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阿五黄河大鲤鱼不仅给树下药,还违规给自家的招牌菜大鲤鱼下禁药。企查查显示,3月5日,该企业被查出使用的鲤鱼含有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呋喃唑酮是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国家规定,呋喃唑酮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长期食用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的食品,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另外,阿五老板樊胜武的强硬回应也十分好笑。在他看来,企业的违法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危害,反倒成了全社会给他找麻烦。遇到这样的问题,没有看到阿五的积极面对,甩锅倒是很及时。还动不动就拉上国家什么的,你有什么资格谈这些?豫菜有没有未来,跟你有多大的关系?你除了疯狂收收割,有做出了哪些实质性贡献?难道给树投毒,就可以拯救豫菜?
阿五黄河大鲤鱼多家分店的行道树都出现了相同问题:
从目前的报道和已知的相关信息看,15棵法桐树的伤害已经实际存在,涉案人员目前已经基本确定(保留态度),涉嫌罪名大概率为故意毁坏财物罪。
这个罪客观方面需要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那结合本案来看,树木的价值、存在的意义和对社会产生的恶劣影响都是需要考量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由于其投农药行为造成了法桐树的巨大伤害的行为,已经产生了极大的经济损失,据估算此次损失金额达10万元,所以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也是涉案嫌疑人需要面对的。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另外员工无缘无故去给树木投农药干吗?吃饱了撑的吗?没有利益相关或其他人的指示会无聊做这些事情?具体都是猜测。
希望警方严惩犯罪分子,查出事实真相。
这边高考烽烟刚起,那边的“求职季”马上如影随形而至。
我也看过一些“求职”技巧,策略。感觉也是很齐备了,但是,我这里还是要再多说几句。
第一、一定要深刻、深入地了解这个公司情况。同时,了解自己的需求。比如薪酬意向。
第二、要非常熟悉掌握申请入职的岗位情况,要有一定深度的如何履职的思考。必要的时候,可以请教相关职场的人士,对如何履职,多做些功课。甚至可以提前跑到这个公司,找到相关的人士进行请教。这是最认真的“准备”。
第三、态度谦逊、诚恳,坦诚、内敛,不亢不卑。
我认为这些是最基本的、最实用的技巧。
无论多少面试技巧、面试技能,以拙应巧,才是上策。
试想,我们申请入职的人员,能“奸”得过那些老油条般的“面试官”?企业需要的是一个能履职的优秀人士,是你能不能满足岗位,证明你可以承担这个岗位职责。而不是一个卖弄技巧的青涩“应试者”。
最大的“雷”,就是那些抛开业务技能的所谓技巧。那样,你将会留给面试官一个非常不好的印象,而自己却浑然不知。
希望,还是做老实人,办老实事,本着诚恳开放的态度。这样才能不彼此浪费时间,彼此坦诚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