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与巴蜀地区汉代同属益州,或称“蜀汉”、“巴汉”,均如此例。蜀有三蜀:蜀郡、广汉、犍为,巴有三巴:巴郡、巴西、巴东
汉中地区自分野与巴、蜀同属益州,东接南郡,南接广汉,西接陇巴、阴平,北接秦川。从交通、文化风俗同属巴蜀地区,故而常视作蜀地的一部分。在时人意识上,蜀、巴、汉都被视作蜀地。称巴汉、蜀汉、或称蜀,皆是区域代号。此外也有“庸蜀”、“岷蜀”之类,义同。题主所指该翻译强译为蜀郡、汉中,是错误的。
杨督 @琅邪杨文理 所侃无南中与蜀汉合称,《史记》以为“巴蜀徼外蛮夷”,视巴蜀之外为夷人,《汉书·地理志下》有“巴、蜀、广汉本南夷”的说法,而秦汉之际通过种种措施,汉族成为了蜀地的主体民族,其风教文化业已与中原同,又有“比于齐鲁”之说,故而在文化认同上,被纳入汉地。巴郡也同样包含有氐、羌、板楯蛮,但三者的活动范围被汉地活动区域大大压缩,加之板楯蛮为汉高所用,被视作忠贞之族,从巴地文化区域上并不被这些西夷的存在而影响,仍旧将巴地视为蜀的一部分。
南中地区可参阅《华阳国志》及班、马三书,从文化区域和认同上,巴蜀之地与南中地区还是有着本质的文化区别,民族之间不同使得虽共在一州,但在认同上南中却不被看作是如蜀、巴、汉一般紧密的蜀地范围之内。
与“蜀汉”之称同例者有“巴汉”,涉此有王子今著《中国古代交通文化论丛》供题主参考:
“巴汉”作为区域代号,见于史籍者有多例。
《史记》卷八六《刺客列传》记载傅鞠武劝说燕太子丹不要与秦国对立。言及秦的地理优势:
秦地遍天下,威胁韩、魏、赵氏,北有甘泉、谷口之固,南有臣、清之沃,擅巴、汉之饶,右陇、蜀之山,左关、教之险,民众面士质,兵革有余。意有所出,则长城之南,易水以北,未有所定也。
又《后汉书》卷六三《李固传》说李固的两个儿子遇害经过:
州郡收固二子基、兹于郾城,皆死狱中。”
李贤注引《袁宏纪》曰:
“基字宪公,兹字奉公并为长史,闻固策免,并弃官亡归巴汉。南郑赵子贱为郡功曹,语下那杀固二子。太守知其枉,遇之甚寬,二子托服药天,具棺器,欲因出逃。子贱畏法,敕吏验实,就杀之。”
据《后汉书》卷六三《李固传》,李固“汉中南郑人”。可知“汉中南郑”在当时人的地理意识中,是属于“巴汉”的。
《三国志》卷一《魏书.武帝纪》:“(张)鲁溃奔巴中。公军人南郑,尽得鲁府库珍宝。巴、汉皆降。”
《三国志》卷八《魏书.张鲁传》:“雄据巴、汉垂三十年。”“巴汉”均作为区域代号使用。《三国志》卷四《魏书.三少帝纪.陈留王奂》咸熙元年(264) 冬十月丁亥诏:“幸赖宗庙威灵,宰辅忠武,爰发四方,拓定庸、蜀,役不浃时,一征而克。自顷江表衰弊,政刑荒阁,巴、汉平定,孤危无援,交、荆、扬、越,靡然向风。”
《三国志》卷四四《蜀书.姜维传》:“功济巴、 汉,声畅华夏。”其中“巴、汉”也应同样理解。
又如《三国志》卷四八《吴书,三嗣主传,孙皓》裴松之注引《汉晋春秋》载《晋文王与皓书》: “舟师泛江,顺流而下,陆军南辕,取径四郡,兼成都之械,漕巴汉之粟,然后以中军整旅,三方云会,未及浃辰,可使江表底平,南夏顺轨。”也以“巴汉之粟”言说这一地方的粮产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