液压钳等各种工具,剥开最后一层混凝土“盔甲”,一具穿着衣服的骷髅呈现在我们面前,尸骨上还沾着一些混凝土碎屑。
小战士长舒了一口气,擦着汗感慨道:“这比救个活人还费事。”
我们都挺过意不去的,王猛提出要请战士们吃个饭,中队长连连摆手,“一家人客气啥,你们先忙,我们撤了!”
消防队带着工具撤离,看着尘土飞扬、地板砖被压碎一大片的解剖室,我意识到自己可能闯祸了,被领导一顿批评是免不了的。
“晓辉哥,没事儿,咱也是为了工作嘛。”李筝看出我神情沮丧,“回头我找个熟手的师傅来修整一下。”
王猛突发感慨,“我怎么有些怀念刺耳的开颅锯呢,和刚才的声音一比,还是很美妙的!”李筝白了他一眼。
清理掉尸骨表面的碎屑和尘土后,我们对尸骨进行检验,发现这是一具完全白骨化的尸骨,消防队员此前切掉的那块是右手的部分指骨。
白骨化是一种晚期尸体现象,尸体软组织发生腐败逐渐软化、液化,直至完全溶解消失,毛发和指(趾)甲脱落,最后仅剩下骨骼,称为白骨化。
这副骨骼表面较干燥,虽然被称作“白骨化”,可它通体呈黄色,是那种看起来不太干净的黄色。
失去了混凝土的支撑后,尸骨躺在地面上,由于没有组织和肌腱,骨骼变得十分松散。我们根据照片还原了这副骨骼的原始姿势。
头颅高高仰起,空洞的眼眶仿佛在看向前上方;颈椎歪向一侧,双手高举着,一只腿蜷曲,另一腿伸直,貌似攀爬状。
工人们发现的毛发正是他脱落的头发,而破布是他的上衣。
他上身穿一件灰色帆布外套,内穿一件蓝色圆领秋衣,秋衣并不完整,轻轻一扯就破裂了,有些腐蚀风化。
下身穿黑裤子、灰秋裤,腰间系着一根红布条,双手戴着一副线手套,脚穿黄布胶鞋,没有袜子。
“这是干体力活的打扮。”王猛凑过来拍照,“有可能是个民工。”
我们把死者的衣服脱下来,当然,这对一具骷髅来说轻而易举,何况有些衣物已经烂掉了。
死者颈椎上挂着一根细绳,李筝顺着细绳从肋骨间隙里拉出一串钥匙,钥匙经过肋间隙时叮铃作响,我头皮一阵紧。
而王猛眼里却闪着光,无比兴奋,好像这把钥匙能打开神秘的宝藏。我明白,钥匙和衣服一样,能说明很多问题。
衣着往往可以用来进行身份识别,但这具尸骨身上的衣服全是些没听说过的杂牌子。
我们不知道他是谁,也不知他为何会出现在桥墩里,可就算只剩下一副骨架,我们依然可以让他说话。
其实对未知名尸体的检验流程大致相同,首先是确定死者身份,然后再确定死因和死亡方式。
我们法医手中掌握着各种尸检方法,所以心里并不慌乱,而这个时候,《法医人类学》该派上用场了。
李筝主动要求施展拳脚,她根据死者颅骨、牙齿和耻骨联合面的特征,分析死者是一名男性,身高在173cm左右,年龄17岁左右。
得出这个结论,李筝自己也愣了,青少年!我们心情莫名凝重起来。
“死亡时间呢?”我问李筝。
李筝有模有样地说:“死者已经完全白骨化,骨髓腔呈蜂窝状。衣物有轻度腐蚀,死亡时间至少有3到5年的样子,不过也要根据周围环境综合分析。”
李筝很聪明,没把死亡时间说得太死,我指着死者的外套说道:“而且当时是春天或秋天。”
李筝点了点头,忽然指着死者那根弯曲的左腿,“晓辉哥你看!”
我蹲下身子,看到了死者右小腿胫骨上的一处很明显的骨痂,骨痂是骨折愈合后的表现,说明死者胫骨曾有过骨折,而且从骨痂形态分析,骨折时间不算短了。
这个骨痂比其他部位明显要粗很多,而且胫骨有些弯曲,通过测量了,左腿长度比右腿整整短了5cm,这说明骨折治疗不当,导致了畸形愈合。
可以推断,死者生前一定是个瘸子。
跛足是个比较重要的特征,可以用作身份识别,这让我们信心大增,死者的身份仿佛触手可及。
除此之外,全身骨质未见明显骨折。我们提取了靠近胃部的几块骨骼,准备送去市局,进行常规毒物排查。
检验完毕,李筝好像有些意犹未尽,“晓辉哥,我总觉着不太稳,咱还有什么能做的吗?”
“有!”我叹了口气,“目前死因还没查清,死者骨质没有明显损伤,而且被封在桥墩里,按常理分析很可能是窒息死亡,但我们需要寻找依据。”
“对,要判断生前被封进桥墩还是死后被封进去的。”李筝若有所思,“可怎么判断呢?”
“别急,一整具尸骨摆在我们面前呢!”我笑了笑,心里已经想到了一个可以判断死因的方法。
我打量了一眼堆积在角落的那些混凝土块,很快心里便有了注意,或许这次我们还可以用一个非常规检验方法来进行个体识别。
“小时候玩过石膏塑像吗?”我问李筝。
看李筝一头雾水的样子,我把目光聚焦在地上的水泥块。李筝这才恍然大悟:“我明白了,还是晓辉哥厉害!”
没错,我就是想利用这些水泥块,拼凑出一个模型,还原尸骸的具体形态。
说干就干,我们三人合力把刚才被消防队员切割下的混凝土“盔甲”重新拼凑起来,并用透明胶带缠好,只在头顶留了个洞。
做完这一切,我和李筝静静地看着王猛。王猛踱了几步后,似乎下定了决心,“不管了,为了破案,就算被师傅骂死也值了!”
王猛陆续背来两个大袋子,“这是全部库存了。”
我俩合力将那些原本用来固定脚印的石膏粉,一股脑倒进了混凝土外壳里,然后缓缓注进了水。
★★★
趁着等待石膏凝固的时间,我找来一个用来盛放器官模型的空瓶,瓶子很大,把死者的颅骨和牙齿放了进去。
我从药剂柜里取出几瓶无水乙醇,然后往大瓶里加入无水乙醇,解剖室里顿时弥漫着一股浓浓的酒味,王猛吸了一大口气,一脸享受的样子。看得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颅骨和牙齿完全浸入无水乙醇内,半小时后,出现了一种神奇的变化,当然,这变化在我预料之中。
有多枚牙齿牙根变成了橘红色,这是“玫瑰齿”现象,说明死者生前存在窒息。
所谓的玫瑰齿,是指死者在窒息过程中缺氧所致的牙龈黏膜毛细血管出血而浸染牙齿,牙颈表面可出现玫瑰色或淡棕红色。玫瑰齿经过酒精浸泡后色泽更加鲜艳,提示有缺氧窒息过程。
颅骨表面没有发生改变,另一种神奇变化——骨荫并未出现。未出现骨荫改变,这说明颅骨没有遭受暴力打击。
骨荫也是专业名词,是骨膜血管或骨质血管破裂出血,血液浸入骨组织的一种现象,一般是遭受外力打击导致。
“又学了一招!”李筝有些兴奋,“原来无水乙醇还有这么神奇的用途。”
我笑笑说:“你要学的还多着呢。”
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我们三人蹲在地上,小心翼翼地取掉那层混凝土外壳,一个洁白无瑕、栩栩如生的石膏像出现在我们面前。
石膏像保持了死者的原始姿势,举着双手仰着头,左腿伸直,右腿抬起,这比骨骼的样子更直观。
虽然我们推测死者的体表组织会在混凝土的压力下有些变形,不过基本可以反映出死者的外貌和体型特征。这是目前我们能想到的最好的办法了。
死者圆脸偏胖,体重不好估算,但身高和李筝的计算基本一致。
王猛对着死者的面部拍了很多照片,说回头请吴师傅给画个像。吴师傅是省厅画像专家,颇有些名气。
检验完毕,我们先去市局把检材送下,然后简单吃了个宵夜,再回到局里就凌晨1点多了。
借着咖啡驱散倦意,我们把检验情况进行了梳理。
首先对死者进行刻画:偏胖,圆脸,跛足,青少年男性,体力劳动者,本地人可能性大,因为我们还在水泥块里发现了一枚钥匙。
然后对死因和死亡方式进行分析:死者骨骼及衣物相对完整,没有明显的机械性损伤痕迹。死者有玫瑰齿现象,颅骨无骨荫,基本可以确定窒息死亡,排除颅脑损伤。
死者并没有舌骨骨折等颈部受力征象,说明窒息机理并非暴力扼颈导致的机械性窒息,更像是单纯缺氧导致窒息。
死者的特殊姿势其实也反映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死者当时并没死,被水泥掩埋时还具备一定活动能力,而且很可能有挣扎呼救的过程。
于是,我们得出了一个惊人的结论——死者是被活埋的!不过,最终结果还需要等毒化检验结果排除中毒才行。
“被活埋……活埋?难道是打生桩?”王猛突然瞪着眼喃喃自语:“怪不得在现场时有人说邪门呢。”
打生桩这个词让我瞬间有些毛骨悚然,尽管我对那个词并不陌生。我想了想,的确有可能是打生桩,毕竟死者所处的位置有些特殊。
所谓打生桩,是古代中国的一种秘传建筑方术,过程恐怖而邪恶。一般在建筑工程动工前,把人(尤其是儿童)活埋在工地内,确保工程顺利。
传说打生桩最早是鲁班提出来的,并且还在鲁班书中专门阐述过“打生桩”的理论。
古人认为在动土时,会破坏该地的风水,也会触怒鬼神,以致在建造期间或后期使用过程中会发生意外,可能导致很多人丧命。
把活人生葬在工地上,相当于对鬼神的献祭,可以防止建筑出现意外。被活埋的“生桩”就成了该建筑的守护神,维护建筑的稳定。
2006年初,香港何文田公主道一个水务署水管工程地盘,发现至少七副儿童的骸骨。由于很少有坟地会这样集体埋葬幼童,所以民间有传,这是昔日“打生桩”埋葬的儿童尸体。
我以前听一个从事建筑行业的同学说,打生桩现象其实一直存在,不过多数是提前商量好的,事后会给高额赔偿金。那些家里很穷或身患绝症的人为了家里以后条件能好些,会主动跳下去。一般这种情况,警方也没法介入。
也有些缺德的施工队会在工地附近寻找合适的乞丐、流浪汉或小孩,骗进去。
对于同学所说,我无从考证,但我当时听到后很震撼,很多时候,钱比命贵。
“你们听说过九龙柱吗?”李筝一脸神秘的样子,“我上次去上海玩,还特意过去看了一眼,柱子上的龙纹装饰很气派。”
“越扯越远了!别讲这些迷信的东西。”我摆摆手打断了李筝的话,她做了个鬼脸,吐了吐舌头。
其实关于上海延安路高架桥九龙柱的传说,我倒是有所耳闻。上世纪九十年代,上海某高架路交汇点的支撑主柱在施工时遇到了障碍,后来请了一位法师做法事才顺利完工,柱子随后围上了白钢并装上了龙形纹饰。
真相无从知晓,也不好妄加评论。不过我是法医,更相信科学的力量,迷信的东西是一概不信的。
我摸了摸后脑勺,“咱先别急着下定论,就算他是被活埋的,也有很多种情况。”
“可以是意外跌落,也可以是自己故意跳进去,还可以是被人推进去。”李筝皱了皱眉,“这样的话,案件性质分别对应着意外、自杀和他杀,根本没法定性啊。”
“我觉得自杀的可能性不大,毕竟他生前有过挣扎。”其实我心里也没底,就补了句:“不过那也是本能反应。”
案件暂时不能定性,但只要不排除他杀,我们就要把它当做一起杀人案来办。
这案子本身没什么难度,把尸体浇筑在混凝土桥墩里,不管是否知情,无论出于什么目的,都肯定与当年的施工队有关。
不过毕竟时隔多年,要完全复原当年的场景颇有些难度。
★★★
看到冯大队办公室亮着灯,我敲门走了进去。
我把情况汇报完毕,冯大队把手中的烟摁进了烟灰缸。当晚就成立了专案组,对当年的事情展开调查,同时排查死者身份。
第二天,市局理化室传来消息,送检的尸骨没有检出常见毒物,也就是说,确定死者是被活埋的。
没几天的功夫,城里关于桥墩里发现尸体的事情已经传得沸沸扬扬,甚至有几位朋友向我打听这事儿,让我哭笑不得,这也给侦查破案带来了压力。
通过深入调查,发现玄武桥是五年前的秋天开始修建的,4年前建成通车。经过三天时间,专案组走访了几位当年的施工人员,终于查到了一些线索。(为了模糊事件,此处时间有调整)
据几位施工人员说,当年筑桥时遇到了一些障碍,有一处桥墩不知为何,地基钢筋怎么也打不进去,可把施工队愁坏了,又是请专家,又是请道士的,折腾了十多天,后来不知用了什么办法才把问题给解决了。
然而,让我们感到意外的是,当年施工的工人都异口同声说没有出现过意外。难道死者是神不知鬼不觉地被封进桥墩的?难道就没有目击者?
当我们调查陷入困境的时候,有几两名工人回忆起一个重要的情况:当年建桥时有一个工人失踪了,而且那个工人还是个瘸腿的傻子。
专案组听到“瘸腿”两个字,顿时起了兴致,顺着线索调查那名跛足傻子的情况。
专案组找到了当年的建筑队负责人,他说当年筑桥时工地上的确有个瘸腿的傻子,是个临时工,干了没多久,不过后来他忽然不辞而别,再没去工地干活,大家再也没见过他。
那孩子脑子不好使,笨笨傻傻的,干活也不利索,还是个临时工,大家也就没太在意,家属和施工队都没有报案。
专案组拿出模拟画像让他辨认,他只瞟了一眼,“就是他!”
又经过两天的调查,专案组顺着线索查到瘸腿傻子名叫李长生,家住距离玄武桥约三公里外的小康村。
为确定死者身份,探寻真相,我们跟随专案组来到了小康村李长生的家中,见到了李长生的父母和弟弟妹妹。
李长生的父亲四十出头,看起来憨厚老实。专案组说明来意后,李长生的父亲有些惊讶,当他看到从尸骨上取下的那串钥匙时,空气似乎凝滞了几秒钟。
他随即表示儿子李长生的确5年没回家了,估摸着早就死在外面了。
被问及李长生的情况时,李长生的父亲有些伤感,坐在沙发上抽着烟,烟雾笼罩在他脸上,似乎不愿多说一句话。
李长生的母亲倒是话多,她抹了两把眼泪,给我们说起儿子李长生的事情。
李长生作为家中的长子,从小被寄予了厚望,取名长生,寓意长命百岁。
李长生从小就长得漂亮,人也十分机灵,如果不是有次发热烧坏了脑子,时至今日,或许已经娶妻生子了。
由于李长生脑子缺根弦,反应比常人慢许多,渐渐就有了“李大傻”的外号。
因为傻,李长生上学时经常被班上同学和村里的二流子欺负,勉强上到初二就退学了。
眼瞅着儿子没指望了,父母又陆续生了妹妹和弟弟,如今年纪最小的弟弟也都上中学了。
李长生妹妹说,当年哥哥为了让自己和他玩,总是想尽办法讨好自己,时常去垃圾堆里翻找,捡到好一点的玩具都会拿回来送给自己。
妹妹说起此事时,脸上没有伤感,反而是一脸的嫌弃。
至于李傻子为何瘸了,他的家人也说不上来,只记得忽然有一天,李长生就瘸着腿回了家,估计是在外面被人欺负了,这是经常的事情,家人也没办法。
后来父亲托人把李长生送到了建筑队,四处干点小活。赚得不多,不过每月都能给家里交点儿钱,他还会给弟弟妹妹带些小礼物。虽然人傻,但心地着实不坏。
我给李长生的父母采了血,送去DNA室进行检验比对,身份无疑,死者正是李长生。
★★★
死者身份确定后,专案组又找到了当年的施工队长,他对此事感到十分不解,跟我们说,他完全不知道傻子为什么被封在了桥墩里。
专案组又走访了当时施工队的几个负责人,都表示对这件事不了解,口径出奇一致。
我想到了两种可能,一是他们当时都疏忽了,真的对事情不了解;另外一种可能是——集体串供。
通知DNA鉴定结果那天,我有事没去,李筝回来告诉我,李长生的父母看起来并不是很伤心,淡定得有些异常。
同事们出于同情弱者的善意,建议李长生父母向当年的施工方索赔,先把民事赔偿这块弄到手。
李长生的家人听取了我们的建议,找到了当年的施工方,去索要赔偿。
双方很快就达成了和解,但施工方只赔了李长生父母万把块钱。
这太出乎我们意料,毕竟是人命关天的事情,怎么就这么轻易了结了?而且这赔偿金额,实在太低了些,真不知死者家属是怎么想的。
不过家属都不再追究了,我们也没办法。
虽然当事人消停了,但这个案子在当地传得很广,很快就成了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而且越传越玄乎,甚至出现了各种版本,什么生人献祭,妖魔鬼怪,和尚道士风水师......
尽管种种迹象表明,傻子很可能是被推下去打了生桩,但是缺乏充分的证据来证实。死者家属也没有继续纠缠的意思,让我们感觉无能为力。
可我们不甘心,这不是我们想要的结果。于是大家一致决定,继续查下去!我也顶着压力婉拒了死者家属领走李长生尸骨的请求。
我们又走访了傻子的几户邻居,他们都反映了一件事情:自从傻子失踪后,没过两年,这家人就盖起了新房,经济条件大大改善。
刑警队陆续走访了几位当年施工队的的几位普通工人,他们的证言并不一致,有些含糊其辞,有些就只说不知道,完全无法判断真伪。
所有同事都焦头烂额,空有力气,却像是拳头打在棉花上。
警力毕竟有限,调查了一段时间,领导要我们把精力收回来。正巧这时,刑警队接到一个神秘电话,说要反映一些傻子的情况,这让我有些激动。
打来电话的是个跟傻子年纪差不多的小伙儿,他告诉警方,说当时他也在工地,和傻子是工友。
傻子失踪那天工头安排他休息,他去网吧打游戏,晚上回来的时候,隐约看到傻子的父母从工地往回走。
第二天,他就再没见过傻子,而所有人都不再提这件事,也没人关心傻子。
我心里非常难受,也非常不甘心,可查来查去,事情过去这么久,没有强有力的证据,最后案子只能不了了之。
死者家属领取尸体进行火化那天,我又见到了傻子的父母。
可以想象,随着尸骨被火化,傻子李长生在家人的记忆中肯定会渐渐模糊,然后慢慢消失,看来他很快就彻底“死”了。
—END—
作者刘晓辉,现为法医
因为一些原因,部分细节做了隐藏,非完全真实,但案件大致如此。
这个嘛。本汉子由于2018年把一个妹子打了,然后抱着知错就改,痛改前夕,发誓以后再也不犯错的态度进了看守所,尤其记得,那天下了好大的雪,我在派出所的时候听到民警在闲聊关于这个案子,当时也只是随便听听,后来还跟民警聊上了,知道了大概事情,当然民警不会告诉我那么多。也就是闲聊,奈何啊,架不住缘分这玩意,真神奇。我居然在看守所见到了女主人公。简称:F吧。
正文来了
刚进看守所的时候我一直哭,一直哭,跟里面的人也不熟悉,女人都是特别八卦的,刚开始由于不熟悉不好意思问别人怎么进来的,后来熟悉了,大概都知道了别人是因为什么事情进去的。就这个F,我问她因为什么,她一直都笑着说,没什么。有点官司。然后过了大概两天,我们又在聊天,我就想到了当时听到那个案件,讲给大家听。然后我说了个开头,F来句,那就是我的事。emmmm,原谅我懵逼了。后来她才告诉大家具体细节。以下
F 已经结婚,并且孩子已经两岁,她老公他俩的父母轮流为他们照顾孩子,两人呢,也是没上班,整天玩的也很嗨。毕竟双方家庭还算中等,可能觉得玩得起。说下F的长相吧,不算出众,但是眉眼里真的是带着一股妩媚,风情万种的。然后,F在她和她老公经常上网的网吧认识了一个男的,那男的是个独生子,家里开药房的,一直都很喜欢她。在追她。并承诺F离婚了他要娶她。有一天晚上,俩人干柴烈火在网吧附近宾馆开了房,事后F回家了,那男的去网吧上网了。F回家之后老公质问她干什么去了?F说买烟去了,F老公一看时间,买烟要四十分钟?而且F从包里拿出来的烟也不是俩人经常抽的牌子。F拿的是那个男的。然后F老公一直在质问F,到底干嘛去了。F受不了了、来一句,要不咱俩离婚吧。事情坏都坏在这了,F老公一听,你这是外面有人了啊,一直问她是谁,人在哪。要去见。然后F被逼问到的受不了了,领着她老公去网吧了。重点来了!!!F明知道她老公在屋里拿了一把刀揣进怀里,居然还若无其事的带着她老公去了网吧,骑着电车,就这样带着老公一路直奔网吧。要我说,脑子有时候真的是个好玩意。接下来就悲剧了,F老公到了网吧,看见那个男的,一句话都没说,直接上去两刀,所有人都来不及反应。事情就发生了。注意、第一刀是捅的,第二刀就厉害了,刀子进去之后老公觉得不解气,就像切排骨一样,使劲拽着刀柄,往下拉。我不知道该怎么样形容了。那男的,当场丧命。F在干嘛呢,她一直以为老公是吓唬人的,进网吧之后指了人居然在旁边玩游戏,事情发生的太快,她根本来不及反应。直到网吧有人尖叫,并报警。她才明白发生了什么,俩人就眼睁睁看着那男的,也没跑。没一会警察就来了。
那男的就这样丧命。甚至一句话都没来得及说。
F在看守所的时候家人找了律师,并且说当时是老公拿到逼她,她迫于无奈才带老公去。可是由于这个案子是在公共场合,影响太大,再加上,民警调了监控,从她家到网吧,一路上也没见老公拿出刀,而是在网吧才掏出来刀。所以,不存在胁迫。律师告诉她,她可能要做七年到10年牢。她老公有可能死刑。因为预谋激情杀人,还是在公共场合。女的家里一直在找关系疏通,奈何这次事情太大了。兜不住了。
听完之后我沉默了一下,然后说、你是不是没脑子?你为什么要带着去网吧,就算他拿刀逼你,你不会带着去别的地方转一圈?就说找不到人?或者找个地方你俩心平气和的聊聊,好好哄哄你老公?为什么非要带着去。你这样,一下子毁了三个家庭。也把自己毁了,你儿子也毁了,怎么不想想后果。她说,事情已经发生了、说什么都晚了。呃,好吧。亡羊补牢。
后来我在提审后得知我很快就要取保,F说咱们离的近,你回去帮我给我妈说说,赶紧找律师,顺便去看看我儿子,很可爱。我在里面呆了13天,出来帮好多狱友打了电话,还送了东西,唯独实在没敢去她家,也没敢看她儿子。只是心中不忍,稚子无辜,以后再也见不到妈妈。妈妈还因为这种事。而且出事以后孩子已经转幼儿园了,原来是在工商家属院幼儿园。老人家更无辜,出门就要忍受别人异样的目光,以及背后的窃窃私语。死者更无辜,原本以为邂逅的是爱情,却没想到邂逅的却是地狱。
活着不易,且行且珍惜吧。
手机码字,语言表达能力不太好,委屈各位将就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