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瘫痪男子被妻女遗弃在家 8 天后饿死,法院对妻子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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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以后谁还敢提什么:

“结婚是为了以后有人在病床前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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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谱。

我们国家的法律对于这样故意残忍杀害亲人的罪犯,就这样判决?

四年有期徒刑。

二年有期徒刑,缓刑。

这是一条人命,是一条在绝望中被折磨了九天的人命,各位大人们,你们到底在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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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失去劳动力=失去一切,(新华字典早晚被你们禁了。)

我本以为这会是一个常识,没想到原来还有挺多人破防。

洋葱一层一层往外剥,很多事情就像海啸一样,

开头起了大势,之后的事情原本就是顺理成章。


我2017年就在反复批判,女权在制造男女敌视,毁灭家庭关系。

如何看待社会对女权主义的妖魔化?


直到2021年,直到今年,网络上男性才开始普遍讨论女权不能过线。

前几年的回答,我也提醒过,男性不要去苛责男性,中下层不要去污名化穷人。


男性之间的相互攻击,相互抹黑,用来获取女性关注和青睐。

他们幻想打倒了,骂垮了比自己条件差的男性,就可以获得女性的青睐,获得社会的嘉奖。

但实际上,洋葱一层一层剥开,最外层被扔下,下一层立刻就变成了最外层。


男性之间的形式,未来命运,正如洋葱一样。

最外层被污名化,马上就轮到次一层,再然后是下一层,一层又一层。


最开始被污蔑化的是最底层,家暴男,紧接着是次一层,农村男,凤凰男,

接下来就是城市贫民,无房无车,在下来是城市中产,有房有贷,

在然后是有钱,却不肯分对方一半的富男,成功人士。

这都是知乎上一步一步,我亲眼看到的进化演变。


当对男性的绑架和丑化,已经从最底层,蔓延到了上高层。

很多男人还停留在第一层,还跟着仙女骂男人,丑化男人,以幻想获得女性的青睐。


对男性的丑化,对男性的苛刻对待,最终必然导致所有非顶层男性的悲惨宿命。

男人有罪,这绝不仅仅是体现在一篇小作文的社死,更不单单体现在微博的全面辱骂。


恰恰是生活中,意外里,婚姻里,所有社会关系里,

关键时刻的袖手旁观,本该履行赡养和救助义务的转身离开。

这些一点点文明而又看似温和的软刀子,可以轻而易举的将一个男人玩弄至死。


我记得有一篇文章,写得蛮好的,

说女权的极端,最终将导致部分女性失去男性眼中的同情。

但实际上,早在20年前,10年前,很大部分女性,早就已经不存在对男性的任何同情与理解。

女权思想比男性觉醒领先了50年,女人对现代社会的理解和操控,领先了男人至少20年。


一个丑恶,一个浑身沾满了社会方方面面指责和批评的恶意的性别国男。

遭受任何不幸,被任何区别对待,任何伤害,都是自然而然的。


大肆炒作男性的丑闻=男性不配拥有人的权利和地位。

妇联禁止报道女性负面新闻,真的不是在开玩笑,

现在所有的事情,都是多年前的布局和伏笔。


几年前的文章,我试过呼吁大家去思考和警惕背后的推手和力量。

但大势一如既往,现在发个回答要删改多次,说多一点就会被删。


大家安心旁观,自己别陷进去就好,保重身体,健康是凡人唯一的依靠。


user avatar   wang-peng-83-52 网友的相关建议: 
      

去wb只能搜到一条相关信息,下面那条直接破防了


user avatar   niu-bi-21-47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有一次应酬,带老婆(那时候还是女朋友)一起去了。期间我敬了一圈酒之后感觉非常不舒服,就趴在桌子上。老婆意识到好像有点问题,就凑到我耳边问我感觉怎么样,我那时候意识也快模糊了,但是还是顺利挤出三个字“叫医生”,然后的事情我就不太记得了。事后我老婆说,当时桌上的领导,前辈,同行们都说“没事的没事的!休息一会儿就好了!”但是她坚持打了120,救护车来了给我送到了急诊,医生告知是酒精中毒引起的休克,低压已经只有20几了。然后就是打针、挂水,她在急诊室里面守了一夜。

因为去医院及时,第二天就基本恢复了。我很庆幸---假如我没带她一起去(其实本来这个场合就跟她无关,她自己也不是太想去),或者她忽视了我的异常,又或者她迫于社交压力信了“睡一会儿就好了”的说法,是不是会产生严重的后果?

后来我也感慨,其实平时的工作中,我和这些领导们、前辈们、同行们关系都是非常不错的。也不是说他们是在酒桌霸凌,或者不把我的身体健康当回事儿啥的--只不过在这种场合,个人的境况就是会被忽视的。这个原子化的社会中的男人在工作上,那就是狗一样的存在 -- 工作单位人际关系不和谐如此,和谐亦如此。社畜是真是只有在拥有关心爱护自己的爱人、家人和朋友的情况下,才能有活得像个人、有尊严,不至于像野狗一样莫名其妙的死在野外吧?不是玩梗,我对老婆,心中真的只有感恩。

看到这个男人的遭遇,真是心有戚戚焉---养了半辈子的老婆和养了一辈子的女儿,合伙饿死了自己,妈妈为二人脱罪出具了谅解。新闻说瘫痪前他是“顶梁柱”,男人都懂,这就是在外是条狗的暗语。当狗给整瘫痪了,临了呢?被生命中所谓最重要的三个女人合伙整死。这个过程持续了8天,显然,男人还不是完全不能动,还能打电话,但是求助无门--“最亲的人”拉黑了自己。他的弥留时刻,想的是什么呢?我们也都能猜出一二--因为他没打110。

悲凉,真的悲凉。

“你看那个人,他好像一条狗啊!”


如果不是这个新闻得到了证实,我都以为这是按照微博豆瓣小zhu妹们的yy爽文写的洋葱新闻。但很遗憾,每个细节都是真的。而案件中令人发指的轻判恐怕要让那帮人yy犯罪的小仙女们高潮不断了--这算是给ta们梦想中的“完美犯罪”找到法理案例依据了,恐怕我们将看到一大波的效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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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视为遗弃罪,这也是量刑畸轻的。

所谓遗弃罪,是《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遗弃罪的犯罪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遗弃罪“情节恶劣到一定水准才处理”,例如遗弃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被迫自杀,或是嫌疑人屡教不改。这实际上是量刑偏轻的。本案中对被害人女儿的量刑更是格外轻。

对于本案,相关新闻里提到嫌疑人有提前锁门离开家、拒绝通讯、过家门而不入等一系列操作,那根据具体案情完全有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为了准确区分遗弃罪与故意杀人罪,要讨论嫌疑人的主观故意、实施行为的时间与地点、是否立即造成被害人死亡,被害人对被告人的依赖程度等。

  • 如果嫌疑人的主观故意是为了逃避扶养义务,不希望被害人死亡,将被害人弃置在福利院、医院、派出所等单位或广场、车站等行人较多的场所让他人救助,那么嫌疑人犯遗弃罪;
  • 如果嫌疑人希望被害人死亡,不履行必要的扶养义务、致使被害人死于缺乏照料,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抛弃在人迹罕至的场所、使被害人无法得到他人救助而死,那么嫌疑人犯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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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下旬的一天下午,乐燕为两名女儿预留少量食物、饮水后,将两女儿置留家中主卧室内,用布条反复缠裹窗户锁扣并用尿不湿夹紧主卧室房门后,锁上大门离家。此后,乐燕多次从社区领取救助金用于在外吸食毒品、玩乐。明知两个孩子无生活自理能力,在无人照料的情况下会饥渴致死,但乐燕直至今年6月21日案发时一直未回家,最终导致两女童死在家中。经鉴定,两女童无机械性损伤和常见毒物中毒致死的依据,不排除其因脱水、饥饿、疾病等因素衰竭死亡。

  查明上述事实后,法院认为:被告人乐燕身为两位女儿的生母,对女儿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明知两年幼的女儿无人抚养照料,其不尽抚养义务必将会导致两被害人因缺少食物和饮水而死亡,但却仍然将两被害人置于封闭房间内,仅留少量食物和饮水,离家长达一个多月,不回家抚养照料两被害人,在外沉溺于吸食毒品、打游戏机和上网,从而导致两被害人因无人照料饥渴而死。乐燕主观上具有放任被害人死亡的间接故意,客观上造成两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因此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18日15时30分,审判长当庭宣读一审判决:乐燕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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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例的“爱具X人”“理X客”集体缺席,还是同工来吧。

这案子的详细资料我今天晚上的时候已经全部查到:案发地在佛山市禅城区,其实那两个丧尽天良的母女姓名等个人信息我都有,但是法律人职业底线,我还是选择不公开。

题目中的报道算基本属实,但是很多丧尽天良的点,作者还没有写出来。

(1)瘫痪的男子(父亲丈夫) 是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但其实是中风(脑出血)导致的左侧肢体偏瘫。

所以,该老国男在 濒死的饥渴中,在无限绝望中 的等死期间,是向这对母女是发出过电话求助的。

然而老国男的电话早就被这对丧尽天良的母女给屏蔽了。


(2)该老国男从突发中风左侧偏瘫 到被母女遗弃死亡只有短短三个月。

你没看错就是短短三个月,三个月,三个月,实际照顾都没有几天的。



(3) 老国男的母亲出具了谅解书......女儿最终轻判为缓刑。




太过于悲惨,太过于悲惨,

这个案例看完,同工都要搁笔疗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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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的嫌疑人有两人,为母女关系,母亲名叫许某,1968年出生,案发时50岁,初中文化,广东佛山人,此人系该案死者的妻子;另一位嫌疑人是死者陆某的女儿,1995年出生,案发时23岁,大学文化,系一家公司的职员。
2019年6月3日该案一审对该案进行了判决,一审法院认为许某与女儿无视国家法律,对患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许某为该案的主犯,其女为从犯,最终因许某与其女儿犯遗弃罪,各判有期徒刑4年、2年有期徒刑。对此二人不服并选择上诉。
二审法院在结合相关案情,以及二名嫌疑人案发后的认罪态度,和受害人家属谅解情况,最终对许某维护原判;对许某的女儿作出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的决定。

一审2019.6.3,二审未透露信息,那就按照一审计算一下:

母亲四年,2024.6.3出狱,考虑到减刑,算2024.2.1(54岁);

女儿判二缓三,意思是,三年考察期(自由的),过了就没事儿,不过进去两年,那么:

开局犯事儿,今年出狱(25岁);

二年犯事儿,2022.6.3出狱(26岁);

最后一年没憋住犯事儿,2023年6.3出狱(27岁);

憋住了没犯事儿,那就相当于没坐牢。(今年25岁

请各位当地的适龄青年在婚恋市场上千万注意。

————————————分割线——————————————————

更新一下细节:

许某女儿认为她不知道自己父亲一个人在家,关于其父亲一事都是她母亲来处理的,也没有收到过短信,如果真想遗弃父亲陆某也不会花钱给他治疗。另外其奶奶也给她出具了谅解书,所以请求从轻处罚,判处缓刑。

让人气愤又悲伤。


user avatar   lu-sen-lin-lin 网友的相关建议: 
      

如果是瘫痪的妻子被丈夫遗弃,这则新闻会直接屠榜,热搜瞬间爆炸。

各大媒体、博主、小作文写手等都会纷纷上阵,争夺流量。标题会一个比一个惊悚。观众也会义愤填膺,在评论区写下自己的怒火。然后《中国妇女报》、央视评论都会重磅发声,为女性权益奔走呼号。正好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的当下,连女厕所的数量都能霸占热搜第一,更何况是一名女性的生命。

很可惜,他是一个男的。到目前为止,这个题目一点热度都没有。基本上也没见媒体报道。

如果不是有公开的判决书,估计除了他的家人,都不会有人知道吧。他的死,没有关注。悄无声音,他是被“杀”死的。

我都没有力气回答这个问题了。我觉得好可悲、好可恨。为这个男人感到极度不值。

他女儿95年出生,读了大学。想必也是他从小呵护到大的小棉袄吧。他的妻子,也是他爱过的女人。是他共同生活的女人。在他最需要帮助和救援的时候,故意冷漠的遗弃他,让他活活饿死。我简直不能想象,在21世纪已经进入第二个十年的今天,还有人被活活渴死饿死。

他在渴死饿死的途中,伴随的是绝望。是一种深入谷底的绝望。最亲密的人、有直接血缘的人把他推向死亡,这是一种有意的“谋杀”。不光杀掉了他的生命,还湮灭了他的精神。

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才如此狠心跟恶毒,让自己的丈夫和父亲渴死饿死?

活着,他没有得到妻子和女儿的爱。死了,他也没有收到社会大众的关注和同情。如果他是一名女性,这一切肯定会截然不同。

他被自己的妻子和女儿“杀”死。他也是被我们社会的氛围“杀”死。

希望他下辈子,不要再做男人了。生活太累了,命运太苦了。

每一个挑起性别对立,大吃“女权”流量的媒体或者博主,都是悲剧的推手。

我们这个时代,真的有非常严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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