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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母杀人案」当事人于欢减刑出狱,该案在法律上有怎样的意义和影响?未来于欢的生活会有哪些改变?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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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我上学的时候,讲到正当防卫,老师都是非常直白的跟我们讲

“遇到事情了,首先就跑,别管你以后从事什么职业,跑就对了”

“跑不了就打,往死里打,别想过当不过当的,别人想害你是想往死里害,你还击还想着轻重简直搞笑

整个学校的法学院都是你们的后盾,老师学长学姐们免费给你们打官司”

当时默认都是,只要遇事还了手,就要走上一遭

正当防卫那一课,是所有怀揣所谓“朴素道德观”的法学生的痛点

别人空手你不能拿棍棒,别人刀子抽出来开砍了你才能还击,对面转身走了,不管别人是真走了还是喊人了,你都不能追击,别人拿刀子给你开口子了,你给几拳还要小心别一不小心把人磕墙角磕死了

理论上只要暴徒会装晕装死,你就永远只能在被暴徒弄死还是进监狱里二选一

因为只要对方不是“正在侵害”你就不能还击

利用正当防卫的你,无限约等于小学课本里的东北傻狍子,对面人一装晕,你就得确认真晕假晕,

真晕还好,假晕托托送人头

要说了,为啥要确认啊,跑不就完事啦

不成,如果受伤重了,人挂了,你还要摊上事(底下邓玉娇案,邓玉娇反杀了,邓玉娇叫救护车和报警了,邓玉娇打出GG)


我就说一句大实话,16年没这案子

18年的昆山龙哥案,许某要拿这辈子给龙哥做补偿

是因为这个案子舆论胁迫司法了吗?

我是不懂了

哪怕是不管法律实务的学院派,都该知道那些标准有多操蛋吧?

是法律的条款不合理,是往日执法过程中司法判决里关于实际的太多不合理,导致的倒逼司法改革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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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刑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学院学报》刊登,我说一句我原来特别讨厌的话就是

“海量专,精确算,比我懂,更比你懂”

该文里面提到的邓玉娇案与舆论



我建议2018年后出生的,都去翻翻2018年以前的关于防卫的案例

好好看看722个案例,之前的正当防卫到底是什么个鸟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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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传颂经典模式

南边哪个市爷忘了,一个武校小伙上公交车看见有人猥亵妇女,上去就是一jio,万万没想到那人体质虚弱,直接人没了,故意杀人

哪个大学还是中学爷也忘了,校边小巷子几个社会青年猥亵女学生,一个男学生见义勇为,提着块砖头冲了进去,1v4,成功打断一个人狗腿,然后故意伤害,还在网上号请求当天被救女子出来作证的

当年爷上学的时候还是想着“还好有无限防卫权”结果一看要求就斯巴达了

知道强奸怎么认定的吗

凡是没有插入OO的,都不属于强奸,叫猥亵

12年北京宣武门英国老外强暴中国妇女,几个东北老哥看见上去就是一堆爆锤,最后哪怕老外把双方内裤都脱了,按住受害人在花坛上起起伏伏起起伏伏,就因为没插入,那就不叫强奸,叫猥亵,最后拘留15天,罚款500,驱逐出境

09年邓玉娇案也是同样的

那三个大汉把人拉包厢里不算事,把人摸了不算事,把人“按坐在怀”了也不算强奸,要等插入了才可以。

尼玛的,都等插入了才开始无限防卫,我防卫个锤子?

最后法律实务告诉我搞错了

如果插进去拔出来了,那也不叫正在强奸,那叫强奸已结束,你的无限防卫权没的咯

我只能说好耶


什么叫做----“如前所述,在大多数案件中,法院仅根据防卫行为造成了伤亡后果就判定其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构成防卫过当。这种唯结果论的做法其实比基本相适应说走的更远,已经完全背离了正当防卫的立法目的。”

好比打lol,你是adc,暴徒是劫

劫杀过来了,劫到河道了,劫又回去了 犯罪中止,你不能A别人,A了就是故意伤害

劫杀过来了,劫交大了,儿童劫,就开了一个R,你不能拿你无尽砍他,那样明显超出必要防卫限度,你要一厘米闪现以示尊敬一下,哎,对,这样才算正当防卫

劫杀过来了,一顿互秀,你技高一筹,你把劫砍死了,你掉血才掉四分之一,那不行,这叫防卫过当,因为虽然你掉了四分之一血(健康权受损),但是劫失去的可是生命呀(生命权)

你把劫砍死了√,你被点燃又是治疗又是打小兵吸血的,最后剩下一滴血没死。(从结果看你生命权差点就莫得了,劫生命权莫得了,好,很公平)

这个时候才会很遗憾的告诉你:恭喜你,你正当防卫成功了。

以上就是2017年以前我国的正当防卫

当初昆山龙哥案出来的时候,我还一度悲观。

当初比这个关注度都高的案子(非于欢案),都要一审二审再审,扭扭唧唧才给个防卫过当,许某岂不是白给了

万万没想到龙哥案真的反应迅速,直接就正当防卫了。

当时一片欢腾---------为什么欢腾,都没点笔数吗?


于欢母亲她的破事不代表她本身的权益就可以被其他人非法侵害

犯案了就公安来抓,什么时候黑社会有执法权了?一直在那反复提“可他们全家是老赖呀”

黑社会都来抓老赖了,公安法院检查院你搁这当薪水小偷呢?


说到这可能一堆朴素道德观的来怼我-----老赖就是该死,人人得而诛之

我就说之前知乎我这么一个回答,关于企业解雇员工的,也就这几个月的事情

是哪个企业来着?反正是互联网大厂,随便找个理由下了个套把员工辞退了

然后我说不合适,而且违反劳动法

然后下面冒出个 该厂员工开始怼

那人是个老白兔了,整天摸鱼划水,早该开除,开除的好开除的妙,你为他说话,祝福你以后的同事全是老白兔

后来我说她脑淤血,结果我号没了,啊,这很知乎

知道为啥我说她脑淤血吗?

理由很简单

因为老白兔,所以开除,这个原因很符合情理,追求效益嘛,不丢人

同事支持也很合理,降低自己工作压力嘛不丢人

但是认同公司下套来解雇就很不合理。

因为下套本身这个行为,是--无条件--的,是没有要求的,是可以对每个人使用的,全从公司主观出发,想给谁下,就给谁下。

承认了公司下套合理,明天公司拿这个套别人的时候又怎么办呢?


话转回来。

经济犯罪,让公检法去办

黑社会,无论如何都要被打击

老赖和黑社会 极限一换一兑子了,你问我叫好不叫好,我叫好

但是我坚决不承认 于欢 身位老赖,就不能对黑社会防卫了

而且我坚决坚持 该案对我国司法实务改革有重大意义

这都2020年了,不会有人看问题不审题吧

这个问题是问的 “该案在法律上有怎样的意义”

不是来问 于欢是好人坏人的

这都2020年,司法改革三年了

不会还有法律人坚持 案件当事人不是清清白白的,案件结果不是符合社会价值观的,就对司法没有积极意义的吧

讲道理

公职律师给我在这讲 好人坏人,活该不活该

我感到可怕

顺带贴一条面对啥都是“死刑活剐祸及家人,对罪犯要什么人权”的网友,我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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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欢案的裁判过程中,虽然受到了民意舆论和偏向报道的影响,但该案经由山东高院审理,就正当防卫的限度和适用问题做出了新的认定,并被选入最高院指导案例,决不能说是没有意义的。

只是在关注正当防卫认定问题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反思对单一信源的偏信和舆论浪潮下的情绪过激。


于欢案的主要影响有二:

一、于欢案重塑了“正当防卫”的界限,对以往模糊的“非法拘禁能否正当防卫”问题做出了回应,并被最高院选为指导案例(93号)向全国推广。

最高院指导案例中从于欢案归纳出四个裁判要点,分别是:

  1. 对正在进行的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不法侵害”,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2. 对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伴有侮辱、轻微殴打的行为,不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3. 判断防卫是否过当,应当综合考虑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以及防卫行为的性质、时机、手段、强度、所处环境和损害后果等情节。对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伴有侮辱、轻微殴打,且并不十分紧迫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致人死亡重伤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4. 防卫过当案件,如系因被害人实施严重贬损他人人格尊严或者亵渎人伦的不法侵害引发的,量刑时对此应予充分考虑,以确保司法裁判既经得起法律检验,也符合社会公平正义观念。

这些裁判要点随着正当防卫标准的逐渐明晰,会成为未来类案审理的参考和基石。


二、于欢案展现了偏信单一信源和放任过激情绪的危害。

如同很多争议案件一样,于欢案也因为部分媒体的偏向报道,形成了两个“版本”。

在一些媒体报道的版本中,于欢母子因为债务纠纷遭受非法拘禁,在极端侮辱下,于欢愤而反击。

但随着于欢案的尘埃落定,一些“背后的故事”浮出水面,譬如于欢之父于西明曾任冠县国家税务局柳林分局副局长,于西明(父)、苏银霞(母)、于家乐(姊)都在2018年底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入狱,涉案金额高达近两千五百万元;“辱母案”中受辱的苏银霞至今仍是失信被执行人,有大量未履行判决。

(于欢父、母、姊三人刑事判决书)

一直到公众情绪冷却,各项信息充分公开的今天,我们可以心平气和地讨论这个问题——于欢愤而反击是事实,于欢一家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四处举债也是事实,我们应该全面地看待本案。

但部分信息在早先媒体的报道中被避重就轻,即使有一些网友提起,也被淹没在声讨法院判决的舆论浪潮中。

舆论和民意被裹挟,很多人满足于二手信息、放弃独立思考,放任情绪宣泄,这一现象尤需反思和警惕



于欢案终将过去,不管是出狱后的社会融入,还是家人/个人债务的处理,随着本案热度消退,都将留给于欢自行处理。

但是于欢案留给我们的思考并不会白费,也希望大家以后在案件讨论时,多一份冷静,多一份审慎,多一份独立思考,这样在民众的关切和监督下,法治的未来才会越来越好。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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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军杀官绅夺粮以战养战,发展顺利就越滚越大。官军是纯消耗战。义军起事只有同乡十几人,两把菜刀砍地主,获得第一桶金。然后要么找个偏僻山头立足,以待时机,要么流窜加入已经初具规模的义军队伍,要么滚雪球自己做大。劫杀乡绅,打完就走。跟地主有仇的穷人以及无业光棍相继加入队伍,再打下一个目标,雪球越滚越大。

1000人以下的队伍不需要补给线,劫掠村中的土豪劣绅就够吃一顿。吃完又有没活路的穷人加入队伍。千人队伍行军最利落,不需要补给线,没有辎重,大路小路都能走,说走就走,行军速度很快,也不惧怕小股官军,大股官军行动缓慢望尘莫及。但是千把人干不成大事,只能到处游击。

队伍到了5000人,劫掠乡绅已经不够吃一顿了,但此时已经具备了打县城的能力。打下一个县城,吃几天收完财富和新兵又走,不能停,否则容易被官军合围。

兵法云:军无辎重则亡。早期义军武器有斧子和各种农具,最难获得的是盔甲。无甲与披甲差别太大了,披甲能给士兵勇气。夫战勇气也,无甲几乎赢不了有甲。早期义军只能靠人多吓唬人,不能打硬仗。弓箭稍远一点就射不穿盔甲,电视剧里的盔甲从未发挥过作用,不真实。即便近距离,盔甲也能吸收弓箭的大部分动能。

5000人以上的队伍,需要积累各种物资,比如制造盔甲、弓箭的材料,以及生活用具,毕竟财主家也没有那么多碗筷。5000人队伍需要辎重队,走小路已经不合适了。机动性减弱,因此,也就增加了被围困的风险。

队伍到了一万人,初具规模。此时可以离官军军事重镇较远的县城做临时根据地,竖起义旗,招揽有志之士。临近两县城也会被义军攻占,三城互为犄角之势。离根据地不太远的进步人士和穷人也会纷纷来投。此外还包括丐帮、山贼、小股义军等团体加入。

主动寻找人才,争取知识阶层的支持。刘备能请诸葛亮出山,农民军是请不到的。农民起义军只能请那些失意文人,或是对朝廷失望的被罢官僚。读书人的影响力可用。因此,对于士大夫需有差别对待,不可滥杀。对于各地亲王、郡王杀无赦,让革命队伍没有回头路。但不能像李自成那样把福王烹杀了,这种残忍行为会被民众认为是来自地狱的魔鬼。给他个痛快,手起刀落,结束他奢靡荒淫的一生。

制定临时法规,军规。不得强J妇女,不拿群众一针一线……行仁义之师……等等,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为将者,上知天文,下识地理,中晓人心。

收拢人心最为重要。利用人的尊重需求,先满足人的这种需求,使之崇高,再规范他们的行为。孔子使用的是“君子”,君子指君王子孙或贵族,使人高大上。

一支没有理想的队伍就没有战斗力。画一个饼,即我们要创造一个没有压迫的幸福世界,为自由而战,愿为崇高理想献身。

起事之初,队伍小,首领应当与士卒同甘共苦,以示平等尊重,关心爱护士卒,行军则亲自断后,赏罚有信。同时,也能为培养第一批骨干成员做榜样。孙子曰:

道者,令民于上同意,可与之死,可与之生,而不危也;天者,陰陽、寒暑、时制也;地者,远近、险易、广狭、死生也;将者,智、信、仁、勇、严也;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使军民意志统一,清楚哪里是朝廷统治薄弱地带,哪里是生地、死地、四战之地)

先起事者,不能成功,他们都是后来者上升的阶梯。比如,陈胜、黄巢、韩山童、高迎祥……

书归正传,如果朝廷无暇顾及此地,那么根据地则会向外蔓延扩大,声势也越来越大。比如,洞庭湖杨幺起义,后期蔓延19县,发展到7万人,号称40万,这是算上了家属。杨幺原本是安善渔民,上过两年学,受地主压迫无奈杀了地主,然后投奔钟相的起义军。钟相牺牲后,杨幺接任首领。

如果朝廷发兵围剿,那么就是义军生死存亡的危急时刻。盘居根据地过久,安逸的生活会使将士斗志消退,加之家属在侧,战斗力严重下降。所以洪秀全起事禁止士兵谈恋爱娶媳妇。

此危急时刻正是考验头领的才智勇气之时。早期义军打仗有个特点,只能胜,不能败,一败就散伙。超过万人的义军,成分杂多,内部就会有派系,有派系就会有矛盾,有内部矛盾,就会被敌人利用。明智的首领会以嫡系为主力军,身先士卒,誓与敌决一死战,激励全军士气。同时需要防范个别革命意志不坚定的同志被官军招安利诱。杨幺失败的直接原因就是部下被岳飞利诱招安。

岳飞对杨幺部下晓以大义:都是自家兄弟,手足相残,亲者痛,仇者快,杨幺是罪人。首恶必办,胁从不问,受蒙蔽者无罪,反戈一击者有功。你投诚,我向朝廷保你做官为朝廷效力。跟着我去打金国人,这才是大丈夫所为。

堡垒从内部瓦解,部下反戈,义军大乱,岳飞趁势杀入。杨幺也死于乱军之中(另一说生擒后斩首),义军被彻底消灭。洞庭湖起义是水泊梁山的原型。

钟相杨幺此前粉碎了朝廷7次围剿,岳飞是第8次。岳家军是陆军,洞庭湖义军以水军为主,要是强攻,岳家军真拿义军没有办法。义军被灭,主要归结为岳飞是抗金英雄、岳家军是正义之师。岳飞到了洞庭湖,便有很多义军以及群众主动投诚。由此可见,人心所向才是胜利的关健。

官军也有内部矛盾,也可以为义军所用。这矛盾就是皇帝与武将之间的互相猜忌。武将担心鸟尽弓藏,所以养寇自重,尽量拖延剿匪进程,对义军没有打击力度,甚至随便砍几个难民的人头充当军功。即便主将全力剿匪,手下将士也不同意,因为将士们指望战事发财,一次把匪灭了,财路就断了。主将挡手下人的财路,又让手下人玩命去杀敌,主将这种姿态会被手下玩死,主将的命令没有执行力,手下人甚至会借匪之手杀主将。岳家军、戚家军都是主将重新组建的新军。旧军队老兵游子都已腐化至朽木不可雕。南明左良玉部几十万人马,都是不可用之兵,他们光吃饷,不干正事。

义军事先打听剿匪主将的性格,如果是贪财好色之徒,那就好办,可以派人暗通款曲:“小人久仰将军大名,不敢冒犯将军虎威。小人此举实属无奈,望将军体谅……”这叫先礼后兵。力量不足的义军,为了争取发展壮大的时间,表示自己懂事:你养寇自重,我不搞大动作,两厢安好。而后义军派细作到各地发展地下人员,待时机成熟,一呼百应,各地革命火种如燎原之势席卷整个大地。那时,朝廷顾此失彼,帝国到了奔溃的边缘,皇帝在宫中饮下一杯苦酒、听着悲伤的歌曲:谁的江山,马蹄声狂乱,惨白的月儿弯弯固住过往……

如果官军主将是愣头青或正直的人,那就不好办了,免不了血光之灾。如果反围剿失败,那么队伍将一哄而散。首领的嫡系亲兵卫队会冒死保护首领冲出重围,遁入深山,以图东山再起。李自成被洪承畴打残只剩18骑,钻进商洛山,暗中联络被打散的弟兄,过一阵子官军走了再出山集合,闯字大旗又迎风飘扬。

于是又开始了流窜式的滚雪球战术。不需多久队伍又滚到了10万之众。

古代很少有10万人一路进军。抱团,防御没有纵深,容易被切断补给线,十分危险。萨尔浒之战的明军12万人兵分四路,结果被努尔哈赤各个击破。洪承畴吸取了以往的教训,采取抱团步步为营的战术,结果被皇太极通过夜间抢挖壕沟的方法围困于松山,补给线被切断。洪承畴与众将约定明日突围。总兵王朴、吴三桂不守约,夜间提前逃跑,致使全军大乱,人马自相践踏,死伤无数。此役明军最后的13万精锐损失大半,洪承畴被俘,总兵战死数人。明军不论是抱团还是分兵,都打不过后金。你说气人不气人?

10万人的义军,就有了打省城的能力。打下省城,基本上就占据了大半个省,因为省城周围的城市兵少粮少守不住义军的进攻。此时过早称王建国,则会使将士腐化,加剧内部矛盾,导致大业半途而废。此时首领应当保持艰苦朴素,不忘初心,乘勇追穷寇。稍做巩固,继续进攻,把视线转向外部,内部矛盾就会得到和缓。

打下省城,要不了一年队伍能翻到20万。首领留可靠之人守家兼顾后勤,带12万人亲征,8万防守。

兵过10万,彻地连天,补给线也是必须的,否则仗没法打。从此,义军向正规军转型,短期内不会被消灭。成败与否就看天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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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补

  • 做领导难,统兵更难
  • 上下级之间的矛盾不可避免

敌军围点打援,统帅从大局考虑,明知增援部队可能会遭到重创,但仍要命令临近部队驰援。临近部队的将领当然知道上级是让自己去送人头,因此行动迟缓、有意拖延,与敌交战只做佯攻。然后向上级写报告:我部遭到敌军顽强阻击,激战一整日……。上级知道他撒谎也没办法。

张献忠被左良玉部重创后假意投降,实为缓兵之计。左良玉看破,向上级请求继续进攻,熊文灿不允许。上级是在执行朝廷招安的战略,有匪声称投降,哪怕是假意也不能进攻。在左良玉看来:敌人围点打援、不能援、你让我去援;敌人假意投降,你不让我打、贻误战机;你这是饭桶上司。由此,左良玉对上级和朝廷失去了信心,决定单干、走向了军阀的道路。

上下级有矛盾,想打胜仗很难。统帅没有可靠的部下,有些兵法策略根本不能用。比如,统帅自己做诱饵,部下回援消灭敌人。部下不可靠,不敢如此用兵。俗话说: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岳飞的亲兵部队、也是最精锐的部队-背嵬军由岳云统领。没有一支可靠强大的亲兵,统帅的命令没有执行力,空降的领导难有作为。岳飞的部下也多数是关系莫逆之人。朱棣在战场上每到危急时刻,都是他儿子来救。

上下级之间平素无矛盾,在生死面前,人自私自利的本性都可能会自保而袖手旁观,更何况有矛盾。有的下级对上级不满,会在战场上发泄私愤,借敌之手杀上级,坚决不救。

在竞技游戏中,队友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敌人。每个玩家都想保存实力,硬仗让队友打,等队友和敌人拼残之后,自己再去吃肉。

下层体会最深的是挣钱难,上层更能体会得人心难,凝聚人心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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