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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勾结外国势力违反香港国安法,黎智英等 7 人被港警拘捕,他们可能面临怎样的法律制裁? 第1页

     

user avatar   bj365 网友的相关建议: 
      

实事求是吧。

我方已经仁至义尽了。

大家注意:《国安法》并不溯往。

像黎智英这种人,不论过去犯了多么恶劣的罪行,国家层面仍然是给了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的。

然而,他冥顽不灵,一路走到黑,那就只能送他一程了。

上述的团伙在香港国安法实施之后依旧积极运作,他指出,有关这件事件拘捕了5男1女。
经过调查,发现有一个团伙一直在宣传和并鼓励人们积极的参与要求外国制裁和封锁香港的行动,这个团伙由2男1女负责具体运作。在调查这个团伙的过程中,警方发现有一帮人士,就是有关传媒的高层利用在外国的账户在财政上支持这个团伙。

黎智英的手法,拿着美国机构的钱。一方面用这些钱雇人暗中积极破坏、制造事件,另一方面利用自己的黑心媒体大肆炒作抹黑。实在是恶心之极。

说一千道一万,以前的事本来都不追究他了。可是他不死不休,还在作死。

我只能说这种人,除之而后快。


首恶不除,天理难容。


当然,真正的首恶,其实是几个大家族。


user avatar   tuo-qia-ma-ke-zhi-guan 网友的相关建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一、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四、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五、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没有规定对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具体处罚。

对此,刑法第一百零六条对此作出如下具体规定:“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本章(刑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各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之罪具体是指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罪、武装暴乱罪、策动武装叛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刑法规定犯上述各罪的,依照第一百零三条、一百零四条、一百零五条的规定从重处罚,即在各条规定的法定刑的上限范围内处罚。

其中《刑法》第一百零三,一百零四,一百零五三条规定如下:

第一百零三条 【分裂国家罪】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零四条 【武装叛乱、暴乱罪】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策动、胁迫、勾引、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进行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一百零五条 【颠覆国家政权罪】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外《刑法》还有一些这几位沾得上的罪名。

第一百零二条 【背叛国家罪】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一十条 【间谍罪】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二)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

其实要我个人来说,直接数罪并罚枪毙完事,此等败类死不足惜。


user avatar   xie-yi-wei-57 网友的相关建议: 
      

黎智英反大陆不是这几年,也不是这十几年,而是大半辈子。

2010-2012我念香港大学MBA时,不少课程的案例与香港有关,其中讲述黎智英的案例过了这么多年我还记得不少。

当时那个案例站在第三方立场描述了他80年代到2010年的生意,也花了不少篇幅提到了他的反大陆行为。

在商业上,黎老谋深算、狠辣狡猾。

虽然现在有不少说法,说黎在香港法制较乱、廉政公署未建立的时期靠毒品等黑道生意起家。但记得当时的案例资料里说的是黎12岁从大偷渡来香港,自学商业与英文,靠股票赚的第一桶金。

1981年他开厂,并紧跟潮流,开创了佐丹奴这个当时年轻人心目中的“名牌”,91年公司上市。

现在年轻的知友可能对这个牌子不感冒,但在二十多年前(92年进入大陆市场)的上海,哪个年轻人身着一件佐丹奴的衣服,那可是相当fashion的与自豪的。

从黎发达后 ,他的言行就开始反大陆了。

90年代中期黎又搞了苹果日报与壹周刊,主要内容是各种下限极低的娱乐八卦,兼而不时发一些反大陆内容。

20年前,黎投资过一个香港本地的线上购物网站,但由于当地市场不大、实体超市打压等原因,亏损几亿港币离场。生意虽失败,但他的商业眼光倒还是超前的。如果他是个正常的商人,不是在香港,而是在大陆做这个生意,恐怕今天淘宝京东争霸的格局要变。

总之,黎在生意上的天赋、手段、魄力不一般,而当他成为香港反大陆的主力时,也的确是个另人头痛的上蹿下跳折腾多年的角色。

记得2011年某次下课后我们与老师交流,老师曾说道“我也算研究过黎,但还是不清楚他如此反对大陆的缘由到底是家族历史、利益驱使,还是政治理念。他的反大陆行为其实已经导致生意的不利,但他就是那么坚定的反。我觉得总有一天他会付出代价的,香港的法律不可能一直不变,与大陆十几亿人为敌,结局会很悲惨,最多十年吧。”

九年后的今天,果然。

黎以后基本就吃牢饭了,除非几年后癌症晚期,最后一段时期可以保外就医吧。



补充:

昨晚看到这个问题,随手一答,获得一些认同,评论里也出现了不少莫名的“文革style小将”。

这块字碑是竖立在中央党校的,四个字的意义不用解释了吧。

当思想不再来自于现实,而是被愤怒、意识形态、情绪所占据,那肯定无法再讨论,纯喷就得了。

要论喷,只要知乎允许,大家爱看,我用自己高中水平骂黎,骂上五千字不重样的不算难,但这真没什么意义,可以算是一种另类的“奶头乐”娱乐。

要想防治黎这类人,是一位猛喷还是实事求是分析其特点,防患未然好呢?


user avatar   doug-44 网友的相关建议: 
      

他的传媒公司是我在海外看到得最恶心的几个中文媒体之一。

Quote周董:

“希望黎胖,下次不要被我遇到。”

周杰伦台湾节目 https://www.zhihu.com/video/1276252126046568448

(怀念颜值巅峰时期的周杰伦)


user avatar   jieducm 网友的相关建议: 
      

其他人不知道 ,但黎智英此人一定不能放过,前半生涉黑、涉毒,后半生当汉奸,旗下媒体成天鼓动香港人与大陆人对立,怎么侮辱怎么来,什么“蝗虫”、“支那”,简直做人都不配。

黎智英此人一生都不怎么光彩,混黑帮(14K堂口)出身,为了钱可以不择手段,也没有什么底线,所以当汉奸不意外。他的第一桶金就是贩毒而来的,自己也飞叶子(大麻)跟嗑摇头丸,所以别人送了他一个外号叫“大麻黎”。

在1990年、1995年分别成立了《壹周刊》和《苹果日报》,从毒贩摇身一变,成为了传媒老板,但毒品生意并没有停止。再之后就开始涉足政治,依靠煽动占中、反修例示威活动而大发横财,因此又被人送了一个外号——“黑金特首”。

另外,香港的政治背后也有很多黑帮的影子,香港媒体曾经做过统计,某区的议员选举,约有13 %是黑底人物 , 其中30人当选为区议员 。关于香港黑帮,以及黎智英的一些经历,我曾在下面的专栏有详细介绍,欢迎大家订阅。


黎智英1948年在广东出生,12岁偷渡到澳门,然后从澳门去的香港。由于没有文化和特长,他很快加入了黑帮,最开始所在的堂口属于14K,在里面做49烂仔,负责送白粉。

黎智英在跑腿送货期间,经常穿插于各个帮派之间,没多久就在九龙深水埗区做拆家(分销商),类似自立门户。随后,他搭上了金三角的关系,开始卖双狮踏地球品牌白粉,由此赚到了第一桶金。

在黑帮开始洗白的年代,黎智英也开始了洗白历程,利用贩毒赚来的第一桶金,进军制造业,大家熟知的“佐丹奴”服装品牌就是他创立的。

然而制造业并不好做,没多久,他就将佐丹奴股权全部转播出售,随后在1990年、1995年分别成立了《壹周刊》和《苹果日报》,从毒贩摇身一变,成为了传媒老板。

手上有大量黑帮资源的黎智英当然不会仅仅依靠传媒赚钱,他以传媒为幌子,纠结了大量的香港黑帮成员,进行各种违法行为,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大陆非常流行的香港地下六合彩。当然,也少不了走私毒品、枪械,以及协助不法分子偷渡出境等。

黎智英本人也吸毒,尤其是在多个场合吸食大麻,在杂志的采访文章中也承认,有飞叶子跟嗑摇头丸,因此人们送了他一个外号叫“大麻黎”。他创立的《壹周刊》和《苹果日报》跟本人一样无下限,经常造谣生事,被人告上法庭。

除了黑帮身份,黎智英最让人熟知的另一个身份就是香港四大汉奸之一,在幕后出钱出力煽动香港的占中、反修例等非法示威活动。

很多人很好奇,黎智英为什么高呼为“美国利益而战”,他的钱从哪里而来,靠着手上两个纸张媒体的发行量,根本撑不起他给占中,反修例等示威活动成员提供的巨额资金。

关于这个问题,凤凰卫视曾经深度报道过,黎智英就是依靠煽动占中、反修例示威活动而大发横财。例如在占中活动发起前,黎智英就投巨资买空港股,然后通过港股暴跌获利超10亿元。

而香港爆发的“反修例”大游行,黎智英又是赤膊上阵搞事情,通过下面的帮会马仔给聚集人员每人每天酬劳为5500港币。这些钱都由“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NED)提供,总金额高达2亿美金,他在中间赚多少不言而喻。

另外,据香港《大公报》报道,有帮派分子在暴乱现场向年轻人派发号称是“救肺散”、“咽痛饮”的粉末包,包装上写满可补充体力、令人活力充沛、“条气顺自然跑得快”等字句,很明显就是具有兴奋作用的毒品,源头直指黎智英的贩毒渠道。


user avatar   sywx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战略攻势的一部分。

前几天你打你的,我跟了。这次我打我的,你跟不跟?


user avatar   yu-gong-you-zi-29 网友的相关建议: 
      

大家骂黎胖子可以,请不要辱骂它的祖宗。你们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黎胖子已经被顺德黎氏剔出族谱了。也就是说,它的本子上就只剩下自己的自拍了。

黎智英的罪行,我想大家或多或少都了解一些。

但除了这些比较熟悉的罪行,黎智英做的恶,罄竹难书,又何止这些?

建立狗仔队,为了刺探各路八卦新闻,各路手段百花齐放。

周杰伦、张国荣等人均受狗仔队骚扰过。

2003年,周星驰在上海拍摄电影《功夫》时,《壹周刊》通过翻找酒店垃圾桶和精心裁切的找票撰写文章,称周星驰深夜招妓。愤怒的周星驰将《壹周刊》告上法庭,当时,周星驰沉重地表示:“我不相信有人做事这样不公道,我也是人,我有尊严、有感受、有生命,不是可以乱写的!”
2005年,因为《壹周刊》记者贴着车窗拍摄周杰伦和女友的照片并挑衅周杰伦,引发周杰伦的激烈反弹,向狗仔竖起中指,年轻气盛的他感叹“只可惜自己没有打狗棍”,《壹周刊》顺势把周杰伦称为“劣迹艺人”,让周杰伦一时背负了巨大的舆论压力,最终不得不公开道歉。他在道歉时说:“我的手是用来弹钢琴的,不是用来打狗仔的”不过后来,周董还是用弹钢琴的手写出了讽刺狗仔歌曲《四面楚歌》,收录在了他的名专辑《十一月的肖邦》里。
1995年的张国荣撞车事件。当时,《壹周刊》的狗仔跟踪偷拍张国荣和他的好友唐先生,被愤怒的张国荣掉转保时捷的车头反去追狗仔,最终逼停了狗仔的车。张国荣立刻报警,上车,点烟,扯掉狗仔的偷拍胶片曝光,一套动作行云流水。
不过,这未尝不是狗仔希望的剧情,最终狗仔依然炮制出了一篇添油加醋的文章,不仅把责任全部推给了张国荣,而且把他圈外的友人唐先生的所有隐私全部曝光。而张国荣也不甘示弱,在接受黎智英旗下媒体访问时毫不留情大骂黎智英,当然,小编还是得给自己老板面子,所以文章里出现了“时间有限,以下省略三段骂黎智英的话”这样的表达。
然而,虽然张国荣身为最有影响力的老牌港星,为人够刚够光明磊落,在这一事件之后为了不给狗仔机会反倒是堂堂正正地公开了恋情,成就了一段佳话。但是一直到他生命的终点,黎智英手下的狗仔都没有停止对他的造谣、嘲讽和骚扰,以至于在他离世不久,好友梅艳芳就曾经公开对媒体说“哥哥间接因《壹周刊》而死”。

说了这么多,我希望,不要让黎智英这么快死。我希望,能在金紫荆广场上,仿效秦桧,铸一尊黎胖子的雕像,双脚跪地,面朝大陆。

最后,用黎氏家族的这段声明作为对黎智英的总结:

“黎氏列祖列宗在上:今黎氏逆子智英,祸乱香港,黎氏蒙羞,故开祠堂,祭先人,剔除出族谱,之后智英此人一切行事与顺德黎氏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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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老贼这就叫“一家人要整整齐齐”。

自2014年煽动“占中”,做空港股以来,黎智英就给全家准备了七本护照,时刻准备跑路……今天是国安法“言出法随”,天网恢恢,跑不掉了。

不要小看他,他是真正的“美国走狗”,背后就是民主基金会、CIA和美国政府。得到美国副总统彭斯接见,亲口说过:“我们是在和中国作战”的家伙。


国内很多人很幼稚,总觉得黎智英这种“乱港分子”只是跳梁小丑,芥癣之疾,不用这么兴师动众……其实很多人并不清楚,他和黄之锋、罗冠聪这样的人不同,他既是职业政客、又是资本家、还是“壹传媒”、“壹周刊”媒体集团掌控者。通篇谣言,恶臭不堪的《苹果日报》,就是他旗下的。

他背后不但有白宫,甚至还有美军专业情报人员,既能动用资本发动废青,又能掌握媒体控制舆论,还能直接影响香港政局,他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庞大的反华政治集体和利益链。

黎智英本人就是“汉奸后人”,“家学渊博”,和新中国人民政权“不共戴天”的。

他祖籍广东顺德,其父亲在上世纪四十年代“汪伪”时期以向日军提供情报、捕杀抗日人士为业,由于效力突出深得日军赏识,得到不少“赏金”。

内地解放前期,黎父担心自己汉奸身份遭到清算,抛妻弃子逃亡香港加入当地黑帮。黎智英12岁时偷渡至香港,借助于父亲早年做汉奸积累的“卖国财富”和黑社会关系网,从贩毒“跑腿”的马仔开始迅速扩展毒品生意,成为“拆家”。

凭借着贩毒丰厚的利润回报,黎智英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创办了佐丹奴时装连锁店,依靠当时经济复苏的内地市场赚得第一桶金。

黎智英通过姐夫杨森认识了为英美办事的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李柱铭将黎智英引荐给最后一任港督彭定康,黎智英自此正式与西方反华势力“牵手”,成为香港回归后港英政府留在香港的鹰犬。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黎智英卖掉佐丹奴时装全部股份,在西方反华势力的支持下创办了政治性极强的壹传媒有限公司,从黑社会毒贩、服装商人转型成了传媒大佬。

壹传媒创刊初期,黎智英招揽黑帮头目负责发行,凭借黑帮分子的加持,黎智英的刊物逐步在香港传媒界占有一席之地,打着新闻自由的幌子任意刊载低俗虚假内容,肆意攻击抹黑香港特区政府、恶意捏造不实信息,煽动蛊惑市民针对政府产生对立情绪。每当反对派组织招募人员上街游行前,壹传媒旗下的《苹果日报》势必连篇累牍煽动市民上街,不仅详列游行时间和路线图,更会列明游行口号和诉求,完全是暴动行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

在2014年“占中”期间,壹传媒更是刊发超过1000篇文章煽风点火为暴动行为正名。为让香港社会陷入动荡局势长期不遗余力,时常编造极其荒谬的话题挑动香港与内地矛盾,成为美英政治势力插手香港事务的工具。壹传媒始终与香港反对派政党保持密切联系,借助西方反华势力的资助,持续向香港民主党、公民党、社民连等反对派组织输送巨额政治黑金达数亿港币,主要用于在香港开展各类政治运动,实现了通过政治献金操控反对派政党“为其所用”的政治目的,是当代香港泛民派真正的幕后“大金主”。

2019年7月9日,“反修例”运动爆发期间,黎智英高调前往华盛顿与美国副总统彭斯、国务卿蓬佩奥、国家安全顾问博尔顿就香港局势进行会晤,面对媒体,黎智英公开表示:“香港正在为美国而战、香港民众正在同美国一道,与中共进行一场价值观的战争!香港人需要知道美国站在他们身后!”

黎智英在香港反修例事件中明码标价雇佣大专学生参与游行,雇佣期限为7月至10月,薪资为每天3000元。另外,黎智英还向反修例暴力冲击者每日支付1300元,行走助威者每日300元。


我们国内媒体平台上许多“恶俗”舆论,并不是普通大陆网民干的出来的,而是他们的手笔,那种语言风格、宣传文案,臭味是遮不住的……

这些人不是一两个溃疡、肿瘤、疥疮,而是系统性的免疫崩溃,他们潜伏在香港看似公正的司法体系下,被西方庇护着,抓进去,放出来,一次又一次祸乱香港、蛊惑年轻人,却还能动用媒体把自己鼓吹成“斗士”,如果不能除恶务尽,将来会引发更多的祸患。

对付他们,不能靠“文质彬彬、程序正义”,那是伪善,那是对香港人民和中国人民的不负责任。妄图颠覆国家、出卖主权的败类,已经不再是“人民群众”,而是“反动派”,是“敌人”,我们和他们的矛盾,也不是人民内部矛盾,而是“敌我矛盾”。

既然都要和中国“作战”了,那就是与人民为敌。

那么等待他们的,就不是请客吃饭,也不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而应该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铁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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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中国在趁国外新冠疫情焦头烂额的时候在香港事务上采取了攻势。

很多人都说,今年香港国安法是象征性的,只为了震慑之后的行为,不追溯之前,以免带来国外大规模反弹,

但是现在这种抓人节奏很明显不是这个意思,是下了狠手的,

这说明上面判断,外国现在没有余力在香港事务上,给予中国新一轮实质性制裁。

还是那句话,中国不怕外国把香港弄死,反正香港不交税,大不了把金融中心挪到新加坡。

香港反而要好好想想自己的爹到底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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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传媒股价开始暴涨,这难道是要把壹传媒洗红了??难道以后能见到苹果日报帮咱们说话?

———我是分割线————

漂亮国的香港牌已经打光了,接下来只能看着中央出招了,

这次 过完立秋第一个周一直接带走

这次还给加了装饰,别想出来了


大批警力搜查苹果日报


直接端了毒窝

大声告诉我,一家人最重要的是什么?




还有,我愿称之为“一毛不值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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