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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上海电信 IPTV 回复上海市消保委:开机广告是为了提升用户体验,广告关不掉是为了消费者好? 第1页

  

user avatar   will-liu-16 网友的相关建议: 
      

现在如果我想在电视上看点节目。

步骤如下:

先开电视,然后电视出现自带广告,时长二十来秒。

然后网络机顶盒打开,又自带广告,时长二十来秒。

最后进软件看节目(年费会员),还TM自带广告,嗯,还好,收费的可以直接关掉广告……

转入正题:

纷纷扰扰皆为利来,熙熙攮攮皆为利往。

2019年末我国IPTV用户数量大幅上涨,增加至2.74亿户,工信部最新数据显示截止至2020全年中国IPTV(网络电视)用户总数达到3.15亿户,全年净增2120万户。

根据广电总局发布的《2019年全国广播电视行业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19年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收入121.23亿元;互联网电视(OTT)收入62.53亿元;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收入152.82亿元。

IPTV已经是电视网络化的当家花旦,是拥有着3亿多用户的商业化大佬。

上海电信IPTV的用户早就破了400万,20-30秒的广告,投放到数百万用户是什么概念。

而同类的,20-30秒的广告,投放到3亿多IPTV用户,又是什么概念。

怕后面的利益庞大到令人震惊,这也是为什么上海电信IPTV觉得有底气的原因,这么大块蛋糕,你动我,可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上海市消保委也敢来查封?

上海电信IPTV表示,开机30秒时间投放广告是为了提升用户的体验,若没有广告就会黑屏。
因为顾客签订了协议,顾客就有义务看广告。
推送广告是他们的权利,如果消费者因为广告上当受骗,消费者应自行承担责任。
“对消保委提出的广告一键关闭功能,他们办不到”。

但是法律对此是有严格规定的,所以上海电信在强制要求下,最后还是低了头。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四条
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适用本法的各项规定。 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钱可以赚,但是要赚到正处,希望电视机,网络机顶盒,观看软件的开机广告也能效仿下。

真心希望有关部门动下这块大蛋糕,让消费者看下电视,能够少看点强制广告…………

不过,广告最多的,真的是开车收听节目了…………想听点真人即时说话,真的不容易啊……


user avatar   wu-yan-zu-73-54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种回复看起来让人百思难解,实际上这是很多大企业脱离用户的表现,展现了其对待用户的傲慢。

为什么说是傲慢,该企业都不愿意去思考,拿出一个听起来合理正当的理由,甚至都不愿去编造,如此不合逻辑、脱离实际和消费者需要的解释,“开机广告是为用户好”着实可笑。

类似的操作在生活中不少见,有些弹窗知道你会点x,要么把x设计得很小、难以点中;要么,点的x是假x,点击无效,反而唤醒网页、下载和跳转页面。但如此“回应”的十分少见。

在互联网时代,用户最不缺的就是广告,最备受其烦的也是广告,打着个性化推荐的理由也比这好。

新时代了,也该学点公关知识了。


user avatar   guang-ming-ri-bao-99 网友的相关建议: 
      

“开机广告关不掉是为消费者好”,逻辑感人

光明网评论员:7月5日,上海市消保委在其官微上表示,为了解决“开机广告关不掉”的问题,上海市消保委找了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智慧家庭运营中心进行沟通,得到的回复是,广告关不掉是为了消费者好。

事件的起因是,有用户使用上海电信的IPTV盒子后,发现开机广告无法关闭,用户需要等待半分钟才能看上电视,于是投诉到了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上海消保委与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智慧家庭运营中心进行了沟通,上海电信IPTV给出了4点回复。

这4点回复概括起来就是:1,认证必须花费30秒时间,不放广告就是黑屏,放广告“为提高用户开机体验”;2,用户签协议的时候包括了广告服务,签了协议就有义务看广告,并且要是因为广告上当受骗用户自行承担责任;3、4点要求可以合并成一点,那就是开机广告正在优化,并将“提高相关人员的审美水平”,当然要关是不可能关的……

公号文章一发布,引发舆论轩然大波。“上海消保委都这样,何况是普通消费者?”有不少网民在评论区如此留言。而一整套“这都是为用户好”“用户自己负责”的话术,也颇让人联想起那张著名的诸葛亮表情包。

当然,舆论的密集关注也产生了效果,中国电信上海公司称,关注到上海市消保委发布的相关内容后,高度重视,连夜成立专项工作组,研究IPTV开机广告一键关停技术方案并将尽快落实。

电视开机广告关不掉是没有道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2020 年 9 月,中国电子商会和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分别出台了针对智能电视开机广告的团体标准,要求开机广告时长不得超过 30 秒,必须具备“一键关闭”提示和功能。只不过,这些条文约束没被部分厂商放在眼里罢了。

这30秒的时间,黑屏也好、花屏也罢,哪怕都闪雪花都可以,只要消费者可以选择。厂商无论如何不能代替消费者做主,用自以为是的“审美”理由剥夺消费者的权利,将广告强行推到消费者的面前。这就是典型的霸道与傲慢,这种态度归根结底一句话——“这是你的电视,但是要听我的”。

开机广告关不掉已经被诟病许久,而这件事最令人反感之处,是厂商用一种道德优越来粉饰逐利动机。用户并不需要厂商“为自己好”,厂商也不必指望用户对自己“感激涕零”,在市场经济语境下,甲方乙方之间可以少一些道德表达,多一些契约精神,谈谈那些无任何感情色彩的权利义务规定。

一个小小的开机广告,消费者要与之周旋良久,竟还没彻底根治,这是值得反思的。在信息时代,消费者和厂商的技术能力是不对等的,无论是用户协议里暗藏的权利“后门”,抑或是实际使用中用户的技术短板,厂商侵犯用户权利的“能力”已经大大提升了。用户权利如何保障,消费者如何保有自己的信息生活“主权”,只能是仰仗法律刚性保持和技术升级同等,切切实实增强对相关厂商的约束力了。

(转载请注明来源“光明网”,作者“光明网评论员”)


user avatar   xi-ci-ke-li-fu 网友的相关建议: 
      

“为了提升用户体验”,这流氓逻辑无耻到极点,一切向钱看的资本不仅不在乎用户体验,还藐视上海市消保委的介入,“办不到”?这么嚣张嘛!

消保委发布相关内容后,上海电信IPTV就嚣张不起来了,表示:

“连夜成立专项工作组,研究IPTV开机广告一键关闭相关技术,抓紧落实技术开发,力争在三个月内上线。”

“连夜成立专项工作组”,本以为这是“迷途知返”,知错就改,谁知道“力争在三个月”,这是在圆前面的谎言?要这么久?

不过,从“为用户好”这逻辑就能看出来,这是能赚多久就多久,先应付舆论罢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四条
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适用本法的各项规定。 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违法必究!


user avatar   lancelu 网友的相关建议: 
      

知乎上的小年轻们对国企的认知大多局限在什么偏远地区送个快递,拉根电线的程度,缺乏对国企的机制及其影响认知。你以为国企就是干福利活的?在这个题目下去分析什么合理合法、用户体验、辩护逻辑,对方其实根本不关心。



国有企业的根本运行逻辑是政治正确,但此政治正确和你自认为的政治正确未必是一致的。

对于构建完整的社会保障职能,这是国企的政治正确,于是邮政会确保偏远地区,而电网也会确保偏远地区,没人会对这件事说不,做这些事,没毛病。



另一方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国企内部同样是天然的政治正确,并且,在很多时候,甚至重要性超过遵守法律。

对上海电信IPTV来说,很简单的逻辑,他赚钱了,国有资产保值了,增值了,在他的体系内,没任何问题,每年上面过来审计也好,还是自己汇报也好,财务数据明明白白漂漂亮亮的拿出来,谁都没话说。

至于站在你的角度,认为这个不合适,那个不合法,用户体验受损了啥的,人家根本不关心。

就算将来真的有一天,监管机构进行了处罚,或者走向了司法程序,那也是针对国有企业本身,板子也根本打不到里面的任何一个个人。

而如果有一天电信IPTV开始关心你的用户体验了,也不是他想要遵纪守法了,而是因为影响他的收入和利润了。



银行违规收取各项费用,运营商违规暗扣、垃圾信息,那么多年了,说一下动一下,再说一下再动一下,禁绝了吗?并没有,道理就在于此。

只要国有企业按照其内部自身的合理逻辑运行,然后赚钱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了,在他的体系内,就是正确的,没毛病的,甚至一定程度上,是被默许的。

很多人天真的以为国企如果去做外卖平台和打车平台就不会“压榨”商户、司机、骑手和用户,这完全是想当然。

举个例子,某国有企业,如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年度亏损3千万,而如果一定程度的踩线、越线,实现了盈利1千万。上面领导,在明面上、公开的会对该企业管理层狠狠的批评,然后私下里,会对管理层竖起大拇指。大家有充分的默契。

这个规律,放到任何一个国有企业,都是适用的。



user avatar   lw-cao 网友的相关建议: 
      

聪明人靠统计数字和洞察来得出结论。

平庸的人仅依靠统计数字来获取信息。

笨蛋成天看个案小作文来悲鸣或自嗨。


user avatar   tian-tian-quan-75-47 网友的相关建议: 
      

AP被黑得最惨的一次

性能差?

那就来领教领教什么叫做性能!

内置16天线,10750M速率(你没看错,万兆),有线侧是2个万兆电口,1个万兆SFP+光口

当然价格嘛,那不是AP的缺点,是你的缺点。

==============================================

说正事,AP+AC指的是转发与控制分离的架构,MESH本意是指在AP之间采用网格状、自组网、自恢复的无线接力回传。企业级的APAC产品也可以采用MESH组网,就是调试比较麻烦,很少这么用而已。家用级别的支持MESH的套装路由器产品本质上来说就是一套预先调试好的低配版AC+AP,只不过没有单独的AC,而是根据启动顺序、优先级、网络中的位置等选举出一台设备执行AC的管理功能。

所以你是要怎么结合?用企业APAC做MESH?算了吧,你先要明白的是,网络的根本目的是服务终端设备,其自身采用什么方案应该根据你的现场实际情况,需求, 以及预算做一个综合考量。切勿本末倒置,一上来就考虑哪个方案好那个方案不好,还想着怎么结合。殊不知你的那点知识很多都是错的。


user avatar   hu-ya-cang-yun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一直以为福原爱会找个大陆的……

就像王楠……


user avatar   luv_letter 网友的相关建议: 
      

ZV-1 的最大缺点是只有 1 寸底, 加上开了 EIS 之后焦段实在是不好看, 就算能加手柄, 等效 26 左右的焦距的画面拍 vlog 就很难看了.

ZV-10 的刀法思路和 ZV-1 没有本质的不同, 都是刀 EVF/IBIS, 但是 a6400 这样的机器虽然有 IBIS, 就算能和 OSS 镜头防抖同时启用, 但是那玩意对视频来说效果太差, 所以 ZV 和 Alpha 系列在非全幅产品上是有区别对待的.

当然 ZV-10 的问题还是很明显的, 1650 的等效最广端还是 24, EIS 开启之后变成 26, 那和 ZV-1 的差别也就是屏幕翻转方向、1.5x 传感器面积带来的更好的高感.

镜头方面, 腾龙的 11-20mm f/2.8, 开启 EIS 等效约 18-33mm 大概是比较适合 vlog 题材类的选择.

但总归残幅的镜头选择真不如全幅, 你能选到 20G(24GM 类似设计), 三洋 20mm 这样的优秀 vlog 镜头, 而且 A7C 这样的机身仍然保留 IBIS/EVF, 也有视频对焦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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