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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我的姐姐》原型的故事? 第3页

              

user avatar   pi-qia-84-54 网友的相关建议: 
      

讲真,不论伪装的再怎么遗世独立,原型故事的姐姐不就是典型的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么

有一说一,父母在姐姐已经20多岁的情况下选择生二胎的做法确实有些欠考虑,在一定程度上也不利于家庭的和谐,但这并不是姐姐与原生家庭断绝关系的理由吧?毕竟父母也没说生了二胎以后,不给女儿提供生活保障和援助,或者让女儿放弃学业,放弃自己的生活来全力配合他们生二胎。更何况在没有弟弟之前,姐姐也确实享受了二十多年的独生女的待遇。

是,大女儿有保护自己生活不被打扰的权力,但父母也同样有想再养育一个孩子的权力,毕竟父母选择生二胎也没犯法(如果真的犯法了,自然会有警察找上门)。

既然大女儿标榜的是相互尊重,那为什么大女儿为了让自己的利益不受到伤害能选择破坏父母的意愿,甚至在自己的目的没有达到的时候,表现的恼羞成怒,完全不顾父母二十多年的养育之恩,在家里最需要她的时候甩手而去?完全没有看到独立女性的尊重,只看到满屏的自私自利。

说回房子的问题,姐姐名下有两套房子,但这两套房子是怎么来的?如果说是姐姐自己含辛茹苦,起早贪黑的挣钱买的,父母带着年幼的小弟向姐姐要房子,那绝对是不合理,不可能给的。但是姐姐自己也承认,房子是爷爷和父母留下的,所以姐姐仅仅依仗自己是房本上的房主,霸着房子不肯归还,甚至还理直气壮的跟大家分享自己的坚持保卫房子不被父母要回,后来把房子处理了给自己在大城市买房付首付的做法让我感到很迷惑。

爷爷的房子是爷爷那一辈通过辛苦劳动攒下来的财产,之所以留给你,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你是你父母的女儿,是他的孙女。有可能在你和爷爷相处的过程中,你的乖巧懂事给了他很大的慰藉,让他喜欢你,愿意把房留给你。但世上乖巧懂事的孩子多了去了,为什么单留给你,不留给大街上随便哪个孩子,主要还是因为你是你父母的女儿,是他的孙女,姐姐能获得爷爷房子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沾了父母的光。试想一下,如果弟弟早几年出生,那么爷爷的房子是不是也有可能会留给弟弟呢?

父母的房子更不用说了,那是父母积攒下来的财产,因为家庭矛盾转给孩子,姐姐能够拥有父母的房子纯属意外,是在特殊环境下,因为母亲出于对孩子本能的信任而得到的。虽然在法律上,姐姐对房子拥有处置权,但在我看来她只是房子的一个暂时保管者,并不是最终拥有人。类比一下,如果这个故事里的几个人不是母女关系,而是朋友关系。你的东西被坏人惦记了,你怕东西被偷被抢,就把自家的金银财宝交给好朋友保管。在危机解除后,你想让好朋友把东西归还给你,结果好朋友不仅不还,还振振有词的说你前几天偷了他家的一个瓜,他怕你继续来偷他家的瓜,要跟你断绝关系。至于你说放在我这里的金银财宝?什么叫你的财宝?在我这里就是我的,想让我还,没门!遇到这样的朋友,是个人应该都会觉得倒了八辈子霉了吧?再类比回来是不是有内味了?!

当然,同样作为父母的孩子,我也不愿意姐姐做扶弟魔,把两套房子都交出去给弟弟。毕竟爷爷在的时候,弟弟还没出生,而且爷爷的房子已经明确的赠予了姐姐,姐姐留下的爷爷的房子是合情合理的。但姐姐连父母的房子也要占着不还,和上面的那个朋友的做法又有什么区别吗?可能也有,区别就是,上面的那位朋友会引来万人唾骂,而姐姐却能理直气壮、沾沾自喜的上网和别人分享自己的这段“自立自强”的经历。

再说到父母意外离世后,姐姐的做法更让我emmmmm,无语。怎么说呢,姐姐花样年华,把精力耗在嗷嗷待哺的弟弟身上确实对她不公平。但作为自己唯一的同胞弟弟,父母拼尽全力留下的孩子,连路人应有的怜悯和亲切都没有吗?不想自己的生活被打扰,不愿意带年幼的弟弟没问题,把弟弟托付给别人抚养,时不时的去看看弟弟也是应该的吧?再不济,把父母给她的房子卖了(本来这也是父母的财产),定期给亲戚打钱或者请托管帮忙照顾弟弟,以现在的房价,把弟弟养到成年应该也绰绰有余了吧?但这些考虑在姐姐身上都没有看到,只看到了姐姐满屏的不耐烦和自己的生活被打扰后的愤怒。

不看僧面看佛面,就算看在以往父母对姐姐照顾的份上,也没办法完全做到不管不顾吧?当然,如果父母前期一直虐待姐姐,压迫姐姐那当我没说。但就爷爷把房子转移到姐姐名下,父母这么多年一直都没想着动姐姐的房子就能看出来,父母对姐姐应该也是不差的吧?为什么父母曾经对姐姐的好能因为一个孩子的出生就完全一笔勾销?我觉得唯一 的解释恐怕就是姐姐感觉自己能独立了,嫌父母老了以后是拖累,二胎只是个导火索而已。就算父母不生二胎,以后也会有别的乱七八糟的原因促使姐姐和原生家庭断绝联系。二胎这个导火索太好用了,涉及到伦理、家庭、重男轻女等一系列有争议的话题,姐姐也因此理直气壮选择性遗忘父母对她的好,没心没肺的开启新生活。

不明白那些支持姐姐,觉得姐姐做的对的人是怎么想的。羔羊跪乳尚知孝,乌鸦反哺孝亲颜。这个故事里最可怜的恐怕就是弟弟了。他身不由己的来到这个世界,紧接着就失去了父母,被姐姐抛弃,被亲戚放弃,身无分文,浑浑噩噩的被陌生人养着,还要承受姐姐的怨气,说他是故事最惨男主,不过分吧?

申明一下,我支持女性独立,支持女孩要有自己的追求,我觉得女孩和男孩唯一的区别就是生理构造不同,很多事情上,女孩比男孩更优秀。但是某些邪教女拳能不能不要再挑战人性底线,兴风作浪带节奏了?既然选择男女平等,那么义务和权利也是对等的。你获得什么样的权利,同时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

什么东西能收下,什么东西要让一让自己要拎得清,有底线。否则把有利于自己的东西统统收下,有损自己利益的东西撇的一干二净,对外标榜自己独立有思想,抱歉,这不是独立,这也不是有思想,这是又当又立。

哦对了,不知道这个故事是不是真的哈,如果是真的,就这件事本身而言,上古有个神兽和姐姐的属性有点像,叫貔貅。(狗头.jpg)


user avatar   zhi-nan-r 网友的相关建议: 
      

按博弈论的观点,追求短期最大化的利益在单次事件下是最佳选项。但是在人生这个宏观多事件情况下,选择自私与损害他人利益,必定迎来别人的报复。当大环境自私的人越多,自私者的收益会越低。

换个思路理解,道德的行为是追求合作共赢的,是利益最大化的选择。也可说无私为大私。

说了一通话,主要是某些人的言行让我不自在,觉得心烦,不吐不快。

其实就想送他们两个字: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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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现身说法吧,鄙人97年生,男,今年24岁,目前是研二学生,我是个晚来子。有个大哥比我大14岁。我父母年纪大了赚不了什么钱,但是他们供出了我大哥,在我读研之前,大哥是所有亲戚中学历最高的,也很有出息,现在38岁,年薪也已经接近五十万了(在重庆的区县这种工资已经很高很高了),但是在我读初一那会,他薪水没那么高,估计只有一万的样子吧。我从初中开始回重庆念书,跟我哥一起住,父母在外地做小本生意,利润很少,所以大哥承担起了我的监护人责任,包括我的吃穿用度学费,所有的开销都是他给的,爸妈没有逼他养我,但是大哥知道认为父母把他供出来已经很不容易了,所以他直接把我当成了半个儿子养,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我现在读研,还在时不时的给我钱。从我高中开始,父母退休了,开始养老了,也就是说,我大哥现在的负担是:自己的家庭(一儿一女)、父母、还有我(我还有一年毕业,当然了研究生了,基本也没再花什么家里的钱,勉强自给自足了)。从初一开始,估计大哥用在我身上的钱多多少少也有二三十万了吧,我考上研究生的时候他很自豪,因为我基本算是他培养出来的,父母在我教育上没管太多。前两天还给我发微信说,有什么事缺钱的话,别跟爸妈要,直接跟他说。以前还直接建议我爸妈把他们的房子写在我名下。我的目前的人生,前12年是父母养的,后12年是大哥养的,所以我也觉得自己是个累赘,也早就立志要好好报答我大哥。

说完我的经历,对于这个原型故事我想说的是,乍一看,网友们可能会觉得这个姐姐的做法很解气。她不喜欢弟弟,或者不愿意养弟弟,我觉得都在情理之中,因为我的经历也经常让我觉得我自己是个家庭的累赘。但另外一方面,这位姐姐坐拥两套房产都来自于父母和父母的父辈,对于弟弟再不喜欢,就算不给房子,我认为他至少应该为弟弟做一些养育上的补偿,而不是如此决绝,毕竟父辈在物质上没有亏欠她,但是念及长辈的抚养之恩,我认为她应该适当分一杯羹给弟弟,哪怕只是一点。

当然了我自己也是个累赘,所以可能会有人觉得我没资格对原型中的这位姐姐发表什么看法。


user avatar   mang-guo-shu-bhbaggio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想说这个故事的原型里的姐姐真是太傻了,即使不论法律和公序良俗,为了两套房赔上自己一辈子的名声,太不值得了。

看了关于这个问题高赞的回答,我忽然发现90和00两代人在思想上的弱点了,那就是他们生在网络时代,面对复杂社会和人际关系少了的多,一些很简单的道理他们居然并不明白,比如一个人在社会如何立足,维护声誉和赢得他人信任的重要性。

人无信不立,那个姐姐为了独占一点家产而遗弃幼弟,这等于葬送了自己未来一生的声誉,特别在这个网络时代,这样的污点几乎是无法抹去的。即使那些最激烈为姐姐辩护强调抛弃弟弟如何正当的人,如果在生活中真正面对姐姐这样的人的时候,也一定会产生戒心,因为一个最简单的事实会萦绕在她们心头:她对至亲骨肉都如此冷酷,会怎么对其他人?这个人不可交不可信。

生活就是这么残酷,因为趋利避害才是人最大的天性,嘴上说的心里想的不一致更是常态,所以道德的产生并不是为了束缚人,而是为了教人最合理的行为规则,趋利避害的天性让我们天然愿意亲近善良、慷慨、有责任感的人,会对他们不设防和给予更多信任,而一个人成功的最大秘诀就是赢得尽量多的人的信任,这是最强大的力量。

而那位姐姐给所有人面对她和想到她时设置了先决的怀疑和戒心,人类是一种复杂的生物,所以构建了法律和社会秩序,人类也是一种很简单的生物,在日常生活中多数情况下都是按照常识和直觉做判断,而常识和直觉都会让我们规避危险。说白了,你作为老板,愿意信任她给她工作吗?你愿意信任她跟她做朋友吗?也许有人会表达自己愿意,但在这种环境生活久了,那位姐姐自己都会不相信任何人的信任和好意,这是一个双向作用的下降螺旋,生活不是电影,要比电影残酷的多。

总之我还是希望看了这部电影的某些年轻人不要过于愤世嫉俗,千万别因此更倾向于自私和冷漠,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这一点肉眼可见的未来都不可能改变,像电影原型的姐姐一样,真的会得到社死的结果,你们不想这样对吧。


所有在回复里反驳我的人都挺有趣,都在跟我争辩这种事如何能藏住不被人知道,但没人反驳我说这种事被人知道也没关系。

看来你们还是有常识的,明白社死不是我在危言耸听。

设想一个没有亲情,没有感情,不承担责任,完全自私的活着,只要没人看见就可以作恶,没人知道就什么都敢做的世界。

你愿意生活在这样的世界吗?这样的世界对女性恐怕并不友好哦,因为没有人性和感情的世界里,就是丛林法则了,你们会是强者吗?

我这个人很怂,即使在没人看到的时候,我也等红绿灯过马路,无人知道的时候,我也不想伤害别人,因为我想做个好人。

但以我的条件,做个自私自利的恶人恐怕是强大的,生存能力可能比现在还强,评论里反驳我的各位,你们到底想要什么样的世界?一个充满姐姐那样人的世界吗,你们以为自己在那样的世界会过的很舒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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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没关注这个电影,居然是以这个故事为原型的吗?

当年在天涯看得就想吐血,一心希望是编的,否则真就人间惨剧,看不下眼。

最最不能理解的是,这个姐姐,冷酷无情,恶毒自私,毫无人性,还有一堆精致利己者给她洗?一说她不对就被打成圣母。

我只希望你们都扎堆生活在一个小区里,互不干扰,就算晚上家里进贼也别叫救命,自个儿管自个儿,别吵到邻居睡觉;

小孩或狗狗走丢了,再怎么焦急也别问路人,人家没义务帮你留意;

有重要的考试或面试快迟到了打不到车,别让邻居载你一程,你的前途你的人生跟人家没关系,哪怕只是举手之劳……

这是你们会做的事,也祝你们都遇到和你们一样的人。



我当了16年独生女,弟弟才出生,自认并不圣母,可以与这个姐姐做个对比。

生之前父母问我意见,我表示不喜欢小宝宝,爸妈各种劝慰无效,真的不喜欢,但是他们想要就要吧。

我不过是单方面受他们养育之恩和关爱十几年,有什么权利去管制他们的意愿呢?

弟弟出生之后,我从未留意过他,几岁了,几年级了,都不清楚,期间他熊孩子的几年,还很讨厌他,由于我待他无意识的冷漠,他面对我一直怯怯的,那时也不常在家,跟他没说过几句话,关系非常生疏。

没有反转,到现在我结婚了,关系还是这样,顶多算客气。

但是!我依然会把他当成亲人,只有一个理由,那就是他身上牵着我父母的关爱,而我父母对我也很好,是世界上对我最好的人。

他虽与我无关又不讨我喜欢,但我父母喜欢啊,我没什么可报答他们的,投其所好,也常给弟弟买些衣服玩具书。

我结婚时,父母给的嫁妆比男方彩礼多,在本地也算丰厚。

除此之外,房子财产多数还是弟弟的,我很清楚,也从未有什么想法。

精致利己不是不可以,但好歹得是你自己的啊,你父母的是你的吗?生了你就得给你吸一辈子血啊?

没弟弟之前,我也没打算要我父母的财产,我觉得等我长大了,他们就自由自在,环球旅行去吧,好好花钱,好好享受人生。

有了弟弟之后,他们很愿意给弟弟,让他过更好的生活,我也尊重他们的意愿,只是建议他们还是自己花。

这不能叫圣母吧?

那个姐姐,不想带弟弟能理解,可最起码财产得给一半吧?独吞要脸吗?

我婚后想另外买房装修的那几年,也有过经济困难的时候,但不管与老公,还是父母之间,都从未有过经济上的矛盾,我从不提自己的难处,他们从来都是主动察觉要帮我。

什么精致利己,不过是自私贪婪,这世上,自己挣的就是自己的,不是自己挣的就别伸手!无谓多添许多是非,还要冠冕堂皇地说自己没错,还是那个朴素的愿望——希望他们遇到的人,都和他们一样。


user avatar   mu-long-69 网友的相关建议: 
      

有些人啊,自己不想生孩子时候,就可以堂而皇之的说:“自己的器官自己做主”。但是父母想生二胎时,就可以理直气壮的制止。

同样有些人,可以对人说“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但是对于父母的钱,就可以默认是自己的,一旦多个兄弟姐妹,就是抢占自己的钱。

是有些人,认为自己被宠成公主、皇帝是必须的,稍有不满就可以大发雷霆。但是对于自己应尽的义务,则看成功劳、苦劳,值得大事吹嘘一下。甚至还有些人,平时啥事不做,地上掉了东西放几天都不会去收拾一下,偏偏幻想自己有多大功劳多大苦难,动不动就以受害者自居。

首先声明一下,我不是挑起性别冲突,而是针对有这种现象的人进行无差别批判,包括男女。回到《我的姐姐》原型中,我们就会发现故事的主角首先第一个问题就是干预了父母的生育权。父母作为成年人,有权利选择养育二胎,这是任何人不能阻拦的,包括女儿。

女儿的借口是“给自己带来负担”,这一点并不成立。如果一开始就抱着不会管弟弟的想法,那这个弟弟就是姐姐的陌生人,对于她来说毫无负担。从父母去世后女儿极其冷血的操作看,即使父母不去世,这个女儿也大概率不会管弟弟。

另外,也不存在女儿会在父母压迫下,照顾弟弟的情况。在故事里,父母是在劝说女儿无解的情况下,偷偷生了二胎。试想一下,这对父母连让女儿承认弟弟这个现实都做不到,哪里有可能成功压迫姐姐为弟弟付出呢?

所以说,故事里弟弟的出生,对于姐姐唯一的影响,就是财产的继承。按照法律规定,一个成年人是有权力决定自己财产的归属,包括赠与、捐献等等。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是赠与也就是送给你的。对于任何人来说,别人送的东西是需要感谢的。而别人不送呢?你也不能也不应该怨恨,因为本来就不属于你的。

在故事原型里,姐姐的一套房是爷爷赠与的,一套是父母闹离婚转移的。爷爷的房没啥可说的,但是父母那一套并不能完全是赠与,只是夫妻感情不和的权宜之计,如果父母在世,这套房真正的流程是,首先由父母收回在女儿旗下的一套房,再由父母决定给谁。考虑到女儿已经有一套房的条件下,转移给弟弟是合情合理的选择。

而故事的女儿问题在于,将因婚姻问题转移到她旗下的一套房认为就是自己的。事实上并非如此,一套房价值不菲,一旦父母铁了心要收回房子,做女儿的并没有多少办法。毕竟一个20岁的孩子能赚多少钱,这都是心知肚明的。

所以某种意义上讲,故事原型中的女儿其实是父母去世的最大受益者。首先是将不属于自己的一套房据为己有,又摆脱了抚养弟弟的义务。但是试想一下,一套房真的有一位血脉相连的亲人重要吗?这位女儿能为一套房不认一个弟弟,如果故事改成父亲得了重病,需要女儿卖套房来治病呢?这位女儿干不干?你们觉得呢?

最后说一下,很多人认为女儿做的对,除了认钱不认人之外,还有很重要一点是站在代入女儿的立场来看问题。但是要记住一点,我们绝大多数人都会生儿育女,当未来你的儿女变的像故事原型中的女儿一样,你们会怎么看?

记住,你们的想法对于你们的儿女是潜移默化的,你怎么想,你的儿女大概率会这么想。到那一天,很多人大概哭都哭不出来吧!


user avatar   a-hua-68-2-50 网友的相关建议: 
      

21年的幸福家庭结束了,21年的世界破碎了,21年来一直认为所有的东西都是自已的(包括父母的爱,家中的财产),忽然有天多出了个弟弟来分她的财产、父母的爱,她不再是世界的中心了,所以她恨,恨父母不顾她的反对,21年来一直把她捧在手上的父母居然敢不顾她的反对!?这世界怎么了,怎么她忽然感到陌生了?原因呢?“弟弟”!都是这个弟弟的错,他不该出现,不该分走父母的爱、不该让父母不听自己的话、不该分走这么多年来一直堅定的是自己的财产。

“这些是我的!这些全都是我的!

弟弟这种该死的生物,你就不该出现,我不能亲手弄死你,那我就让你这辈子都没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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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有些高赞回答,真的是让我这个喷子一口老血洒键盘

这个原型故事不论真假,对同一件事知友各路看法,至少我一开始以为,大多数人肯定是觉得这个姐姐是恶的,是要被谴责的。

一个名下两套房,21岁知道父母生了二胎后自称独立生活,父母去世后逃避扶养责任,将孩子扔给亲戚,任他在多户人家辗转流浪最后才被农村一户人家收养,自己没几年后两套房子卖掉自己一线城市买房,体面中产。

婚姻法
第二十九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扶养指的是特定亲属之间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存在的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的权利义务关系。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谁才是弱者,谁在这个故事中为恶者?

我一直以为,舆论应是为弱者发声,恶者应给予谴责

至少现实中面对这种事情,我们做不到约束别人,也能做到自我约束。

显然,我天真了。

这个话题至此也算终结,我的舆论立场始终是站在谴责这个姐姐这一方的。


————————-原回答

原本想在评论区话几句的,但发现,评论区憋不住我这么多字

改字——-抚养改成扶养

??父母去世,姐姐明明有抚养能力但是躲避抚养义务,违法了好吧!

一个小孩被当作皮球在亲戚之间被踢来踢去,理所应当的抚养人拿着家庭所有财产远远的吃香的喝辣的,知道这种剧2000年的时候导演会怎么拍吗?

各位,<暖春>了解一下

时代变化,现在主创们立意站在重男轻女这个角度重新阐述这个故事

但显然,人物更有人性,故事发展更符合大家所认为的合理

而原型中的姐姐比电影中的姐姐处境好上百倍

我记得那个法律公共课,一开始就说过,法律是道德的底线

这已经触及到法律层面的事实还在用道德标准去衡量?

就表示理解的各位,想什么呢?

还活在上个世纪扫盲遗漏的大农村吗?

最后,说独生子女自私自利……

自私到违法

不好意思,就这锅,我们背不动,谢谢

————————————- ——

对表示理解的各位统一回复

未经人苦,莫劝人善,就可允人为恶?

扶养和抚养狭义上是有区别的,扶养是法律层面的要求,抚养是道德层面的体现。

这个姐姐只做到了不管不顾,后面送养是其他亲戚完成的,就无论哪种养,她从始至终都未参与,她只完成第一步,不管不问,在我这里,法律层面上的遗弃我先给她锤了,道德上面毋庸置疑,都已经快到法律边缘了,还想怎么洗!!!

说什么父母对她不好的,我只想说,他们家两代人,都是牛人,父母对她是道德层面的缺失,但好歹这个姐姐还有个爷爷奶奶兜底,这个弟弟呢?回到事件人物姐姐这里,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她已经去试探法律法律边缘,下一个呢?想干嘛?

就各位,回到人情层面,这个姐姐的爷爷奶奶对她真的算很好的了,房子写的是她的名字,哪怕话说对她不好的父母,房子写的也是她的名字,她缺爱吗?缺钱吗?就这种家庭成长出来的小孩都能做出这种事情,她的弟弟呢?一个从小颠沛流离,在农村养父母家甚至算穷的家庭长大的孩子,我只能真心的祝福他,不要成为他姐姐这样的人。

老,幼,病残,都是弱者,希望他们少碰到一些像原型中姐姐这样的人。

最后,对姐姐这种人少些理解,对这种行为少些宽容,社会真的会美好很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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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姐姐》原型,是2013年的帖子:《父母去世后,我把两岁的弟弟抱养了出去》。

电影进行了改编,不改编无法过审。原型违法了,违反了《婚姻法》第二十九条。

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抚养义务,但是有扶养义务。

但看了罗翔老师的解释,父母双亡之后,成年姐姐是弟弟的法定监护人,原型犯的是遗弃罪。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原型犯了法,却逍遥在外,还被众多网友支持,无非是拉起了“重男轻女”大旗裹在身上当外衣,换成同性的姐妹、兄弟大家来感受一下。

大学毕业工作的姐姐,独占父母的两套房,怕妹妹长大后找来,将两岁妹妹送养到农村家庭。

大学毕业工作的哥哥,独占父母的两套房,怕弟弟长大后找来,将两岁弟弟送养到农村家庭。

凉薄吗?自私吗?坏吗?

此事和重男轻女扯不上关系,原型更不是扶弟魔,是成年的第一胎,侵占损害幼年二胎的利益。

帖子是姐姐发表的,描述会有利于姐姐,且在被评论后反复删除、修改过。我们将事件捋一遍:

2013年的帖子:《父母去世后,我把两岁的弟弟抱养了出去》:
1,国家允许二胎后,母亲再怀孕,21岁贴主激烈反对,威胁父母在她与胎儿中选择,父母选择生下弟弟,正在上大学的她和父母决裂。

这里有五个点:

(1)贴主这21年来是受宠的,是被尊重的,否则父母不会争取她的意见。

(2)父母的生育权,贴主无权干涉。

(3)贴主21岁,已经成年,父母尽了抚养义务。

(4)贴主在外读大学,弟弟的出生对她无生活影响,贴主在意的是父母的财产继承,生气的是弟弟将来会和她分父母的财产。

(5)贴主与父母决裂,是占了被抚养的权利,摆脱赡养父母的义务。


2,贴主有两套房子,一套是养她的爷爷给的,一套是当初父母闹离婚是过户到她名下的。

这里有两个点:

(1)贴主说谎了,两套房子都来自父母。

想想,爷爷想把一套房子给她,很难的,毕竟爷爷还有其他子女,有其他的孙子孙女。

果然,有逻辑漏洞的地方,就有问题。贴主的两套房子都来源于父母,是父母闹离婚都想挣抚养权过户给她的。贴主发完贴,遭到质疑,后面改成一套房子是爷爷赠予的,前后不一致。

(2)父母想离婚时,都争抚养权。

原帖是为了争抚养权,父母纷纷将房子过户给她,贴主不是没人要的可怜虫,是父母争着要的。

后来修改成父母为了转移财产将房子过户给她。


3,父母想把房子要回,过户给儿子,贴主不同意,把两套房的使用权和收益都给了父母。

以上是姐姐的说辞,只能选择都相信。但查了查《民法典》,赠与贴主的房产,父母可以撤销赠与的。

父母想要回一套房子,有情可缘吧,毕竟弟弟想上学,需要房产证以及户口的,这是城市现状。


4,父母发动亲戚劝说房子过户,后来还带着儿子去女儿刚签约的公司闹,贴主和家人断了联系。

父母没有选择走法律,而是打人情牌,想说通贴主。

但,去公司闹并不可取,并引发了贴主更深的恨意。

其实,还不如走法律程序呢,根据《民法典》663条,撤销赠与。

和亲生女儿走法律程序,不止是难看,21年白养了,反目成仇了,这不是父母所想的,可惜,考虑了姐姐,苦了弟弟。


5,弟弟两岁,父母意外去世

关于父母去世,贴主轻松用两个字“意外”。

分析分析,不是病,因为病要有个过程。如果是车祸等外因,贴主还会收到赔偿金。

不是外因,就是内因了。推断,自杀?喝药也会有抢救过程,那就是跳楼?也不对,有个两岁的孩子要养呢,不会去自杀啊。

后来听罗翔老师讲,这是个真事,贴主父母其实就是车祸去世的。

那么,就有赔偿金的问题了,贴主没有提,应该是她自己吞了赔偿金。


6,贴主对亲戚说:“你们谁养都可以,我不养,也没有这个义务。”贴主说到做到,第二天姑妈去看他们,弟弟纸尿裤满是屎尿、饿得直哭。

(1)再贴一遍婚姻法,姐姐对弟弟是有扶养义务的。

(2)支持贴主广大群众只会说一句话:养弟弟,姐姐这一辈子就完了。

首先,女孩是被父母培养完毕的大学毕业生,已经工作了,并不是自身难保的状态。养弟弟,姐姐的人生不是完了,是不如现在过的好。

其次,父母并不是活的好好的,把扶养义务硬加给女孩,是父母意外死亡。姐姐扶养弟弟对她的利益是有损的,但是,父母抚养了姐姐21年,对父母的利益无损吗???抚养人与扶养人都是利益受损方,但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啊!

难道因为利益受损,父母生完贴主,养一年累了,就可以遗弃贴主吗?父母不敢,因为犯罪了。为什么成年的贴主在父母死亡后不扶养两岁的弟弟妹就能逃脱法律追责???

(3)转嫁意外之灾。

意外之灾砸到姐弟头上,姐姐趁弟弟年幼,将头上的灾难全转给了弟弟,扔到农村家庭。姐姐发灾难财,没有了可以追回赠予房产的父母,把两套房子一卖,加上父母的赔偿金,凑够了一线城市房子(北京-罗翔证实)首付。过上了幸福的日子。

保护自我利没错,前提是,不要损害别人的利益,包括血亲。

(4)弟弟满裤屎尿,饿的直哭,姐姐不管。

就是路人,也会基于朴素的道德情感,也伸出援助之手。贴主在道德上站不住的。

太凉薄了。

她也会有老的一天,也会老的动不了大小便失禁的那一天吧,她的血亲也这么对她吗?


7,弟弟在亲戚中轮流养,最后还是送回来,贴主把弟弟送养给了农村一对夫妇,这样弟弟就永远翻不了身,无法来大城市找她。

注意两点:

(1)原帖说的是,收了农村夫妇2000元。这是不是拐卖儿童?

(2)原帖好像是说偷偷去看过,确定弟弟因为收养家庭贫困,得不到好的教养,智力不高。贴主沾沾自喜的。

只能说,贴主良心大大的坏坏坏了!


得知整个事件的途径,只有贴主的帖子,“公说共有理,婆说婆有理”,但是看了贴主修改完之后的帖子,还是觉得“自私”“凉薄”“没良心”形容她还是太轻了!

父母21年的生恩养恩啊,她提过吗?血肉至亲啊,她在乎过吗?如果这种大恩大情抵不过利益的话,这个“幼无所爱,老无所养,唯利是图”人世间有多可怕!。

而且这件事,如果由贴主的舅舅姑妈来说的话,贴主比这还要差的多。

请法律发挥一下力量来追责吧!!!



但,电影《我的姐姐》,是一部由好演员共同撑起来的好电影,9分。

张子枫每一处哭戏都进行了不同的处理,观看时请注意。

肖央,一直印象是神曲《小苹果》,没想到是这么棒的演员,大学竟然还是美术专业,有才!

弟弟的演员:金遥源,好几处突然被击中是因为弟弟。真人是哈佛爸妈生了ABCD娃中的D少。

朱媛媛,天!德艺双馨的美貌的老戏骨!丈夫同样是低调有演技有品行的辛柏青。

段博文,很不错哦,预判他以后会火。

私以为,如果设为双女主,上一代姐姐的悲怆 VS 下一代姐姐的利己,更有社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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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养弟弟就能证明女性“独立”?自我并非自私!

原型中的姐姐霸占父母财产,还被夸赞是独立女性,实在是不敢恭维,《我的姐姐》的结局被拿来比较,话说有什么好比较的?谁说弃养弟弟就一定能证明女性的独立?

《我的姐姐》上映后连续打破清明档纪录,主演们的精湛演技获得认可与点赞。张子枫被圈内人看好,甚至被著名影评人谭飞认为是零零后的影后候选人。

主演们演技被夸,影片票房喜人,只是有一点引来不满就是结局。

父母双亡后,面对年仅6岁的弟弟,姐姐安然是无奈与讨厌的。

因为弟弟的出现阻碍了她去北京发展的路,身边所有人都在告诉她,她要为弟弟的一生负责,要扛起抚养弟弟的重担。

面对这样一个没见过几次面,被爸妈捧在手心里,抢走自己全部的爱的小男孩,安然是不服的更是抗拒的。为了让绊脚石弟弟离开,安然决定把他送养。

就在观众以为安然会离开伤心之地去北京追求梦想时,她却没有在弟弟养父母的合同上签字,而是带着弟弟去操场踢球。正是因为这个结局,不少观众认为是败笔,因此被讨论。

在部分观众看来,安然就要活出自我,就要将弟弟弃养,这样才能无忧无虑追求自己的梦想过上自己想要的人生。也就是说,这部分观众坚决让安然弃养弟弟,原因是只有这样才能证明女性的“独立”。

就应该像《我的姐姐》原型中的姐姐那样“活出自我”,那原型中的姐姐又是什么样?

原型故事引关注

《我的姐姐》上映后,这背后的原型故事引起关注。

事情发生在2013年,一位网友在网络上分享自己的亲身经历,标题为《21岁时父母生下弟弟,他们去世后我把弟弟送了人,有错吗?》,内容则是关于这件事情的展开。

做了21年独生女的她,坚决不让父母生下弟弟并扬言:有我没他,有他没我。

父母没有听取女儿的意见,并执意将儿子生下,谁知女儿说到做到从弟弟出生那一天起,她就几乎不与父母联系也不与父母见面。父母试图缓和彼此的关系,抱着儿子去跟女儿拍全家福,但仍然遭到对方的拒绝。

看到女儿的态度如此坚决,父母开始着急了。

因为年轻时夫妻俩闹离婚为了让唯一的女儿生活有保障,就将名下的两处房产转移到她名下。当儿子降世后,看到女儿如此决绝,就开始向女儿索要房产来保障儿子未来的生活。

可是,女儿的态度仍旧坚决,坚持不让出房产,也不原谅父母与弟弟。直到父母因意外双双去世,她也没有原谅,也没有将财产给弟弟一半,而是不顾亲戚朋友的阻止将弟弟送养。

将弟弟送养后,她将爸妈留给她的两处房子卖掉,并在一线城市买房子,过着她认为幸福安逸的生活,还有了女儿。

这位女生认为,弟弟的到来是对她的不公平,也只会拖累她,成为她生活中的绊脚石。所以,当父母将弟弟生下来的那一刻,她就怀着恨意,也从未将弟弟当成自家人看待。

这是原型中的姐姐,在看到这样一个故事后,不少观众将姐姐的所作所为奉为“独立女性”,并加以追捧。

他们认为,姐姐活出了自我,没有让自私的父母拖累,更没有被所谓的中国式亲情绑架。认为她排除万难去追求自己的梦想,过着自己幸福的生活,值得点赞。

《我的姐姐》并非爽剧

原型故事的曝光,姐姐的所作所为都被部分观众拿来与影片中的姐姐做对比。当这部分观众将原型中的姐姐奉为“独立女性”时,也就会对影片中的姐姐感到愤怒。

因为在他们心中,姐姐就应该明确的将弟弟送养,就应该抛下一切去追求自己的生活与梦想。

这也就是影片结局引起争议与讨论的原因。

那么,原型中的姐姐做的就对吗?她的选择就是独立女性?弃养弟弟就能证明女性的独立?

什么是独立女性?并不是弃养弟弟!

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刘擎曾对“独立”作出解读,他认为:“独立是一个关系型的概念,在没有人跟人发生任何关系的时候,独立不独立这个概念是没有意义的。独立是在关系当中的一种位置,这个位置允许你可以做出你自己愿意的决定,受到这种约束不是被迫的,这叫独立。”

也就是说,“独立”的意思是拥有应有的选择权。

所谓的独立,是有选择权,比如:要不要谈恋爱、要不要结婚、多少岁结婚、要不要彩礼、要不要生孩子......

而并不是一个人一定要扛下所有,必须要硬刚全世界亦或是绝对不花男人一分钱、誓死不当家庭主妇、小孩必须跟自己姓······

这对女性来说,并不是独立,而是将女性换个地方继续困在枷锁之中,这个枷锁的名字就叫“独立”。

“独立”是代表有选择权,而不是跟以往的标准唱反调。

不当家庭主妇,每个女人都为了独立而去当事业女性,若不是事业女性就不是所谓的独立,就不是所谓的新时代女性,那这与以往束缚女性的标准有什么两样?

都是两个极端罢了。

在这个社会上,有人就想当事业女性,有人想当家庭主妇,这两个选择都是平等的,并不是说家庭主妇的地位就低于事业女性,这不是叫独立,毕竟并不是所有人都想当冲在最前面的“铁娘子”。

若非要让想当家庭主妇的女性去当事业女性,这就叫独立?

真正的独立是有权利去选择是当事业女性还是当家庭主妇,这才叫独立,也叫新时代女性。

拥有应有的选择权,这才是“独立”。

原型中的姐姐是有选择权了,但她的选择权是建立在自私自利上,而影片中的安然不管签没签字都是有选择权的,那么,安然就是“独立”的。

她有选择权,可以选择在合同上签字,也可以选择不在合同上签字,可以选择去北京追求梦想,可以选择留下来陪伴弟弟,也可以选择带着弟弟一起去北京。

这些都是她的自由,也是她可以选择的。

在没有姑妈的阻止,没有爸妈的阻止,没有舅舅以及家人的阻止,安然就是独立的个体,她只需要按照内心的想法去做就可以。

所以,安然是独立的,她无论做什么样的选择都是独立的。并不说她必须签字将弟弟送养就是独立,或者说只有这样才能证明自己是新时代女性。

弃养弟弟不能证明女性的独立!拥有选择权才是。

原型中的姐姐做法就是典型的爽剧模式,但《我的姐姐》并非是爽剧,而是在向观众传递一种想法。正如编剧游晓颖说:“告诉女性应该怎么做,是不公平的。我们一直强调支持,而不是支配。”

支持而不是支配,支持安然所有的选择,但绝不支配她的任何决定,这就是电影的想法与思想。

若支配安然该如何去做,那就等于在支配处在同一困境中女性的做法,这与道德绑架有何区别?

若一百个女性中,九十九个选择弃养弟弟,一个选择留下来陪着弟弟,这都是自由的选择,外人无权支配,只能支持,而支持就是对她们最好的帮助。如若按照自己的想法去支配她们该如何去做,该如何去选择,才是最大的悲哀。

《我的姐姐》并不是爽剧,也无需取悦部分激进的观众。

导演也说过,所有的人都应该有自己的选择,去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命运这种东西,不是说拍一个爽剧就完了,生活总会伴随着很复杂的意味在里头。

自我并非自私

原型中的姐姐很“潇洒”,让部分观众看着很爽很解气,认为她就是新时代独立女性,但实际上真是如此?

看完这位姐姐的故事,满脑子里浮现的只有“自私”二字。

人可以活得自我,但不可以自私,显然原型中的姐姐就是自私,而并非独立。

这位姐姐,她可以不接受弟弟的到来,也可以埋怨父母的自私,但是不可以霸占父母的全部财产,更不该在父母去世后不给弟弟留下一分钱,还把他送给穷人家。

这是自私,是人性之恶。

安然将老房子卖掉之后,还想着给弟弟留下一笔财产,还不忘将父母的财产分给弟弟,这就是与原型姐姐的差距。原型姐姐弃养弟弟不是独立,是自私,自私的霸占父母所有财产,自私的将所有房子卖掉去一线城市扎根。

倘若将弟弟送给一户有钱人家,保障他一生的生活质量,再将父母的财产分一些给他,也不会显得那么自私自利。

父母是自私的,没有教会姐姐学会爱,就给她生下弟弟,让姐姐产生强烈的恨意。姐姐的自私是不会爱,心狠的让人害怕,活在自私的世界里出不来。

影片中,安然面对两难的选择,虽然都很棘手,但她活出自我而并非是自私。

最后,她如何选择都是独立的,也都是自由的。

选择签字去北京发展,是她的本意,选择不签字留下来陪伴弟弟,并不是向中国式亲情屈服,而是喜欢上了弟弟。

在影片中能明显看出,安然与弟弟的感情是递进的,从一开始的横眉横对,到后面互相温柔。可以说,弟弟的出现给安然带来一抹乌云,但同时乌云散去又是一抹阳光,这束阳光照耀与温暖着她。

所以,并不存在安然向亲情低头,也并不代表安然就会为了弟弟放弃大好的前程。

而是在不放弃爱的情况下,去追求理想。

并不是说,她不签这个协议,就一定要一辈子被弟弟束缚住。也不是说,签了这个协议,把弟弟送养了,在其他时候就不会向命运屈服。

安然是强者,她不会走姑妈的老路,套娃不一定要套在同一个套头里。

至于她如何选择都是自由与独立的,而并不是说弃养弟弟就能证明女性的独立。相反,《我的姐姐》开放性结局就是给女性们选择,让女性们拥有选择权,真正意义上做到“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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