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过个圣诞节感恩节,一群人痛心疾首捶胸顿足“年轻人怎么这么崇洋媚外”“北美奴隶主匪帮的节你也有脸过”;
外国人庆祝春节、吃个Panda Express盒饭、吃个月饼、包个饺子,一群人趾高气昂,“你们欧美人这辈子哪儿吃过饺子这么好吃的东西”、“X国人都在大街小巷庆祝我们的春节”,仿佛人家要归化天朝上国似的。
明明就是个多元化、走向包容交流的世界,就仿佛你吃一口我的苹果、我吃一口你的鸭梨——偏偏在有些人眼里“夸别人的梨甜,就等于忘了本丢了根”“别人夸我苹果甜,一定是另有所图,一定是喜欢我,想跟我表白”——这俩都是病,得治。
你和我是平等的,苹果和鸭梨也是平等的,交换的水果也是平等的;愿意尝试接触对方的水果,好吃就夸一句甜,不好吃就下次婉拒——这是我们应该有的心态。
想这个机会,严肃来谈谈「文化挪用」(cultural appropriation)这个现象。
开头问大家一个问题:看到外地人模仿自己的方言、穿着自己的本地服装、表演自己的当地民俗,会让你感觉受到冒犯吗?这个答案因人而异,有的人认为是成功的文化输出,有的人认为是对自己的嘲弄。
这就涉及到「文化挪用」问题,法律学者 Susan Scafidi 曾经提出过一种激进的主张,认为特定的文化表达应当享受知识产权保护,从而避免特定群体的智慧成果被他人所掠夺。
但这一主张在法律上很难实现,因为知识产权法律只保护表达,而不保护思想。如果有人创作了一副圣诞老人坐雪橇的画,那么可以阻止他人把这幅画印在贺卡上出售;但没有人可以阻止任何人在 12 月 24 日通过赠送苹果、在电商平台购物等方式,用自己对圣诞节的理解来度过这种节日,正如美国人没法阻止中国人在感恩节也吃火鸡一样。
(不过也有成功用知识产权相关法律保护文化的例子,例如扬州市烹饪协会曾经指定过扬州炒饭的配料和操作手法标准、申请「扬州炒饭」集体商标,也可以视为对文化成果的一种保护。)
虽然一般不会涉及著作权问题,但文化挪用,有时可能会被认为是对其他文化的冒犯,甚至涉及侮辱、歧视现象,这就跟双方的权力关系相关了。
在美国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情,一名白人女性穿着旗袍拍照上传至推特,亚裔人群普遍感觉受到冒犯,而中国留学生却难以理解为什么这会构成冒犯。在作为少数族裔的亚裔看来,主体民族在社会生活的各个角度都占据了优势地位,剥夺了自己接受教育、谋求职业发展的机会,现在还要吃干抹净,连自己的文化都要拿走,这是无法接受的;而并没有深切感受到这种不平等的留学生、大洋对面的旁观者,则未必能理解这种情绪。这就好比,如果美国白人穿戴印第安头饰进行表演会让印第安人感觉不适,但印度人看待此情此景可能无动于衷,是类似的道理。
另外一种对于「文化挪用」现象的批判,在于挪用者可能对创造文化的主体施加「挤出」效应。很多人可能会感慨,自己的家乡菜火遍全国之后,经过一轮「魔改」,就再也不是原来的样子,甚至本地市场也被魔改版本攻陷。(试想一下,如果天津人民在街头看到黄太吉的煎饼。。。)当强势文化魔改弱势文化,并且进行反向输出时,就更加容易引发抵触情绪。
这样看来,倒不妨尝试在欧美国家进行中式圣诞习俗的展示,也许会收获不少社会学研究的案例,也许能成为中西文化话语权强弱对比的一个晴雨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