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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女子撞伤右肩被做左肩手术,医院称「确实发生医疗失误」?涉事医生及医院将承担哪些责任?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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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先别急着离谱,类似的事情我们五年内是不是多次讨论了?

比如景德镇的一个规培生父亲开颅,左边开了右边,带教老师还告诉规培生『别声张』。

当然了,不止国内,国外也有。


然后再上案例:

患者王某,因头晕前往平凉市某医院治疗。入院后医生给予降血糖、补铁等对症治疗,后因腹泻转入消化科治疗,被诊断为结肠癌,行手术治疗。


手术时,主刀医生误将正常肠管切除,并将癌变病发部遗留体内,最终患者病情恶化后去世。家属提起诉讼,索赔105万,法院打了个六折,判决医院赔偿67万。



赔钱是一定会赔的,罚当事医生也是会罚的。

这样的事情,见于媒体的,目前已有多起。有左腿骨折右腿开刀的,左颅出血右颅手术的,等等,不一而足。


大家大多是行业外的人,没有关注过,而实际上一个月的时间,起码都要报道一起药品过期、异物残留、部位做错等。


而根据海恩法则,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 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及1000起事故隐患,医疗安全并不是陡然发生的,而是从轻微演变成严重,积少成多,量变产生质变,而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我媳妇儿 @瞄小七.sunshine 是手术室护士,昨天也有提到过一些新的方法,比如手术time out来减少部位做错,但它只能解决一部分问题。


在我看来,医疗还是个原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就像是一群特洛伊木马在修旋转木马。

只要还是继续以“责任心”来要求医护人员,技术、生产模式不产生新的变革,那迟早还是会发生类似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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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妥的医疗事故。


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医生粗心大意不负责任,手术团队难逃其责。


医院也应该针对此次事件好好总结反省改进一些细节问题。


就看患者家属怎么追责了。


为什么会发生此类事件呢?


作为一名手术室护士,来跟大家分析一下。


首先手术前一天手术医生应该做好手术部位标识,



其次就是认真做好安全核查。



这个手术很可能就是术前一天既没有画手术标识,手术开始前也没有进行安全核查,拿个片子反过来看就动刀手术了。


手术安全核查很重要。


在手术室工作多年,手术安全核查表对我们来说,可谓再熟悉不过了,是我们来到手术室这个工作岗位,还没正式进手术间之前做岗前培训的时候就要完全掌握的内容之一,



每一份病例中都会有一张“手术安全核对表”,这个表就是《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具体体现。



手术安全核查,又称“三方核查”,由具有执业资格的手术医生、麻醉医生和巡回护士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病人离开手术室前,同时对患者的身份,手术部位等等逐项进行核查防止手术部位和程序发生错误。


该制度的意义在于,团队成员中只要有一人清醒,就很可能避免医疗差错事故发生。


每天的工作中,每一台的手术配合中,我们都会用到这张“清单”,那么,这张看似简单,但却极不平凡的一张“清单”是怎么来的呢?它又对手术的差错事故影响有多大呢?


它的主要目的就是避免人为错误,减少手术失误。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全面有效落实,可有效降低手术风险,减少医疗差错事故发生,是医疗安全的重要保障。



为了提高手术团队三方的共同协作,以保证整个团队有质量地完成核查工作!


为了手术安全核查执行得更到位,医院应该制定相关人员职责,明确具体的核查人,鼓励和监督手术医生、麻醉科医生、巡回护士全面理解安全核查制度,以身作则,全面配合整个团队一起有质量地完成核查工作。


手术安全核查是确保手术患者安全,降低手术风险的有效措施。但是在临床实施过程中,部分手术医生、麻醉科医生和巡回护士对此项工作认知程度低,缺乏沟通,核查内容简化,提前或补签、漏签核查表内容,没有按照核查制度的要求边核对边填表,经常出现三方人员各自为政,缺乏沟通的现象。



就像这次事故的发生,又是骨科手术。



骨科手术在所有外科手术来说,这类差错事故发生的几率是最大的,所以才更应该做好安全核查。



最新一个三方核查“time out” 制度,可以很大程度避免了这个差错事故的发生,我们医院近期也开始沿用,



是指在手术铺巾的时候,铺设的最后一块巾里,放置一块儿不同颜色更加显眼的小方巾,这就是在手术开始动刀切皮前,最后时刻再次提醒参加这台手术的所有人员再次进行由麻醉医生主持的第二次安全核查。



现在应该已经有很多家医院开始实行这个制度。



三方核查在手术中,是重中之重,不然真的就是手术做的再好,医院再大,出了这种事情,都是白搭,没有任何一个患者及家属能忍受的。




病人把最宝贵的生命交给了医院,医务人员在工作中稍一粗心大意,就有可能致人伤残,甚至危及生命。所以医疗工作不能有半点马虎和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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