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亦凡可能真的要坐牢了。
刑事拘留: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2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这个案子关注度很高,警察不敢随便办案,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综合来看,吴亦凡必然是在警察看来是重大嫌疑分子,并且考虑到是强奸案,必然是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
强奸罪:强奸,是指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进行性交,或者采用任何手段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性交的行为。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如果关于吴亦凡的传闻属实,强奸妇女多人这一条是极有可能实锤的,光这条就十年起步······
1、法律规定。
法律,是解决一切纠纷和冲突的手段。我们先来看看刑法怎么说的: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这是没跑的。那么,到底是几年,主要视情节。
需要说明的是,强奸罪不同于一般的刑事犯罪,是后果十分严重并且打击力度非常大的,跟故意杀人、抢劫、贩毒、放火等暴力犯罪并列对待,来看刑法:
还有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刑法是这样说的:
这种情况下,防卫过当,他死了活该!
刑法里类似对强奸从重处罚的情形还有很多。
2、本案分析。
就本案来讲,吴某是加拿大籍,处理起来跟中国公民相比,会增加一些程序,处理也会比较慎重。但是,作为恶性犯罪嫌疑人,受害人是中国公民,或者案件发生在中国境内,国籍绝不会成为他的保护伞。
另外,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拘留,绝不会草率行事,一定是有足够的证据,尤其是强奸这种重大恶性案件。
有专家称,在中国的刑事拘留中,最后无罪的只有万分之四!
你说吴某会是这个万分之四的分子还是分母?
吴某最终会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相信警方,吃瓜群众只需要搬起小板凳,准备好瓜子、奶茶,拭目以待。正义有可能迟到,但是从来不会缺席。
大快人心,警察同志干的漂亮!
不要放过这个加拿大吴签!
也给娱乐圈敲敲警钟,让这帮人心里有点数,别挑战法律底线!
请深挖这个事情,最好查个 底朝天 !
至于刑法,三年起步是跑不了的。
希望来自中国的法律,可以好好管管这些外籍人士。
我们不能放任这些人,在中国肆无忌惮的捞钱,还做着违法犯罪的事情。
娱乐圈,应该好好整顿了!
我现在在想,这些其它“哥哥”们心里慌不慌!
拔出萝卜带出泥啊
在我看来这个萝卜不大,坑里的泥可一点也不少。
刑事拘留,如此大社会影响的事,很难有反转了。吃瓜,还是官方瓜保甜。
这件事太牛逼了,居然真的能在这件事里坐实罪证。
希望能进一步净化某些特殊圈子吧。
我之前觉得不好坐实,毕竟事情久了,受害者不一定愿意站出来。
这里我要说声真牛逼。
之前各大官v站出来说要以法律准绳来判断,还被某些人喷。
现在回过头来看,官方表态确实意味深长,可能当时一是做好了查下去的准备,二是不想舆论干扰司法。
通告说的很清楚涉嫌强奸罪,那么根据《刑法》(2019修正)
第十七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根据目前网上爆料的消息,如果吴亦凡罪名坐实,那么三年以上是没跑了,关键是还不清楚会不会牵扯出其他罪名,目前的关键就是这个多人,根据都美竹爆料应该是还有几名受害者,假如在这期间还有举报或者站出来的女生那么吴亦凡可能会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不过考虑到吴对受害者的洗脑,还有吴饭圈有可能会出现暴力威胁等情况即使有,再暴雷的可能性也不大。
期待法律的公正,但有时候坏人自有坏人帮!
2021年7月31日晚,吴亦凡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也让持续了两个多月的“吴亦凡都美竹”事件,有了令人振奋的关键性进展。
吴亦凡于7月19日发布的最后一篇微博,终于“言出必刑”,也算是满口谎言的他,难得一回“说到做到”了。
吴亦凡作为【劣迹艺人】被刑事拘留第一人。证明警方肯定已经掌握了相当程度的证据,案件侦破也有了相当程度的进展。
法律面前无顶流!
某几位互相接力,硬是将这个【劣迹艺人】捧红成“顶级流量”的“京圈”“港圈”的著名导演,此刻脸疼不疼?
比如管大导演:「他(吴亦凡)跟别的这一代男孩不同,就是因为国外生长背景经历,我觉得他【特别干净】,他的眼睛都是很单纯的」
说真的,以亦凡gie gie 的业务能力,就算是在监狱参加文艺汇报演出,唱一首《大碗牢饭》,
恐怕人家都嫌弃。没了百万调音师和幕后团队包装,就他的歌能听?就他的戏能看?
偏偏让这种人成了粉丝千万的顶流明星,长红了七年,票房几十亿,哪怕是演技被群嘲,被电影圈退货,
还能演上六亿投资的S+大制作电视剧的男主角,身兼十五个国际国内的顶级奢侈品牌代言,多次登上顶级杂志封面,是所谓“时尚圈”的头等宠儿……一直红到东窗事发……
春江水寒,鸭亦先知,所谓的“影视圈”“时尚圈”“娱乐圈”……纸醉金迷,灯红酒绿,其实早就病了,而且病入膏肓!
外国国籍、高奢代言、资本力挺,从来都不是为所欲为的护身符!
很快,各个网络平台一起出手,封掉了吴亦凡个人与其工作室的所有社交账号。包括吴亦凡粉丝聚集地的“吴亦凡超话” “吴亦凡贴吧” “吴亦凡豆瓣小组”等,也纷纷被封禁。
各个音乐平台下架吴亦凡所有歌曲。吴亦凡曾经主演的几部电影,同样直接将他的名字移除。杜莎夫人蜡像馆同样将其蜡像撤展。
这样全网封杀力度,一夜之间便 “查吴此人”,同样是规模空前的,此前的范冰冰吴秀波翟天临赵立新黄海波李小璐郑爽……等等,皆都要瞠乎其后。
不止如此,5年之前,当吴亦凡的性丑闻事件首次被曝光时,那些与他沆瀣一气,竭力洗地,对受害女性种种“荡妇羞辱”的影视圈时尚圈大V们,如【六六】、【马薇薇】、【苏芒】、【燕公子】等人,也纷纷被秋后算账,销号禁言。
各个官媒也纷纷就此事发声,谴责无良明星与劣迹艺人,呼吁整肃饭圈风气。此事已不仅仅是吴亦凡个人的刑事案件,注定是一场影响整个行业的大地震。
天下人,苦流量明星与饭圈邪教久矣:罄南山之竹,书罪未穷;决东海之波,流恶难尽。
白日放歌须纵酒,漫卷诗书喜欲狂!
相关回答:
如何看待7月 22日北京警方公布的吴亦凡都美竹事件调查结果?
如何看待自媒体大V发表的「明星睡粉是福利」,这些言论是否助推了事情的发展?
德不配位,必有灾殃!
至少他很快就可以兑现“很大”的豪言壮语了。
虽然兑现的位置可能不太对。
下一步:朝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吴亦凡。
再下一步,朝阳区检察院对吴亦凡涉嫌强奸罪提起公诉。
再下一步,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吴亦凡涉嫌强奸罪一案。
接着,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如吴亦凡不上诉,判决生效。
最后,把吴亦凡从看守所关进监狱,吴亦凡的flag才最终达成。
可以宣布吴亦凡不但凉凉了,而且还是透透的那种
警方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其实一般不会官宣刑拘的!
如果证据不足,提交到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大家可以想下,冲击力有多大?!
这酸爽,想想我都觉得不寒而栗!!!司法机关绝对会被粉丝冲死!!!
所以,从逻辑上推论
警方确实掌握了足够充分的证据,所以才会官宣,娱乐圈这种案件大家可以参考郭美美
当初也是刑拘,然后一路锤下去,直接送监狱!!!
而吴亦凡的涉嫌犯罪则更严重!!!如果强奸罪最后成立
估计吴亦凡要到监狱里吃个3年以上的“大碗宽面”了!!!
让瓜再长大一点,估计,后续会更多惊天爆料!!!
现在另外一个有看头的是他会请谁当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