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操作,能够形象地帮我们理解爱奇艺 VIP 会员服务协议。
什么叫可以单方面决定和调整 VIP 会员服务内容啊? 这就叫可以当方面决定和调整 VIP 会员服务内容==
诚然,对服务的性质改变留有空间,是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常用的协议条款。考虑到不断变化的现实情况,在撰写相关协议的时候留有余地是必要的。但兜底之所以是兜底,就像底裤之所以是底裤一样,不是用于在日常生活中翻出来给人看的。
快期末了,有几道问题,可以留给法学生作为思考题,这也是行业想要规范发展所必须要回答的:
第一题:
爱奇艺在网站上介绍,会员权益包括「热门电视剧提前看」,并用灰色字体介绍道,卫视热播电视剧、爱奇艺优质自制剧可享受提前观看,「其他人还在等待更新时,你已看完大结局」。
这一表述,是否属于虚假宣传?即便不是虚假宣传,考虑到普通消费者难以充分理解庆余年不属于「卫视热播」或者「优质自制剧」,因此无法在其他人等待更新时看完大结局,如果消费者基于可以提前看庆余年大结局的错误认知购开通了会员,是否可以撤销合同并获得退款?
第二题:
针对会员服务协议中关于「超前点播」的格式条款,仅仅用下划线的形式进行提示,是否尽到了足够的提示义务,是否属于「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
如果这种形式不属于合理的方式,那么应该采取何种方式,是否需要通过购买时进行弹窗提示、在购买页面用显著字体进行说明等形式进行提醒?(而不是仅仅引导用户勾选服务协议)
第三题:
两家具有竞争关系的视频平台,同时决定修改超前点播规则,并非常「巧合」地,制定了同样的点播价格,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了《反垄断法》所不容许的价格垄断协议,是否破坏了市场的竞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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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些问题的探讨,不单是针对某家具体公司的具体行为,也是在互联网行业营利模式像会员制转型时,为了建设良好的业态,所必须面对的。
也许因为,它们的事态看起来并没有那么糟糕,所以没能感同身受吧。
其实就算武汉封城的时候,我还天真的以为,这次的疫情只是屁大点事。
直到我发现,官方公布的武汉单城市确诊数量竟然高达几万人。。。这才意识到武汉短短一个多月确实传染了太多的人,这才意识到这个病毒比我想象的要可怕很多。
欧美现在单城市破万的根本没有,甚至全国加起来都没破万,所以它们觉得这不是什么大事,也挺正常。
人类,大概总会是不见棺材不落泪的,等到它们也单城市确诊过万的时候,自然就会意识到,戴口罩一点也不好笑。
就跟之前NBA辱华,中国赛的门票退不退的问题一样。
成年人的世界,风险和代价是统一的。这几百块钱是您个人的财产,你可以采用任何合法的方式处置。没有人能强迫你为民族尊严牺牲个人财产。
但话又说回来了,入党誓词中有“随时准备为党牺牲一切”,之后如果您加入党组织、考取公务员而政审不成时,也不要发泄和抱怨体制,请记得当初自己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