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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 2020 年 08 月 23 日美国警察对黑人连开 7 枪,导致威斯康星州爆发骚乱?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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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吊子高华就别说什么这个受害者作死了。你们看看要是白人不听警察的话跑回自己的车上是个什么待遇。

这件事情的恶劣程度不能说达到Breonna Taylor被杀的案件,也差不多了吧。警察接到报案说是家庭纠纷,结果四个警员一到场就拿着枪把正在劝架的哥们儿控制住,这还能更浑蛋一点吗?这种警员根本不具备处理社区纠纷的能力,即使没出现枪击事件,单是不称职这一点就足够炒他们鱿鱼了。

最新的情况是在案件发生后的抗议活动中,有“Kenosha民兵”这个申必白人民兵组织出来反对“黑人的命也是命”游行,人人都带着枪。警察们又感谢民兵组织又给他们发矿泉水。结果当天晚上就有个白人民兵开枪打死两个抗议者,打伤一个人。

昨天一直没有找到第一次开枪的无水印视频,鉴于评论区抬杠的人很多,我还是把能找到的质量最好的一个视频发上来。大家自己判断。一口咬死追它的人扔的是燃烧瓶的,你见过燃烧瓶软绵绵坠在手里,扔出去风阻贼大扔不远还能形变的?另外,在它杀人之后其他群众并没有攻击它的行为,而是直接去救治伤者,难道站在它身边没有攻击也是“直接威胁生命安全”?

这小兔崽子还只有17岁没成年,说不定还会因为这被轻判。这个枪杀两人的小王八蛋名字叫Kyle Rittenhouse, 下面这个视频是它枪杀一人之后被群众追打然后开枪的视频,击倒一人后向附近人群无差别射击的视频。现行杀人犯在街上被追打,我记得正常人应该把追打的群众定义为见义勇为吧?

杀人之后这个小崽子还若无其事地走向警察,手里就没离开过扳机。然后它就被警察放走,开车回家,转天才在隔壁州被抓住。想象一下一个黑人要是手上挎着上膛的长枪,手握着扳机走向警察,警察会直接放走吗?哦对了,这货家住在隔壁州伊利诺伊,作为未成年人,非法持枪跨越州境,本身就是现行犯。

所以也别说什么警察队伍大多数都是好人,不是种族主义者了。系统性压迫之所以是系统性的,就是说这不是个人的品行操守可以改变的事情。你想做一个平等待人,不种族歧视的警察,你就会被系统排挤,被那些肆无忌惮开枪的警员们淘汰掉。

我在这里有一个暴论,我认为可以解决警察胡乱开枪的问题:用每年警局消耗的子弹数来评定下一年的警局经费。比如Kenosha一个十万人口的小城,2019年警察局的经费是3060万,执法中一发子弹我们不妨定一万块。今年执法中打掉1000发子弹,明年的经费就只有2060万了。打掉3000发子弹,全市警察一起喝西北风。反正子弹有数,只有这样才能让这些警员开枪之前好好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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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警察对黑人动枪,最近这个事情有点火,从根本上谈谈这个问题。

问题根源其实不是黑人,而是美国不禁枪,然后导致美国警察执法时总是担心自己被持枪民众反噬。

更深刻原因是因为美国不禁枪产生公民自卫权下放,美国警察没有保护公民的义务。

每年美国都要发生大量恶性枪击案,成千上万无辜的国民成为牺牲品。

对于美国频频发生的恶性枪击案,川普的解决方案是要在美国建设更多的精神病医院,对于民众要求严控枪支的诉求却保持沉默。

美国为什么不禁枪?

这个问题在中国可以听到两个版本。

公知洗地版:美国不禁枪是为了让老百姓有持枪反抗政府暴政的权力。

阴谋论版:美国不禁枪是因为军工集团太强大绑架了政府。

这两个答案哪个正确?

没有一个正确!全是胡说八道!

在美国,警察的权责严重不对等。准确地说,美国警察在第一时间基于他自身的判断可以剥夺某个公民的生命,同时,却在公民生命受到威胁时却没有保护的义务!

这个表述是不是让你觉得不可思议?

你在开玩笑?

我当然不是在开玩笑。

上述对警察权责的描述是由美国最高法院从1981年一系列案例确定的原则。

按:美国法律是案例法系,意思是一个案子的法理解释在未被推翻前就一直有效,而最高法院对于美国警察权责是通过一系列案例确定的,所以,推翻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现在可以解释为什么美国禁枪这么难的原因了。

因为最高法院明确裁定美国警察对美国公民不具有保护的义务,导致自卫权下放而延伸的公民持枪权的扩大。

警察都没有保护公民义务,那么公民只好用持枪来保护自己!

下面我们来看看,导致最高法院裁定警察没有保护公民义务的两个著名案例——1981年奥顿对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案与2005年石城镇对冈萨雷斯案件。


1. 沃伦对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案

在描述这两个案件之前必须介绍一下历史背景。

在上个世纪80年代,美国对个人在公众场合的持枪行为是严格控制的。

当时几乎所有的美国老百姓都理所当然的认为,警察有保护公民的义务。

所以,那个时期绝大多数州都立法禁止个人在公众场合公开或者隐蔽持枪。美国50个州,在80年大约只有4个州允许公民在公开场合持枪。

是什么改变了这种情况呢?

让我们回顾1975年华盛顿特区的某个周日清晨的一个案件。

1975年3月16日,一个周日的清晨,两名年轻的女性 Carolyn Warren (就是本案的主角) 和 Joan Taliaferro 像很多那个时代的年轻人一样租下了华盛顿特区(美国首都)西北角的1112拉蒙特街的一个公寓的三楼的房间并分担房租。在他们楼下是Miriam Douglas 女士和她四岁的女儿。

在大家都在熟睡的时候,二楼的公寓门 (美国的大多数公寓门是没有防盗门这说的,都是小木板门,很容易被踹开) 突然被两名壮汉踹开,这两名壮汉(后来被确定是Marvin Kent 和 James Morse)冲入了二楼公寓,并当着小孩的面轮奸了她的母亲。

睡觉中的Carolyn Warren 和 Joan Taliaferro 听到楼下Douglas 女士尖叫声后立即拨打了美国报警电话911,并向调度员报案她们的公寓在被强行入侵中。并请求警方立即提供援助。

警方调度员告诉她保持安静,让她放心,警方将及时调度警力进行支援。

06:23华盛顿警察局总部接到调度员通知有人在强行侵入,但是不知何原因调度员给了巡警2级优先权(code 2), 而根据华盛顿警察条例,任何同类型犯罪都是1级优先(code 1)即警力应该马上支援。

即使如此,四辆警车仍然响应了这一通报,其中三辆赶到拉蒙特街,一辆去调查可能的嫌疑人。

与此同时,Carolyn Warren 和 Joan Taliaferro从窗户爬上屋顶等待警察的到来。

在那里,他们亲眼看到一名警察开车路经他们的房子,但根本没有停下来,他甚至没有头伸出来看看房子的前后就走了。

第二个警察来了,敲了敲公寓的门,在没听到任何回复后也直接离开了。

06:33分,他们在到达五分钟后没有做任何确认房子内部的安全措施就都走了。

于是Carolyn Warren 和 Joan Taliaferro 爬回自己的房间里,在那里她们再次听到Douglas 女士的持续尖叫声,于是她们再次打了911,并告诉值班警官她们认为入侵者已进入了公寓,并要求立即提供援助。

再一次,一名警察向他们保证援助已经在路上。这个电话在06:42进行了记录,但处理结果竟然是“随便查查”,这次没有任何的警员为这个呼吁出警或者分配任务。

由于相信了警员的话,Carolyn Warren 和 Joan Taliaferro下楼来帮助Douglas 女士以协助警方,结果被两名犯罪分子发现了他们的存在。

两名犯罪分子持刀劫持了所有三名女性到了Kent的公寓,然在14小时内对其进行轮奸,抢劫和殴打。

三名女性中的两名被迫对彼此实施性行为的同时,另外一名女性被两名犯罪分子轮奸。

一系列机缘巧合下,三名妇女侥幸得以逃命(从犯罪统计来看,这个活命概率小于17%),三名妇女向哥伦比亚警方提起诉讼,内容包括:1. 0623报案的处理不当,2. 巡警未能遵循标准调查程序。3. 0642的报警的彻底无视。

但是联邦下级法庭宣布此案流案,不予受理,他们的解释是: 警方对于大众的责任是广义的,并不存在警方对某一公民的特殊关系,在这一层面中,警察没有任何具体法律义务的存在。

原文:”[t]he duty to provide public services is owed to the public at large, and, absent a specia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olice and an individual, no specific legal duty exists.”

三名女性不服,上诉到哥伦比亚特区上诉法庭。在经过上诉法庭7名法官讨论后,哥伦比亚特区上诉法院在1981年以4-3的票数的肯定了下级法庭的判决。

同年,最高法院对本案上诉不予受理(代表了最高法院的态度)。

由于哥伦比亚上诉法庭是联邦高级法庭,其案例宣判覆盖全美国(不同于区域的巡回法庭,仅限于数州)。


本案震动全美。

从此美国案例法开创了警方与普通公民之间不存在任何具体的法律义务的先例。

自此以后,全美各州立法机构开始全面下放公民自卫权。无论是民主党的蓝州还是共和党的红州,自卫权和公开持枪权开始全面放开。

就地自卫(stand your ground) 城堡法案(castle law)开始全面取代强制撤退(duty of retreat) 而公民的隐蔽/公开持枪也纷纷放开。

虽然一直在节节败退,控枪人士仍然有希望,因为最高法院对1981案例只是不予受理的表态,而一旦表态,则仍然可以推翻下级法院判决,那么他们仍然有翻盘的可能。

最高法院没让他们多等。2005年石城镇对冈萨雷斯案 (Castle Rock v. Gonzales, 545 U.S. 748 (2005))给了其致命的一击。


2. 石城镇对冈萨雷斯案件

比起上面案子的跌宕起伏,这个案子十分直接了当。

科罗拉多州石城镇居民Jessica Lenahan-Gonzales和他丈夫Simon在1999年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她丈夫一直在非法跟踪和试图控制她。

为了保护自身安全,Jessica 向法庭于1999年6月4日申请了禁止令。法庭禁止令中明确表示,他在合法探视以外必须离Jessica和她四个孩子(其中儿子 Jesse不是Simon亲生孩子,而三名女儿Rebecca, Katherine, 和 Leslie是)100码以外(大概91米)。

6月22下午5点15分,Simon 突然闯入并劫持了三个女儿。于是Jessica 在当日晚7:30分、8:30分、10点10分和23日凌晨00:15分屡次报警,并亲自在23日凌晨00:40分到了警局报警。

但是由于她原来曾经很善良的允许Simon在不同时间探视过孩子,警察无动于衷。

凌晨3:20分,Simon出现在石城镇警局门口,携带了枪支来追杀Jessica并主动向警察开火。

在交火中他寡不敌众的被警察乱枪打死,在他的车里发现了三名女孩的尸体。根据法医检查,他恰恰是在进入警局之前杀死的她们。

悲痛欲绝的Jessica Lenahan-Gonzales 将石城镇警方与和她交谈过的三名警官告上法庭,根据联邦法律她认为警方“未能适当地执行对限制令侵权投诉作出回应。”

但是地区法院在讨论后根据1981年案件先例提出了此案(不予起诉)的动议并获得了批准。

愤怒的Jessica随即上诉科罗拉多州丹佛市第十巡回法庭。该法院的一个小组在讨论后驳回了Jessica的实体性正当程序要求(即结果是否正义判断),同时确认三名警官有职业豁免权,因此不能被起诉。

但巡回法院认为在此过程中石城镇警方对禁止令执行有程序性不正当,因此Jessica可以部分胜诉。

此决定在巡回法院全体法官复审后得出了同样的结论。

因此石城镇警方对三名女孩子的死有责任。石城镇警方不服,反向上诉到最高法院。

2005年6月27日,最高法院以8比1的悬殊比分推翻了第十巡回法院的判决,并恢复了地区法院的判决。

由法官安东宁·格雷戈里·斯卡利亚大法官为首的多数意见认为:禁止令是个法律命令,其意义在于如果侵犯后要受到法律的惩罚,这里的惩罚基础在于对法律的破坏而不是个人的伤害。

警方没有在这个禁止令被破坏途中进行干预的义务,但是有在这个破坏后把对方绳之以法的义务。

由于Jesscia和警方在发现Simon杀死女孩尸体前都不能确定这个禁止令的破坏程度。,所以警察没有任何责任去管可能产生的伤害。

当事者Simon已死,所以这个追责已经可以停止, 至于在破坏这个禁止令产生的生命财产伤害,对不起,你自己倒霉吧!

3. 禁枪彻底失败

通过这一案例,美国最高法院最终确认了“警察在提供警察服务时不对任何一名公民有任何公共责任规定下的具体责任”(the police do not owe a specific duty to provide police services to citizens based)。

换句话说,警察在执行任务中如果认为公民是威胁,其拥有第一时间内根据自身判断剥夺生命的权力,但同时他拥有不对任何公民受到侵害时具体保护的豁免。

警察的职业叫做执法(law enforcement) ,即保证破坏法律后的追诉责任,但是对具体的侵害则没有任何保护的义务。

实际上刚刚发生的奥兰多案也是如此。在凶犯数目不明下,奥兰多警方等了3个多小时才采取行动。最后造成百余人伤亡,而凶犯只有一个。

无论死亡者是被凶犯还是警察打死的,他都是活该,因为他仅仅是执法活动中的附属伤害(collateral damage)。

在05年最高法院案例之后,禁枪群体彻底失败。

随着2013年最后一个完全禁止公民公开/隐蔽持枪州—伊利诺伊(对奥巴马大统领的故乡)的彻底沦陷,美国不在有任何一州禁止公民公开/隐蔽持枪进行自卫。

截止2016年,美国对枪支完全不限制的州(不需任何证件即可公开/隐蔽持枪)有10个,资质合格后可以持枪州有32个,限枪州8个,禁枪州 0。

美国拥枪派VS禁枪派为42:8,比起1980年的4:48来实现了完全的逆转。

大家看完这段历史后有什么感觉?呃,天天吹嘘美国如同天堂的公知可曾告诉过你们这个关系社会治安的重大常识?

自卫权下放导致美国枪支泛滥,枪支泛滥导致美国公民必须承担越来越重的自卫权——这是一个恶性循环。

看看美国人晒的出行物品图,手枪绝对是必备之物。


4. 预防犯罪、保护人民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与美国警察权力大得惊人而责任小得吓人相比,中国警察不但没有在第一时间基于他自身的判断可以剥夺某个公民的生命的权力,但却具有在公民生命受到威胁时保护的义务。

美国警察只有事后抓捕违法者的责任,而中国警察则有“预防犯罪”的责任。

讲一个我亲身经历的案例。

去年12月我的儿子(去年4岁)在幼儿园活动中将另一个小女孩(5岁)撞到门上,当时小女孩的脸上出现淤青,带到医院检查确认无事(幼儿园报销了检查医药费,我们也两次向对方家长道歉)。

6月,对方家长(父亲)找到幼儿园称孩子皮下纤维有断裂不确定是否能恢复(脸上看不出明显的痕迹),要求赔偿10万元。

幼儿园(是一家大型教育机构)要求对方去做伤情鉴定以作为赔偿的依据,对方家长称这个伤情无法鉴定。

幼儿园表示如果没有鉴定则不能赔偿,建议对方走司法途径,对方表示不愿意走司法途径只希望私下解决——但是要价还是10万元。

几经交涉无果后,对方家长在我妻子工作单位(幼儿园附近的一家银行)找到我妻子,同样提出10万的赔偿要求。

我妻子明确告知对方:

第一,事情发生在幼儿园,我们家长的监护责任也转移到幼儿园,所以,对方有什么诉求应该找幼儿园交涉;

第二,赔偿应该有依据,所以建议对方去做伤情鉴定并走司法途径解决(如果对方认为我们家长也有责任也可以同时向法院起诉我们家长与幼儿园)。

对方家长一直胡搅蛮缠,既不去做伤情鉴定也明确表示不愿走司法途径,最后威胁我妻子说道——

如果我们不拿出10万元,他就自己私人拿10万元“按照他自己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以上表述我们都有录音)。

回家后,我妻子忧心忡忡,让我将儿子送到我父母家里“避避风头”。我当时就觉得很搞笑——这都什么时代了,还用江湖伎俩讹诈人。

然后我就打110报警(直接报警,没有找任何关系),告知警方事情经过以及我等家人生命安全受到威胁。

110让我等待辖区派出所与我联系,5分钟后,辖区派出所一位警官给我打来电话,问清事情经过后让我等待他们处理结果。

1小时后,那位警官再次联系我告知处理结果——

首先他们已经找到当事人询问,当然当事人一口否认曾经说过威胁的话。

警官告诫当事人:第一,有什么诉求走司法途径;第二,不得再去骚扰我的家人。

最后警官告诉我,对方态度很好,对于警方的告诫一一首肯,应该没什么问题。如果对方再去我们的工作单位或者家庭住址干扰我们正常的工作与生活,让我们直接报警,他们会第一时间将对方带到派出所“协助调查”(这个承诺让我很有一种安全感)。

后来对方家长偃旗息鼓,最初在幼儿园宣称要第二天将他女儿转走,同时扬言花10万元“用自己的方式”来解决——是的,他同时对我老婆、幼儿园都说过同样的话。

警察告诫之后,他也没有将女儿转走,然后通过幼儿园推荐,找了一家著名医院鉴定机构去做“纤维断裂修复鉴定”——一切都回到正常的渠道来解决。

对比一下2005年石城镇对冈萨雷斯案那位可怜的母亲Jessica报警之后的遭遇,大家有什么感觉?

反正我的感觉就是一句话:这TM就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按:其实生活中每个人或多或少总会遇上一些麻烦事,只要不是经济纠纷(经济纠纷警察一般不管),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报警(现在智能手机很普及,有条件最好用手机留下证据)

不管对方是什么牛鬼蛇神或者江湖大佬,警察有的是办法教会他们怎么做人。

那种有几个钱或者认识什么江湖大佬就可以随便欺负弱小的时代已经是历史。

包括自己躲在后面买凶伤人其实风险也非常大——看看遍布街头巷尾的摄像头。

全国有上亿个这样的摄像头组成天网工程,中国首先开始在“天网”中应用人脸识别科技——

这个发展非常快,2017年智能摄像头已经超过2000万个。也就是说,某人在公共场合伤人后,警方可以一直追踪他的去向直到落脚地然后实施抓捕。

行凶者被抓捕后,幕后的人还逃得掉?具体案例参考一下滴滴杀人案。

为什么中国治安水平可以远超发达国家?是中国的犯罪分子突然大彻大悟、立地成佛成为守法公民?

当然不是!原因就是这个天网工程的威慑力+预防犯罪是中国警方工作的重点。

呃,皿煮的灯塔、普世的典范、公知的爸爸美利坚合众国警察可以在第一时间基于他自身的判断可以剥夺某个公民的生命的权力,但是责任却小得可怜,美国警察没有预防犯罪的责任,美国警察没有保护公民的义务。

但是,社会主义中国的警察不但没有美国警察这么吓人的权力,却有预防犯罪+保护公民的天大义务!

权责的区别是中美治安状况天壤之别的重要原因。

2016年中国每10万人凶杀案件比例为0.62,这个数字已经低于瑞士,同期美国是将近5。没错,美国凶杀案是中国同比的8倍。

2016年美国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击毙900多人,其中90多人手无寸铁。

美国每年平民与罪犯持枪对持案件超过250万起——向往移民美国的建议最好先学会使用、保养枪支,并让自己射击训练达到熟练的水平。

2017年中国警察因公牺牲361人,辅警因公牺牲126人,另外警察+辅警因公受伤+致残6000多人。

从来都没有什么岁月静好,只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

按:美国禁枪资料摘录自知乎刘翔熙编辑翻译的文章《美国禁枪为什么这么难》,引用时为了减轻普通人的阅读负担删去繁琐的法律条文,在此致谢。

更多深度内容请关注公众号:猫哥的视界、猫哥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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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确实执法环境恶劣

但是警察滥用武力才是主因,以环境恶劣为警察开脱的,都是瞎说

美国有95万名警务人员和67万名执法官员,一共150万人左右,人口四亿人。

18年一共因公殉职144人,是最近几年最高的,其中因为被罪犯枪击死掉40人左右。

美国警察一年击毙多少人?1000人左右。

被击毙的1000人中,一半以上起因于家庭或社会琐事,受害者寻求警察帮助,最后演变成击毙。

杀人一千自损四十,这个杀人效率是很高的。


中国一共200万警察,人口十四亿

每年因公殉职的警察一直在400人以上。

美国警察比例比我们高

因公死亡率更得多,但是更加暴力的多。

这完全不是执法环境的问题,而是美国警察就是真正的法西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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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Wisconsin,但天天看新闻和各大媒体的报道,来理一理事件。

  1. 警察出现,是因为黑人的妻子打电话报警,控诉丈夫家暴,殴打她。
  2. 警察到现场,核实了信息和情况,准备逮捕黑人,但遭到拒捕和反抗。
  3. 警察使用了电击棒,想让黑人放弃防抗,但没有生效,黑人继续挣扎并且逃脱。
  4. 这条划重点了,事情的重头戏就在这里!为什么之后警察会七连击?因为黑人在逃跑的过程中,想取车里的物件。

物件这个东西,范围可就广了。大家都知道,美国可以合法持有枪支,再弄个license就可以合法的随身携带或者放在车里,违法携带的更不用说。根据我有限的对枪支法律的理解,当对方侵入你的领地并构成威胁,你可以对他开枪。但是!!!事情变的有争论的一点就是,当他背对着你的时候,你不可以开枪!

这么说吧,要是有人来踏进了你家的草地(必须是你家的,公共地区的就不行)你让他退后并且离开,结果他越来越靠近你!这时候,你立马警告,如果他还在靠近,你就可以对着他开枪。如果你警告后他转身准备离开,你就不可以开枪了。

当然这是生活中的情况,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到底有没有权限对着后背开枪呢?先别被FBI和CIA这种电影电视剧洗脑,那些都是国际案件,每个犯罪分子被发现了就分分钟被爆头的。在Wisconsin案件中,黑人打算从车里拿的物件,是把刀。黑人现在在医院,并且承认他当时是打算就是想去拿那把刀进行反馈(昨天看到的新闻)。那这时候警察感觉到了威胁,黑人进入了车里并且准备拿不明物体(谁知道会不会是把AK或者其他的枪),警察为了保证自身和周围人的安全,选择了开枪。

我们再来看看那些示威游行者和网上攻击警察的几个点。

  1. 警察凭什么对着后背开枪?!答:我不算了解,但警察逮捕嫌犯等特殊情况,应该有这个权限。
  2. 警察凭什么开枪,他又不一定就是拿武器,或许只是躲进车里啊!答:根据昨天的新闻,黑人在医院亲口承认了是准备取刀。万一是把AK,再来个扫射,是不是还是要骂警察无能?而且躲进车里拘捕也是违法啊!
  3. 警察凭什么开了七枪?!答:一直没倒下,还有能力去取物件,就构成了威胁。
  4. 这黑人是个好人,警察就是racist!答:根据前几天的新闻,这位被射击的黑人有assault等暴力犯罪好几个底案,并不是大家口中遵纪守法的三好公民。
  5. 其他的我也不知道了,反正说啥都是racist

我问了几位白人朋友,他们有什么看法。大家都表示“这年头警察难当,以后有黑人的案件只能叫黑人警察去处理,才不算racist咯?!” “Cop(警察是cop,为啥叫copper铜,好像和警徽有关)完全没错啊,根据条例先电击再射击,哪里出错了,干嘛大家都骂cop?” “No idea, this is some crazy sh t man!”(模仿黑人的语气,以示嘲讽)

所以呢,我看到的事情真相就是如此。至于媒体到底有没有抹黑警察或者构陷黑人,我们也不知道,毕竟不在现场不知道完整的经过。但暴乱这事,真是...很美国特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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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这两个星期美国的疫情数字,好好的每日新增6-7万,这几天变成了4万。

真让人着急啊。

这下好了,再续一拨有望!

MA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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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剧情还没公布,目前小道消息是,一个黑人家庭闹纠纷,女方报警,警察上门处理。男方不肯配合,试图驾车离开,警察扯着衣服就是一梭子。这也是基本操作了,问就是对面要去拿枪所以必须先下手为强。

美国警察还挺会从根源解决问题:家庭纠纷家庭纠纷,先有家庭再有纠纷,直接把家庭给解决了不就没有纠纷了吗?修复家庭关系的良药就是一梭子弹打空,简单、粗暴、快速、有效,妻子当场就留下感动的泪水,大概这是黑人小孩没有爸爸的另一种解释吧。

中国人一直认为清官难断家务事,结果困扰国人几百年的问题,人家不到一分钟就解决了,这就是美国优越性的完美体现吧。

另外警察没有把女方也一轮带走,也证明了美国黑人的地位已经显著提高,毕竟这次警察都没有给黑人下达“立刻倒背圣经同时左手画圆右手画方并学习张一口波比跳”的命令了。

当然,以上这只是小道消息,也未必是家庭纠纷。不过从视频来看,那个黑人往车门走的慢悠悠的,四个警察其实完全可以把他提前控制住的,非要等黑人开车门的那刻再来突突突,这要是国籍一换绝对有人说是钓鱼执法了。

当然,在美国应该还是符合程序的:在路上行走,没有掏枪,警察不需要突突突,等他打开车门,有可能去拿武器,警察就可以打空弹夹。还挺规范,在警察内部甚至会得到表扬,不会受到任何的处罚。

说到底,美国警察是暴力机构,不是人民公仆,这种执法方式才是常态。只要美国人能够全民拥枪,这种事就有理由永远存在下去,也算是一种囚徒困境吧。


user avatar   shen-peng-38 网友的相关建议: 
      

在中国,夫妻吵架报警,警察往往是热情、礼貌、“不干预家事”,哭笑不得费尽口舌做和事佬,完事了还有人骂中国警察不管事。但是你真把她老公当家暴男抓走了,又得被她又哭又闹大闹派出所,还要在微博上给你骂出屎来。

在美国就简单了,夫妻吵架报警,直接连开七枪把丈夫打死,世界就清净了;我还见过更夸张的,邻里纠纷报警,警察杀过来就把报警人乱枪打死,世界就清净了。

什么是人权啊?什么是法西斯啊?

国内“自由派”们天天骂法西斯、没人权、老大哥、限制自由……我耳朵都听出老茧来了……结果地球另一边那个国家天天法西斯,把人命当草芥,警察开枪如如吃饭喝水般随意,杀有色人种如屠牲畜……他们从来不反对。

地球上最大的反动派就在那里,满头的癞疮他们不管;却咬着他不断进步的祖国的缺点不放。

年初国内酒店里隔离的某些欧美留学生,不服管理、翻窗子爬墙、溜出去跑步、因为一瓶矿泉水就要和志愿者、警察大打出手……完事了还要上微博喊冤叫屈,说自己“一腔爱国热情被泼了凉水”……这委屈,您应该找欧美诉去,看看在美国警察面前撒泼打滚伸指甲挠人是什么后果。

其实我能理解美国警察的“过激反应”,我也能理解美国黑人们的激烈抗议,这都是资本主义黑暗森林教育出来的,你不给他一枪,他就给你一枪,迟早都是一枪,不如先打七枪,先打先赚。

你不禁枪,就得忍受警察们粗暴执法;你搞身份政治,就得容忍黑人们每隔一段时间就给你来个打砸烧零元购。

美国警察阶层和民众的对立、美国黑人族裔和白人的对立、包括放任枪支泛滥……本就是美国统治阶级的“反屠龙术”。就是要让你群众打群众,工具人打工具人。

但我受不了国内“自由派”、“安那其”、“精美”的双标,真国际主义者,不应当站出来旗帜鲜明反对美国践踏人权、草菅人命吗?

天天喊着斡旋中美关系的,从来不关心美国的人权和自由,天天鼓吹一美元炸鸡的,从来不谈美国社会安全和底层的生存权。

说到底,他们不是精神美国人,他们是精神美国统治阶级,从来不关心平等、自由、人权,他们只关心自己的利益。

指望“自由派”们能够真正反专制、反霸权、反剥削、反压迫、反歧视、反帝国主义、反法西斯……

还不如指望黑人们的零元购呢。


user avatar   ci-hu-pan-xiao-q-82 网友的相关建议: 
      

“女士您好,您之前因和老公的家庭纠纷报警,我们现在已经妥善解决并且永除后患了。”

“您问我们怎么从根本上解决的?”

“很简单,打死你老公,这个家庭不存在了。”

“没有家庭,自然没有家庭纠纷,MAGA”


user avatar   yu-peng-3-53 网友的相关建议: 
      

只说从视频里看到的情况。

这个黑人确实非常的作死,在警察明显已经处于高度紧张并且发出了警告的情况下,仍径自绕过车走到驾驶座边,而且看上去确实像是在拿什么东西。

华人都知道,一旦美国警察警告的话,无论如何都不能随便动弹,更不要做出可能令警察误解的行为,“千万别动!跟我一样做!美国警察可是真开枪!”(《不见不散》刘元)

当然了,至于这个事情里谁对谁错,就让美国人去激动好了,中国人犯不着为美国人民的自由和警察的纪律与法制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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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支泛滥确实是米国存在的一个大缺点。我这时候最想看到的其实是高华们的态度。

同样是警察执法不当,建州一个嫖娼事件我们承认确实有体制方面的问题,后来也有所改善了。但是高华们可以用大嗓门对此事坚持不懈地黑好几年。反观美帝连开七枪,高华们忽然都视而不见了。

高华们指出建州的缺点,只要是事实存在的,不少入关学人士都予以承认并认为这确实需要改善。比如国内的劳动法不落实,土地财政太过深入,这些高华们反复咀嚼的缺点我们都认为是正确且将来需要改善的。

但是我们指出米国存在的缺点时,他们往往假装沉默,默不作声了。而对于米国的一些优点,他们又不想宣传其背后的原因,而是仅仅归功于米国的皿煮体制。并时不时表达一下“带薪休假”的优越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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