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中国人学英语,很容易陷入“取名大赛”的尴尬境地。这或许和我们的中学教育有关,很多老师照本宣科,学生也生搬硬套,似乎一定要给句子结构取个名字,才算真正弄懂了一句话。
我再次强调一下,学习语法,最关键的是搞懂修饰关系!语法上叫什么名字不重要!
就这句话来说:
Seen from a distance, the house looked deserted.
我们只需要知道三点:
1、seen from the distance作做整句话的状语
2、seen的逻辑主语是the house
3、之所以用seen,因为房子是“被看到”
接下来,我们把这句话熟读成诵即可。
接下来,说一下英文里状语的命名规则,只需要记住一句话就行了:
英语里的状语,是按照功能命名的。
啥意思呢?
如果这个状语的功能是提供时间信息,它就是时间状语;
如果这个状语描述了动作完成的方法,它就是方式状语;
如果这个状语描述了动作的最终目的,它就是目的状语;
......
那么,问题来了,Seen from a distance, the house looked deserted.这句话里,seen from a distance到底描述的是啥?
你说它描述的是looked deserted的方法,方式状语,勉强说得通;
你说它描述的是looked deserted的原因,原因状语,勉强说得通;
你说它描述的是lookded deserted的条件,条件状语,勉强说得通......
但是,这有意义吗?这毫无意义。
我们只需要知道,这个状语是修饰整句话的,是“从远处看”的意思,然后会用,这就可以了。
语言表达中有很多细节,是经不起推敲的,也没必要推敲。
林语堂写过一本语法书,《开明英文文法》。他在里面说,学语法最要紧的是——知道“想要表达什么意思,需要用什么结构”。
一些常见的语法概念的确需要知道,但过于纠结语法命名就没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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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末,赠送两篇长文攻略,给学英语、学翻译、备考翻硕的同学看:
如果题主今后不打算以搞英语语言方面的学问为生、而是希望把英语尽快作为一个语言工具用起来,那对于 Seen from a distance 这部分,题主只需要知道它是状语,就足矣。所有的语法现象,都是有非常具体、细致的答案的。问题是:对于英语学习者中 99% 以上今后不搞英语语言学问的人而言,是否必要钻进去了解、熟记每一个细如牛毛的语法现象的“标准名称”?我以前在别的回答里也曾提到过:一位在美国大学里教写作的老美曾告诉我,她被中国学生问她的语法问题问晕了。把英语当作外语来学的中国人,把英语语法学到能把美国大学写作老师问晕了的程度,真的有这必要吗?
所以题主大可不必再追究什么“是条件状语还是方式状语”。相比之下,就象 @闫玉亮就是颜如玉 说的,更重要的是搞清楚这类状语与主语(和/或谓语)之间的修饰关系,比如为什么是 seen,而不是 seeing。把这些基本概念、关系捋清了,你就能快速理解英文、并且能够在口语写作中运用大多数英语语法现象了。这还不够吗?
除了充当谓语动词,各种形态的动词还能用来干什么、为什么? 可参考我这条简明扼要的解答: 动词除了充当谓语之外,还能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