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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货拉拉跳车案家属称其无法见到周某春,且被要求撤换律师? 第2页

           

user avatar   you-ju-gang-ju-93 网友的相关建议: 
      

仅根据周师傅家属的陈述,我的看法是:

一,目前周师傅被控"过失杀人罪",最高量刑7年。

二,按照刑诉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指定辩护适用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1.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2.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3.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司法解释还进一步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4.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5.具有外国国籍的;6.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7.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

三,本案中,周师傅的家属已经聘请了律师为其辩护,周师傅没有适用"指定辩护"的条件。

四,周师傅应该是在监所中解除了家属的委托,"自行委托"了法律援助律师。

五,法律援助律师是受当地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中心隶属于司法机关。法律援助律师从法援中心取费,被告人家属聘请的律师从家属取费。两类律师的主顾不一样。

六,刑事辩护律师享有独立的辩护权,可以不按照委托人的意志发表辩护意见。

七,鉴于周师傅的家属聘请的律师从没有会见过周师傅,周师傅又是文化、法律水平较低的体力劳动者。周师傅解除委托又"自行委托"法律援助律师,那么办案机关有没有恫吓周师傅,这个法律援助律师能否完全为周师傅服务,做无罪辩护,还是"独立地发表辩护意见",做有罪辩护?没有第三方律师会见过周师傅,周师傅本人是否认罪,办案机关证据如何,办案机关虽然说"办成铁案",但不敢让家属聘请的律师办案,而是让"听话"的法律援助律师办案,是不是他们也觉得没信心办成铁案。不得而知。

八,没想到,周师傅案件即不涉及国家安全,周师傅本人也不过是个普通体力劳动者,无官无职,为什么办案机关要像对待间谍和贪官一样对待周师傅。五个多月不允许周师傅见其家属聘请的律师,据周师傅家属介绍,法律援助律师对案件也不上心,似乎也没有会见过周师傅。这相当于割断了周师傅与外界沟通的渠道,也剥夺了周师傅获得法律咨询的权利。

不禁怀疑,难道仅仅因为案件涉女?

九,讲个笑话——中国男的压迫中国女的几千年了。


user avatar   suo-wei-yi-ren-gun-zai-shui-yifang-38 网友的相关建议: 
      

再在加一点点东西

有位爷爷说得好,在斗争中,我们要先找出哪些是敌人,哪些是可以拉拢的。而在这场斗争中,女权就是头号敌人,而女性理中客则排在其次。我发现很多男性热衷与和一些女性理中客讲道理,没用的,你们说服不了她们。在女权争取特权的过程中,这批理中客也享受了女权带来的女性特权,她们是不希望女权溃败乃至消失灭亡的,因为她们也是既得利益者。

在和她们讨论的过程中,你是说服不了她们的,因为她们只有一个目的:你看,女权中也有我们这些正常人,所以你们不应该反女权。她们就是女权的刹车片,让女权能在一个较为安全的“超速”,然后去享受着特权。

如果她们是真的理智,会看不出现在网络女权的疯狂与病态?这批理中客和女权只是一丘之貉罢了,也是我们去斗争去反对的群体。

哦,如果要问怎么斗争怎么反对的话,很简单,公平,女权怎么对待男性的,只需要照着冲回去就行了。我是情绪输出派系的,讲道理只能够拿来唤醒男性,不能用来与女性斗争,这就是为什么现在男权答主已经很多了,网络话题依旧是女权的天下。一手辩经用于唤醒男性,一手情绪输出用于与女性斗争。冲起来,同志们。




刚刚与人争论,还和我吹“女性特权”只存在于网络骂战中,还和我吹大环境是重男轻女。同志们,醒醒吧,性别斗争是不可调和和后退的,她们是贪婪的,退后就只有死。清华腚姐在前,货拉拉古然然在后,我们没有退路可言。




女权社会的大胜利

知乎上还有很多答主还在和女性讲道理,和男性讲道理,呼吁男性觉醒。

突然觉得他们错了,应该直接呼吁男权,直接无脑冲,用魔法来打败魔法。其实我都在考虑,说不定现在准备准备,以后可以吃男权这碗饭,站着把饭吃了。


user avatar   yi-zhu-xiao-79-12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想说的东西要么违背司法判例,要么违反知乎社区规定。

我没什么可说的了。


user avatar   a-hua-68-2-50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至今仍认为司机不该遭遇这些事,不该因为女巨婴而被刑挶,虽然我尊重司法的判决,但是非价值观上仍无法认可。

诸位,持续关注这事吧,让这个问题的热度上去,别让男性的寃屈石沉大海。


user avatar   bai-tou-hu-meng-wo-qing-kuang 网友的相关建议: 
      

联想到谷女士被造谣出轨之后()直接介入

联想到清华腚姐等事件石沉大海

联想到古古然

我没什么可说的了。


user avatar   da-xiao-61-95 网友的相关建议: 
      

原本以为这件事情的难点仅仅是在舆情之下的法律定性难度上,可是这似乎并不妨碍请律师和家属探视吧?

实在是想不明白


user avatar   lolzcocobe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很好奇,国家司法体系的公信力,在某些官员眼中是那么无足轻重的玩意儿吗?

你说羁押期间家属没有特殊理由不能探视,没问题。

但你说不给律师探视,还要求周某春家属更换委托辩护人,这就过分了不是?

希望你们知道,你们此刻所践踏的可不仅仅是周某春一个人的人权,而是我国整个司法体系的公信力。

为了自己的乌纱帽,不息踩踏国家司法的公信力,这个锅,你们真背的动?


话说回来,有些道道大家都懂,说白了就是两杯毒酒选一杯。

这都羁押半年了,到最后放出来,有人要倒霉。

通过把控司法体系操作一番,或许能拿出一个能对上解释得过去的结果,但由此所导致的司法公信力滑坡问题,一样有人要倒霉。

但孰轻孰重?

好好当个人吧,有点社会担当,讲点党性,讲点原则,别只顾脑袋不顾屁股。别把自己弄个遗臭万年,被后世钉在司法耻辱柱上轮番展览。


user avatar   garrison-mr 网友的相关建议: 
      

猜测检察院骑虎难下。

按当时公布的公告来看,稍微对刑事司法有点了解的都知道上了法院司机八成就是证据不足无罪。无罪的后果检察院承担,轻的扣绩效,重的就是问责。天知道哪些领导签了字,要承担什么责任。

问题是之前网络断案,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媒体带节奏,一下子把调子定的很高。

检察院一副要为公众主持正义的样子,很草率的就把本来都放出去的司机给抓了回来。

但是上法院判很可能判无罪打脸啪啪响,那怎么办呢?只能想办法做司机的工作,才有后面这些家属说的不让律师会见之类的破事。

这事就是伪女权微博断案,公检想出风头,结果风头全被伪女权抢了,留自己来擦屁股。

要说公检能不能吸取教训,但愿吧,本来公检法低调办案肯定没坏处。

另外再发一个刑事案件程序表,可以大概参考一下案件到哪一步了。个人感觉最后结果是检察院要求补侦两次然后不起诉。

来源网络,是最长时间,一般刑事案件平均半年结案。


user avatar   yi-zhi-zhu-ding-lou 网友的相关建议: 
      

只从几个月前曝露出来的信息来说,这个货拉拉司机别说刑事责任,就算是负担民事责任都很荒谬。

是不是今天刑法针对汉族男性已经改成疑罪从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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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上热榜了,还是第三,我乖乖的向知乎小编认错,我错啦 @知乎小管家 ,请您大人不记小人过,后续继续这种问题该上热榜就上。

。。。。。。。。。。。。。。。。。。。。。。。。。。。。。。。

好佩服那些某些假装活在真空里的人,现在要被毁掉一生的不是你,是吧?舍别人的一生你咋这么大方呢!

看看古古然,看看四川灭门案,看看合肥分手自杀案,看看清华D姐,看看梁颖,看看春秋两不沾,看看这位司机!

从公共场合,到感情恋爱,到结婚生女,到打车购物这样日常行为,在女圈和女圈帮凶的纵容已经让几乎所有的日常行为都步步危机了!

再不反抗,非要等到瞪谁谁死的地步吗!

。。。。。。。。。。。。。。。。。。

这位司机怎么样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若我被冤枉入狱,他日出来作为一个光脚的,肯定会复仇啊。

如此把一位无辜的底层劳动人民变成一个(未来的)满心怨愤的有案底的无业人员,那些高高在上的人自然不会受伤,会受伤害的会是那些人呢?

言尽于此,祝好!

..................................................

已为这个问题下所有回答点赞,点喜欢了,第一次体验到赞太快会导致IP限制。

同时邀请已达到上限,希望可以撑起微不足道的热度。希望大家也能把所有的一键邀请都用满了!!!

。。。。。。。。。。。。

教员怎么说的,斗争不是请客吃饭。

况且,昆山龙哥案都不要求正当防卫的受害者具备未卜先知的神仙能力了!!!

。。。。。。。。。。。。。

评论区的那位 @我又回来了,我把讨论的主干置顶评论了,让大家也都看看,评评理吧。

另外,长见识了,自己写一篇具有倾向性的假科普专栏文章(她/他在科普文章中故意以刑事案件为过滤项,得出跳车致死案件基本上都是刑事犯罪,大概有几百个案例。然而去掉“刑事案件的过滤项”实际上有几千个普通民事案件),然后自己换个号自己引用自己的当做真理。如此不要L的骚操作,真是让人叹为观止!!!

………………………………..

很悲观失望,感觉这个问题永远也不会上热榜了。如果能上了热榜,我来向腹诽已久的知乎小编道歉,无比期待能够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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