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属于民法,对于民法案件,政府的态度一贯就是“民不举,官不纠”,否则政府主动介入民法纠纷的后患,可不是这个社会能承受的。如果劳动者手持过硬证据起诉996的公司,政府是会依法办事的。
问题就在于,真这么做的劳动者并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